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桥头家园二期建设项目设计、采购、施工(EPC)总承包招标公告

发布日期: 2020-12-31    浏览量:

项目名称 桥头家园二期建设项目设计、采购、施工(EPC)总承包
项目编号 A4301002020122909 投资项目统一编码 2020-430100-47-01-001564
交易分类 建设工程 所属管辖范围 高新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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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桥头家园二期建设项目已由长沙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管理委员会长高新管发计【2020】462号批准建设,建设资金为政府投资。招标人为长沙麓谷建设发展有限公司, 招标代理机构为智埔国际工程咨询有限公司。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的设计、采购、施工(EPC)总承包进行公开招标。

2.招标项目概况

2.1 招标项目名称:桥头家园二期建设项目设计、采购、施工(EPC)总承包

2.2 建设地点:位于长沙高新区红枫路以北、国槐路以南地块

2.3 项目基本情况:桥头家园二期工程项目总建筑面积约为390000㎡(最面积以经审的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为准)。拟建设内容包括:专为拆迁农民建设的保障性商品住房及相关附属配套设施工程,拟拆迁户数约730户,待安置人数约3300人。根据本项目初步设计概算批复,核定的工程费为136248.15万元

2.4 工期要求:总工期600日历天,其中施工图设计阶段总工期为45天(含在施工阶段工期内)

2.5 招标范围:本工程为设计、采购、施工等全过程总承包工程,包括从施工图设计阶段、施工准备阶段、施工阶段、竣工验收阶段至缺陷责任期阶段的设计、采购、施工全过程。甲方有权根据项目实际情况调整承发包范围,其中:

设计部分:包括但不限于优化设计、施工图设计、施工图预算编制、报批报建(含规划报建)及后续施工配合服务等与本工程所有设计相关的全部工作,包括但不限于:建筑、结构、给水排水、通风、装修、室外园林景观、供电配电、弱电和智能化(含三网接入)、燃气等专业的施工图设计;绿色建筑、装配式建筑、人防、消防、节能、高边坡、深基坑等的专项设计;BIM设计;门窗、幕墙、抗震支架、地面地下标识系统、装配式构件、住宅公共区域和物业管理用房的二次装修等的精细化设计;电梯及电梯设备、幼儿园直饮水及设备、幼儿园太阳能及设备、幼儿园厨房设备、空调设备、机动车充电桩及设备等专用设备的系统设计及设备参数选取;与本项目有关的临边防护、支护、围护、美化设计;绿色建筑设计标识取得,配合各审查方、检查方、发包人另行委托的第三方设计咨询单位对设计成果的检查、审查并予以反馈;重大施工技术问题的解决等。

施工总承包部分:包括但不限于基坑土石方及基坑支护工程、桩基础、基础及地下室工程、人防工程、消防工程、暖通工程、防水工程、建筑工程、装饰装修工程(含幕墙/含幼儿园/物管/社区用房)、安装工程、电梯工程、弱电智能化工程、防雷接地工程、消防电埋管工程、道路工程、室外景观绿化工程、室外亮化工程、楼栋内室外及地下室的导视系统、室内外给排水工程、配电工程、燃气工程、三网融合通信工程及与项目相关的临边防护及临边绿化、临边维护等工作。施工范围最终以招标人要求和建设行政主管部门审查备案的施工图为准。其中:本次招标水电气部分范围:(1)燃气工程:总承包单位负责报建、设计、施工、试压、验收送气、移交等工作。(2)给水工程:建设单位签订供水设施建设委托管理协议和水表采购合同。总承包单位负责施工用水、正式用水开通等手续办理、施工及协调,负责协调供水企业完善供水工程的设计和审图工作。总承包单位负责所有给水管道建设,协调水表安装,负责给水工程验收,并向供水企业移交等工作(从市政给水主管到分户的户表(含表后闸阀),室外、商业及社区等配套工程水表后由总承包单位负责。)(3)配电工程:承包内容含设计、设备及材料采购、安装、调试、验收、送电、移交等所有工作内容。施工范围:红线外高压电源点至红线内环网室,从环网室至室内高压开关站及配电间;室内专变部分(高压设备至低压柜低压出线桩头止);室内公变部分(高压设备至低压设备及低压出线至户表箱、底商电源及电表安装、汽车充电桩电源及分支箱安装);电力走廊及电缆沟、电缆埋管、电缆井、电缆井盖、电缆桥架路由、电气设备接地系统、配电间内土建工程和内装饰及门窗(含改扩)、配电间空调、除湿设备、通讯移动信号覆盖等所有工作。

2.6 质量标准:

2.6.1设计要求的质量标准:

与项目相关的所有设计图纸(含深化图纸如门窗、幕墙、抗震支架、地面地下标识系统、装配式构件、各种专业设备要求等)均须在施工图备案前的第三方审查阶段一次性完成并通过审查和备案、并取得审查合格章。

所有设计图纸均应达到国家规定编制深度要求的施工图设计编制深度,并满足发包人、业主单位及相关职能部门评审要求。施工图设计成果必须通过初步设计单位的认可、经发包人另行委托的第三方设计咨询单位审核通过,特殊行业(如水、电、气等)施工图经相关行业图纸审查部门审核通过。

设计文件须能准确无误地指导施工和采购。设计做法及设计用材须满足发包人发布的设计建造标准文件要求。

项目施工图设计文件一经备案,其后承包人所出具的任何设计变更文件,不论是否造成费用增加,均须征得发包人认可并由发包人向承包人放发。

2.6.2施工要求的质量标准:工程质量符合现行国家验收规范规定及建设项目工程总承包管理规范的合格标准且必须符合发包人要求。(详见本项目合同相关内容)。

2.7 保修要求:按建设部2000年80号令相关规定进行保修。

2.8 标段划分:本项目划分为一个标段。

2.9 招标方式:公开招标,招标组织形式:委托招标。

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企业具有独立法人资格并依法取得企业营业执照,营业执照处于有效期;湖南省外企业须按照湘建建【2015】190号文件要求办理省外入湘企业基本情况登记(以“湖南省住房和城乡建设网”查询为准)或具有入湘施工登记证(处于有效期内)

3.2本项目投标人须同时满足下列两项①、②资格条件:

施工资质:具有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壹级及以上资质,资质证书处于有效期内;同时须在湖南省内具备省级及以上装配式产业基地(住宅产业化基地)或具备长沙市行政区域(含长、望、浏、宁)内省级及以上装配式产业基地(住宅产业化基地)唯一授权,(基地类型为:PC综合类或PC生产类)。

注:以湖南省住宅产业化发展联席会议办公室<关于发布我省装配式建筑产业基地和PC构件生产基地的通知>(湘住联办函【2018】5号)湖南省住宅产业化发展联席会议办公室<关于我省2019年度新增装配式建筑产业基地和PC构件生产基地有关信息发布的通知>(湘住联办函【2020】3号)和湖南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关于认定2020年湖南省第六批装配式建筑产业基地(湘建科函【2020】151号)为准。

②设计资质:具有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工程设计综合资质或建筑行业设计甲级资质或建筑行业(建筑工程)设计甲级资质,资质证书处于有效期内。  

3.3企业具有有效施工企业安全生产许可证,安全生产许可证处于有效期。

3.4入围业绩:投标人需同时满足以下两项①、②的业绩要求:

①投标人近3年(以提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前36个月内为有效)至少承担过一个单项合同建筑面积不少于15万平方米的房屋建筑工程施工或设计施工总承包的施工入围业绩;

②投标人近3年(以提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前36个月内为有效)至少承担过一个单项合同建筑面积不少于15万平方米的房屋建筑工程设计或设计施工总承包的设计入围业绩;

设计与施工业绩可以不是同一个项目。

3.5拟任工程总承包项目经理具备住房城乡建设主管部门注册的建筑工程专业壹级注册建造师资格或住房城乡建设主管部门注册的壹级注册建筑师执业资格,且未在其他建设工程项目中担任同类职务(即:工程总承包项目经理、工程总承包项目施工项目负责人和施工项目项目经理),可由施工项目负责人或设计项目负责人兼任。

3.6拟任设计负责人具备住房城乡建设主管部门注册的壹级注册建筑师执业资格,不接受投标申请人的法定代表人和总经理作为本项目岗位人员。

3.7拟任施工项目负责人具备住房城乡建设主管部门注册的建筑工程专业壹级注册建造师资格,具备项目负责人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且未在其他建设工程项目中担任同类职务(即:工程总承包项目经理、工程总承包项目施工项目负责人和施工项目项目经理)。

3.8拟任施工技术负责人具备建筑工程相关专业高级及以上职称,且未在其他建设工程项目中担任同类职务。

3.9拟任工程总承包项目经理、施工项目负责人、施工技术负责人未在其他建设工程项目中担任同类职务的查询和证明方式:本省企业和省外入湘企业在“湖南省建筑工程监管信息平台”查询。同时,请省外入湘企业提供企业所在地市州及以上住房城乡建设主管部门出具的未在其他工程建设项目担任同类职务的证明或者官方网站查询的未在其他工程建设项目担任同类职务信息的截图。

3.10拟任工程总承包项目经理、施工项目负责人、技术负责人、设计负责人为企业在职员工。(疫情期间及相关生产恢复期间,不核查有关人员养老保险,参加投标的企业无需提供有关人员养老保险缴纳资料。若中标后,发现中标人使用非本单位在职员工参与投标,招标人将依法处理)。

3.11本次招标接受联合体投标。联合体投标的,应满足下列要求:

1)联合体各成员均应具有独立的法人资格,并依法取得有效的营业执照,组成联合体的各成员自行明确一家成员为牵头人组成工程总承包的联合体投标,组成一个联合体的单位最多不能超过两家,联合体牵头方应为施工企业;

2)联合体各方应按招标文件提供的格式签订联合体协议书,明确联合体牵头人和各方的权利与义务,联合体各方在投标、签约与履行合同过程中,依法向招标人承担连带责任。

3)由同一专业的单位组成的联合体,按照资质等级较低的单位确定资质等级。

4)联合体成员签订联合体协议书后,不得再以自己的名义单独投标,也不得组成新的联合体或参加其他联合体在本项目中投标。

5)以联合体形式投标的,应当以联合体牵头人名义提交投标保证金,对联合体各成员均具有约束力。

6)联合体应由牵头单位出具授权委托书,并由牵头单位法定代表人签字且加盖企业法人公章,授权同一人作为代理人,办理投标事宜,对联合体成员均具有约束力。

3.12投标人不得是工程总承包项目的代建单位、项目管理单位、监理单位、造价咨询单位、招标代理单位。投标人不得是与上述单位存在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个或者有控股、管理关系的情形。

3.13编制项目申请书、项目建议书和可行性研究报告,以及初步设计文件或方案设计的工程咨询服务单位或其附属机构不得参与本项目投标。

3.14与招标人存在利害关系可能影响招标公正性的法人、其他组织或者个人,不得参加投标;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参加同一标段投标或者未划分标段的同一招标项目投标。违反前两款规定的,相关投标均无效。

3.15其他要求:投标人被列入省、市及长沙高新区建筑市场不良行为记录且禁止投标的,不得参加此次投标。

4.评标办法及资格审查

本项目评标办法采用“综合评估法”

本项目资格审查方式为资格后审

5.投标保证金

本项目设投标保证金捌拾万元,采用保函方式,详见第二章投标人须知第25条相关要求。

6.招标文件的获取

6.1有投标意愿者,请于2020年12月31日 09:00至2021年1月25日08:59止(北京时间,下同)在长沙公共资源交易电子服务平台( http://fwpt.csggzy.cn/)下载数据电文形式的招标文件。招标人加载至招标投标交易平台的招标文件与其提供的书面招标文件具有同等效力。招标文件包括最高投标限价、合同条款、图纸及其他资料等。

6.2 本招标项目采用电子招标投标方式,投标人应当在长沙公共资源交易电子服务平台 (网址:http://fwpt.csggzy.cn/)进行注册登记和CA认证。 

7.投标文件的递交

7.1 电子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即:投标截止时间,下同)及开标时间为2021年1月25日09:00:00。请投标人登录长沙公共资源交易电子服务平台( http://fwpt.csggzy.cn/)下载电子投标文件制作工具编制投标文件,投标人应在投标截止时间前通过电子招标投标交易平台递交数据电文形式的投标文件。逾期送达的投标文件,电子招标投标交易平台予以拒收。

电子投标文件的解密截止时间为    \   (投标截止时间后 40分钟)。请投标人确保投标文件如期解密。在开标现场解密的,请投标人自备解密电脑和网络。

8.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同时在以下网站发布

《湖南省招标投标监管网》www.bidding.hunan.gov.cn 

《长沙公共资源交易电子服务平台》http://fwpt.csggzy.cn 

9.本项目行政监管

长沙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建设工程招标投标管理办公室

联系电话:0731-88995577

10.其他

10.1 本招标项目采用电子化招投标,投标人在投标前可在长沙公共资源交易电子服务平台(http:\\fwpt.csggzy.cn\)下载招标文件、图纸及其他资料。制作本项目投标文件所使用软件版本号:新点投标文件制作工具(长沙工程版),请各投标人及时下载安装正确版本软件。通过以上途径下载的招标文件为 CSGCZF 格式,参与投标的投标人需使用电子标书编制软件制作 CSGCTF 格式投标文件。需要按照招标文件要求办理企业 CA 数字证书(含电子印章)、法人 CA 数字证书(含电子印章)、签字章等。具体办理流程详见长沙公共资源交易电子服务平台数字证书专区相关信息。CA数字证书(含电子印章)办理地址:长沙公共资源交易中心一楼 CA 办理咨询处,咨询电话:0731-89938899(长沙市岳麓区岳华路 279 号)。 

10.2 招标人或行政监管部门需要留存投标文件、评标报告等纸质文件资料进行归档时,应当由招标代理机构从长沙公共资源交易电子服务平台下载提供。当提供的纸质文件资料与长沙公共资源交易电子服务平台记录的电子文件资料不一致时,以电子文件资料为准。

10.3 按照长沙市公共资源交易管理委员会办公室《关于实行公共资源交易事前信用承诺及简化市场主体信息入库流程的通知》要求,投标人应当在参与投标之前,登录长沙公共资源交易电子服务平台(http:\\fwpt.csggzy.cn\),进行事前信用承诺,提交《信用承诺书》。

11.联系方式

人:长沙麓谷建设发展有限公司

   址:湖南省长沙市岳麓大道与许龙路交汇处东南角环创企业广场B1栋14楼;

人:虢先生

   话:0731-88982967

 

招标代理机构:智埔国际工程咨询有限公司

   址:长沙高新区文轩路27号麓谷企业广场B5栋5楼

人:张先生、闵女士、陈先生

   话:0731-85223835

   真:/

   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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