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长沙新港(三期)铁路专用线项目铁路专用线工程设计采购施工(EPC)总承包招标公告

发布日期: 2020-01-20    浏览量:

项目名称 长沙新港(三期)铁路专用线项目铁路专用线工程设计采购施工(EPC)总承包
项目编号 A4301002020011403 投资项目统一编码
交易分类 交通工程 所属管辖范围 市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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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长沙新港(三期)铁路专用线项目已由湖南省发展和改革委员会 湘发改重点[2019]490号文核准建设,建设资金来自自筹,招标人为湖南长沙新港有限责任公司。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铁路专用线工程的设计采购施工总承包进行公开招标。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项目名称:长沙新港(三期)铁路专用线项目铁路专用线工程设计采购施工(EPC)总承包

2.2建设地点:长沙市开福区金霞经济开发区,起于长沙北站既有粮食专用线,终于霞凝港区新港站,全长约4.48km

2.3建设规模:新建铁路专用线4.48km,铺轨长度约7.7km。主要技术标准(1)铁路等级:IV级;(2)正线数目:单线;(3)限制坡度:6‰;(4)最小曲线半径:300m;(5)牵引种类:内燃,DF4;(6)牵引质量:4000t;(7)到发线有效长度:850m;(8)闭塞类型:半自动闭塞。(9)专用线自粮食专用线接轨后向西下穿芙蓉北路、规划霞凝路、湘江北路交叉,后转向南沿湘江北路西侧与规划四路、安顺路、开顺路(规划湘江北路西侧段)交叉后接入新港站。

2.4工程造价:估算建安工程费约16600万元。

2.5工期要求:本项目计划总工期540日历天,其中施工图设计阶段60日历天,施工阶段480日历天,计划开工日期:2020331日,计划竣工日期:2021930日,实际开工时间以监理人发出的开始工作通知中注明的时间为准。缺陷责任期自实际竣工日期起计算2年,保修期按国家相关法律法规执行。

2.6质量要求:执行现行国家及铁路主管部门颁发实施的有关设计、施工规范、设备等质量验收标准。如在合同签署后,有关设计、施工规范、设备等质量验收标准作了重大修改或颁发新标准,则按新的、改变的规定执行。综合质量:线路、桥涵、通信及信息、信号、电力及给排水合格率100%;无工程质量事故和工程质量缺陷。

2.7招标范围:

本项目自接轨点粮专线 LYK0+531.679 至长沙港霞凝港区三期工程南片区,新建铁路专用线4.48km,铺轨长度约7.7km,包含但不限于路基、桥涵、轨道、新港站等工程,配套建设通讯、信号、供电、消防、给排水、绿化、轨道衡、轨道衡控制室、道口看守房、道口信号设备室、机车整备棚、西中心信号楼改造、粮食专用线(含恩瑞物流专用线)微机联锁改造、长沙北站北头9/11/13/15号道岔至SHZ信号机间增设200m接触网、19号道岔至D45信号机间增设200m接触网工程及长沙北站北头 9/11/13/15 号道岔至华电长沙电厂专用线 SHZ 信号机间增设接触网工程等的施工图设计阶段、施工准备阶段至缺陷责任期满的设计、施工以及重要设备、材料等的采购、安装工作。发包人有权根据项目实际情况调整发包范围。

设计范围:以经批准的初步设计为依据,包括但不限于本次招标范围的施工图设计、施工图预算、施工期的设计服务、项目验收、缺陷责任期内的设计服务等全过程设计服务工作,发包人有权根据项目实际情况予以调整。

施工范围:以经批准的初步设计及对应的初步设计图纸为依据,包括但不限于本次招标范围内铁路专用线承包人深化、优化的施工图及预算范围内的工程施工、设备材料采购、联调联试、竣工验收、竣工图编制、竣工结算资料备案及质量保修期的服务等工作内容,发包人有权根据项目实际情况予以调整。

2.8保修要求:按保修期内国家相关规定保修;

2.9安全要求:严格遵守国家有关安全生产的法律法规,无职工(含民工)重大伤亡事故,无机械设备及火灾爆炸事故。

2.10环保要求:符合国家及地方政府有关环保的要求。

2.11标段划分:本次招标共为1个标段。

2.12其它要求:招标形式:委托招标,招标方式:公开招标。

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投标人必须具备独立法人资格的事业或企业单位,并依法取得企业营业执照(事业单位法人证书)处于有效期;

3.2企业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工程设计综合甲级[或工程设计铁道行业设计乙级(含)以上]资质;并同时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铁路工程施工总承包二级(含)以上资质;资质证书处于有效期内;

3.3投标人(仅施工企业)具有有效的施工安全生产许可证,并处于有效期内;

3.4业绩最低条件:

3.4.1施工业绩:近三年(以提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前36个月内为有效)至少承担过一个单项合同线路总长度不少于2.2km的铁路工程施工入围业绩;

施工业绩证明资料提供中标通知书、合同和初步验收报告(或由建设单位或行政管理部门出具的竣工验收证明),业绩有效时间以竣工验收资料上建设单位签署的日期为准。

3.4.2设计业绩:近三年(以提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前36个月内为有效)至少承担过一个单项合同线路总长度不少于2.2km的铁路工程施工图设计项目入围业绩;

设计业绩需同时提供中标通知书、合同和施工图审查合格的证明文件,业绩有效时间以施工图审查合格证明上的时间为准;

3.5拟任的项目负责人(项目经理)为铁路工程专业一级注册建造师执业资格,具备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编号为B类,水运类不认可);且不得有在建项目,不接受投标人的法定代表人和总经理作为本项目的主要项目管理人员。

3.6拟任的项目技术负责人(项目总工)应具有铁路工程相关专业中级(含)以上技术职称;且不得有在建项目,不接受投标人的法定代表人和总经理作为本项目的主要项目管理人员。

3.7拟任的设计负责人应具有铁路工程相关专业高级(含)以上技术职称;

3.8拟任本次投标的项目负责人、项目技术负责人、项目设计负责人必须是本企业的在职员工(提供投标截止时间前近半年内连续3个月劳动保障部门出具的养老保险证明)。如果投标人为事业单位,则提供劳动保障部门出具的投标截止时间前近半年内连续3个月劳动保障部门出具的养老保险证明,或相应的编制管理部门出具的在编证明,或事业单位的上级主管单位出具的证明;

3.9本次招标接受联合体投标,联合体成员不超过二个独立法人组成,联合体牵头人应为施工方。联合体投标的,还应满足下列要求;

3.9.1联合体成员应按招标文件提供的格式签订联合体协议书,明确联合体牵头人和各方权利义务,联合体各成员在投标、签约与履行合同过程中,依法向招标人承担连带责任;

3.9.2联合体牵头人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铁路工程施工总承包二级(含)以上资质,联合体设计参与方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工程设计综合甲级[或工程设计铁道行业设计乙级(含)以上]资质;

3.9.3联合体牵头人需满足上述第3.4项入围业绩3.4.1款的要求,联合体设计参与方需满足上述第3.4项入围业绩3.4.2款的要求。

3.9.4联合体成员签订联合体协议书后,不得再以自己的名义单独投标,也不得组成新的联合体或参加其他联合体在本项目中投标。

3.9.5以联合体形式投标的,应当以联合体牵头人名义提交投标保证金,对联合体各成员均具有约束力。

3.9.6联合体应由牵头单位出具授权委托书,并由牵头单位法定代表人签字且加盖企业法人公章,办理投标事宜,对联合体成员均具有约束力。

3.10与招标人存在利害关系可能影响招标公正性的法人、其他组织或者个人,不得参加投标。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参加同一标段投标或者未划分标段的同一招标项目投标

3.11其他要求:

3.11.1招标人不接受在全国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http://www.gsxt.gov.cn)中被列入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的或在“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中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失信黑名单)的投标人报名。

3.11.2承担本项目的监理单位、初步设计单位、设计咨询单位及其附属单位不得以任何形式参与投标。

4、投标保证金

投标保证金的金额:人民币捌拾万元整(¥800000.00元)。投标保证金交纳方式:投标保证金可以银行转账、银行电汇、银行汇票、银行投标保函和保证保险等方式提交。投标保证金具体要求详见本项目招标文件第二章投标人须知前附表第3.4.1项规定。

5、招标文件及有关资料的的获取

5.1凡符合资格要求并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本项目公告发布之日起至投标截止时间前登录长沙公共资源交易电子服务平台( https://fwpt.csggzy.cn/)下载招标文件、图纸等资料。各投标人自行在以上网站下载或查阅招标相关文件和资料等,恕不另行通知,如有遗漏招标人概不负责。

6、投标文件的递交

6.1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为2020 3 20 上午900时整。

6.2投标文件送达地点:长沙公共资源交易中心二楼(长沙市岳麓区岳华路279号,岳华路与府中路交汇处)开标室,具体详见二楼大厅电子显示屏。

6.3逾期送达的或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

6.4开标验证需提交的资料

6.4.1开标由投标人法定代表人(联合体形式参加的,为联合体牵头人)参加的,法定代表人须持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原件、本人身份证原件参加开标。

6.4.2开标由投标人法定代表人授权的委托代理人(联合体形式参加的,为联合体牵头人出具授权委托书)参加的,其委托代理人须持授权委托书原件、本人身份证原件参加开标。

6.4.3开标验证由招标人在开标现场进行查验。投标人未按以上要求提交验证资料的,提交评标委员会否决其投标

7、招标文件澄清及答疑

7.1招标人不组织进行工程现场踏勘,不组织召开投标预备会。投标人若对招标文件有任何疑问,应于2020 2 3 (含)17:00时(北京时间,下同)前以不署名的方式登录长沙公共资源交易电子服务平台( https://fwpt.csggzy.cn/)提出,过期不予受理。

7.2答疑文件及招标文件修改澄清文件将于投标截止时间15天前在长沙公共资源交易电子服务平台( https://fwpt.csggzy.cn/)发布,敬请留意。

8、资格审查办法:资格后审。

9、评标方法:本项目评标办法采用“综合评估法”。

10、发布公告的媒介

《湖南省招标投标监管网》www.bidding.hunan.gov.cn

《长沙公共资源交易电子服务平台》https://fwpt.csggzy.cn

《长沙交通集团网》http://www.cscig.com.cn

11、招标人

湖南长沙新港有限责任公司

地址:长沙市开福区金霞经济开发区

联系人:熊先生

电话:0731-82579788

12、本项目行政监管

长沙市交通运输局

联系电话:0731-8815171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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