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对投标人问题的回复
问题1、在本次采购项目“湘江资产公司湖南金融中心办公场所软装工程招标控制价”清单中的图片栏标注为“产品图片”,而非“产品参考图片”,也未备注“图片仅供参考”。 因办公椅类的家具的生产制造需要大量五金模具、靠背模具、扶手模具,塑胶模具等等一系列的产品模具,开一套座椅模具的时间少则几个月,一套模具费用少则几十万,多则几百万,同时还可能涉及到外观专利;目前每家供应商的椅子外观都有区别,但现在清单中图片栏确标注为“产品图片”,我司认为在满足产品技术参数的要求前提下,不应在此以“产品图片”的形式指定或特定款式,否则有涉嫌指定供应商、排斥潜在投标人的行为。 请求:将清单中的图片栏标注“产品图片”修改为“产品参考图片”或备注“图片仅供参考”。
答:产品图片为参考图片。
问题 2、招标文件第7页:“★条款汇总”,★投标人的报价文件中分项单价和合价均不得超过招标控制价中对应的分项单价和合价,招标控制价中的不可预见费投标人在报价文件中不能调整。 此处明确要求“不可预见费用投标人在报价文件中不能调整”。 请问:“不可预见费用”是按投标人报价的3%为基准不能调整?还是按¥113137元为基准不能调整? 每个投标人的总报价都不相同,如果以投标人报价的3%为基准,那么“不可预见费用”的具体金额就有变动。此项有矛盾之处,请明确。
答:不可预见费用按投标人报价3%为基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