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敢胜垸堤防整治工程(榨山港口-石坝港)监理招标公告

发布日期: 2019-11-26    浏览量:

项目名称 敢胜垸堤防整治工程(榨山港口-石坝港)监理
项目编号 A4301002019002238
交易分类 水利工程 所属管辖范围 市本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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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敢胜垸防洪堤整治工程已由长沙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长发改[2010]798号文批准建设,建设资金来自自筹资金,招标人为长沙市长东投资发展有限公司,招标代理机构为湖南洞庭项目管理有限公司。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的工程施工监理进行公开招标。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 项目名称:敢胜垸堤防整治工程(榨山港口-石坝港)监理项目

2.2 建设地点:长沙县黄兴镇浏阳河东岸

2.3 建设规模:敢胜垸堤防整治工程 (榨山港口-石坝港)施工项目位于长沙县黄兴镇浏阳河东岸,起于榨山港浏阳河入口,终于石坝港,全长约4.66公里,建安总投资约1.7亿元。

2.4 标段划分和招标范围:

2.4.1本项目监理招标分为 1 个标;

2.4.2招标范围:本次招标包括但不限于敢胜垸榨山港堤段防洪堤Ⅰ等1级达标建设(防洪设计标准为100年一遇,防洪断面按200年一遇进行预留);主要包括防洪堤加高培厚、堤基防渗、外坡防护处理、现有涵管、涵闸等穿堤建筑物废除或改造、海吉星临时污水管改建及堤委会配套用房。从施工准备阶段到保修阶段全过程监理服务,包括施工的质量控制、投资控制、进度控制、组织协调、合同管理、安全文明施工及保修阶段的监理等。

2.5 本项目监理服务期限:从施工准备阶段开始,经施工阶段至缺陷责任期结束。招标人保留施工阶段工期调整的权利,施工阶段工期调整后投标人不得以任何理由增加费用,投标人应充分考虑并承诺承担因施工阶段工期调整所发生的相关费用。

2.6 缺陷责任期监理服务承诺:按建设部、财政部《关于印发《建设工程质量保证金管理办法的通知》建质【2017】138号文执行;

    2.7 质量要求:执行国家、省或行业的工程建设质量验收标准及规范,须达到《水利水电建设工程验收规范(SL223-2008)》及《水利水电工程施工质量检验与评定规范》(SL176-2007)验收质量等级标准:合格及以上。

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 投标人须具备独立的法人资格,持有效的营业执照,并在人员、设备方面具有相应的监理能力。

3.2 投标人必须是在全国水利建设市场信用信息平台建立信用档案并在我省水利建设市场信用信息平台公示的市场主体单位。

3.3 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须具备 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工程监理综合资质或水利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水利工程施工监理甲级资质等级证书,且资质证书处于有效期内。

3.4 投标人近三年内(指201610月~至今)必须成功完成过 1 个单项合同金额不低于人民币3400万元整(最终合同金额以工程招标控制价20%取整为准)的堤防工程或河道整治<治理>工程的施工监理业绩。

3.5 人员要求

3.5.1 拟任监理项目部岗位人员最低配备为7人,即总监理工程师1人、专业监理工程师3人、监理员3人,不接受投标申请人的法定代表人和总经理作为本项目的关键岗位人员。

3.5.2 拟派总监理工程师具有水利主管部门颁发的监理工程师岗位证书;总监理工程师不得有在监,否则按废标处理。

3.5.3 拟派专业监理工程师应具有水利主管部门颁发的监理工程师岗位证书;拟任监理员应具有水利主管部门颁发的监理工程师岗位证书或监理培训证。

3.6 本次招标  不接受  联合体投标。

3.7依据《湖南省水利厅关于印发<湖南省水利工程建设项目招标投标管理实施办法>的通知》(湘水办〔2017〕113号)、《湖南省水利厅关于印发<湖南省水利建设市场主体红黑名单管理暂行办法>的通知》(湘水办〔2016〕91号),凡被列入全国水利建设市场信用信息平台、湖南省水利建设市场主体黑名单的从业单位和从业人员,以及受到湖南省人民政府及湖南省直有关部门取消投标资格以上处罚并在有效期内的从业单位和从业人员,禁止参与本次投标。

3.8 本次招标实行资格后审,资格审查的具体要求见招标文件。资格后审不合格的投标人投标文件将按废标处理。

3.9 其他要求:

3.9.1 投标人的资质、类似业绩及总监理工程师信息以《全国水利建设市场信用信息平台》和《湖南省水利建设市场信用信息平台》查询结果为准(附网上截图打印件);凡未在《全国水利建设市场信用信息平台》建立信用档案并和未在《湖南省水利建设市场信用信息平台》公示的市场主体,其业绩、主要人员(总监理工程师)资历在资格预审和评标中将不予认定。

3.9.2 投标人的法定代表人及其授权委托人(必须是拟任本项目总监理工程师)、拟任监理项目部岗位人员必须为投标单位正式员工,并提供劳动和社会保障部门出具的的至投标截止日最近6个月的社保证明。

4、投标保证金

4.1.投标保证金的金额:人民币伍万元整(¥50000.00元)。

4.2投标保证金交纳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前(含)。投标保证金要求在投标截止时间前(含)到达专用账户(以托管银行到账日期为准)。

4.3投标保证金交纳方式:投标保证金可以银行转账、银行电汇、银行汇票、银行投标保函和保证保险等方式提交。

4.4投标人采用银行转账、银行电汇、银行汇票方式提交投标保证金的,应以投标人自身名义通过其基本账户一次性足额提交到如下专用账户(投标保证金托管专户):

户    名:长沙公共资源交易中心投标保证金专户

开户银行:建行长沙潇湘支行

账    号:本项目(标段)《投标保证金子账号信息单》获取的子账号

4.4.1请投标人登录长沙公共资源交易电子服务平台(http://fwpt.csggzy.cn/)查阅本项目招标公告获取投标保证金账号,查阅项目(标段)《投标保证金子账号信息单》(可下载和打印),该信息单中注明的投标保证金子账号为投标人提交相应项目(标段)投标保证金的唯一账号;

4.4.2投标保证金应以投标人自身名义提交,其名称应与投标单位的名称一致,不得以分支机构等其他名义提交。联合体投标的,其投标保证金由牵头人递交;

4.4.3投标人应按照长沙公共资源交易电子服务平台“投标保证金子账号获取操作说明”获取本项目(标段)对应的账号信息,在提交投标保证金时,应按照《投标保证金子账号信息单》中所获取的信息正确填写,不得填写项目及标段名称,投标人递交投标保证金后可登陆长沙公共资源交易电子服务平台点击“投标保证金”按钮查询保证金到账及退还情况;

4.4.4 项目开标时,投标保证金到账情况以长沙公共资源交易管理信息平台提供的《投标保证金到账信息公示表》为准。

4.5投标人采用银行投标保函方式提交投标保证金的,请投标人登录长沙公共资源交易电子服务平台,浏览“办事服务”栏目中《投标保证金银行保函提交和退还流程清单(暂行)》,按要求办理相关事项。

4.5.1投标人应按所投项目(标段)在本单位银行账户开户行申请办理银行投标保函,保函必须填写受益人和申请人的全称,并与招标人和投标人名称一致。保函一律采用全额保函,保函生效时间应为本项目投标截止时间之前,保函有效期应与投标有效期一致。

4.5.2投标人应将银行开具的对应所投项目(标段)的保函原件单独密封,在投标截止时间前与投标文件一起提交。投标文件中应包含保函的扫描件或复印件。

4.5.3投标人和担保人对银行投标保函的真实性和合法性负责。

4.5.4招标人或招标代理机构负责保函原件的签收、核对和保管工作,负责填制《银行投标保函保证金提交信息公示表》,并将保函提交情况向开标会议公示。

4.6由保险公司开具投标保证保险的采用电子保险保单形式,投标人应登录长沙公共资源交易电子服务平台(http://fwpt.csggzy.cn/)办理相关投保手续。

4.6.1投标人登录长沙公共资源交易电子服务平台,查阅本项目招标公告,点击“我要投标”进入投标管理页面,选择“电子保险保单”,系统跳转至工保网,请投标人仔细阅读投保须知及操作流程。

4.6.2阅读并同意投保须知后【填写手机号码】(用于接收承保信息),点击【立即投保】等待系统审核。系统审核通过后,点击【立即支付】,跳转支付页面选择支付方式,支付成功后,系统反馈投保成功通知。

4.6.3项目开标时,投保情况以长沙公共资源交易管理信息平台提供的《投标保证金到账信息公示表》为准。

4.6.4项目开标后,投标人可以进入订单详情页面,点击“下载保单”进行保单的下载。

4.7因投标人原因,未按要求缴纳投标保证金的,其投标将被拒绝,招标人依法当众认定并宣布其投标无效。

5、招标文件的获取及修改、澄清答疑发布

5.1 招标文件的获取

5.1.1 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从 2019 11 26 日~ 2019 12 20 9:00 时止(北京时间)登录长沙公共资源交易电子服务平台(http://fwpt.csggzy.cn/)下载招标文件及图纸等。

5.1.2 投标人自行在以上网站下载或查阅招标相关文件、图纸和资料等,恕不另行通知,如有遗漏招标人概不负责。

5.2招标文件的修改、澄清答疑发布

5.2.1 投标人若对招标文件有任何疑问,应于2019 12 3 日(含)17:00时(北京时间)前以不署名的形式在长沙公共资源交易电子服务平台提出。疑问不得透露单位和个人信息,不得出现投标单位名称。

5.2.2 答疑文件、招标文件修改澄清文件于投标截止时间15天前在长沙公共资源交易电子服务平台网上发布,敬请获得招标文件的所有投标人关注,恕不另行通知,如有遗漏招标人概不负责。

 6、现场踏勘和投标预备会

本项目招标人不统一组织现场踏勘和召开投标预备会。

7、投标文件的递交

7.1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2019年 12 20 日9:00(北京时间)。

7.2投标文件送达地点:长沙市岳麓区岳华路279号(岳华路与府中路交汇处)长沙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开标室。

7.3逾期送达的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或未按要求密封和加写标注的或未要求的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

8、评标办法

本项目评标办法按《湖南省水利工程电子招标投标施工监理招标文件示范文本》(2018年版)的综合评估法。

9、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招标公告同时在《湖南省招标投标监管网》、《长沙公共资源交易电子服务平台》上发布。

10、行政监督

本次招标行政监督部门为长沙市水务工程建设招标投标领导小组办公室,电话:0731-88667098

11、联系方式:

(1)招 标 人:长沙市长东投资发展有限公司

地    址: 长沙高铁新城管理委员会办公楼三楼

联 系 人:旷先生                               

电  话:0731-0731-88966273  

集团纪检监督投诉电话:0731-82819688 84167937

集团纪检监督投诉邮箱:csctjijianyizu@sina.com    

 

(2)招标代理机构:湖南洞庭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地    址:    湖南省长沙市劳动西路529号(东塘神禹大酒店北栋) 

联 系 人:    骆芳、盛明桂            

电  话:    0731-85607775、85607772            

传  真:    0731-85607772            

         电子邮件:    hndt2@hndtc.co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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