麓谷创智汇家苑1#栋公租房(人才公寓)家具采购项目澄清公告
各潜在投标人:
麓谷创智汇家苑1#栋公租房(人才公寓)家具采购项目投标人提出疑问时间已按招标公告的规定时间(2023年6月2日17:00)截止。投标人提交的问题经过汇总归类,类似问题不逐个答复。本次澄清与答疑文件作为招标文件组成部分,对招标文件的澄清和对投标人疑问的回复如下:
问题1:招标书第七章:货物技术规格,第十一项条款汇总中1-3小项关于检测报告要求:投标人提供所投产品2021年1月1日以来至本项目招标公告发布之日前。此项要求有违公平,理应检验报告日期在开标之前。
回复:本项目为非政府采购项目,项目工期紧,任务重,质量要求高;所要求的检测报告是生产企业为保证相关产品质量所做的检测,检测内容也是保证产品质量的常规项目;生产企业对自己生产的产品均可进行送检检测;要求挂网前具有这些检测报告是对企业日常生产能力及日常生产产品质量高标准要求的体现,证明生产企业一直有对产品进行送检检测;而不是在开标前生产企业临时抱佛脚,为此项目作投入性检测。根据以往同类项目结果来看,具备以上要求的单位在三家以上,具有竞争性,招标文件制作时也征求过相关专家及有关机构的意见,不存在有违公平。综上所述,按招标文件要求执行。
问题2: 招标书第七章:货物技术规格,第十一项条款汇总中4小项关于投标人须提供2020年1月至投标截止时间止的同类项目业绩,招标主体必须为政府机关或事业单位或国企平台公司;提供中标(成交)通知书和合同原件扫描件并加盖投标人公章,以合同中签订时间为准的要求。我司认为合同业绩没有明确是否是家具合同,或是其它产品也可以?
回复:同类项目业绩指家具业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