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梅溪湖环湖初雨及溢流污染控制工程(二期)综合咨询设计招标公告

发布日期: 2021-01-18    浏览量:

项目名称 梅溪湖环湖初雨及溢流污染控制工程(二期)综合咨询设计
项目编号 A4301002020121801 投资项目统一编码 2019-430101-76-01-009908
交易分类 建设工程 所属管辖范围 湘江新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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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梅溪湖环湖初雨及溢流污染控制工程(二期)已由长沙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  湘新发改函﹝202014批准建设,项目业主为湖南湘新水务环保投资建设有限公司,建设资金来自财政资金,招标人为湖南湘新水务环保投资建设有限公司。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的工程设计进行公开招标。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项目名称:梅溪湖环湖初雨及溢流污染控制工程(二期)综合咨询设计

2.2项目地点:梅溪湖片区龙王港梅溪湖段

2.3建设规模:(1)梅溪湖北岸新建约3.7kmd1000d1200污水干管;(2)结合梅溪湖环湖初雨及溢流污染控制工程(一期)已实施内容,对一期未截流的几处环湖雨水排口(排口管径d1000d1800)制定初雨及溢流污染控制设计方案;(3)在保留环湖雨水净化区现状功能的基础上对雨水净化区进行提质改造,合理制定污染治理方案;(4)根据梅溪湖环湖现状排水管道淤积情况,在保障污水、淤泥不入湖的前提下,合理制定清淤方案。

2.4投资估算:建安工程费用暂估约7000万元

2.5资金来源及比例:财政资金(100%

2.6招标范围:

(一)设计部分:

1)工程设计范围:市政排水、结构、道路、交通、电气、管线综合等工程设计(含深基坑等专项设计)。(2)工程设计阶段:初步设计、施工图设计以及项目建设过程中的配合和技术服务。(3)工程设计服务内容:完成梅溪湖环湖初雨及溢流污染控制工程(二期)初步设计、概算编制、施工图设计,协助报批报建工作,取得主管部门相应初步设计、概算、施工图批复文件,并配合预算编制、招标控制价编制、工程质量检测方案编制、深基坑专项施工方案等相关工作。

详见技术要求任务书。

(二)工程地质勘察部分

1)勘察范围:梅溪湖环湖初雨及溢流污染控制工程(二期)实施范围,具体以勘察任务书要求为准。顶管段钻孔数暂估100,平均钻孔深度约14米;明挖段钻孔数暂估10,平均钻孔深度约10.0米;钻孔入岩长度暂按总长30%考虑。(2)勘察阶段:初步设计阶段、施工图阶段及项目建设过程中间的配合和技术服务。(3)技术要求:查明拟建场地地层结构及其物理、力学性质;查明拟建场地不良地质和特殊性岩土、河湖沟坑及暗浜条件;查明地下水埋藏条件及地表水等情况;对结构工程设计所必需的腐蚀性、地震效应、地基工程性质、围岩分级及稳定性、边坡稳定性等进行分析与评价。

工程勘察范围和阶段、技术要求及工作量以经设计单位盖章、甲方认可的技术要求任务书为准。

2.7服务期限:

1)中标人收到中标通知书20天内完成初步设计;

2)初步设计审查通过后20天内完成施工图设计;

3)地勘任务书、工程地质勘察成果、工程质量检测方案等视具体情况按照发包人要求按期提供。

4)各阶段具体时间节点以发包人项目推进要求为准。

3.资格要求

3.1投标人须为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合法注册、具备独立法人资格的事业或企业单位,事业单位法人执照或营业执照处于有效期。

3.2投标人须满足以下要求:

3.2.1资质要求:投标人应同时满足下列资格条件:

1)工程设计资质要求具备以下资质之一:①具有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工程设计综合资质;②具有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工程设计市政行业甲级资质或工程设计市政行业(燃气工程、轨道交通工程除外)甲级资质;③具有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工程设计市政行业排水工程专业甲级。

2)工程勘察资质要求具备以下资质之一:①具有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工程勘察综合资质;②具有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工程勘察岩土工程专业甲级资质或工程勘察专业类(岩土工程(勘察))甲级资质。

3.2.2 财务要求:

不提供。

提供: / 年或成立至今(成立不足 / 年的)无亏损。

注:财务要求时间一般限定在1~3年。

3.2.3信誉要求: /

3.2.4类似工程业绩要求:

不提供。

提供: 自招标公告发布之日起近  3  年内(2021118日前)不少于  1  个类似工程业绩。

类似工程业绩是指: 单项合同工程建安投资额不少于3500万元的市政排水管网工程设计业绩。业绩证明材料要求:以中标通知书、合同、经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批准的初步设计批复(或初步设计备案表或初步设计审查技术性文件)为准,以上资料须同时提供,如合同中不能直接体现项目建安工程费用的,可提供项目初步设计概算批复、概算审定表等相关证明文件;时间以初步设计批复(或初步设计备案表或初步设计审查技术性文件)为准。

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备相应的能力。

3.2.5 拟派项目负责人要求:项目负责人须由拟任设计负责人担任,具有给排水专业高级工程师及以上职称;

3.2.6 其他主要人员要求:拟任项目勘察负责人应具有注册土木工程师(岩土)执业资格;

3.2.7其他要求:

1)拟任本次投标的项目负责人、项目勘察负责人、授权委托代理人必须是本企业在职人员(根据长沙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关于我市建设工程招标投标工作中核查养老保险有关事项的通知》的要求:疫情期间以及生产恢复期间,不核查有关人员养老保险,参与投标的企业无需提供有关人员养老保险缴纳资料,恢复时间另行通知。参与投标的企业在投标文件中安排的关键岗位人员应为本单位在职员工。若中标后,发现中标人使用非本单位在职员工参与投标,招标人将依法处理。)

2)无其他明文禁止参与投标的记录。

3)与招标人存在利害关系可能影响招标公正性的法人、其他组织或者个人,不得参加投标。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参加同一标段投标或者未划分标段的同一招标项目投标。

3.3 本次招标 接受 联合体投标。以联合体投标的,应满足下列要求:联合体牵头人必须为满足本公告3.2.11)要求的单位,承担本项目工程设计工作并委派项目负责人,联合体成员不超过二家(含牵头人)。

1)联合体成员应按招标文件提供的格式签订联合体协议书,明确联合体牵头人和各方权利义务,联合体各成员在投标、签约与履行合同过程中,依法向招标人承担连带责任。

2)由同一专业的单位组成的联合体,按照资质等级较低的单位确定资质等级。

3)联合体成员签订联合体协议书后,不得再以自己的名义单独投标,也不得组成新的联合体或参加其他联合体在本项目中投标。

4)以联合体形式投标的,应当以联合体牵头人名义提交投标保证金,对联合体各成员均具有约束力。

5)联合体各成员法定代表人应当出具授权委托书,授权同一人作为代理人,办理投标事宜,授权书由联合体牵头单位法定代表人签字并加盖企业法人公章。

4.技术成果经济补偿

本次招标对满足招标文件要求的未中标人投标文件中的技术成果 不给予 经济补偿。

给予经济补偿的,招标人将按如下标准支付经济补偿费用:  /

5.招标文件的获取

有投标意愿者请于 2021 1 18日起在 长沙公共资源交易电子服务平台(http://fwpt.csggzy.cn)、湖南湘江新区门户网(http://www.hnxjxq.gov.cn/下载本项目电子招标文件。

6.投标文件的递交

6.1电子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下同)为 2021 2 22 9 00 分,投标人应在截止时间前通过长沙公共资源交易电子服务平台递交电子投标文件。

6.2逾期送达的投标文件,电子招标投标交易平台将予以拒收。

6.3电子投标文件的解密截止时间为投标截止时间后 40 分钟。请投标人确保投标文件如期解密。在开标现场解密的,请投标人自备解密电脑和网络。

7. 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同时在湖南省招标投标监管网和长沙公共资源交易电子服务平台、湖南湘江新区门户网上发布。

8. 行政监管部门及联系方式

本次招标活动接受湖南湘江新区管理委员会住建环保局的监督,联系方式为0731-88799638

9. 其他

9.1省外入湘企业应在“湖南省住房和城乡建设网”进行基本信息登记。

9.2本招标项目采用电子化招投标,投标人在投标前可在长沙公共资源交易电子服务平台下载招标文件、图纸、新点投标文件制作工具(长沙工程版)等资料。通过以上途径下载的招标文件为CSGCZF格式,参与投标的投标人需使用“新点投标文件制作工具(长沙工程版)”制作CSGCTF格式投标文件。

制作本项目投标文件所使用软件版本号:新点投标文件制作工具(长沙工程版),请各投标人及时下载安装正确版本软件。投标人需要按照招标文件要求办理电子印章(含CA数字证书),电子印章包括企业法人公章、法定代表人章、授权委托代理人章等。具体办理流程详见长沙公共资源交易电子服务平台数字证书专区相关信息。电子印章(含CA数字证书)办理地址:长沙公共资源交易中心(长沙市岳麓区岳华路279号)一楼CA办理咨询处,咨询电话:0731-89938899

9.3投标过程中,电子系统使用操作遇到问题时可向软件公司咨询,咨询联系方式:0731-89938886

9.4按照长沙市公共资源交易管理委员会办公室《关于实行公共资源交易事前信用承诺及简化市场主体信息入库流程的通知》要求,投标人应当在参与投标之前,登录长沙公共资源交易电子服务平台(http://fwpt.csggzy.cn/),进行事前信用承诺,提交《信用承诺书》,按流程完成信息填报及入库公示工作

9.5招标人或行政监管部门需要留存投标文件、评标报告等纸质文件资料进行归档的,应当由招标代理机构从长沙公共资源交易电子服务平台下载提供。当提供的纸质文件资料与长沙公共资源交易电子服务平台记录的电子文件资料不一致时,以电子文件资料为准。

 

10.联系方式

1)招 标 人:湖南湘新水务环保投资建设有限公司 

    址:湖南省长沙市岳麓区环湖路1177号湘江集团大厦

联 系 人:黎先生

电  话:0731-81868768

2)招标代理机构:湖南国联招标有限公司

地  址:长沙市天心区蔡锷南路69号天辰腾达商务大厦603

联 系 人:黄涛  谭超前

电  话:0731-8517755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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