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项目基本情况
采购人名称:长沙县水利局
采购项目名称:长沙县2019年度山洪灾害防治示范县项目(标段一)
采购项目编号:XSCG-201908220099
采购方式:公开招标
采购项目预算:1951176.00元
采购项目最高限价:1951176.00元
首次公告日期: 2019-09-29
二、澄清(更正)事项
1、原招标文件“第四章 技术规格、参数与要求”。
2、原招标文件“第三节 政府采购合同专用条款”。
三、澄清(更正)内容
1、原招标文件“第四章 技术规格、参数与要求”的内容:
第四章 技术规格、参数与要求 |
四、质量保证: 2、项目整体质保期两年。 |
更正为:
第四章 技术规格、参数与要求 |
四、质量保证: 2、项目整体质保期一年。 |
2、原招标文件“第三节 政府采购合同专用条款”内容:
第三节 政府采购合同专用条款 |
第三章9.2(1)项 质量保质期:项目整体质保期两年。 |
更正为:
第三节 政府采购合同专用条款 |
第三章9.2(1)项 质量保质期:项目整体质保期一年。 |
四、开标时间、投标截止时间及缴纳保证金时间调整如下:
更正事项 |
更正前时间 |
更正后时间 |
开标时间 |
2019-10-29 09:00 |
2019-10-29 09:00 |
投标截止时间 |
2019-10-29 09:00 |
2019-10-29 09:00 |
缴纳保证金时间 |
2019-10-29 09:00 |
2019-10-29 09:00 |
五、其他
本更正公告不影响投标文件的编制。
本澄清(更正)公告为采购文件的组成部分,采购文件如涉及上述内容的应作相应调整和修改,若本澄清(更正)公告与原采购文件内容有不一致之处,应以本澄清(更正)公告为准。
各有关当事人对本澄清(更正)内容有异议的,可以在本澄清(更正)公告发布之日起7个工作日内以书面形式向政府采购代理机构或采购人提出质疑,逾期将依法不予受理。
六、采购人及其委托的采购代理机构的名称、地址和联系方法
采购人:长沙县水利局
地 址:长沙县星沙街道望仙路
联系人:缪创
电话:0731-84012136
采购代理机构:湖南精勤工程咨询有限公司
地 址: 长沙市开福区芙蓉中路一段88号天健.芙蓉盛世H栋8楼招标部
联系人:汤劲夫、李玉梅
邮 编: 410000
电 话: 0731-84453782