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投标人:
因2019年10月14日发布的浏阳市2019年农田建设项目第1标段至第18标段招标文件第7页“3.6 拟任本次投标的项目负责人、技术负责人必须是本企业在职人员(提供投标截止时间前近半年内连续3个月劳动保障部门出具的养老保险证明)”与第20页“8、拟任本次投标的项目负责人、项目技术负责人的由劳动保障部门出具的2018年7月-2018年9月的养老保险证明或社保官方网站打印的带有二维码和红色电子公章的养老保险证明,如养老保险证明内不能明确体现所要求的月份,则应同时提供社保官方网站详细查询页面打印件(并在打印件上附查询网址、社保用户名和密码)或其它有效证明文件”两处时间要求不同。现发布补充公告,各投标人只须提供上述任意一个时间段的社保证明材料,均满足招标文件相关要求。
特此补充公告。
浏阳市农业农村局 湖南中采招标有限公司
2019年11月1日
- 相关附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