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潜在投标人:
长沙县金井水库除险加固工程投标人提出疑问时间已截止。本次澄清、答疑作为招标文件组成部分,现对投标人提出的问题回复如下:
问题1:多个水库打捆招标的水库除险加固工程业绩,是否符合招标文件中对业绩的要求?
答:按招标文件执行。
问题2:招标文件P89中规定,“项目负责人、技术负责人经验是指:近3年内(2016年8月~至今)成功完成过一个单项合同金额不小于600万元的河道治理或堤防工程施工项目业绩,时间认定以完工证明材料的时间为准。”本项目名称为长沙县金井水库除险加固工程,企业类似项目经验是指:“近3年内(2016年8月~至今)成功完成过一个单项合同金额不小于1500万元的水库新建或除险加固工程施工业绩,时间认定以完工证明材料的时间为准。”个人类似业绩与企业类似业绩及招标项目类型不符,应予调整。
答:见本项目补充公告。
本项目投标文件递交和保证金缴纳的截止时间、开标时间均不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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