梅溪湖投资(长沙)有限公司对梅溪湖国际新城中轴线东段(梅溪湖路—环湖路)地下空间进行国内公开招标,该项目已经湘新发改函[2018]64号批复建设,2022年07月20日在湖南省招标投标监管网、长沙公共资源交易电子服务平台、湖南湘江新区门户网等媒介同步发布招标公告,现对该项目发布澄清与答疑公告。
一、对招标文件的修改
1、补充提供CAD版本施工图,详见附件。
2、本项目电子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即:投标截止时间)、开标时间及投标保证金缴纳截止时间延期至2022年8月12日9时00分(北京时间)。
二、对投标人的问题的回复
问题1:是否能提供整个项目CAD版本的图纸?
答:已提供,详见附件。
问题2:招标文件第33页,“10.1.2 企业资信及履约能力评审的奖项、标准化工地”中,关于“4. 以联合体投标的,投标人奖项及标准化工地指牵头人的奖项及标准化工地。”这一条,请明确是指牵头人的房屋建筑工程类奖项,还是指牵头人的市政基础设施工程类奖项?
答:投标人奖项及标准化工地指牵头人的房屋建筑工程类奖项及标准化工地。
问题3:关于本项目的预付款支付情况,37页的“10.14.8 3、本项目工程预付款支付比例为10%(政府投资工程不低于10%)。”与175页的“12.2 预付款”条款中的“预付款支付比例或金额: / 。预付款支付期限: / 。预付款扣回的方式: / 。”相矛盾,请明确具体预付款支付情况。
答:本项目工程预付款支付比例为合同金额的10%,具体支付方式和扣回方式以实际签订合同为准。
问题4:招标文件未明确合同计价方式为总价合同还是单价合同,请明确具体合同计价方式?
答:合同计价方式为综合单价合同。
问题5:招标文件中“因承包人原因的逾期竣工违约金的计算方法为:①总工期或关键节点工期每延误一天,承包人向发包人支付合同总价款万分之五的违约金;②发包人按施工进度计划分阶段检查,证实承包人不能按期完成,或无能力采取补救措施,发包人有权将该工程指令分包或另择其他单位施工,承包人应服从,其发生的一切费用由承包人承担;③如项目实施无障碍,项目已出现明显滞后,承包人以各种理由拒绝采取积极赶工措施,消极怠工,发包人按20万元/次计取承包人违约金并予扣除。该条款与①、②条计取违约金及费用不冲抵。如承包人采取措施在下一阶段将工期赶上,则根据赶上的天数,发包人退还此前已收取承包人的相应天数的违约金。进度滞后情况严重的,发包人有权视情况停止支付工程进度款甚至解除合同。承包人承担由此造成的所有损失。逾期竣工违约金的上限为签约合同总价的10% 。”此条款处罚过重,可否减轻?
答:按招标文件执行。
问题6:招标文件投标人须知附表10.14.10,4、投标人须知前附表 10.3 施工组织设计文件页面大小默认为A4。请问施工平面布置图及进度计划图可否用A3版面?
答:按招标文件执行。施工组织设计文件页面大小默认为A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