浏阳市梅田灌区节水配套改造项目投标人提出疑问时间已按招标文件的规定时间(2019年11月1日17:00)截止。本次答疑文件作为招标文件组成部分,与招标文件具有同等法律效力,招标公告、招标文件如涉及下述内容的应作相应修改,若本公告与招标文件有不一致之处,应以本公告为准。
问题1:招标文件上规定投标人资质要求为水利水电工程施工总承包叁级及以上资质,浏阳市梅田灌区属于重点中型灌区,其灌溉面积为5万亩以上,属于大中型水利工程项目。按照省水利厅关于招标投标的文件要求,中型水利工程的投标人资质应为水利水电工程施工总承包贰级及以上资质,投标人的施工业绩应作为投标人资格要求,此项目的招标文件降低了投标人资格要求。
答:招标文件作如下修改:
一、第8页3、投标人资格要求3.3和3.4条修改为:
3.3 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水利水电工程施工总承包贰级及以上 资质,安全生产许可证处于有效期内;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承担本项目施工的能力;
3.4本项目对投标人类似工程业绩不作资格要求;(适用于《住房城乡建设部关于印发<建筑业企业资质标准>的通知》(建市[2014]159号)规定可由三级资质企业承担的水利工程)(本项目不适用此条)
3.4 投标人近3年内(投标截止时间前36个月)必须成功完成过 1 个单项合同金额在660万元及以上水利工程施工业绩;
(适用于《住房城乡建设部关于印发<建筑业企业资质标准>的通知》(建市[2014]159号)规定必须由二级以上(含二级)资质企业才能承担的水利工程)(本项目适用此条)
3.4投标人近 / 年内(指 / 年 / 月~至今)必须成功完成过/ 个 / 施工业绩;
(适用于技术复杂、施工难度大的大型水利工程)(本项目不适用此条)
二、第16页投标人须知前附表1.4.1投标人资质条件、能力和信誉第二条修改为:(2)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 水利水电工程施工总承包贰级及以上资质;安全生产许可证处于有效期内;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承担本项目施工的能力。业绩要求修改为:(1)投标人近 3 年内(投标截止时间前36个月)必须成功完成过 1 个单项合同金额在660万元及以上水利工程施工业绩;(适用于《住房城乡建设部关于印发<建筑业企业资质标准>的通知》(建市[2014]159号)规定必须由二级以上(含二级)资质企业才能承担的水利工程)。
三、第25页投标人须知前附表8.1类似项目(1)和(2)条修改为:(1)投标人近 3 年内(投标截止时间前36个月)必须成功完成过 1 个单项合同金额在660万元及以上水利工程施工业绩;(适用于《住房城乡建设部关于印发<建筑业企业资质标准>的通知》(建市[2014]159号)规定必须由二级以上(含二级)资质企业才能承担的水利工程)。
浏阳市梅田水库管理所
2019年11月4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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