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青竹湖统征储备地块配套路网建设项目初步设计招标公告

发布日期: 2021-04-19    浏览量:

项目名称 青竹湖统征储备地块配套路网建设项目初步设计
项目编号 A4301002021041503 投资项目统一编码 2103-430105-04-01-728547
交易分类 房建市政工程 所属管辖范围 市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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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青竹湖统征储备地块配套路网建设项目已由长沙市委办公厅长办【2021】2号文批准建设,建设资金来自财政性资金,招标人为长沙市公共工程建设中心,业主单位为长沙市土地储备中心。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的设计进行公开招标。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 项目名称:青竹湖统征储备地块配套路网建设项目初步设计

2.2 建设地点:长沙市开福区

2.3 项目规模:本次设计涉及该片区内七条规划道路,分别是2条城市次干路:茶园路(青竹湖路—路丝塘路)(1.079Km,26m),路丝塘路(茶园路—彭家巷路)(216m,26m),5条城市支路:南一路(茶园路—栗塘路)(292m,20m),瓦寒路(茶园路—栗塘路)(335m,16m),新塘路(茶园路—栗塘路)(440m,16m),刘塘路(南一路—彭家巷路)(677m,16m),栗塘路(青竹湖路—彭家巷路)(550m,16m),总长度3587m,道路红线占地规模104343㎡(156.52亩)

2.4 项目投资估算:总投资估算约为20000万元,最终以可研批复为准。

2.5 资金来源:财政性资金

2.6 设计周期:可研批复后30日内完成初步设计批复,具体开工时间以建设方要求为准,投标人可根据自身实力和水平缩短设计周期,提前完成相应初步设计文件;

设计进度要求以满足业主要求为原则,招标人保留工期调整的权利,工期调整后投标人不得以任何理由增加费用。投标人在投标时应充分考虑并承诺自行承担因工期调整所发生的相关费用。         

2.7 质量要求:设计应满足国家相关现行工程设计规范标准;并满足长沙市“四精五有”标准要求。

2.8 招标范围:包括但不限于本项目以设计内容:初步设计(含概算)的编制、评审、并满足初步设计批复要求提供符合EPC招标的深化图纸及工程量等工作,具体内容和范围以设计任务书和合同要求为准。

2.9 标段划分:一个标段

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 投标人应为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的企业或事业单位,且营业执照(或事业单位法人证书)处于有效期内;湖南省外设计企业须按照湘建建【2015】190号文件要求办理省外入湘企业基本情况登记(以“湖南省住房和城乡建设网”查询为准)或具有《省外工程建设中介服务企业入湘登记证》(处于有效期内)

3.2 企业具备具有以下设计资质之一,资质证书处于有效期内:

(1)具有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工程设计综合甲级资质;

(2)具有工程设计市政行业及以上资质;

(3)具有工程设计市政行业(道路工程)专业及以上资质。

3.3投标人近3年内(以提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前1080天内为准)承担过一个单项合同工程总投资额不少于10000万元的市政道路工程设计业绩;

3.4拟任项目设计负责人应具有市政工程相关专业级(含)以上职称

3.5拟任本次投标的项目设计负责人、授权委托代理人必须是本企业在职人员(根据长沙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关于我市建设工程招标投标工作中核查养老保险有关事项的通知》的要求:疫情期间以及生产恢复期间,不核查有关人员养老保险,参与投标的企业无需提供有关人员养老保险缴纳资料,恢复时间另行通知。参与投标的企业在投标文件中安排的关键岗位人员应为本单位在职员工。若中标后,发现中标人使用非本单位在职员工参与投标,招标人将依法处理。)

3.6无其他明文禁止参与投标的记录

3.7本次招标接受联合体投标

3.8业绩证明材料要求:以中标通知书、合同及经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批准的初步设计批复(或初步设计备案表)为准;时间以初步设计批复(或初步设计备案表)为准

3.9与招标人存在利害关系可能影响招标公正性的法人、其他组织或者个人,不得参加投标。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参加同一标段投标或者未划分标段的同一招标项目投标

3.10其他资格要求:根据投标承诺书的要求,投标人须提供廉洁建设和作风建设承诺书等承诺书(格式详见招标文件第六章投标文件格式五)。

4、评标办法及资格审查方式

本项目资格审查方式为资格后审,评标办法采用“综合评估法”。

5、投标担保

5.1 采用承诺的形式,格式详见第六章投标文件格式六;

5.2 未按要求承诺的,评标委员会应否决其投标。

6、招标文件的获取及澄清答疑发布

6.1 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从2021419日起(北京时间,下同)在长沙公共资源交易电子服务平台进行网上下载/获取招标文件和资料。通过网络下载,其招标文件和资料与书面招标文件和图纸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6.2 投标人若对招标文件有任何疑问,应于2021423日(含)17 时 00 分前以不署名的形式在长沙公共资源交易电子服务平台提出。疑问不得透露单位和个人信息,不得出现投标单位名称。

6.3 答疑文件、招标文件修改澄清文件将在湖南省招标投标监管网、长沙市建设工程招标投标监管网长沙公共资源交易电子服务平台上发布,敬请获得招标文件的所有投标人关注,恕不另行通知,如有遗漏招标人概不负责。

7、投标文件的递交

7.1 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下同)及开标时间为 2021年513日9 时00分,请投标人登录长沙公共资源交易电子服务平台(http://fwpt.csggzy.cn/)下载电子投标文件制作工具编制投标文件,投标人应在投标截止时间前通过电子招标投标交易平台递交数据电文形式的投标文件(CSGCTF 格式)。逾期送达的投标文件,电子招标投标交易平台予以拒收。

7.2 电子投标文件的解密截止时间为投标截止时间后40 分钟。请投标人确保投标文件如期解密。在开标现场解密的,请投标人自备解密电脑和网络。

8、设计补偿

招标人对中标人及其余投标人均不予补偿。

9、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同时在以下网站发布:

《湖南省招标投标监管网》http://bidding.hunan.gov.cn

《长沙市建设工程招标投标监管网》http://szjw.changsha.gov.cn/zbtbjgw/

《长沙公共资源交易电子服务平台》http://fwpt.csggzy.cn

10.招标人补充的其他内容

10.1 本招标项目采用电子化招投标,投标人在投标前可在长沙公共资源交易电子服务平台下载招标文件、图纸、新点投标文件制作工具(长沙工程版)等资料。通过以上途径下载的招标文件为 CSGCZF 格式,参与投标的投标人需使用“新点投标文件制作工具(长沙工程版)”制作 CSGCTF 格式投标文件。

制作本项目投标文件所使用软件版本号:新点投标文件制作工具(长沙工程版) ,请各投标人及时下载安装正确版本软件。投标人需要按照招标文件要求办理电子印章(含 CA 数字证书),电子印章包括企业法人公章、法定代表人章、授权委托代理人章等。具体办理流程详见长沙公共资源交易电子服务平台数字证书专区相关信息。

CA 数字证书(含电子印章)办理地址:长沙公共资源交易中心一楼 CA 办理咨询处,咨询电话:0731-89938899(长沙市岳麓区岳华路 279 号)。

10.2 招标人或行政监管部门需要留存投标文件、评标报告等纸质文件资料进行归档时,应当由招标代理机构从长沙公共资源交易电子服务平台下载提供。当提供的纸质文件资料与长沙公共资源交易电子服务平台记录的电子文件资料不一致时,以电子文件资料为准。

10.3 按照长沙市公共资源交易管理委员会办公室《关于实行公共资源交易事前信用承诺及简化市场主体信息入库流程的通知》要求,投标人应当在参与投标之前,登录长沙公共资源交易电子服务平台(http://fwpt.csggzy.cn/),进行事前信用承诺,提交《信用承诺书》。

11.联系方式

(1)招 标 人:长沙市公共工程建设中心

地  址:长沙市岳麓区岳华路279号长沙市公共资源交易大楼南栋

联 系 人:先生

 话:0731-88666835

(2)招标代理机构:湖南三湘工程管理有限公司

地 址:长沙市雨花区湘府东路二段308号华盛世纪新城25栋2楼

联 系 人:罗成、吴景、李玲汝

 话:0731-85135397

12.本项目行政监管

长沙市建设工程招标投标中心

联系电话:0731-89919392,8489862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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