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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限期清退招标人超期未发退还通知的投标保证金的公告

发布日期: 2020-07-30    浏览量:

各招标人、招标代理机构、投标人:

根据长沙市企业清费治乱减负工作办公室的长减负办[2018]8号《关于进一步做好减轻企业负担工作的通知》文件精神,为进一步减轻企业负担,优化营商环境,交易中心对长沙公共资源交易中心投标保证金专户2020年4月前的项目账务进行了全面清理,清理出此期间有以下项目超过投标有效期且未办理投标保证金退还手续(详见本公告附件),共计47宗项目。请各招标人、招标代理机构、投标人对应项目进行梳理,并于2020年8月14日之前登录“长沙公共资源交易电子服务平台”发起投标保证金退还办理。若招标人需对项目投标保证金进行没收处置,请在2020年8月14日前向交易中心提供没收保证金相关没收处置书面资料。

2020年8月17日起,长沙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对投标保证金专户2020年4月前已超过投标有效期且招标人未下达退还通知,又未提供没收处置资料的投标保证金将按规定进行统一清退,原路返还。

自通知发布之日起,请各招标人、招标代理机构、投标人及时与交易中心财务管理处联系咨询投标保证金退还相关事宜。


联系人:高会计(工程建设项目)、宋会计(政府采购项目)

联系电话:0731-89938931、89938899

地址:长沙市岳麓区岳华路279号一楼大厅10号窗口



长沙公共资源交易中心

2020年7月30日


相关附件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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