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银杉路(银双路-北二环)道路空间品质提升项目设计施工总承包招标公告

发布日期: 2021-08-25    浏览量:

项目名称 银杉路(银双路-北二环)道路空间品质提升项目设计施工总承包
项目编号 430104202108160186 投资项目统一编码 2106-430104-04-01-354940
交易分类 建设工程 所属管辖范围 岳麓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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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项目概况

1.1 审批、核准或备案情况

项目名称银杉路(银双路-北二环)道路空间品质提升项目设计施工总承包 ,项目审批、核准或备案机关名称长沙市岳麓区发展和改革局批文名称及编号岳发改立字【202176,项目业主为长沙市岳麓区城市管理和综合执法局 ,主要建设内容:设计施工总承包,项目总投资为6298.8787万元 ,资金来源和落实情况:资金来源市、区财政资金,落实情况已落实 

1.2招标项目概况

1.2.1  招标项目或标段(以下简称:招标项目)名称:银杉路(银双路-北二环)道路空间品质提升项目设计施工总承包;

1.2.2  建设地点:银杉路改造路段南起银双路,北至北二环;

1.2.3  项目基本情况

项目建设规模及内容银杉路全长约5110米,属城市主干道,包括道路工程:提质改造路面工程256911㎡、立缘石21662m、侧平石21662m、锁边石13575m、更换井盖416座等;交通工程:标线15534㎡、指示牌18座等;电气工程:电力保护管13776m、电力井19座等;景观、人行道工程提质改造工程:绿化植物68776㎡、建筑外立面及围墙、绿道24000㎡、强电入地、土方、城市家具、水电工程、公交站、人行道43481㎡等。

(由招标人根据招标项目具体情况,结合要求投标人具备类似工程业绩情况和投标判断有关的指标进行描述。其中:房屋建筑工程要求投标人具备类似工程业绩的相关指标为 “层数、高度、建筑面积、结构、跨度、单项合同额等;市政基础设施工程要求的相关指标为“道路长度或者面积、桥梁长度或者面积或者跨度或者结构、管道直径或者压力、隧道和地下交通工程断面面积、供水能力、供气能力、供热能力、污水处理能力、垃圾处理能力、园林绿化规模以及单项合同额等,单项合同额作为考核指标时,招标人应在招标文件中明确单项合同额所涵盖的范围)

1.3 工期要求:100日历天,其中:设计工期25日历天,施工工期75日历天。 天(日历日,下同□年

1.4 招标范围:包括银杉路(银双路-北二环)道路空间品质提升项目设计施工总承包施工图设计阶段、施工准备阶段、施工阶段、竣工验收阶段至缺陷责任期阶段的设计、施工全过程,均属本工程承发包的范围。甲方有权根据项目实际情况调整承发包范围。

施工工作内容:包括但不限于招标人发布的初步设计批复、初步设计文件、招标模拟清单中的全部工作内容。

设计工作内容:包括但不限于对本工程施工图设计及施工现场设计服务、参与竣工验收等与设计相关的全部工作。

1.5 质量要求:

设计要求的质量标准:满足国家、省、市、行业规范及施工需求,并通过相关行业主管部门审查;

施工要求的质量标准:达到现行国家有关工程施工验收规范和标准的合格要求。

1.6 保修要求:按国务院2000年279号令规定进行保修;

2.资格要求

2.1  具有独立法人资格并依法取得企业营业执照,营业执照处于有效期;

2.2  须同时具备以下资质,资质证书处于有效期内:

1)施工资质:具备住房城乡建设主管部门颁发的市政公用工程施工总承包壹级(含)资质,安全生产许可证处于有效期;

2)设计资质:具备住房城乡建设主管部门颁发的 工程设计综合资质或工程设计市政行业(道路工程)甲级资质。

2.3  拟任工程总承包项目负责人具备 市政公用工程专业级及以上注册建造师执业资格(工程总承包项目负责人可兼任施工项目负责人);

2.4  拟任施工项目负责人具备 市政公用工程专业 级及以上注册建造师执业资格具备项目负责人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

2.5  拟任设计项目负责人具备市政工程相关专业 级及以上资格职称

2.6  本次招标接受联合体投标,联合体投标的相关要求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

2.7  投标人可就本招标项目上述标段中的 /具体数量   个标段投标,但最多允许中标 / 具体数量  个标段(适用于分标段的招标项目);

2.8  类似工程业绩要求:

不要求

要求,企业承担过1项类似工程;类似工程业绩的相关要求见申请人须知前附表。

2.9  本项目的项目建议书、可行性研究报告、初步设计文件编制单位及其评估单位:

不得参加投标

允许参加投标,且招标人在发布招标文件时应同步公开已经完成的项目建议书、可行性研究报告、初步设计文件,其中设计图纸提供可编辑的CAD版本。

2.10  其他要求:2.10.1与招标人存在利害关系可能影响招标公正性的法人、其他组织或者个人,不得参加投标。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参加同一标段投标或者未划分标段的同一招标项目投标;

2.10.2拟任本次投标的工程总承包项目负责人、施工项目负责人、设计负责人必须是本企业在职人员(根据长沙市住房及城乡建设局发文,疫情期间及相关生产恢复期间,不核查有关人员养老保险,参加投标的企业无需提供有关人员养老保险缴纳资料。若中标后,发现中标人使用非本单位在职员工参与投标,招标人将依法处理)。

2.10.3根据湘建建【2020208号文件的要求,投标人须提供施工项目部关键岗位人员配备(至少 6 人,含项目负责人、项目技术负责人)的书面承诺,在工程实施时根据项目需要配备到位,并及时到建设行政主管部门备案。

3.资格审查    

采用资格后审方式

4.评标办法

本招标项目采用 湘建监督[2021]36号 文件规定的综合评估法。

5.招标文件的获取

5.1 有投标意愿者,请于 2021   8 25  长沙公共资源交易电子服务平台  下载数据电文形式的招标文件。招标人加载至招标投标交易平台的招标文件与其提供的书面招标文件具有同等效力。

5.2 本招标项目采用电子招标投标方式,投标人应当在    长沙公共资源交易电子服务平台   进行注册登记CA认证。

 6.投标文件的递交

 6.1 电子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即:投标截止时间,下同)及开标时间为2021 10 8900分。请投标人登录    长沙公共资源交易电子服务平台  下载电子投标文件制作工具编制投标文件,投标人应在投标截止时间前通过电子招标投标交易平台递交数据电文形式的投标文件。逾期递交的投标文件,电子招标投标交易平台予以拒收。

电子投标文件的解密截止时间为投标截止时间后 40 分钟。请投标人确保投标文件如期解密。在开标现场解密的,请投标人自备解密电脑和网络。

7.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同时在  《湖南省招标投标监管网》(http://bidding.hunan.gov.cn)、《长沙公共资源交易电子服务平台》(http://fwpt.csggzy.cn)、《长沙市岳麓区人民政府网》(http://www.yuelu.gov.cn/) 上发布。

8.行政监督

本次招标项目招标投标监督机构为 长沙市岳麓区建设工程招投标管理办公室 电话 0731-88999201

9.其它

9.1 本招标项目采用电子化招投标,投标人在投标前可在  长沙公共资源交易电子服务平台  下载招标文件等相关资料。

请各投标人及时下载安装正确版本软件,参与投标的投标人需使用电子标书编制软件制作投标文件。

需要按照招标文件要求办理企业 CA 数字证书(含电子印章)、法人 CA 数字证书(含电子印章)、签字章等。

注:本项目投标过程中,电子系统使用操作遇到问题时可及时向软件公司咨询,咨询联系方式:0731-89938899 

……

10.联系方式

人: 长沙市岳麓区城市管理和综合执法局 

   址: 长沙市岳麓区金星北路一段517

人: 女士 

   话: 0731-88999369   

 

招标代理机构: 大华建设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址: 长沙市岳麓区岳麓大道311号金麓国际写字楼10楼;

人: 徐女士  

   话: 0731-8888960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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