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长沙市芙蓉区荷花路168号惠通大厦1栋401号房产(东区、西区)租赁(租期5年)(第二次)挂牌公告

发布日期: 2024-04-02    浏览量:

项目名称 长沙市芙蓉区荷花路168号惠通大厦1栋401号房产(东区、西区)租赁(租期5年)(第二次)
项目编号 GYZC20240074
交易分类 国有资产类 所属管辖范围 长沙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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长沙市芙蓉区荷花路168号惠通大厦1栋401号房产(东区、西区)租赁(租期5年)标的在我所及长沙公共资源交易中心进行公开挂牌租赁,现向社会公告并征集承租方。

公告期自202442日至2024416(10个工作日),请有意承租人在公告期内到我所交易部进行承租登记申请,并于41616:00前交纳交易保证金(详见挂牌表三)。保证金指定账户:长沙公共资源交易中心投标保证金专户;开户行:交通银行长沙潇湘支行;账号:竞买人在“长沙公共资源交易电子服务平台http://fwpt.csggzy.cn中登录长沙国有资产电子交易系统http://gyzc.csggzy.cn/TPBidder”,点击项目报名生成保证金子账号),通过资格确认后获准参与(网络)竞价,竞价开始时间为2024417日上午10:00。

咨询电话:长沙联合产权交易所交易 0731-82710587

指导电话:长沙市产权交易服务中心  0731-85514202

项目详细信息请登录:http://www.cscqjy.com.cn/(长沙联合产权交易所官网)、http://fwpt.csggzy.cn(长沙公共资源交易电子服务平台)

长沙联合产权交易所有限公司

                              202442


资产转让再次挂牌申请表

  人民币单位:元

标的名称

长沙市芙蓉区荷花路168号惠通大厦1栋401号房产(东区、西区)租赁(租期5年)

 

前次挂牌

再次挂牌

挂牌编号

G2023ZCZL0142

G2024ZCZL0033G2024ZCZL0034

挂牌时间

20231025

20231114

202442

2024416

挂牌价格

659712元

 659707详见挂牌表三

交易条件

1、意向方资格确认后在挂牌截止日2023年11月14日16:00之前(以到账时间为准)应支付交易保证金16.4928万元到联交所的指定账户(保证金指定账户:长沙公共资源交易中心投标保证金专户;开户行:交通银行长沙潇湘支行;账号:竞买人在“长沙公共资源交易电子服务平台”(http://fwpt.csggzy.cn)中登录“长沙国有资产电子交易系统(http://gyzc.csggzy.cn/TPBidder)”,点击项目报名生成保证金子账号。子账号为竞买人缴纳竞买保证金的唯一账号,不允许他人代缴。交易结束后竞买保证金原路无息退回。未按时足额缴纳竞买保证金的,其报名无效)若租赁承租成交,在《资产租赁合同》签订后,则交易保证金在扣除全部交易服务费后可转为交易价款的一部分;若未能成交则交易保证金原途径全额无息退还。

2、意向承租方自被确定为最终承租方后,须在10个工作日内与租赁方签订《资产租赁合同》,并在合同生效之日起5个工作日内,将首季租金付至联交所的指定帐户。如承租方因自身原因退出本次交易或拒绝在被确定为承租方后次日起10个工作日内与租赁方签署《资产租赁合同》的,则交纳的交易保证金在扣除全部交易服务费后作为向租赁方支付的违约金。

3、意向承租方在竞租标的时,应保证以不低于标的挂牌价报价(其他竞买人已报价或有更高报价的,本项保证失效)。否则,竞租人报名交纳的交易保证金在扣除全部交易服务费后作为向租赁方支付的违约金。

4、本项目公告期即为尽职调查期,本次处置的出租标的以现状进行交接。意向承租方在挂牌公告期间有权利和义务自行对出租标的资产进行全面了解,意向承租方应自行对出租标的资产进行实地勘验,对出租标的资产的竞价方式、实际情况以及存在的瑕疵进行充分了解并予以认可,一经递交受让申请,并递交了交易保证金,即表明已完全了解与认可出租标的状况及相关约定,视为已完成对本项目的全部尽职调查,自愿接受出租标的的全部现状及瑕疵,并愿承担一切责任与风险,交易价款和服务费不因面积变化而变化。如意向承租方在长沙联合产权交易所报名后,则视为充分知晓并认可出租标的可能存在的所有风险及瑕疵。成交后,承租方不能以此为由拒不按时足额支付成交价款和服务费。

5、须严格遵守国家法律、法规的相关规定,守法经营,按章纳税,不得将承租的物业用作黄、赌、毒等非法经营场所,不得经营易燃易爆物品销售等特殊行业或有噪音污染、环境污染的行业。

6、须遵守租赁合同的全部约定,全面履行承租方义务,按时足额缴纳租金。合同租赁期内,若有物业费、空调使用费、水电气等费用,都由承租人承担。

7、意向承租方应在竞价报名前查勘现场,并详细了解物业硬件、物业管理及相关经营行业的政策及规定。所从事的项目需符合物业管理部门以及属地政府的规划要求,周边关系需自行协调处理,凡最终参加报价者都视同已经实地踏勘,确认了解本物业现状及相关规划要求。

8、未经租赁方书面同意,不得将承租的物业转租、转借或以其他方式变相转租;

9、经租赁方书面同意后,可根据经营需要对承租的物业进行装修,但不得改变原有的主体结构;

10、合同期满后,租赁方有权收回标的物业进行公开出租并对原承租人的装修费用不作任何补偿,如无违约情况则2个月内退还保证金。

11、本次出租标的租金支付方式为押一付三,房屋租金每三年递增2%,租赁期限为5年,房屋装修免租期3个月,即前6个月租金按减半收取。

12、清场、移交时间为双方租赁合同签订之日起5个工作日内。

12、本次交易中涉及资产面积,均以租赁方提供的资料和实际交付面积为准,本次成交价格和交易服务费不以面积变化而调整。

14、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报名。

15、本次项目长沙联交所和长沙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的所有交易服务费由交易双方各自承担。

1、意向方资格确认后在挂牌截止日202441616:00之前(以到账时间为准)应支付交易保证金(详见挂牌表三)到联交所的指定账户(保证金指定账户:长沙公共资源交易中心投标保证金专户;开户行:交通银行长沙潇湘支行;账号:竞买人在“长沙公共资源交易电子服务平台”(http://fwpt.csggzy.cn)中登录“长沙国有资产电子交易系统(http://gyzc.csggzy.cn/TPBidder)”,点击项目报名生成保证金子账号。子账号为竞买人缴纳竞买保证金的唯一账号,不允许他人代缴。交易结束后竞买保证金原路无息退回。未按时足额缴纳竞买保证金的,其报名无效)若租赁承租成交,在《资产租赁合同》签订后,则交易保证金在扣除全部交易服务费后可转为交易价款的一部分;若未能成交则交易保证金原途径全额无息退还。

2、意向承租方自被确定为最终承租方后,须在10个工作日内与租赁方签订《资产租赁合同》,并在合同生效之日起5个工作日内,将首季租金付至联交所的指定帐户。如承租方因自身原因退出本次交易或拒绝在被确定为承租方后次日起10个工作日内与租赁方签署《资产租赁合同》的,则交纳的交易保证金在扣除全部交易服务费后作为向租赁方支付的违约金。

3、意向承租方在竞租标的时,应保证以不低于标的挂牌价报价(其他竞买人已报价或有更高报价的,本项保证失效)。否则,竞租人报名交纳的交易保证金在扣除全部交易服务费后作为向租赁方支付的违约金。

4、本项目公告期即为尽职调查期,本次处置的出租标的以现状进行交接。意向承租方在挂牌公告期间有权利和义务自行对出租标的资产进行全面了解,意向承租方应自行对出租标的资产进行实地勘验,对出租标的资产的竞价方式、实际情况以及存在的瑕疵进行充分了解并予以认可,一经递交受让申请,并递交了交易保证金,即表明已完全了解与认可出租标的状况及相关约定,视为已完成对本项目的全部尽职调查,自愿接受出租标的的全部现状及瑕疵,并愿承担一切责任与风险,交易价款和服务费不因面积变化而变化。如意向承租方在长沙联合产权交易所报名后,则视为充分知晓并认可出租标的可能存在的所有风险及瑕疵。成交后,承租方不能以此为由拒不按时足额支付成交价款和服务费。

5、意向承租方提供虚假资料取得最终受让资格的,租赁方有权不予退还竞买人已交纳的交易保证金及取消竞买人的受让资格。竞买人报名交纳的交易保证金在扣除全部交易服务费后作为向租赁方支付的违约金。

6、须严格遵守国家法律、法规的相关规定,守法经营,按章纳税,不得将承租的物业用作黄、赌、毒等非法经营场所,不得经营易燃易爆物品销售等特殊行业或有噪音污染、环境污染的行业。

7、须遵守租赁合同的全部约定,全面履行承租方义务,按时足额缴纳租金。合同租赁期内,若有物业费、空调使用费、水电气等费用,都由承租人承担。

8、意向承租方应在竞价报名前查勘现场,并详细了解物业硬件、物业管理及相关经营行业的政策及规定。所从事的项目需符合物业管理部门以及属地政府的规划要求,周边关系需自行协调处理,凡最终参加报价者都视同已经实地踏勘,确认了解本物业现状及相关规划要求。

9、未经租赁方书面同意,不得将承租的物业转租、转借或以其他方式变相转租;

10、经租赁方书面同意后,可根据经营需要对承租的物业进行装修,但不得改变原有的主体结构;

11、合同期满后,租赁方有权收回标的物业进行公开出租并对原承租人的装修费用不作任何补偿,如无违约情况则2个月内退还保证金。

12、本次出租标的分为东区和西区房屋分别招租,租金支付方式为押一付三,房屋租金每两年递增2%,租赁期限为5年,装修优惠期为前6个月租金按减半收取。

13、清场、移交时间为双方租赁合同签订之日起5个工作日内。

14、本次交易中涉及资产面积,均以租赁方提供的资料和实际交付面积为准,本次成交价格和交易服务费不以面积变化而调整。

15、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报名。

16、本次项目长沙联交所和长沙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的所有交易服务费由交易双方各自承担。

对受让方

的资格要求

 

 

1.有良好的财务状况和支付能力的法人或具有完全民事行为能力的自然人。

2.意向承租方为企业法人的,须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有效存续且能独立承担民事责任。

 

/

其他需披

露的事项

/

/

 


表三   租赁资产明细清单——房屋建筑物(构筑物)

 

                                                                                       人民币单位:元

序号

项目编号

建筑物

(构筑物)

名称

地理位置

权证号

用途

所在层数

评估情况

挂牌情况

备注

面积

(㎡)

评估租金

(元/㎡/月)

出租

面积(㎡)

挂牌租金

(元/㎡/月)

出租

年限

(年)

挂牌

金额

(第一年租金)

交易保证金

1

G2024ZCZL0033

惠通大厦1栋401号房产(东区)

长沙市芙蓉区荷花路168号惠通大厦1401

 

长房权证芙蓉字第714273487号

办公

4

1527.1

36

611.5

36

5

264168

66042

闲置

2

G2024ZCZL0034

惠通大厦1栋401号房产(西区)

915.6

36

5

395539

98885

 

1527.1

/

1527.1

/

/

659707

164927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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