采购人名称: 长沙天心城市建设投资开发集团有限公司
采购项目名称: 中期票据主承销商采购项目
采购项目编号: TXCG-F202003310139
采购方式:公开招标
采购项目预算: 7500000 元
采购项目最高限价: 7500000 元
首次公告日期:2020-04-03 14:01
二、澄清事项
1、原招标文件:
基本资格条件:投标人应具备《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的基本资格条件;并提供以下资格证明文件:
(1)法人提交企业法人营业执照副本(或者法人登记证书)以及组织机构代码证副本复印件;
(4)提供2018年度经会计师事务所审计的财务报告复印件(至少包含资产负债表、利润表和现金流量表),或银行出具的资信证明(公司成立时间不足一年,提供银行资信证明)。
2、原招标文件:第三章 评标方法及标准(综合评分法),附页3-1评标因素及标准“商务评审”中相关证明资料说明。
现更正为:
基本资格条件:投标人应具备《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的基本资格条件;并提供以下资格证明文件:
(1)法人提交企业法人营业执照副本(或者法人登记证书)以及组织机构代码证副本复印件;由分支机构参与投标的,必须提供总部的授权委托书原件与分支机构的营业执照复印件。
(4)提供2018年度经会计师事务所审计的财务报告复印件(至少包含资产负债表、利润表和现金流量表),或银行出具的资信证明(公司成立时间不足一年,提供银行资信证明)。由分支机构参与投标的,可以提供总部的2018年度经会计师事务所审计的财务报告复印件。
2、原招标文件:第三章 评标方法及标准(综合评分法),附页3-1评标因素及标准“商务评审”中相关证明资料,由分支机构参与投标的,可以提供总部的相关证明资料复印件。
澄清事项 | 澄清前时间 | 澄清后时间 |
开标时间 | 2020-05-12 09:00 | 2020-05-12 09:00 |
投标截止时间 | 2020-05-12 09:00 | 2020-05-12 09:00 |
缴纳保证金时间 | 2020-05-12 09:00 | 2020-05-12 09:00 |
四、其他
无
各有关当事人对本澄清内容有异议的,可以在本澄清公告发布之日起7个工作日内以书面形式向政府采购代理机构或采购人提出质疑,逾期将依法不予受理。
采购人: | 长沙天心城市建设投资开发集团有限公司 | 采购代理机构: | 湖南创迪工程管理咨询有限公司 |
联系人: | 吕毅 | 联 系 人: | 湖南创迪工程管理咨询有限公司 |
电 话: | 0731-81829526 | 电 话: | 13974883983 |
地 址: | 长沙市天心区雀园路268号 | 地 址: | 芙蓉中路新闻大厦8楼D座 |
附件列表:
2020 年4 月24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