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马鞍山市公管局试行三阶段评标办法促进建设工程招标“四个提升”

发布日期: 2019-08-14    浏览量:

为了加强对招投标市场的科学监管,维护交易各方主体合法权益,马鞍山市公管局学习借鉴国家交运部公路工程技术评分最低标价法和外地做法,积极探索创新建设工程“三阶段”有效最低价评标办法。

一是提升监管质效。“三阶段”有效最低价评标办法分为资格审查、技术及商务评审和报价评审三个阶段,从根本上改变了原先以价格取胜的规则,有效打击工程建设领域招投标活动中的围标、串标、资质挂靠等违法违规行为,净化了招投标市场环境。

二是提升投标质量。新评标办法的运用,降低了潜在投标人利用不正当手段谋取中标的心理预期,遏制了工程建设项目投标人数特别多的围标行为。实行“三阶段”有效最低价评标办法促使投标人的投标行为更加理性,参加单位多为实力强、信誉好、经验丰富的施工企业,真正实现了好中选优、优中选强。

三是提升评审水平。新评标办法要求投标人对项目的施工方案、重点难点、应对措施等方面进行详细阐述,并按评审清单问题提供相关佐证材料。同时增加施工方案“暗标”评审、项目经理答辩等内容,彻底扭转了有效最低价评标办法只侧重于投标报价商务标评审的做法,既做到评审客观公正,又真正为招标人“招优招强”,评审质量得到提高。

四是提升投资效益。通过依法公平合理设置条件及需求,有效扩大了竞争,项目节支率明显提升,提高了政府资金使用效益。近日,首个“三阶段有效最低价法”评审项目顺利完成开评标工作,该项目预算价约1700万元,中标价约1056万元,节支率达37.6%。

(来源:全国公共资源交易平台(安徽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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