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远程异地评标下一步怎么做?把握这四点!

发布日期: 2020-07-10    浏览量:

近日,长沙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长沙公共资源交易中心联合发布《关于采用远程异地评标项目有关事项的通知》(以下简称《通知》),《通知》对以下四点作了明确,并从2020年8月1日起开始执行:

一是明确应当采用远程异地评标的范围。《通知》指出,有四种情形应当采用:招标人要求采取远程异地评标的;评审所需专家在湖南省综合评标专家库专家分类二级目录中少于50人的;长沙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参与长江中游省会城市群和长株潭城市群跨区域合作时选定的远程异地评标合作项目;行政监督部门根据项目规模大小、技术难度以及市场竞争等情况确定需要远程异地评标的。

二是明确暂不适宜采用远程异地评标的项目。《通知》提出,暂未采用全流程电子化的工程建设项目、预计评标时间超过8小时的工程建设项目不适宜远程异地评标。

三是明确远程异地评标所需副场专家一般从株洲、湘潭等较大城市专家库中随机抽取。

四是明确远程异地评标抽取由主场长沙公共资源交易中心负责组织协调,项目招标人按要求协同配合。


关于采用远程异地评标项目有关事项的通知.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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