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望城区人民医院整体搬迁项目电梯、扶梯采购(含安装)项目澄清与答疑公告

发布日期: 2021-05-21    浏览量:

项目名称 望城区人民医院整体搬迁项目电梯、扶梯采购(含安装)项目
项目编号 A4301002021050611 全国固定资产投资项目代码 2019-430122-47-01-024695
交易分类 建设工程 所属管辖范围 望城区
相关公告

各潜在投标人:

望城区人民医院整体搬迁项目电梯、扶梯采购(含安装)项目提出疑问时间已按招标文件的规定时间(20215111700)截止。投标人提交的问题经过汇总归类,类似问题不逐个答复。本次答疑澄清文件作为招标文件组成部分,招标文件的澄清与对投标人问题的回复如下:

一、对招标文件的澄清:

澄清1、原招标文件“第五章 供货要求”(十八)、其他要求中的“本次招标的所有电梯须采用同一品牌产品”加入★号条款,修改为:本次招标的所有电梯须采用同一品牌产品。

澄清2、原招标文件“第一章 招标公告”3.5入围业绩要求修改为:投标人近3年(以提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前36个月内为有效)至少承担过1个单项合同金额不少于900万元的电梯供货业绩,不接受联合体、港澳台地区或境外业绩。(须提供合同协议书关键页,时间以合同中签订的日期为准。)

注:①投标人为制造商时,须提供不少于900万元的电梯供货业绩;②投标人为电梯制造商的合法唯一授权代理商时,须提供不少于900万元的电梯供货业绩,同时拟投本次项目的品牌制造商也须提供不少于900万元的电梯供货业绩。(代理商提供的业绩必须为以其名义与供货业主签订合同的业绩,以其授权代理电梯制造商名义与供货业主签订的合同不能作为代理商的有效业绩,不予认定。)

澄清3、原招标文件“第三章 评标办法前附表”2.2.42)品牌业绩项修改为:投标人近三年(投标文件截止时间前36个月为有效)承担过单个合同金额1300(含)万元人民币及以上的供货业绩的,每个业绩计2分,最多计6分。(须提供合同协议书关键页,时间以合同中签订的日期为准,且加盖投标人公章,否则本项不计分。)

注:①投标人为制造商时,须提供不少于1300万元的电梯供货业绩;②投标人为电梯制造商的合法唯一授权代理商时,须提供不少于1300万元的电梯供货业绩,同时拟投本次项目的品牌制造商也须提供不少于1300万元的电梯供货业绩。(代理商提供的业绩必须为以其名义与供货业主签订合同的业绩,以其授权代理电梯制造商名义与供货业主签订的合同不能作为代理商的有效业绩,不予认定。)

澄清4、原招标文件“第二章 投标人须知前附表”第1.11.4项偏差修改为:■允许(带“★”的技术要求不得负偏离,否则按废标处理。未带“★”的技术要求累计负偏离不得超过5项,否则按废标处理。)

澄清5、原招标文件“第三章 评标办法前附表”2.2.41)技术参数中曳引机整机项修改为:投标人所投垂直电梯产品,曳引机整机在满足招标文件供货要求技术参数的前提下,由评标委员会对其知名度、性价比、安全度、可靠度、性能、绿色节能、成熟稳定耐用程度等进行综合比较,优的计5分;良的计4分;一般的计3分。(附型式试验报告关键页及型式试验证书复印件;若为进口部件的还需提供近三年进口报关清单复印件。以上资料需加盖投标单位公章,没有提供复印件或提供复印件不全或复印件中没能体现相关关键部件的均不计分。)

原招标文件“第三章 评标办法前附表”2.2.41)技术参数中控制柜主板和变频器项修改为:投标人所投垂直电梯产品,控制柜主板和变频器在满足招标文件供货要求技术参数的前提下,由评标委员会对其知名度、性价比、安全度、可靠度、性能、绿色节能、成熟稳定耐用程度等电梯品牌及产品系列进行综合比较,优的计5分;良的计4分;一般的计3分。(须附控制柜的型式试验报告及型式试验证书复印件;若为进口部件的还需提供近三年进口报关清单复印件。以上资料需加盖投标单位公章,没有提供复印件或提供复印件不全或复印件中没能体现相关关键部件的均不计分。)

原招标文件“第三章 评标办法前附表”2.2.41)技术参数中光幕项修改为:投标人所投垂直电梯产品,门保护装置中光幕在满足招标文件供货要求技术参数的前提下,由评标委员会对其知名度、性价比、安全度、可靠度、性能、绿色节能、成熟稳定耐用程度等电梯品牌及产品系列进行综合比较,优的计5分;良的计4分;一般的计3分。(须提供合格证或近三年进口报关清单复印件。以上资料需加盖投标单位公章,没有提供复印件或提供复印件不全或复印件中没能体现相关关键部件符合要求的均不计分。)

澄清6、原招标文件“第三章 评标办法前附表”2.2.41)电梯运力项修改为:投标人所投住院楼及停站层数4层以上的医用电梯产品(编号B-DT-01#~B-DT-18#),在满足招标文件技术部分土建参数的前提下,最高额定速度、最大额定载重量、轿厢内净尺寸优于招标文件要求的,3项优于的计4分,2项优于的计2分,1项优于的计1分。(须附型式试验报告和型式试验证书复印件以及轿厢尺寸统计表复印件。以上资料需加盖投标单位公章,没有提供复印件或提供复印件不全或复印件中没能体现相关关键部件符合要求的均不计分。)

澄清7、原招标文件“第三章 评标办法前附表”2.2.42)综合实力第1修改为:投标人所投电梯产品制造商:(1)具有国家级实验室的计2分;(2)具有省级实验室的计1分;(3)具有市级实验室的计0.5分。(本项评分满分为2分,不累计评分。须提供行业主管部门或行业权威机构颁发的证书(或公布的名单)复印件,且加盖投标人公章,并提供制造商加盖印章的证明文件复印件,否则本项不计分。)

澄清8、原招标文件“第五章 供货要求”十六、详细参数要求第5项曳引机修改为:★曳引机:永磁同步无齿曳引机,原厂原品牌产品,须提供型式试验报告报告关键页及型式试验证书。

原招标文件“第五章 供货要求”十六、详细参数要求第12项限速器修改为:★限速器:原厂原品牌产品,须提供型式试验报告关键页。

原招标文件“第五章 供货要求”十六、详细参数要求第13项安全钳修改为:★安全钳:原厂原品牌产品,须提供型式试验报告关键页

二、对投标人问题的回复:

问题1投标人资格要求中:3.5入围业绩要求:投标人所投品牌(以投标人名义签订的)近3年(以提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前36个月内为有效)至少承担过1个电梯供货业绩,具体要求为单项合同金额不少于900万元的电梯供货业绩,不接受联合体、港澳台地区或境外业绩。评标办法中:投标人所投电梯品牌(以投标人名义签订)近三年(以合同签订时间为准,投标文件截止时间前36个月为有效)拥有单个合同金额1300万元人民币(含)以上的供货业绩的,每个业绩计2分,最多计6分。 问:经过市场调研及天眼查、启信宝、企查查等网站查询,业绩能够满足合同金额1300万元以上,且是本次所投品牌的投标人(为代理商时)的业绩,有效投标人将不足三家,不能形成有效的竞争。对投标人的的入围业绩要求,既是投标人的名义签订的,又是所投品牌的,如此高金额的业绩,属于多重条件限制,有排斥潜在投标人的嫌疑。根据工程项目招投标领域营商环境专项整治工作方案 发改办法规(2019862号,本项目设定明显超出招标项目具体特点和实际需要的过高的业绩要求。近期挂网的同类型项目中如:浏阳经开区(高新区)金阳智中心1#-3#15#-31#栋电梯采购及安装项目,对入围业绩的要求就未限制品牌,仅要求投标人的供货业绩,建议将入围业绩要求修改为:投标人近3年(以提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前36个月内为有效)至少承担过1个电梯供货业绩,具体要求为单项合同金额不少于900万元的电梯供货业绩,不接受联合体、港澳台地区或境外业绩。将评标办法中评审因素:品牌业绩:修改为投标人业绩,评分标准修改为:投标人近三年(以合同签订时间为准,投标文件截止时间前36个月为有效)拥有单个合同金额1300万元人民币(含)以上的供货业绩的,每个业绩计2分,最多计6分。

问题2招标文件P33,“投标人所投电梯品牌(以投标人名义签订)近三年(以合同签订时间为准,投标文件截止时间前36个月为有效)拥有单个合同金额1300万元人民币(含)以上的供货业绩的,每个业绩计2分,最多计6分。(提供中标(成交)通知书复印件和完整合同协议书复印件,且加盖投标人公章,否则本项不计分。)”涉嫌违法相关的法律法规,《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实施条例(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务院令第613号)》(三)依法必须进行招标的项目以特定行政区域或者特定行业的业绩、奖项作为加分条件或者中标条件;(七)以其他不合理条件限制、排斥潜在投标人或者投标人。请答复。

问题3招标文件第33页评分因素为品牌业绩,评分标准需要是投标人的业绩,同时又是本次所投品牌的业绩,且单项合同金额在1300万元以上,(提供中标(成交)通知书复印件和完整合同协议书复印件,且加盖投标人公章,否则本项不计分。)此处存在以下几点问题: 1、当投标人为制造商时,其品牌业绩必然是投标人业绩,该表达方式属重复累赘的表达,可以直接表达为投标人近三年(以合同签订时间为准,投标文件截止时间前36个月为有效)拥有单个合同金额1300万元人民币(含)以上的供货业绩的,每个业绩计2分,最多计6分。 2、当投标人为代理商时,目前电梯行业采用的是项目唯一授权制,而不是行政区域总代理制度,即代理商是代理多个品牌,根据项目定位选定代理品牌,不同时段、不同项目其供货品牌会有所不同,结合本项目的付款方式、入围业绩、加分业绩等要求,将导致大品牌厂家无法直接参与投标,授权代理商也无法满足如此高要求的业绩,即使有个别代理商能够满足招标入围要求参与投标,那么也无法中标。根据招标投标法及目前对营商环境的整治方案等相关规定,建议修改对入围业绩及加分业绩的双重条件,此不能作为为某特定的投标人(如某二线品牌厂家),排斥中小企业、排斥代理一线品牌的代理商参与投标的手法。许多大项目对投标人的入围业绩、加分业绩业除了对金额、年限有要求,对品牌等其他均不会对做诸多要求,大多表达:投标人近三年至少拥有一个单个合同达XX万的电梯供货业绩....,加分业绩也请相应调整。

问题4投标人可以是制造商,也可以是制造商授权的代理商,根据对本项目招标文件的详细研究,本项目付款方式苛刻,需要垫资,绝大部分的一线品牌厂家,以厂家名义直投均无法满足付款条件,且质保期若要得满分,则要达6年,决定了本项目只能是代理商参与投标,但本项目入围业绩要求过高,在湖南地区能够满足既是投标人签订的业绩,还是本次所投品牌的业绩,且金额在900万以上的代理商很少,尤其是既要满足是投标人签订的业绩,还是本次所投品牌的业绩,且金额在1300万以上加分业绩的代理商极少,此要求有排斥潜在投标人的嫌疑,根据《工程项目招投标领域营商环境专项整治工作方案》的通知:(二)整治内容:1、违法设置的限制、排斥不同所有制企业参与招投标的规定,以及虽然没有直接限制、排斥,但实质上起到变相限制、排斥效果的规定。4、设定明显超出招标项目具体特点和实际需要的过高的资质资格、技术、商务条件或者业绩、奖项要求。建议将入围业绩修改为投标人或制造商近三年承担过1个电梯供货业绩,具体要求为单项合同金额不少于900万元的电梯供货业绩。将评分标准里面的业绩修改为投标人或制造商近三年(以合同签订时间为准,投标文件截止时间前36个月为有效)拥有单个合同金额1300万元人民币(含)以上的供货业绩的,每个业绩计2分,最多计6分,让更多的单位能够参与本项目投标,形成有效的竞争。

问题5、投标人资格要求/3.5.入围业绩要求:投标人所投品牌(以投标人名义签订的)近3年(以提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前36个月内为有效)至少承担过1个电梯供货业绩,具体要求为单项合同金额不少于900万元的电梯供货业绩,不接受联合体、港澳台地区或境外业绩。(须提供中标(成交)通知书和合同协议书,时间以合同中签订的日期为准。) 疑问:本项目需要投标人签订的所投品牌的900万业绩作为资格条件,本条件是否过于苛刻。作为代理商而言,能达到本条件的非常少,就算有也并不一定是所投品牌的业绩。可否提供代理商签订的900万业绩的同时提供制造商的900万合同业绩就可以满足此资格条件?

问题6 P5 3.5入围业绩要求:......”违反“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第十八条“招标人不得以不合理的条件限制或者排斥潜在投标人,不得对潜在投标人实行歧视待遇。”建议修改为“3.5入围业绩要求:投标人所投品牌制造商近3年(以提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前36个月内为有效)至少承担过1个电梯供货业绩(提供中标(成交)通知书或合同协议书关键页,时间以合同中签订的日期为准。)”   

问题7P33“品牌业绩”“ 投标人所投电梯品牌(以投标人名义签订)近三年(以合同签订时间为准,投标文件截止时间前36个月为有效)拥有单个合同金额1300万元人民币(含)以上的供货业绩的,每个业绩计2分,最多计6分。” 违反“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第十八条的规定,建议修改。

问题1-7答:回复详见澄清2、澄清3

问题8售后服务能力:投标人所投电梯产品制造商在长沙地区设有直属售后服务机构且售后服务机构获得长沙市特种设备安全管理协会颁发的电梯维保单位为四星级(含)以上的计3分;三星级的计2分;二星级(含)以下的计1分;没有星级不计分。 问:四星级维保单位的实力、规模均比三星级、二星级维保单位的具备优势,而该电梯维保单位为四星级与三星级、二星级的分差过小,无法突出具备该优势的品牌,建议适当调整分差。

答:按照招标文件执行。

问题9招标文件附件及招标文件正文中“M-DT-03#医梯(消防电梯、无障碍电梯)、M-DT-11#医梯(消防电梯、无障碍电梯)、B-DT-1#医梯(污物梯、无障碍兼消防梯)、B-DT-18#医梯(污物梯、无障碍兼消防梯)”是不是指按照26465-2011《消防电梯制造与安装安全规范》制造的消防员电梯?请答复。

答:M-DT-03#M-DT-11#B-DT-01#B-DT-18#是消防电梯,应符合《消防电梯制造与安装安全规范》GB 26465-2011中的规定和招标文件的要求。

问题10招标文件附件及招标文件正文中涉及医梯不符合《特种设备目录》(市场监管总局关于特种设备行政许可有关事项的公告2019年 第3号),是不是《特种设备目录》要求的曳引驱动乘客电梯?请答复。

答:是。

问题11招标文件附件及招标文件正文中“1050kg”的额定载重量的为日系标准的载重,欧美系产品标准载重量为1000kg,同样的轿厢尺寸,请答复。

答:在同样的轿厢尺寸下,额定载重量为欧美系产品1000kg和日系产品1050kg的均满足要求。

问题12 招标文件P9,1.11.4条款“偏差□不允许 ■允许(带“★”的技术要求不得偏离,否则按废标处理。未带“★”的技术要求累计偏离不得超过5项,否则按废标处理。)”与P91“未标注“★”号的技术参数或条款,有偏离时(包括正偏离和负偏离).............,如正偏离超过5项,本项目是不是废标处理?请答复。

问题139页“偏差”的描述不准确,应为“未带“★”的技术要求累计负偏离不得超过5项,否则按废标处理”。

问题12-13答:回复详见澄清4

问题14招标文件P31,“技术参数部分”,曳引机如为进口件与招标文件P94 5、★曳引机:永磁同步无齿曳引机,原厂原品牌产品,需提供完整的型式实验报告。”两者矛盾,分数不对等,请答复。

问题15招标文件P31,“技术参数部分”, 门机为进口件与招标文件P94“ ★门机:VVVF变频门机,原厂原品牌产品。”两者矛盾,分数不对等,请答复。

问题16招标文件P31页技术部分评分-技术参数第2345条:曳引机整机、门机整机、控制柜主板和变频器、光幕等部件未明确具体进口还是原厂原品牌得最高分,请问是否可以明确?

问题17招标文件第五章供货要求部分“十六、详细参数要求”中“3、★驱动方式、4、★控制系统、5、★曳引机:永磁同步无齿曳引机、7、★门机、8、★光幕保护,”与评标细则表中要求相互矛盾,请修改评标细则表。

问题14-17答:按照招标文件执行,评标办法“技术参数部分”中评分项“曳引机整机、门机整机、控制柜主板和变频器、光幕”均由评标委员会进行综合比较。

问题18招标文件P31,“技术参数部分”, 控制柜主板和变频器为进口件与招标文件P94 3、★驱动方式:交流变频变压调速(VVVF)、变频器要求原厂原品牌。4、★控制系统:须满足模块化微机控制系统,原厂原品牌产品。”两者矛盾,分数不对等,且控制柜主板和变频器仅为控制柜的主要部件,无相关的型式试验报告或者检测检验报告,请答复。

问题19 招标文件“评标办法前附表”中“技术部分”,光幕无型式试验证书或报告,主控制板变频器仅有控制柜的型式试验报告及证书,如为进口件又与供货要求中原厂原品牌不符合,请修改。

问题20招标文件P31 “技术参数部分”,“投标人所投垂直电梯产品,门保护装置中光幕在满足招标文件供货要求技术参数的前提下,由评标委员会对其知名度、性价比、安全度、可靠度、性能、绿色节能、成熟稳定耐用程度等电梯品牌及产品系列进行综合比较,优的计5分;良的计4分;一般的计3分。(需附型式试验报告或型式试验合格证复印件;若为进口部件的还需提供近三年进口报关清单复印件。以上资料需加盖投标单位公章,没有提供复印件或提供复印件不全或复印件中没能体现相关关键部件符合要求的均不计分。)”光幕无相关的型式试验报告或者检测检验报告,请答复。

问题21、控制柜主板和变频器无检测证明文件,控制柜只有在控制柜整柜型式试验报告显示其制造单位,光幕无检测报告或型式试验报告。   

问题22、第三章评标办法(综合评估法)/技术参数/4、投标人所投垂直电梯产品,控制柜主板和变频器在满足招标文件供货要求技术参数的前提下,由评标委员会对其知名度、性价比、安全度、可靠度、性能、绿色节能、成熟稳定耐用程度等电梯品牌及产品系列进行综合比较,优的计5分;良的计4分;一般的计3分。(需附检测证明文件复印件;若为进口部件的还需提供近三年进口报关清单复印件。以上资料需加盖投标单位公章,没有提供复印件或提供复印件不全或复印件中没能体现相关关键部件的均不计分。) 疑问:控制主板和变频器属于控制柜零部件,厂家是无法提供检测证明的,只能在控制柜的型式试验报告上体现。是否提供了控制柜的型式试验报告就可以?

问题23第三章评标办法(综合评估法)技术部分技术参数中,4、控制柜主板和变频器,需附检测证明文件复印件,主板和变频器一般在控制柜整机型式试验报告中体现,未对其进行专项的检测,此处的检测证明文件是否可改为:提供控制柜型式试验报告,且能体现控制柜主板和变频器相关信息。

问题24招标文件P31页技术部分评分-技术参数第5条:光幕需附型式试验报告或型式试验合格证复印件,光幕一般是提供委托试验报告,无法提供型式试验报告,另外如光幕为进口件,也无法提供型式试验报告,建议本项修改为:光幕需附委托试验报告,如进口件只需提供近三年进口报关清单复印件。

问题25、控制柜主板和变频器无型式试验认证,只有控制柜有相关型式试验认证。

问题26、《特种设备目录中》无光幕、门机型式试验认证,无医梯的型式试验认证要求。

问题27P31“所投垂直电梯产品,控制柜主板和变频器”无单独的检测检验报告,建议修改为“控制柜型式试验证书。”

问题28、招标文件要求投标文件提供的“型式试验报告或型式试验证书、合格证”因本项目投标为电子投标文件,如附加型式试验报告占用文件太大,建议全部修改为“型式试验证书或合格证”。

问题29P94“投标人在投标文件中应对质量保证体系作出说明,并提供完整的整机型式试验报告彩色扫描件。”本项目投标货物规格太多,如附加型式试验报告占用文件太大,建议全部修改为“型式试验证书或合格证”。

问题30 P955、★曳引机:永磁同步无齿曳引机,原厂原品牌产品,需提供完整的型式实验报告。” 本项目投标货物规格太多,如附加型式试验报告占用文件太大,建议全部修改为“型式试验证书或合格证” 。

问题31P9512、★限速器:原厂原品牌产品,需提供完整的型式实验报告。13、★安全钳:原厂原品牌产品,需提供完整的型式实验报告。”本项目投标规格太多,如附加型式试验报告占用文件太大,建议全部修改为“型式试验证书或合格证” 。

问题32、第五章 供货要求/十六、详细参数要求/(一) 直梯/★曳引机:永磁同步无齿曳引机,原厂原品牌产品,需提供完整的型式实验报告。★限速器:原厂原品牌产品,需提供完整的型式实验报告。★安全钳:原厂原品牌产品,需提供完整的型式实验报告。 疑问:曳引机、限速器、安全钳原厂原品牌产品,厂家没有型式实验报告,只有型式试验报告。是否提供了型式试验报告就可以?

问题33第五章供货要求:十六、详细技术参数(一)直梯:5、★曳引机:永磁同步无齿曳引机,原厂原品牌产品,需提供完整的型式实验报告;12、★限速器:原厂原品牌产品,需提供完整的型式实验报告;13、★安全钳:原厂原品牌产品,需提供完整的型式实验报告。此三处部件要求提供完整的型式实验报告,且为标星项。而招标文件评分办法中要求提供型式试验报告,还请明确提供的证明文件是型式实验报告还是型式试验报告。

问题18-33答:回复详见澄清5、澄清8

问题34招标文件P32,“在满足招标文件规定的最低质保期的基础上,投标人承诺质保期延长的,每延长12个月加2分,最多加8分;未承诺质保期延长和不满足加分要求的则本项不计分。(投标人提供加盖公章的承诺书原件复印件,投标人为代理商的承诺书还须加盖制造商公章。)” 质保期的增加分数太少了,和其价值不对等,请答复。

问题35招标文件P31,“投标人所投住院楼及停站层数4层以上的医用电梯产品(编号B-DT-01#~B-DT-18#),在满足招标文件技术部分土建参数的前提下,最高额定速度、最大额定载重量、轿厢内净尺寸优于招标文件要求的,3项优于的计4分,2项优于的计2分,1项优于的计1分。(需附型式试验报告或型式试验合格证复印件,轿厢尺寸统计表复印件。以上资料需加盖投标单位公章,没有提供复印件或提供复印件不全或复印件中没能体现相关关键部件符合要求的均不计分。)”,载重量以及速度的增加分数太少了,和其价值不对等,请答复。

问题36、招标文件第31页? B-DT-01#-18#如增加速度与载重量加分幅度太小,第32页质保期加长加分幅度太小。

问题37 P31“电梯运力”的计分太低,18台电梯载重量由1600kg提高到1800-2000kg,速度由1.75m/s开始提高到2.0m/s,加价幅度很大。

问题38P32“质保期”增加四年的费用与计分只有8分,不符,建议修改为“增加两年”。

问题34-38答:按照招标文件执行。

问题39招标文件P32,产品能效方面无自动扶梯相关能效评分部分,请答复。

答:按照招标文件执行。

问题40招标文件P56,“买方每次支付前,卖方需提供设备税率为13%的增值税专用发票,项目结算付款时,按照:合同金额/1+设备税率为13%*1+提供的发票对应的税率)进行调减结算总额。”是否本项目需要全部的13%,本工程为电梯设备供货及安装、售后服务;按照税法相关计算方法,安装费只能开局3%的增值税票,请答复。

问题4167页“18.6 买方每次支付前,卖方需提供设备税率为13%的增值税专用发票,项目结算付款时,按照:合同金额/1+设备税率为13%*1+提供的发票对应的税率)进行调减结算总额。”本项目税法计取方式应分开计设备13%+安装3%计取。

问题42、本投标的投标是不是要求全部开具13%的增值税票

问题40-42答:本项目合同增值税税率为13%,按照招标文件执行。

问题43、招标文件第32页国家级别实验室“提供实验室认可证书”是不是CNAS实验室认可书?

问题44评标办法中要求的所投电梯制造商具有国家级中心实验室,请问是由哪里颁发认定的?实验室是否只要是实验室就有相应得分,还是须按招标文件?

问题45P32“国家级中心实验室”只有一家制造商具有国家实验室,违反“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第十八条。

问题43-45答:回复详见澄清7

问题46、招标文件第33页投标人所投电梯品牌,以投标人名义签订涉嫌违法相关的法律法规,《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实施条例(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务院令第613号)》(三)依法必须进行招标的项目以特定行政区域或者特定行业的业绩、奖项作为加分条件或者中标条件;(七)以其他不合理条件限制、排斥潜在投标人或者投标人。要求提供完成的协议书,本项目电子招标文件如果合同协议书扫描件会导致投标文件太大,很多合同协议书含图纸及技术规格等,建议修改为合同关键页,很多项目无中标通知书只有合同协议书建议修改本条。

问题47 P20 3.5.33.5.4条款中“中标通知书和合同协议书复印件” 因本项目投标为电子投标文件,如中标通知书和合同协议书复印件占用文件太大,建议全部修改为“中标通知书或合同协议书关键页复印件”。

问题46-47答:入围业绩和加分业绩均修改为:须提供合同协议书关键页扫描件。

问题48、招标文件第五章 供货要求部分 涉嫌按照某电梯有限公司量身定做,层站304发纹不锈钢小门套,综合厚度≥2.0mm涉嫌为某制造厂家量身定做,“桁架制造:桁架应采用所有工艺均在本品牌扶梯整机制造厂作业完工的产品(招标人视情况委派专人到卖方制造工厂对样梯进行监制,提供整梯型式试验报告,产生费用由中标人负责)。”为什么本处提及了“本品牌扶梯整机制造厂”,涉嫌为某品牌量身定制。

答:所有品牌均可投标,不存在量身定做的嫌疑。

问题49、桁架(两侧面及底部)裸露部分不锈钢装饰,请澄清不锈钢装潢的厚度。

答:304发纹不锈钢,厚度不小于2mm

问题50、招标文件第五章供货要求部分 “十六、详细参数要求”中“投标人必须提交本项目电梯安装工程的安装维护方案,提供派驻该项目的项目经理、管理人员、技术人员及主要技术工人名单、执业证书、近期彩色照片及联系电话。”是不是投标文件中需要提供?

问题51P1065、投标人必须提交本项目电梯安装工程的安装维护方案,提供派驻该项目的项目经理、管理人员、技术人员及主要技术工人名单、执业证书、近期彩色照片及联系电话。”是在投标文件提交,还是安装时提交?

问题50-51答:在投标文件中需要提供。   

问题52、招标文件(十八)、其他要求属于重复条款。

答:按照招标文件执行。
   
问题53招标文件的付款方式过于苛刻,如果各大一线品牌的电梯厂家直接参与本项目投标,如:三菱、日立、蒂森等均无法响应满足该付款方式。若想参与本项目投标,只能授权给代理商参与,但本项目入围业绩要求及评分办法中对投标人业绩的要求均设置了多重条件限制,将导致投标人作为代理商时,有效的投标人不足三家,不能形成有效的竞争力。那么一线品牌的厂家既不能直接参与投标,又找不到满足招标文件要求,具备竞争优势的代理商参与投标,很可能导致大多一线品牌将不能参与本项目投标,只能是二线品牌或国产小品牌的厂家来参与本项目投标,采购人将不能采购到质量更可靠、安全性能更高的电梯。因此,建议采购人对付款方式进行相应的调整,依法依规修改入围业绩及评分业绩的要求,取消过高的限制、排斥潜在投标人的入围业绩及评分业绩的要求。 法律依据:1、《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第三十二条 招标人不得以不合理的条件限制、排斥潜在投标人或者投标人。(七)以其他不合理条件限制、排斥潜在投标人或者投标人。 2、关于印发《工程项目招投标领域营商环境专项整治工作方案》的通知,文号:发改办法规(2019862号,4、设定明显超出招标项目具体特点和实际需要的过高的资质资格、技术、商务条件或者业绩、奖项要求。

答:付款方式按照招标文件执行;业绩回复详见澄清2、澄清3

问题544页“2.3工期:在合同签订后30个月内完成供货及安装。”与第8页“1.3.2交货期”两者一致,应为不一致内容。

答:本项目为交钥匙工程,交货期等同于工期。

问题55103.2.4项“注:其中总承包服务费为设备投标总价的2%。”、第68页“总承包服务费=合同设备价格*2%”、“7-1 投标报价明细表”中“4. 总承包服务费按设备报价合计的2%计取。”,优于电梯工程分为设备+安装两部分,本项目是不是只按照设备计取中标服务费,“(十七)、采购清单”中计取方式又是“招标上限价”计取的。

答:按照招标文件“投标报价明细表”的计价程序执行。投标总报价为设备报价合计与总承包服务费之和,总承包服务费为设备报价合计的2%,且不得超过其对应招标上限价。

问题56招标文件第五章供货要求部分 “四、特种设备安全检测要求:投标人提供的电梯设备的生产、使用、检验检测、维修服务和管理等一切活动必须符合《特种设备安全监察条例》(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务院令第549号)的规定,投标人需在投标文件中提供相关的资料及投标承诺。”此处要求提供相关的资料是什么资料?首先要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特种设备安全法(中华人民共和国主席令第四号)》,建议修改为“投标人提供的电梯设备的生产、使用、检验检测、维修服务和管理等一切活动必须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特种设备安全法(中华人民共和国主席令第四号)》《特种设备安全监察条例》(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务院令第549号)的规定,投标人需在投标文件中提供投标承诺。”

答:“投标人提供的电梯设备的生产、使用、检验检测、维修服务和管理等一切活动必须符合《特种设备安全监察条例》(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务院令第549号)的规定,投标人需在投标文件中提供相关的资料及投标承诺。”修改为:投标人提供的电梯设备的生产、使用、检验检测、维修服务和管理等一切活动必须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特种设备安全法(中华人民共和国主席令第四号)》《特种设备安全监察条例》(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务院令第549号)的规定,投标人需在投标文件中提供投标承诺。

问题57招标文件第五章供货要求部分 “五、技术规范及标准”中“6. GB 25194-2010杂物电梯制造与安装安全规范 7. GB 25856-2010 仅载货电梯制造与安装安全规范”本项目不涉及杂物电梯与仅有载货电梯。

问题58 P89“五、技术规范及标准”中“6. GB 25194-2010杂物电梯制造与安装安全规范7. GB 25856-2010 仅载货电梯制造与安装安全规范”,本项目招标不涉及,请澄清。

问题57-58答:按照招标文件执行。

问题59招标文件第五章供货要求部分“五、技术规范及标准”中“28. TSG T7001-2009电梯监督检验和定期检验规则-曳引与强制驱动电梯(含第1号修改单)29. TSG T7002-2011 电梯监督检验和定期检验规则-消防员电梯(含第1号修改单)30. TSG T7005-2012电梯监督检验和定期检验规则-自动扶梯与自动人行道(含第1号修改单)31. TSG T7006-2012电梯监督检验和定期检验规则-杂物电梯(含第1号修改单)”均有第23修改单,“32. TSG T7007-2016电梯型式试验规则”有第1号修改单。

答:技术规范及标准文件有更新的,按照最新文件执行。

问题60招标文件第五章供货要求部分“十六、详细参数要求”中“门套:各层均采用304发纹不锈钢小门套,厚度不低于2.0mm”与层门不一致,应为“1.5mm”。

问题61P942、装修标准:......各站304发纹不锈钢小门套,综合厚度≥2.0mm”应为“1.5mm”。

问题62招标文件P95,“10.1 厅门:各层均为304发纹不锈钢板,厚度不低于1.5mm;”与“10.2 门套各层均采用304发纹不锈钢小门套,厚度不低于2.0mm;”两者矛盾不一致,请答复。

问题60-62答:按照招标文件执行,门套、门厅、层门均为不同部件,不矛盾。

问题63本项目自动扶梯均低于6.0m,请删除招标文件第五章供货要求部分“7、★安全保护功能:”中“附加制动器”。

答:按照招标文件执行。

问题64评标办法中对电梯的主要部件有相应的评分,但对自动扶梯的主要部件要求没有进行打分比较,这将会导致参与的拟投品牌会用低端的梯型来参与投标,因为本项目对自动扶梯的主要部件配置没有要求,高配置并不会加分,且自动扶梯近几年在全国安全事故频发,医院人流量巨大,对产品质量、安全要求更高,而本项目自动扶梯的主要部件未参与评分,招标文件第五章供货要求(二)自动扶梯要求4.11 主机:采用立式结构;采用高效涡轮蜗杆或齿轮传动减速箱。主机有原厂原品牌自主生产的,也有外购的、OEM形式生产的,为了保持产品良好的兼容性、稳定性,建议主机要求采用原厂原品牌或在评标办法中对主机采用原厂原品牌和采用非原厂原品牌的进行分段计分。请明示自动扶梯的主要部件是否参与打分。 (二)自动扶梯要求中对梯级、踏板等的安全防滑等级未作要求,这将会导致参与品牌会用低端、经济型的梯型来参与投标,安全防滑等级有R9R10R11R12等不同级别,为了保证自动扶梯的安全可靠性,请注明自动扶梯的梯级、踏板的安全防滑等级。

答:按照招标文件执行。

问题65我单位已更名,但我司组织机构代码未变,仍为同一代码,同时我单位品牌中文标识及英文标识近期已随同变更,但该货物仍为同一制造商生产的产品,请问业绩更名前的品牌业绩是否可以认同为更名后的业绩,请明示。

答:投标人单位名称发生变更的,须提供工商变更登记证明。商标标识须提供商标注册证且能体现单位名称变更情况,如不能体现的,须提供行政主管部门出具的证明文件。未提供证明文件,业绩不予认定。

问题66客梯、医梯的轿壁、厅门、门套有无不锈钢防腐的要求?是否需要提供盐雾检测报告(即不锈钢的防腐蚀实验的报告)?

问题67十六、详细参数要求:(一)直梯9.1 ★轿厢:轿厢选用304发纹不锈钢板,轿壁采用整板弯折工艺,双向轴流风机,暖色光源,配扁型不锈钢扶手;10.1 厅门:各层均为304发纹不锈钢板,厚度不低于1.5mm10.2 门套:各层均采用304发纹不锈钢小门套,厚度不低于2.0mm;考虑到医院的环境及疫情的影响,电梯需要经常消毒等因素,轿厢的材质除了满足304发纹不锈钢及其厚度要求外,还应达到国家防锈、防腐蚀标准,目前各厂家为了市场竞争,降低成本,对不锈钢的材质在厚度、选型、性能等方面的标准都有很大的下降,因此我司建议对轿厢、轿门、厅门、门套等不锈钢材质要求提供防腐蚀(防锈蚀)的检测合格报告。

问题66-67答:按照招标文件执行。

问题68医院用的客梯、医梯不像住宅梯,其使用频率高,运行时间长,运行舒适感及安全性很重要,对导轨的硬度有无要求?是否需要提供相应的硬度测试报告?

答:按照招标文件执行。

问题69评分表中要求投标人所投电梯产品制造商:(1)具备投入使用的试验塔高度在150米(含)及以上计2分;(2)具备投入使用的试验塔高度在100米(含)至150米(不含)计1分。(本项评分满分为2分,不累计评分。需提供政府部门的规划审批或竣工验收报告复印件,实景照片且加盖投标人公章,否则本项不计分。) 试验塔是电梯制造商研发能力和综合实力的体现,既然招标文件要求制造商具备投入使用的试验塔,为何证明材料是提供政府部门的规划审批或竣工验收报告复印件及实景照片?此处用“或”的表达前后自相矛盾,有歧义。政府部门的规划审批只能代表试验塔在规划或建设中,并不能证明该试验塔已投入使用,只有竣工验收报告才能证明试验塔是已完工且已投入使用的。因此,建议将证明材料修改为行政职能部门出具的竣工验收证明材料复印件加盖公章及实景照片。

问题70P32“电梯产品制造商:具备投入使用的试验塔高度”的证明文件,很多省份政府部门的规划审批许可证不一致,没有高度或无竣工验收报告,建议修改为“图纸高度”。

问题69-70答:“需提供政府部门的规划审批或竣工验收报告复印件,实景照片且加盖投标人公章”修改为:须提供政府部门的规划审批(或竣工验收报告)复印件和试验塔实景照片,并加盖投标人公章。

问题71所投电梯产品试验塔制造商具备已投入使用的电梯试验塔,请问该制造商是否包括了国外的制造商?该试验塔是指国内已投入使用的电梯试验塔还是包括了国外已投入使用的电梯试验塔?

答:符合招标文件要求即可。

问题72、投标人资格要求/同一个品牌只允许一个投标人参加本次投标。 疑问:如果出现多个投标人投标同一品牌,是否会作为废标处理。  

答:本项目仅接受电梯的制造商或所投产品制造商针对本项目的合法唯一授权代理商。

问题73、投标人资格要求/与招标人存在利害关系可能影响招标公正性的法人、其他组织或者个人,不得参加投标; 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参加同一标段投标或者未划分标段的同一招标项目投标。 疑问:如果投标人或投标人所投电梯制造商直接控股或参股的公司,或高管在二家公司同时任职的情况下同时参与投标,是否会做废标处理。

答:投标人不得存在招标文件中第二章“投标人须知”第1.4.3所述情形。

问题74、第三章评标办法(综合评估法)/售后服务能力/投标人所投电梯产品制造商在长沙地区设有直属售后服务机构且售后服务机构获得长沙市特种设备安全管理协会颁发的电梯维保单位为四星级(含)以上的计3分;三星级的计2分;二星级(含)以下的计1分;没有星级不计分。 (需提供维保单位证书复印件,且加盖投标人公章,否则本项不计分。) 疑问:四星级具体是指哪一年颁发的证书?

问题75第三章评标办法(综合评估法)商务部分售后服务能力中,2、投标人所投电梯产品制造商在长沙地区设有直属售后服务机构且售后服务机构获得长沙市特种设备安全管理协会颁发的电梯维保单位为四星级(含)以上的计3分;三星级的计2分;二星级(含)以下的计1分;没有星级不计分。(需提供维保单位证书复印件,且加盖投标人公章,否则本项不计分。),此处的维保星级单位证书还请明确具体是提供哪一年度的。

问题74-75答:以2019年度为准。

问题76、第五章 供货要求/十六、详细参数要求/(一) 直梯/轿厢净高不低于2600mm。 疑问:招标文件附件/望城医院电梯项目上限价格表与采购清单中所要求的都是2500mm,招标文件中要求的2600mm,具体以哪个为标准?

问题77第五章供货要求:十六、详细技术参数(一)直梯:9、轿厢:9.4轿厢净高不低于2600mm,而供货要求(十七)采购清单中,轿厢净高要求为2500mm,前后要求不一致,故请明确轿内净高按不低于2600mm还是2500mm

问题78招标文件第五章供货要求第十六、详细参数要求9.4:轿厢净高不低于2600mm,但第五章供货要求第十七、采购清单中轿厢高度为2500mm,请问以哪项为准?

问题79P95页:9.4 轿厢净高不低于2600mm。而招标文件P102-104页:(十七)采购清单及招标文件附件20201020望城电梯总表(采购依据版)中轿厢净高为2500mm。 请答疑:请明确本次招标轿厢净高度参考标准。如轿厢净高不低于2600,由于顶层净高为4.8米,且电梯轿厢配置专用空调,速度为1.6m/s的客梯、医梯及1.75m/s的医梯顶层净高能否调整增加。

问题76-79答:轿厢净高不低于2600mm,顶层净高以附件20201020望城电梯总表(采购依据版)为准。

问题80P88“所有提供的设备和系统须按业主要求期限内由原厂负责完成安装、调试、试运行及报验备案,并通过初步验收。”是不是本项目的安装由制造商完成,由制造商报验备案?请澄清。

问题81 P911、中标人应派原厂技术人员到现场安装、调试直到设备正常运行。” 是不是本项目的安装由制造商完成,请澄清。

问题80-81答:本项目的安装由中标人完成,由中标人报验备案,中标人应派原厂技术人员到现场安装、调试直到设备正常运行。

问题82、招标文件及附图中没有扶梯梯级宽度,请问扶梯梯级宽度为多少?

答:扶梯梯级宽度为1000mm

问题83P95“所有垂直电梯其他功能要求:........”只有一家制造商具有上述功能描述,违反“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第十八条 。

答:其他功能要求均为常规功能,不存在违法情形,按照招标文件执行。

问题84招标文件P312.2.41)技术部分:电梯运力:投标人所投住院楼及停站层数4层以上的医用电梯产品(编号B-DT-01#~B-DT-18#),在满足招标文件技术部分土建参数的前提下,最高额定速度、最大额定载重量、轿厢内净尺寸优于招标文件要求的,3项优于的计4分,2项优于的计2分,1项优于的计1分。(需附型式试验报告或型式试验合格证复印件,轿厢尺寸统计表复印件。以上资料需加盖投标单位公章,没有提供复印件或提供复印件不全或复印件中没能体现相关关键部件符合要求的均不计分。) 请答疑:编号B-DT-01#~B-DT-18#中:B-DT-02#~B-DT-03#B-DT-16#~B-DT-17#共计4台为1000kg,1.75m/s的客梯,是否包含在以上评分项内。其余14台招标要求为1600kg,1.75m/s医梯,以上评分是否可以理解为投标医用电梯载重大于1600kg同时速度大于1.75m/s,同时轿厢内净尺寸优于招标文件要求,才可以计4分。还是理解为投标医梯按照1600kg,1.75m/s,制造商具有大于1600kg1.75m/s的型式试验报告就可以享受加分。

答:本项评分范围应为B-DT-01#~B-DT-18#18台电梯,均满足招标文件对应电梯的技术部分土建参数,且最高额定速度、最大额定载重量、轿厢内净尺寸三项同时优于招标文件要求的,计4分。

问题85招标文件P422.2.42)商务部分综合实力:3、投标人所投电梯产品制造商: (1)具备投入使用的试验塔高度在150米(含)及以上计2分; (2)具备投入使用的试验塔高度在100米(含)至150米(不含)计1分。(本项评分满分为2分,不累计评分。需提供政府部门的规划审批或竣工验收报告复印件,实景照片且加盖投标人公章,否则本项不计分。) 请答疑:试验塔高度并非制造商厂家实力的唯一体现,与本项目实际需求情况也有差异,本项目垂直电梯最大提升高度为60.6m。 而制造商的生产制造资质能力和主营业务收入更能客观体现制造商的综合实力,建议修改为或者增加如下评分选项: 1)所投产品制造商拥有生产垂直电梯提升速度在10m/s及以上技术能力的计2分,提升速度8-10m/s以下的计1分,提升速度8m/s以下的不计分。(在投标文件中提供证明资料复印件并加盖制造商公章,否则不计分)。此项从研发制造能力角度更能体现制造商的综合实力。 2)投标人所投电梯产品制造商主营业务收入>50亿元人民币及以上的计2分;<50亿元人民币的计1分。(在投标文件中提供证明资料复印件并加盖制造商公章,否则不计分)。此项从市场的角度也更能体现制造商的综合实力。

答:按照招标文件执行。

问题86招标文件P88-89页第五章供货要求:五、技术规范及标准 本工程引用的电梯设计、制造、安装、安全内容至少满足如下标准、规范。如果在电梯合同 执行期有新版的标准,则按照新的标准执行,投标人不得藉此增加任何费用。标准、法规以及招 标文件中提出的其它相关要求等之间存有不同之处,均以高等级的标准和要求为准。其中: 8. GB 26465-2011 消防电梯制造与安装安全规范 21. GB/T 24480-2009 电梯层门耐火试验泄漏量、隔热、辐射测定法 以及招标文件附件中20201020望城电梯总表(采购依据版)中备注: 2、电梯层门的耐火极限不应低于1.00h,并应该符合国家标准《电梯层门耐火试验、完整性、隔热性和热通量测定法》GBT27903规定的完整性和隔热性的要求。 4、消防电梯应符合《消防电梯制造与安装安全规范》GB26465-2011中的规定。 请答疑: 1、消防电梯为特种需求电梯。招标文件P102-104页:(十七)采购清单、及招标文件附件20201020望城电梯总表(采购依据版)中:门诊综合楼电梯一览表M-DT-03#, M-DT-11#, 备注医梯(消防电梯、无障碍电梯),住院楼电梯一览表B-DT-01#备注医梯(污物梯、无障碍兼消防梯),此3台消防电梯是否指带消防功能的医梯。 2、根据招标文件附件中20201020望城电梯总表(采购依据版)中备注:2、电梯层门的耐火极限不应低于1.00h,并应该符合国家标准《电梯层门耐火试验、完整性、隔热性和热通量测定法》GBT27903规定的完整性和隔热性的要求。 关于电梯层门耐火招标文件前后出现了2个不同的标准。是否本次招标所有电梯的层门都需要配置耐火极限不应低于1.00h的防火门。如果是,我司消防电梯的防火门只满足符合国家标准《电梯层门耐火试验、完整性、隔热性和热通量测定法》GBT27903-2011规定的要求,不满足‘21. GB/T 24480-2009 电梯层门耐火试验泄漏量、隔热、辐射测定法’。是否可行?

答:M-DT-03# M-DT-11#B-DT-01#B-DT-18#既是消防电梯也是医梯,应符合《消防电梯制造与安装安全规范》GB 26465-2011中的规定和招标文件的要求。所有电梯的层门都需要配置耐火极限不应低于1.00h,并应该符合国家标准《电梯层门耐火试验、完整性、隔热性和热通量测定法》GBT27903规定的完整性和隔热性的要求。

问题87招标文件‘十六:详细参数要求’ 1P94页:9.3 轿厢地面:采用耐磨防腐地材铺贴(病床电梯均需要预留250kg的装饰重量,其他电梯均需要预留200kg的装饰),地坎采用高强度硬质铝合金,预留装饰厚度。请答疑:请明确轿厢地面需要预留的装饰厚度。

答:轿厢地面预留的装饰厚度为20mm-25mm

问题88P95页:18、★医护专用梯、手术梯预留门禁功能接口。 请答疑:是否为预留IC 卡接口?

答:对于门禁功能类型暂未确定,电梯预留的接口应具备多种门禁功能类型(包括但不限于IC卡、刷脸、指纹等)的接入能力。

问题89P97“ ★BAS系统远程监控(......)”对于BAS系统远程监控每个电梯制造商的描述不一样,请澄清 。

问题90P97页:49)★BAS系统远程监控(控制箱提供相应的物理接口,无偿配合招标人建筑设备监控系统 弱电集成安装,免费开放所需的协议)。 P100页:8、弱电安装配合:BAS系统远程监控控制箱提供相应的物理接口,无偿配合招标人建筑设备监控系统弱电集成安装,免费开放所需的协议。 请答疑:以上2处是否为BA接口?

问题89-90答:BASBuilding Automation System)系统具备远程监控功能的系统,控制箱提供相应的物理接口,无偿配合招标人建筑设备监控系统弱电集成安装,免费开放所需的协议。物理接口为BA接口,向医院建筑设备监控系统提供标准通讯接口。

三、本项目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开标时间和投标保证缴纳截止时间顺延至202167日上午9:00时整(北京时间),其他均不变。

四、本项目招标文件中涉及上述相关内容的相应进行修改,原招标文件与本次发布的文件内容不一致的,以本次发布的文件内容为准。本次澄清及答疑公告作为招标文件组成部分,与招标文件具有同等的法律效力。

 

长沙市望城区医健建设投资有限公司
202152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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