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湘江大道(营盘路-五一路)、中山路(黄兴北路-建湘路段)、潘家坪路、上麻园岭巷(中山变电站至芙蓉路电力隧道段)电力埋管工程设计施工总承包(EPC)招标公告

发布日期: 2020-06-29    浏览量:

项目名称 湘江大道(营盘路-五一路)、中山路(黄兴北路-建湘路段)、潘家坪路、上麻园岭巷(中山变电站至芙蓉路电力隧道段)电力埋管工程设计施工总承包(EPC)
项目编号 A4301002020062404 投资项目统一编码 2020-430100-48-01-008782
交易分类 建设工程 所属管辖范围 开福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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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湘江大道(营盘路-五一路)、中山路(黄兴北路-建湘路段)、潘家坪路、上麻园岭巷(中山变电站至芙蓉路电力隧道段)电力埋管工程设计施工总承包(EPC)已由长沙市开福区发展和改革局批准建设,经开发改发〔2020〕号160、161、162、163号文可研批复,建设资金来自财政资金。招标人(项目业主)为长沙市开福区公共工程建设中心,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的设计施工总承包进行公开招标。

 

. 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项目名称:湘江大道(营盘路-五一路)、中山路(黄兴北路-建湘路段)、潘家坪路、上麻园岭巷(中山变电站至芙蓉路电力隧道段)电力埋管工程设计施工总承包(EPC)

   2.2建设地点:项目位于开福区,湘江大道(营盘路-五一路)起点为营盘路和湘江大道交汇处,终点为湘江大道与湘江一桥交汇处。中山路(黄兴北路-建湘路段)黄兴北路至建湘路段。潘家坪路起点为潘家园路与麻园巷的交汇处,终点为潘家园路与芙蓉路交汇处。上麻园岭巷(中山变电站至芙蓉路电力隧道段)起点为潘家坪路与鸳鸯井巷交汇处。

2.3建设规模:本项目的建设内容:1.湘江大道(营盘路-湘江一桥)路段敷设10KV电力埋管,路径全长1.106公里,其中明挖敷设656米,排管规格为16孔DN175,敷设拉管450米,拉管规格为16孔DN175,新建10KV直线井21座、T形井3座,改造10KV转角工作井1座及其配套。2.中山路(黄兴北路-建湘路段)敷设10KV电力埋管961米,埋管规模为16孔DN175,实施范围内涉及相应电力管线、电信管线、路灯管线、雨污水管等迁移,路面破除及恢复,路灯、防撞护栏等附属设施的破坏与修复等。3.上麻园岭巷(中山变电站至芙蓉路电力隧道段)敷设110KV及10KV电力埋管路径1982米。110KV电力埋管路径全长1191米,其中明挖敷设排管1121米排管规格为8孔DN225和2孔DN100,敷设拉管70米,拉管规格为8孔DN225和2孔DN100,10KV电力埋管路径全长861米,其中明挖敷设排管861米,排管规格8孔DN175和2孔DN100,新建110KV直线工作井21座、110KV转角工井2座、110KV接头工作井1座、110KV余线工作井2座、10KV直线工作井16座、10KV三通井2座等。4.潘家坪路敷设10KV电力埋管路径长670米明挖敷设排管,排管规格为20孔DN175,新建10KV直线工作井11座,10KV三通工作井1座,10KVZ转角井3座及其配套等。 

2.4工程造价:4600万元。 

2.5资金来源:财政资金。 

2.6工期要求:240日历天最终以发包人具体要求为准。开工日期以发包人或发人委托的监理机构发布的开工令为准)。其中施工图设计工期30日历天,施工工期210 日历天。 

2.7质量要求:1)设计质量要求:满足国家、省、市、行业规范及施工需求,并通过相关行业主管部门审查;

2)工程质量要求:达到现行国家有关工程施工验收规范和标准的合格要求

2.8保修要求:按国务院 2000  279 令相关规定进行保修

2.9招标范围:

设计范围:除初步设计之外所有的工程设计,包括但不限于施工图设计以及项目建设过程中间的配合和技术服务。

施工范围:包括但不限于电力埋管工程、新建直线工作井、转角工井、接头工作井、余线工作井等工程,电力管线、电信管线、路灯管线、雨污水管等迁移,路面破除及恢复,路灯、防撞护栏等附属设施的破坏与修复工程等,具体内容详见图纸及工程量清单。 

2.10标段划分:本项目划分为一个标段。

2.11招标方式:公开招标。

2.12招标组织形式:委托招标。

 

. 投标人资格要求 

2.1企业具有独立法人资格并依法取得企业营业执照,营业执照处于有效期;湖南省外入湘企业在“湖南省住房和城乡建设网”进行了基本信息登记。

2.2投标人须同时具备以下两项资质:

1)具有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输变电工程专业承包叁级及以上,同时具备国家电力监管委员会“承装(修、试)电力设施许可证”中承装、承修、承试叁级及以上资质, 资质证书处于有效期内;

2)具有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工程设计综合甲级资质或工程设计电力行业(送电工程、变电工程)乙级及以上资质 资质证书处于有效期内。

2.3施工企业具有有效施工企业安全生产许可证,安全生产许可证处于有效期。

2.4投标人近三年(以提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前1080天内为有效)至少完成过一个单项合同投资额2200万元及以上的电力工程的设计业绩和一个单项合同金额2200万元及以上的电力工程的施工业绩。注:(1)设计业绩、施工业绩均可为设计施工总承包项目业绩;(2)设计业绩、施工业绩可以为不同的建设项目;(3)以联合体形式投标的,招标文件有关设计、施工的业绩、奖项等内容均以联合体中对应承担施工、设计工作的联合体成员单位自身条件为准。 

施工入围工程业绩证明资料提供中标通知书、施工合同及由建设方、施工方、监理方、设计方四方共同盖章认可的竣工验收证明<或经建设工程质量监督部门签字确认的竣工验收备案表>,施工业绩有效时间以竣工验收资料上建设单位签署的日期为准(如竣工验收备案表无建设单位签字栏,则竣工验收备案表中竣工验收日期栏注明的日期也可视为竣工验收资料中建设单位的签字之日)。

设计入围业绩证明材料提供中标通知书、合同,以上资料须同时提供;时间以合同签订时间为准。

2.5主要项目管理人员要求:

2.5.1施工项目部主要项目管理人员按照湘建建[2015]57 号文规定,招标时只要配备项目负责人 1 人(兼项目总负责人)、技术负责人 1 人。且主要项目管理人员不得有在建项目,不接受投标人的法定代表人和总经理作为本项目的主要项目管理人员。

2.5.1.1拟任施工项目负责人(兼项目总负责人)具备住房和城乡建设部注册的机电工程专业贰级及以上注册建造师执业资格和省级住房和城乡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项目负责人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

2.5.1.2拟任的技术负责人应具电力工程相关专业中级及以上职称。

2.5.1.3省外企业施工项目负责人(兼项目总负责人)如持有外省住房和城乡建设主管部门颁发的岗位资格证书,应提供由省级住房和城乡建设主管部门出具的证书真实性证明(如不能提供真实性证明的,则在投标函部分规定处提供证书真伪查询官方查询网址及结果)。

省内企业施工项目负责人(兼项目总负责人)、技术负责人和省外企业上述人员在湖南省内在建工程情况以开标当日在湖南省建筑工程监管信息平台查询为准。同时,省外企业由企业所在地地(市) 级及以上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提供上述人员无在建工程证明或官方查询网址。

2.5.2设计项目部主要项目管理人员至少配备设计项目负责人1

2.5.2.1拟任项目设计负责人具有注册电气工程师(发输变电)专业执业资格证,同时具有级及以上职称。  

2.5.3拟任本次投标的施工项目部、设计项目部人员必须是本企业在职人员(根据长沙市住建局文件《关于我市建设工程招标投标工作中核查养老保险有关事项的通知》疫情期间以及生产恢复期间,参与投标的企业在投标文件中安排的关键岗位人员应为本单位在职职工。若中标后,发现中标人使用非本单位在职员工参与投标,招标人将依法处理)。

2.6本次招标接受联合体投标。

联合体投标的,应满足下列要求:

1)联合体成员不超过 2 家,且牵头人应具有输变电工程专业承包叁级及以上,同时具备国家电力监管委员会“承装(修、试)电力设施许可证”中承装、承修、承试叁级及以上资质。

2联合体成员应按招标文件提供的格式签订联合体协议书,明确联合体牵头人和各方权利义务,联合体各成员在投标、签约与履行合同过程中,依法向招标人承担连带责任。   

3由同一专业的单位组成的联合体,按照资质等级较低的单位确定资质等级。联合体中成员单位同时具有施工、设计资质的,以其联合体分工内容对应的资质为准, 不承担相应设计或施工工作的,视作无该项资质,不影响联合体的投标资质。 

4联合体成员签订联合体协议书后,不得再以自己的名义单独投标,也不得组成新的联合体或参加其他联合体在本项目中投标。   

5以联合体形式投标的,应当以联合体牵头人名义提交投标保证金,对联合体各成员均具有约束力。

6)联合体各成员法定代表人应当出具授权委托书,授权同一人作为代理人,办理投标事宜,授权书由联合体各成员法定代表人签字并加盖企业法人公章。

7)以联合体形式投标的,评标办法中有关设计、施工业绩、奖项的评分项,分别以联合体中对应承担设计、施工工作的联合体成员单位的条件为准。

2.7与招标人存在利害关系可能影响招标公正性的法人、其他组织或者个人,不得参加投标。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参加同第一标段投标或者未划分标段的同一招标项目投标。

 2.8 项目建议书、可行性研究报告、初步设计文件编制单位及其评估单位可参与本项目投标,但应主动配合招标人进行答疑,供所有投标人参考。

2.9与招标人存在利害关系可能影响招标公正性的法人、其他组织或者个人,不得参加投标。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参加同一标段投标或者未划分标段的同一招标项目投标。

.评标办法 

本项目实行资格后审。

本项目评标办法设计部分为综合评估法;施工部分参照《湖南省房屋建筑和市政基础设施工程施工招标评标暂行办法》(湘建监督〔2018〕116 中规定的“综合评估I ”。

五、投标保证金

5.1 投标保证金的形式:

1)■承诺

2现金

3保函:包括:银行业金融机构保函、担保公司担保(融资性担保公司保函  □非融资性担保公司保函)、保险公司保证保险

5.2投标保证金的金额为:人民币捌拾万元整。如为联合体投标的,则由牵头人递交。 

六、招标文件获取

6.1 有投标意愿者,请于2020 6 29日至 2020  7 29  09:00 时止北京时间,下同 长沙公共资源交易电子服务平台http://fwpt.csggzy.cn 下载数据电文形式的招标文件。招标人加载至招标投标交易平台的招标文件与其提供的书面招标文件具有同等效力。招标文件包括图纸、清单、最高投标限价、合同条款及其它技术资料等。

6.2 本招标项目采用电子招标投标方式,投标人应当在长沙公共资源交易电子服务平台 (网址:http:\\fwpt.csggzy.cn\)进行注册登记和 CA 认证。

七、投标文件的递交

7.1 电子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即:投标截止时间,下同及开标时间为 2020 729900 时。请投标人登录长沙公共资源交易电子服务平台 http:\\fwpt.csggzy.cn\)下载电子投标文件制作工具编制投标文件,投标人应在投标截止时间前通过电子招标投标交易平台递交数据电文形式的投标文件。逾期送达的投标文件,电子招标投标交易平台予以拒收。

7.2 电子投标文件的解密截止时间为/(投标截止时间后 40 分钟。请投标人确保投标文件如期解密。在开标现场解密的,请投标人自备解密电脑和网络。

 

八、发布公告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同时在以下网站发布

《湖南省招标投标监管网》www.bidding.hunan.gov.cn 

《长沙市开福区人民政府网》http://www.kaifu.gov.cn/

《长沙公共资源交易电子服务平台》http://fwpt.csggzy.cn/ 

 

九、行政监督 

招标投标监督机构为长沙市开福区招标投标管理办公室。

联系电话:0731-84558170 

十、其它 

本招标项目采用电子化招投标,投标人在投标前可长沙公共资源交易电子服务平台(http:\\fwpt.csggzy.cn\)下载招标文件、工程量清单、图纸及其它技术资料。制作本项目投标文件所使用软件版本号:新点投标文件制作工具(长沙工程版,请各投标人及时下载安装正确版本软件。通过以上途径下载的招标文件为 CSGCZF 格式,参与投标的投标人需使用电子标书编制软件制作 CSGCTF 格式投标文件。需要按照招标文件要求办理企业 CA 数字证书(含电子印章、法人 CA 数字证书(含电子印章、签字章等。具体办理流程详见长沙公共资源交易电子服务平台数字证书专区相关信息。CA数字证书(含电子印章)办理地址:长沙公共资源交易中心一楼 CA 办理咨询处,咨询电话:0731-89938899(长沙市岳麓区岳华路 279 )。

10.1 招标人或行政监管部门需要留存投标文件纸质文件资料进行归档时,由投标人从长沙公共资源交易电子服务平台下载提供。当提供的纸质文件资料与长沙公共资源交易电子服务平台记录的电子文件资料不一致时,以电子文件资料为准。

10.2 按照长沙市公共资源交易管理委员会办公室《关于实行公共资源交易事前信用承诺及简化市场主体信息入库流程的通知》要求,投标人应当在参与投标之前,登录长沙公共资源交易电子服务平台(http:\\fwpt.csggzy.cn\),进行事前信用承诺,提交《信用承诺书》。  

十一、 联系方式 

人:长沙市开福区公共工程建设中心;

   址:长沙市开福区福元西路98号;

人:罗先生;

   话: 0731-89800595

招标代理机构:友谊国际工程咨询有限公司;

   址:长沙市开福区兴联路339号友谊咨询大厦19楼;

人:姚先生、陈女士;

   话:0731-88700000-1938;

   真:0731-88700000;

   箱:83518914@qq.co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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