项目基本情况
采购人名称:长沙市天心区青雅丽发学校
采购项目名称:天心区青雅丽发学校食堂餐饮服务委托经营项目
采购项目编号:HNJQ-2019CG025
采购方式:公开招标
采购项目预算:11045400.00元
采购项目最高限价:11045400.00元
首次公告日期:2019-09-30
二、澄清(更正)事项
1、原招标文件中“近三个月是指”
2、原招标文件中“附页3-1 评标因素及标准”
三、澄清(更正)内容
1、原招标文件中“近三个月是指”的内容
近三个月是指 | 近三个月是指:2019年6月至2019年8月 |
更正为:
近三个月是指 | 近三个月是指:开标前近半年中的任意三个月 |
2.1、原招标文件的“附页3-1 评标因素及标准”的内容:
投标标价(10)
| 以经评委会一致认定满足招标文件要求且投标价格经过扣除以后最低的评标价格为评标基准价,其价格得分计30分。其他投标人的价格得分统一按公式计算:报价得分=(评标基准价÷评标价格)×投标报价权重 注:评标委员会认为投标人的报价明显低于其他通过符合性审查投标人的报价,有可能影响产品质量或者不能诚信履约的,应当要求其在评标现场合理的时间内提供书面说明,必要时提交相关证明材料;投标人不能证明其报价合理性的,评标委员会应当将其作为无效投标处理。 |
更正为:
投标标价(10)
| 以经评委会一致认定满足招标文件要求且投标价格经过扣除以后最低的评标价格为评标基准价,其价格得分计10分。其他投标人的价格得分统一按公式计算:报价得分=(评标基准价÷评标价格)×投标报价权重 注:评标委员会认为投标人的报价明显低于其他通过符合性审查投标人的报价,有可能影响产品质量或者不能诚信履约的,应当要求其在评标现场合理的时间内提供书面说明,必要时提交相关证明材料;投标人不能证明其报价合理性的,评标委员会应当将其作为无效投标处理。 |
2.2、原招标文件的“附页3-1 评标因素及标准”的内容:
合理化建议(10) | 投标人针对本项目情况,可从就餐环境、食物质量、卫生条件等方面提出相应的合理化建议。建议合理可取,优计5分;内容一般,良计3分;不合理计1分。 |
更正为:
合理化建议(10) | 投标人针对本项目情况,可从就餐环境、食物质量、卫生条件等方面提出相应的合理化建议。建议合理可取,优计10分;内容一般,良计6分;一般计2分。 |
2.3、原招标文件的“附页3-1 评标因素及标准”的内容:
商务技术响应(4) | 投标文件没有。商务技术条款响应/偏离表的,不计分,商务技术条款响应/偏离表按照招标文件要求制作的,计2分。条款列明不详,有缺漏项的,每处扣1分,扣完为止。有负偏离的,每项扣1分,扣完为止。 |
更正为:
商务技术响应(4) | 投标文件没有商务技术条款响应/偏离表的,不计分,商务技术条款响应/偏离表按照招标文件要求制作的,计4分。条款列明不详,有缺漏项的,每处扣1分,扣完为止。有负偏离的,每项扣1分,扣完为止。 |
更正事项 | 更正前时间 | 更正后时间 |
开标时间 | 2019-10-24 09:00 | 2019-10-24 09:00 |
投标截止时间 | 2019-10-24 09:00 | 2019-10-24 09:00 |
缴纳保证金时间 | 2019-10-24 09:00 | 2019-10-24 09:00 |
四、其他
无
本澄清(更正)公告为采购文件的组成部分,采购文件如涉及上述内容的应作相应调整和修改,若本澄清(更正)公告与原采购文件内容有不一致之处,应以本澄清(更正)公告为准。
各有关当事人对本澄清(更正)内容有异议的,可以在本澄清(更正)公告发布之日起7个工作日内以书面形式向政府采购代理机构或采购人提出质疑,逾期将依法不予受理。
五、采购人及其委托的采购代理机构的名称、地址和联系方法
采购人:长沙市天心区青雅丽发学校
地 址:长沙市天心区万家丽南路2段989号
联系人:兰先生
电话:0731-86203725
采购代理机构:湖南精勤工程咨询有限公司
地 址: 长沙市开福区芙蓉中路一段88号天健.芙蓉盛世H栋8楼招标部
联系人:汤劲夫、李玉梅
邮 编: 410000
电 话: 0731-84453782