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浏阳经开区(高新区)新河路新建污水干管(长浏高速-捞刀河主管)、捞刀河路(永安污水厂-新河)截污干管工程全过程工程咨询 (含工程勘察、设计、造价、监理)澄清与答疑公告

发布日期: 2022-05-07    浏览量:

项目名称 浏阳经开区(高新区)新河路新建污水干管(长浏高速-捞刀河主管)、捞刀河路(永安污水厂-新河)截污干管工程项目
项目编号 430181202203170145 投资项目统一编码 2201-430181-04-01-515148
交易分类 房建市政工程 所属管辖范围 浏阳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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各潜在投标人:

浏阳经开区(高新区)新河路新建污水干管(长浏高速-捞刀河主管)、捞刀河路(永安污水厂-新河)截污干管工程全过程工程咨询 (含工程勘察、设计、造价、监理)项目,投标人提出疑问时间已按招标文件的规定时间(2022年5月5日17:00)截止,现招标人对该项目的招标疑问进行答复。投标人提交的问题经过汇总归类,类似问题不逐个答复,请各投标人自行关注,恕不另行通知,如有遗漏招标人概不负责。具体内容如下:

问题1:本项目招标范围包括勘察、设计、监理、造价。本次招标接受联合体投标,以联合体投标的,应满足下列要求:(6)只接受监理单位作为联合体牵头人。联合体成员家数不得超过2家。不符合湖南省房屋建筑和市政基础设施项目全过程工程咨询招标投标管理暂行办法》湘建设〔2020〕206号第十一条“第十一条 招标人应当在招标文件中明确是否接受联合体投标。多家咨询企业以联合体形式投标的,应当合理确定牵头单位。”只接受监理单位作为联合体牵头人。联合体成员家数不得超过2家,存在排斥潜在投标人公平公正竞争的权利,为量身定制。建议修改为:接受联合体投标,多家咨询企业以联合体形式投标的,应当合理确定牵头单位。

答:根据本项目特征,招标人合理确定监理单位作为联合体牵头人且接受不超过2家单位组成联合体投标,更有利于现场工作管理,提高工作效率,明确主体责任,减少推诿扯皮,不存在排斥潜在投标人和量身定制的情形。故按招标文件执行。

问题2:优秀全过程工程咨询奖是新开设的奖项,评奖时间才开评两个年度,获得全过程咨询奖的单位屈指可数(市政类只有3家监理单位),指向性明显,设置针对性强,量身定制,建议删除。

答:优秀全过程工程咨询奖是依据《全过程工程咨询招标文件示范文本》中“全过程工程咨询类奖项设置应考虑湖南省优秀工程勘察设计奖中优秀全过程工程咨询奖等”,故按招标文件执行。

问题3:招标文件评标办法表中:类似工程业绩:工程总投资不少于 2600 万元的市政公用工程(含排水工程)全过程工程咨询业绩(包含勘察、设计、监理、造价中的 4 项工作), 每个计 1.5 分;②承担过单项合同工程总投资不少于2600万元的市政公用工程(含排水工程)全过程工程咨询业绩(至少包含勘察、设计、监理、造价中的任意2项或 3 项工作),每个计1分。提供的全过程工程咨询业绩中若为联合体共同实施的只有作为联合体牵头人的业绩可加分,此项最多计2个,最多计3分。不合理,因全过程咨询项目为近两年才开始招投标,承担过单项合同工程总投资不少于2600万元的市政公用工程(含排水工程)全过程工程咨询业绩含勘察、设计、监理、造价中的 4 项工作,此类全过程咨询业绩的单位很少,而且允许联合体投标,却只对全过程工程咨询类似业绩加分,违反了《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实施条例》第三十二条,以不合理的条件限制或者排斥潜在投标人,对潜在投标人实行歧视待遇。建议类似工程业绩修改为:单项合同工程总投资不少于2600万元的市政公用工程(含排水工程)全过程工程咨询类似业绩全过程咨询业绩(须同时涵盖勘察、设计、监理、造价咨询中的任意二项内容)或满足规模要求由勘察业绩+设计业绩+监理业绩+造价咨询的不同项目业绩可以组合为一个全过程业绩计分。

答:按招标文件执行。

本公告作为招标文件组成部分,与招标文件具有同等法律效力。招标公告、招标文件如涉及上述内容的应作相应修改,若本公告与招标文件有不一致之处,应以本公告为准。

本项目的投标截止时间、开标时间及其他均不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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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2022年5月7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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