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长沙经开区城南污水厂进水干管拓改工程设计施工总承包项目答疑澄清公告

发布日期: 2022-07-06    浏览量:

项目名称 长沙经开区?梨产业园配套基础设施建设项目
项目编号 430193202205190124 投资项目统一编码 2202-430121-04-01-964361
交易分类 房建市政工程 所属管辖范围 长沙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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各潜在投标人:长沙经开区城南污水厂进水干管拓改工程设计施工总承包项目投标人提出疑问时间已于(2022年0701日17:00分)截止。本次答疑澄清文件作为招标文件组成部分,与招标文件具有同等法律效力。若本公告内容与招标文件有不一致之处,以本公告为准。招标文件的澄清和对投标人的问题回复如下:

一、对投标人疑问的回复:

问题一:

招标文件“第四章合同条款及格式”中的附件4:关于长沙经开区城南污水厂进水干管拓改工程设计施工总承包项目项目投标报价承诺函,是否为中标后签订合同时填写?

答:是。

问题二:

招标文件第七章投标文件格式第一节投标函格式,十、资格审查、信用等资料中(2)投标人证件复印件要求提供营业执照、资质证书、安全生产许可证复印件,并备注若为联合体形式投标的,则联合体各成员分别提供,由于设计单位并未颁发安全生产许可证书,是否删除或者更改此条规定?

答:按照招标文件执行。如为联合体投标,联合体成员中设计单位可不提供安全生产许可证。

问题三:

根据招标文件投标人须知前附表10.19.6第17点关于“黑名单”相关规定: 列入省公管办或省住建厅发布的黑名单扣分有效期为365天,自湖南省公管办或湖南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公布之日起至提交投标文件截止之日止。湖南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公布的黑名单以《关于公布全省房屋建筑和市政基础设施工程建设项目招投标严重信行为第 XXX 批名单的通知》和《关于公布全省房屋建筑和市政基础设施工程建设项目招投标第 XXX 批失信行为“黑名单”的通知》为准。

请问是否以《关于公布全省房屋建筑和市政基础设施工程建设项目招投标严重失信行为第四批名单的通知》和《湖南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关于公布全省房屋建筑和市政基础设施工程建设项目招投标第二批失信行为“黑名单”的通知》查询为准?如投标人自行查询无以上情形,投标人是否只需在投标文件中注明“拟任工程总承包项目负责人在扣分有效期内扣分有效期内无不良行为记录、未被列入省公管办或省住建厅发布的黑名单”即可?请明确。

答:按照湖南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最新公布的文件为准,提供自行查询截图并在企业资信及履约能力自评表注明。

问题四:

拟任工程总承包项目负责人和拟任施工项目负责人可否为同一人?

答:可为同一人,总承包项目负责人可由施工负责人兼任且满足资格要求。

问题五:

投标人须知前附表1.4.2是否接受联合体投标中第6条“联合体应由牵头单位出具授权委托书,并由牵头单位法定代表人签字且加盖企业法人公章,授权同一人作为代理人,办理投标事宜,对联合体成员均具有约束力。”请问本项目授权委托书是否只需牵头单位提供即可?

答:按照招标文件规定执行,授权委托书应由联合体牵头单位出具,并由牵头单位法定代表人签字且加盖企业法人公章

问题六:

招标文件要求的“类似工程业绩:企业承担过 1 项单项合同金额(工程建安费)26900000 元(含)以上的市政排水工程的施工或者设计或者工程总承包项目;”由于设计项目一般单项合同(设计费)金额较小,请问是否以此工程单项合同投资金额作为设计业绩考核指标更加合适?请明确。

答:按照招标文件执行。非设计费合同金额,可提供单项合同金额(工程建安费26900000 元(含)以上的市政排水工程的设计业绩,若合同中不能体现工程建安费,则需提供经业主盖章的证明材料。

问题七:投标函附录中关于逾期竣工违约金、逾期竣工违约金最高限额等在招标文件及合同内没有明确具体内容的是否可以填写“按合同内容约定执行”?

答:可以。

问题八:

公示的上限值模拟清单不全:管网工程及原有管道清淤工程中--E.18表显示共32页,但只公示到第6页,后面的20多页缺项。模拟清单不全,可否提供全部工程模拟清单?

:最新的模拟工程量清单在附件中重新提供,请各潜在投标人自行下载。

问题九:

招标文件合同附件4(第195页)有投标报价承诺书,其中要求:施工投标报价中的绿色施工安全防护措施项目费、其他项目费与施工模拟上限清单中的绿色施工安全防护措施项目费、其他项目费保持一致,不得优惠。因按2020《湖南省建设工程计价办法》之规定,绿色施工安全防护措施项目费、其他项目费是根据规定费率计算,且投标报价与上限价之间肯定会有差距,则根据计价办法计算的此两项费用不可能与上限价中的完全一致,请问此项是否作为投标报价要求?

答:是,投标人施工投标报价中的绿色施工安全防护措施项目费、其他项目费与施工模拟上限清单中的绿色施工安全防护措施项目费、其他项目费保持一致,不得优惠

二、本项目的投标截止时间、投标担保缴纳截止时间、开标时间开标地点不变。

三、监管部门:本招标项目的监管部门为长沙经济技术开发区管理委员会财政金融局,0731-84020090。

四、联系方式:

 标 人:长沙经济技术开发区城建开发有限公司;

   址:长沙经济技术开发区三一路2号;

 系 人:彭林

   话:0731-84873946;

招标代理机构:湖南耀阳项目管理咨询有限公司;

    址:湖南省长沙市岳麓区桐梓坡西路518号;

     人:高正良;

    话:0731-8211574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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