资产租赁挂牌公告
长沙市国有资产经营有限公司位于开福区芙蓉中路海东青大厦等2处房产招租标的在我所及长沙公共资源交易中心进行公开挂牌租赁,现向社会公告并征集承租方。
公告期自2022年 9 月 7 日至2022年 9 月 21 日( 10 个工作日),请有意承租人在公告期内到我所交易服务部进行承租登记申请,并于 9 月 21 日16:00前(以到账时间为准)应支付交易保证金到该项目指定账户。(详见表三,保证金指定账户:长沙公共资源交易中心投标保证金专户;开户行:交通银行长沙潇湘支行;账号:竞买人在“长沙公共资源交易电子服务平台”(http://fwpt.csggzy.cn)中登录“长沙国有资产电子交易系统(http://gyzc.csggzy.cn/TPBidder),通过资格确认后获准参与(网络)竞价。竞价时间为 2022 年 9 月 23 日上午10:00-11:00。
咨询电话:长沙联合产权交易所交易服务部
颜女士0731-82710593 赖女士0731-82906688
项目详细信息请登录:http://www.cscqjy.com.cn/(长沙联合产权交易所官网)、http://csggzy.cn/(长沙公共资源交易电子服务平台)
长沙联合产权交易所有限公司
2022年 9月 7 日
股权转让、资产转让、租赁再次挂牌申请表
人民币单位:万元
标的名称 |
长沙市国有资产经营有限公司位于开福区芙蓉中路海东青大厦等2处房产招租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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前次挂牌 |
再次挂牌 |
挂牌编号 |
G2022ZCZL0080、G2022ZCZL0090、G2022ZCZL0091、G2022ZCZL0096、G2022ZCZL0103、G2022ZCZL0105 |
G2022ZCZL0195-G2022ZCZL0196 |
挂牌时间 |
自2022年 4 月 1 日 至2022年 4 月 15 日 |
自2022年 9 月 7 日 至2022年 9 月 21 日 |
挂牌价格 |
合计165.771万元/第一年 |
合计 142.33万元/第一年 |
交易条件 |
1、意向受让方资格确认后在挂牌截止日2022年4月15日16:00之前(以到账时间为准)应支付交易保证金到联交所的指定账户(详见表三,保证金指定账户:长沙公共资源交易中心投标保证金专户;开户行:交通银行长沙潇湘支行;账号:竞买人在“长沙公共资源交易电子服务平台”(http://fwpt.csggzy.cn)中登录“长沙国有资产电子交易系统(http://gyzc.csggzy.cn/TPBidder)”,点击项目报名生成保证金子账号。子账号为竞买人缴纳竞买保证金的唯一账号,允许他人代缴。交易结束后竞买保证金原路无息退回。未按时足额缴纳竞买保证金的,其报名无效)。若租赁承租成交,在《资产租赁合同》签订后,则交易保证金在扣除全部交易服务费后可转为交易价款的一部分;若未能成交则交易保证金原途径全额无息退还。 7、意向承租方应查看现场,并了解相关经营行业的政策及规定。所从事的项目需符合物业管理部门以及属地政府的规划要求,周边关系需自行协调处理,凡最终参加报价者都视同已经实地踏勘,确认了解本物业现状及相关规划要求。 10、本项目每个标的租金支付方式为押二付三,海东青大厦101号及2楼201室标的租金均每两年递增5%,海东青大厦2009-2014号房、鑫天大厦7楼702、703、707、708房、银力家园124房及138号车库租金均每年递增3%,租期到期后,如无违约情况则2个月内退还押金。合同期满后,租赁方有权收回物业进行公开招租,对原承租人的装修费用不作任何补偿。 11、本次交易中涉及资产面积,全部以出租方提供的资料为准,本次成交价格和交易服务费不以面积变化而调整。 14、海东青大厦2楼201室招租业态仅限用于办公(租期5年)、酒店及教育培训业(租期10年),装修免租优惠期3个月(前6个月按减半收取)。 15、海东青1楼101门面整体招租,装修期优惠为四个月租金减半收取;海东青大厦20楼整层,装修期优惠为前四个月租金按减半收取。 16、鑫天大厦702、703、707、708房,装修期优惠为前二个月租金按减半收取。 17、银力家园124房和138车库,装修期优惠为前二个月租金按减半收取。 |
1、意向承租方资格确认后在挂牌截止日 2022 年 9 月 21 日16:00之前(以到账时间为准)应支付交易保证金到该项目指定账户。[详见表三,保证金指定账户:长沙公共资源交易中心投标保证金专户;开户行:交通银行长沙潇湘支行;账号:竞买人在“长沙公共资源交易电子服务平台”(http://fwpt.csggzy.cn)中登录“长沙国有资产电子交易系统(http://gyzc.csggzy.cn/TPBidder)”,点击项目报名生成保证金子账号。子账号为竞买人缴纳竞买保证金的唯一账号,允许他人代缴。若未能成交则交易保证金原途径全额无息退还;未按时足额缴纳竞买保证金的,其报名无效]。若租赁承租成交,在《房屋租赁合同》签订后,则交易保证金在扣除全部交易服务费后可转为交易价款的一部分。 2、意向承租方自被确定为最终承租方后,须在 3 个工作日内与租赁方签订资产租赁合同,并在合同生效后 5 个工作日内将交易价款付至联交所的资金结算账户。如承租方因自身原因退出本次交易或拒绝在被确定为承租方后次日起3个工作日内与租赁方签署《房屋租赁合同》的,则交纳的交易保证金在扣除全部交易服务费后作为向租赁方支付的违约金。 3、意向承租方(竞买人)在竞买标的时,应保证以不低于标的挂牌价报价(其他竞买人已报价或有更高报价的,本项保证失效)。否则,竞买人报名交纳的交易保证金在扣除全部交易服务费后作为向租赁方支付的违约金。 4、本项目公告期即为尽职调查期,本次处置的出租标的以现状进行交接。意向承租方在挂牌公告期间有权利和义务自行对出租标的资产进行全面了解,意向承租方应自行对出租标的资产进行实地勘验,对出租标的资产的竞价方式、实际情况以及存在的瑕疵进行充分了解并予以认可,一经递交受让申请,并递交了交易保证金,即表明已完全了解与认可出租标的状况及相关约定,自愿接受出租标的的全部现状及瑕疵,并愿承担一切责任与风险。交易价款和服务费不因面积变化而变化。意向承租方应了解相关经营行业的政策及规定,一经报价视同已经实地踏勘,确认了解本房屋现状。 5、须严格遵守国家法律、法规的相关规定,守法经营,按章纳税,不得将承租的物业用作黄、赌、毒等非法经营场所,不得经营易燃易爆物品销售等特殊行业或有噪音污染、环境污染的行业; 6、须遵守租赁合同的全部约定,全面履行承租方义务,按时足额缴纳租金; 7、意向承租方应在竞价报名前查勘现场,并详细了解物业硬件、物业管理及相关经营行业的政策及规定。所从事的项目需符合物业管理部门以及属地政府的规划要求,周边关系需自行协调处理,凡最终参加报价者都视同已经实地踏勘,确认了解本物业现状及相关规划要求。 8、未经租赁方书面同意,不得将承租的物业转租、转借或以其他方式变相转租; 9、经租赁方书面同意后,可根据经营需要对承租的物业进行装修,但不得改变原有的主体结构; 10、如从事长租房经营业态意向承租方,需已纳入长沙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的房补范畴。 11、合同期满后,租赁方有权收回店铺进行公开招租并对原承租人的装修费用不作任何补偿,如无违约情况则2 个月内退还保证金。 12、本次出租标的租金支付方式均为押二付三;其中海东青大厦芙蓉中路一段466号(松桂园)101号、201号,2009-2014号,鑫天大厦7楼702、703、707、708号的租金均按每两年递增5%,装修优惠期4个月(前8个月租金按减半收取);银力家园124号房、138号车库租金均按每年递增3%,装修优惠期3个月(前6个月租金按减半收取)。 13、装修优惠期内,装修优惠与疫情减租等政策不能同时享受。 14、标的移交时间:以挂牌交易后确定的最终承租方实际签订《房屋租赁合同》后 5 个工作日内以现状进行移交; 15、本次交易中涉及资产面积,均以租赁方提供的资料为准,本次成交价格和交易服务费不以面积变化而调整。 16、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报名。 17、本次项目长沙联交所和长沙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的所有交易服务费由交易双方各自承担。 |
对受让方 的资格要求 |
具有独立法人资格、合法手续的法人或者具有完全民事行为能力的自然人;具有良好的财务状况、支付能力;具有良好的商业信用;国家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
具有独立法人资格、合法手续的法人或者具有完全民事行为能力的自然人;具有良好的财务状况、支付能力;具有良好的商业信用;国家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
其他需披 露的事项 |
1、本次招租标的位于长沙市开福区芙蓉中路一段466号(松桂园)海东青2楼201室房产,用途为商业。 3、海东青2楼201室房产目前空置未使用。鑫天大厦、银力家园及海东青101门面、20楼整层标的非空置资产,同等条件下,原承租人有优先承租权。 |
1、在本次招租标的中海东青芙蓉中路一段466号(松桂园)101号、201号,2009-2014号房产系长沙市国有资产经营集团有限公司所有,由长沙市国有资产经营有限公司提供托管服务。其余资产均为长沙市国有资产经营有限公司自有资产。 2、在本次招租标的中银力家园资产处于正在使用状态,同等条件下,原承租人有优先承租权。 |
表三 租赁资产明细清单——房屋建筑物(构筑物)
单位:万元
挂牌编号 |
建筑物(构筑物)名称 |
地理位置 |
权证号/合同编号 |
现状 |
用途 |
评估情况 |
挂牌情况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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面 积 (平方米) |
评估价格 (万元/第一年) |
出租年限 (年) |
挂牌价格 (万元/第一年) |
保证金 (万元)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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G2022ZCZL0195 |
银力家园 |
远大一路402号银力家园124号房 |
长房权证芙蓉字第00517410号 |
正在使用 |
商业 |
64.44 |
8.50608 |
3 |
7.21 |
2 |
远大一路402号银力家园138号车库 |
长房权证芙蓉字第00517411号 |
正在使用 |
车库 |
20.69 |
0.74484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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G2022ZCZL0196 |
鑫天大厦 |
韶山路078号702、703、707、708号 |
湘(2022)长沙市不动产权第0226239号 |
空置 |
办公 |
481.78 |
15.031536 |
10 |
135.12 |
41 |
海东青大厦 |
芙蓉中路一段466号(松桂园)101号 |
湘(2017)长沙市不动产权第0314945号 |
空置 |
商业 |
838 |
65.364 |
||||
芙蓉中路一段466号(松桂园)201号 |
湘(2017)长沙市不动产权第0314540号 |
空置 |
商业 |
1759.99 |
65.471628 |
|||||
芙蓉中路一段466号(松桂园)2009-2014号 |
湘(2017)长沙市不动产权第0314529号 |
空置 |
办公 |
896.55 |
29.04822 |
|||||
合计 |
4061.45 |
184.166304 |
|
142.33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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