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投标人:
现对宁乡市黄材水库除险加固工程做如下澄清补充:
一、本项目的招标清单以本次发布的附件为准。
二、关于本项目投标人资质及业绩要求澄清如下:
1、招标公告3.3条已明确规定: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水利水电施工总承包壹级及以上资质,安全生产许可证处于有效期内;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承担本项目施工的能力;3.4条是指投标人在完全满足3.3条情况下,对业绩资格审查条件进一步说明,仅指资格审查类似业绩适用此条款;本项目1、2、3、4标段都必须由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水利水电施工总承包壹级及以上资质才能参与投标。
2、投标人近3年内(指2016年7月~至今)必须成功完成过1个单项合同金额不小于700万元的新建、改扩建水利枢纽工程(包括水闸、泵站、水库)施工业绩时间以全国水利建设市场监管服务平台、湖南省水利建设市场信用信息平台和长沙公共资源交易中心(长沙市投标人基本信息库)公布的项目完工时间为准。
三、其他招标文件内容不变。
本次澄清补充文件作为招标文件的组成部分,招标文件与澄清补充文件不一致的地方,以最后发出的文件为准。
招标人:长沙市黄材水库灌区管理局
2019年7月26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