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长沙县2019年农田建设项目监理招标公告

发布日期: 2019-10-08    浏览量:

项目名称 长沙县2019年农田建设项目监理
项目编号 A4301002019001800
交易分类 水利工程 所属管辖范围 长沙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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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长沙县2019年农田建设项目监理(第一标段)已由长沙县发展和改革局  长县发改投【2019】271号文批准建设,由 长沙市农业农村局以长农计[2019]43号文批复初步设计,建设资金来自中央财政资金及县级配套资金,招标人:长沙县农业综合技术推广服务中心,招标代理机构为湖南昊坤工程咨询有限公司。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监理进行公开招标。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项目名称:长沙县2019年农田建设项目监理;

2.2建设地点:长沙县;

2.3项目概况:本项目位于长沙县,项目主要对长沙县青山铺镇(天华村、赛头村、广福村、洪河村、青山村)、长沙县安沙镇(唐田村、油铺村、五龙山村、和平村、万家铺村、黄桥村)、长沙县开慧镇(开慧、白沙、锡福、上华山、葛家山、李家山社区、石燕、飘峰山、枫林市)、长沙县江背镇(朱家桥社区、肖排村)、长沙县春华镇(大鱼塘村)、长沙县黄花镇(回龙村、大兴村、银龙村、黄花村)等农田建设项目进行综合治理,共计5.4万亩;项目估算总投资约8898万元

2.4 标段划分和招标范围:

标段划分:本项目监理招标划分为三个标段本项目监理招标划分为三个标段(其中第一标段包括长沙县青山铺镇(天华村、赛头村、广福村、洪河村、青山村)、长沙县安沙镇(唐田村、油铺村、五龙山村、和平村、万家铺村、黄桥村)、长沙县开慧镇(开慧、白沙、锡福、上华山、葛家山、李家山社区、石燕、飘峰山、枫林市),第二标段包括长沙县江背镇(朱家桥社区、肖排村)、长沙县春华镇(大鱼塘村),第三标段包括长沙县黄花镇(回龙村、大兴村、银龙村、黄花村)。共计5.4万亩。

招标范围:长沙县青山铺镇(天华村、赛头村、广福村、洪河村、青山村)、长沙县安沙镇(唐田村、油铺村、五龙山村、和平村、万家铺村、黄桥村)、长沙县开慧镇(开慧、白沙、锡福、上华山、葛家山、李家山社区、石燕、飘峰山、枫林市)、长沙县江背镇(朱家桥社区、肖排村)、长沙县春华镇(大鱼塘村)、长沙县黄花镇(回龙村、大兴村、银龙村、黄花村)等施工全过程监理服务,即施工和土壤改良的质量控制、投资控制、进度控制、组织协调、合同管理、安全文明施工及保修阶段、缺陷责任期的全过程监理。

2.5 监理服务期:从施工准备阶段开始,经施工保修阶段至缺陷责任期结束;

2.6 缺陷责任期:本项目缺陷责任期为两年,自竣工验收合格之日起计算;

2.7 质量要求:执行国家、省或行业的工程建设质量验收标准及规范,须达到《水利水电建设工程验收规范(SL223-2008)》及《水利水电工程施工质量检验与评定规范》(SL176-2007)验收质量等级标准:合格。

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投标人须具备独立法人资格,持有效的营业执照,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备相应的监理能力;

3.2投标人必须是在全国水利建设市场信用信息平台建立信用档案并在湖南省水利建设市场信用信息平台公示的市场主体单位;

3.3 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工程监理综合资质或具有水利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水利工程施工监理丙级资质等级证书

3.4拟任监理项目部岗位人员配备需按相关规范标准要求进行,且第一标段、第二标段、第三标段最低配备均为5人,即总监理工程师1人、专业监理工程师1人、现场监理3人。拟派总监工程师应具有水利主管部门颁发的监理工程师岗位证书;岗位证书与投标单位名称必须一致;总监工程师无在监项目。拟派专业监理工程师应具有水利主管部门颁发的监理工程师岗位证书;专业监理工程师无在监项目;拟任监理员应具有水利主管部门颁发的监理工程师岗位证书或监理培训证。

拟任监理项目部岗位人员均应为投标单位正式员工,且提供劳动保障部门出具的至投标截止时间止最近半年内连续三个月社保证明。

3.5 本次招标 不接受 联合体投标

3.6 本次招标实行资格后审,资格审查的具体要求见招标文件。资格后审不合格的投标人投标文件将按废标处理;

3.7 依据《湖南省水利厅关于印发<湖南省水利工程建设项目招标投标管理实施办法>的通知》(湘水办〔2017113号)、《湖南省水利厅关于印发<湖南省水利建设市场主体红黑名单管理暂行办法>的通知》(湘水办〔201691号),凡被列入全国水利建设市场信用信息平台、湖南省水利建设市场主体黑名单的从业单位和从业人员,以及受到湖南省人民政府及湖南省直有关部门取消投标资格以上处罚并在有效期内的从业单位和从业人员,禁止参与本次投标。

3.8无其他明文禁止参与投标的记录。

3.9 投标人须提供投标人、类似工程施工监理业绩、主要人员(总监理工程师、专业监理工程师、监理员)在全国水利建设市场信用信息平台和湖南省水利建设市场信用信息平台的网站截图。未在全国水利建设市场信用信息平台建立信用档案和未在湖南省水利建设市场信用信息平台公示的市场主体,其业绩、主要人员(总监理工程师、专业监理工程师、监理员)资历在资格审查和评标中将不予认定;类似工程业绩同时需提供中标通知书、监理合同书、工程竣工(或完工)等证明材料的复印件,否则不予加分。

3.10本项目的同一投标人只能对长沙县2019年农田建设项目监理中的任意一个标段进行投标,当同一投标人对本项目中的两个及以上标段进行了投标,则其所投标段均按不合格投标人处理。

  1. 现场踏勘和投标预备会

   本项目不组织现场踏勘和投标预备会。

5.投标保证金

5.1.投标保证金的金额:第一标段:人民币壹万贰仟元整(¥12000.00元);第二标段:人民币玖仟元整(¥9000.00元);第三标段:人民币壹万元整(¥10000.00元)。

5.2投标保证金交纳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前(含)。投标保证金要求在投标截止时间前(含)到达专用账户(以托管银行到账日期为准)。

5.3投标保证金交纳方式:投标保证金可以银行转账、银行电汇、银行汇票、银行投标保函和保证保险等方式提交。

5.4投标人采用银行转账、银行电汇、银行汇票方式提交投标保证金的,应以投标人自身名义通过其基本账户一次性足额提交到如下专用账户(投标保证金托管专户):

    名:长沙公共资源交易中心投标保证金专户

开户银行:建行长沙潇湘支行

    号:本项目(标段)《投标保证金子账号信息单》获取的子账号

5.4.1请投标人登录长沙公共资源交易电子服务平台(http://fwpt.csggzy.cn/)查阅本项目招标公告获取投标保证金账号,查阅项目(标段)《投标保证金子账号信息单》(可下载和打印),该信息单中注明的投标保证金子账号为投标人提交相应项目(标段)投标保证金的唯一账号;

5.4.2投标保证金应以投标人自身名义提交,其名称应与投标单位的名称一致,不得以分支机构等其他名义提交。联合体投标的,其投标保证金由牵头人递交;

5.4.3投标人应按照长沙公共资源交易电子服务平台“投标保证金子账号获取操作说明”获取本项目(标段)对应的账号信息,在提交投标保证金时,应按照《投标保证金子账号信息单》中所获取的信息正确填写,不得填写项目及标段名称,投标人递交投标保证金后可登陆长沙公共资源交易电子服务平台点击“投标保证金”按钮查询保证金到账及退还情况;

5.4.4项目开标时,投标保证金到账情况以长沙公共资源交易管理信息平台提供的《投标保证金到账信息公示表》为准。

5.5投标人采用银行投标保函方式提交投标保证金的,请投标人登录长沙公共资源交易电子服务平台,浏览“办事服务”栏目中《投标保证金银行保函提交和退还流程清单(暂行)》,按要求办理相关事项。

5.5.1投标人应按所投项目(标段)在本单位银行账户开户行申请办理银行投标保函,保函必须填写受益人和申请人的全称,并与招标人和投标人名称一致。保函一律采用全额保函,保函生效时间应为本项目投标截止时间之前,保函有效期应与投标有效期一致。

5.5.2投标人应将银行开具的对应所投项目(标段)的保函原件单独密封,在投标截止时间前与投标文件一起提交。投标文件中应包含保函的扫描件或复印件。

5.5.3投标人和担保人对银行投标保函的真实性和合法性负责。

5.5.4招标人或招标代理机构负责保函原件的签收、核对和保管工作,负责填制《银行投标保函保证金提交信息公示表》,并将保函提交情况向开标会议公示。

5.6由保险公司开具投标保证保险的采用电子保险保单形式,投标人应登录长沙公共资源交易电子服务平台(http://fwpt.csggzy.cn/)办理相关投保手续。

5.6.1投标人登录长沙公共资源交易电子服务平台,查阅本项目招标公告,点击“我要投标”进入投标管理页面,选择“电子保险保单”,系统跳转至工保网,请投标人仔细阅读投保须知及操作流程。

5.6.2阅读并同意投保须知后【填写手机号码】(用于接收承保信息),点击【立即投保】等待系统审核。系统审核通过后,点击【立即支付】,跳转支付页面选择支付方式,支付成功后,系统反馈投保成功通知。

5.6.3项目开标时,投保情况以长沙公共资源交易管理信息平台提供的《投标保证金到账信息公示表》为准。

5.6.4项目开标后,投标人可以进入订单详情页面,点击“下载保单”进行保单的下载。

5.7因投标人原因,未按要求缴纳投标保证金的,其投标将被拒绝,招标人依法当众认定并宣布其投标无效。

6、招标文件的获取

6.1、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20191008日起登录长沙公共资源交易电子服务平台(http://fwpt.csggzy.cn/)下载招标文件及图纸等。

6.2、投标人自行在以上网站下载或查阅招标相关文件、图纸和资料等,恕不另行通知,如有遗漏招标人概不负责。

7、招标文件澄清及答疑

投标人若对招标文件有任何疑问,应于2019101417:00(北京时间)前以不署名的方式登录长沙公共资源交易电子服务平台提出,过期不予受理;答疑文件于投标截止时间15天前在长沙公共资源交易电子服务平台上发布,敬请留意,恕不另行通知,如有遗漏招标人概不负责。

8、投标文件的递交

8.1、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201910 30 900(北京时间)。

8.2、投标文件送达地点:长沙市岳麓区岳华路279号(岳华路与府中路交汇处)长沙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开标室。

8.3、逾期送达的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或未按要求密封和加写标注的或未要求的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

8.4、法定代表人携带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书原件和本人身份证原件(或授权委托代理人携带法人授权委托书和代理人本人身份证原件)参加开标会议,并由其现场递交投标承诺书原件,授权委托人必须为本项目的总监理工程师,未按以上要求参加开标会议的认定为不合格投标人。

9. 长沙市投标人基本信息库入库要求

根据水利部有关规定,未在全国水利建设市场监管服务平台上公示信用档案的投标人资质、业绩、项目负责人、技术负责人和专职安全员资历在评标时不予认定。同时,根据长发改[2013]197号文精神,本项目投标人资格审查和投标文件评审还要以长沙市投标人基本信息库公布信息作为依据。按照长沙市公共资源交易管理委员会办公室《关于实行公共资源交易事前信用承诺及简化市场主体信息入库流程的通知》要求,投标人应当在参与投标之前,登录长沙公共资源交易电子服务平台(http://fwpt.csggzy.cn/),进行事前信用承诺,提交《信用承诺书》;按流程完成信息填报及入库公示工作,评标专家以投标截止时间前完成入库并公示的信息作为评审依据,库内无相关信息的或未在投标文件中附其扫描件的,将被评审为不合格或记零分处理。招标文件要求提供原件的以招标文件要求为准。省外入湘企业基本情况登记以“湖南省住房和城乡建设网”查询情况或具有入湘施工登记证(处于有效期内)为准。

按照长沙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规范政府投资项目招标投标行为的实施意见》(长政办发[2015]6号)文件规定,由行政主管部门委托交易中心统一办理信息入库的信息应作为评标专家评审依据。

入库地址:长沙公共资源交易中心(长沙岳麓区岳华路279号岳华路府中路交汇处)。

10、评标方法

综合评估法。

11、发布招标公告的媒体

本招标公告同时在《湖南省招标投标监管网》、《长沙公共资源交易电子服务平台》、《长沙县招标采购事务中心》网站发布。

12、行政监督

本次招标项目接受相关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或其委托的招标投标监管机构监督。招标投标监督机构为长沙县发展和改革局,电话:0731-84023024

13.联系方式

招标人: 长沙县农业综合技术推广服务中心

地  址:长沙县望仙东路598号

联 系 人:许先生

联系电话:0731-84067602

 

招标代理机构:湖南昊坤工程咨询有限公司

地  址:万家丽北路星雅美辰1号栋(山东商会大厦)8楼

联系人:章先生、李女士

联系电话:0731-8696917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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