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潜在投标人:
招标公告、招标文件如涉及下述内容的应作相应修改及补充,若本公告与招标文件有不一致之处,应以本公告为准。请各投标人自行关注,恕不另行通知,如有遗漏招标人概不负责,具体如下:
1、招标文件第八章投标文件格式中的“《拟任项目负责人简历表》、《拟任技术负责人简历表》、《投标人基本情况表》、《近_年完成的类似项目情况表》均增加“须提供全国水利建设市场监管服务平台公示的网页截图”;“《拟任其他主要人员简历表》”备注内容增加“须提供专职安全员全国水利建设市场监管服务平台网页截图”。
2、原招标文件中第4章合同条款及格式中的付款方式“本项目无工程预付款。工程进度款可按月实际进度的50%支付,工程竣工验收合格后可付至工程合同造价的50%;竣工验收满一年,且投评中心出具结算评审报告后,再支付30%,即付至80%;剩余20%部分应按审计部门审计完毕后,结合合同约定支付。(该期限内不计息)”现修改为“工程进度款可按月实际进度的70%支付,工程竣工验收合格后可付至工程合同造价的70%;投资评审中心出具结算评审报告后,再支付20%,即付至90%;待投资评审中心出具结算评审报告满一年后支付至结算金额的97%,剩余3%待缺陷责任期满一年后一次性支付。(该期限内不计息)”
本项目电子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开标时间和投标保证交纳截止时间均不变。
特此公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