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宁乡市沙河片区开发综合配套东城小学扩建项目设计采购施工(EPC)总承包招标公告

发布日期: 2020-01-17    浏览量:

项目名称 宁乡市沙河片区开发综合配套东城小学扩建项目设计采购施工(EPC)总承包
项目编号 A4301002020011504 投资项目统一编码 2019-430182-83-01-031904
交易分类 建设工程 所属管辖范围 宁乡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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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宁乡市沙河片区开发综合配套东城小学扩建项目已经宁乡市发展和改革局宁发改审立[2019]117号、宁发改审[2019]287号文批准建设,建设资金来源为建设单位自筹,招标人为宁乡市国资投资控股集团有限公司,该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 设计、采购、施工 组织国内公开招标,欢迎符合资格条件的投标人前来参与投标。

二、项目概括与招标范围

2.1 工程名称:宁乡市沙河片区开发综合配套东城小学扩建项目设计采购施工(EPC)总承包

2.2 建设地点:宁乡市历经铺街道、金盾路以东,沩东中学西侧,现状东城小学西北角

2.3 建设规模:新建1栋教学楼2974㎡、1栋食堂及风雨操场4834㎡、300m环形跑道及及其北侧空地改造为篮球场、乒乓球场等学生运动场地,以及装饰装修、道路及广场铺装、围墙拆除及新建、升旗台、绿化、管网、电力、消防、给排水、通信、燃气、化粪池、场地清表清淤和设备采购等

2.4 项目总投资:2547.68万元

2.5 工期:总工期 180 日历天,签订总承包合同后 15 日历天内完成施工图设计,施工工期 165 日历天

2.6 招标范围:

1设计部分(包括但不限于):本项目设计深化、施工图设计。施工图设计图纸应达到国家现行的设计规范、规程、标准的要求,并通过政府主管部门的相关审批和审查(含各阶段的报批、报建、施工阶段、竣工验收及缺陷责任期等服务)

2)施工部分(包括但不限于):经评审通过后的设计施工图范围内的东城小学扩建项目土建、装饰装修、安装、围墙、给排水、电力、绿化、道路等施工进行工程总承包(最终以实际建设规模及内容为准,工程量按实结算)

2.7 质量要求:

1)设计质量要求:满足国家、省、市、行业规范及施工需求,并通过相关行业主管部门审查

2)工程质量要求:符合《工程施工质量验收规范》合格标准

2.8 保修要求:建设部[2000]年第80号令国务院2000年第279号令相关规定执行

2.9 标段划分:一个标段

2.10 其它:

三、投标人资格要求

3.1 企业具有独立法人资格并依法取得企业营业执照,营业执照处于有效期;

3.2 投标人的资质要求:

1)设计资质要求:具有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工程设计综合资质或建筑行业(建筑工程)设计乙级及以上资质,资质证书处于有效期内;

2)施工资质要求:具有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叁级及以上资质,具有有效施工企业安全生产许可证,安全生产许可证处于有效期;

3.3 主要项目管理人员要求:

1拟任本项目设计负责人应具有国家贰级注册建筑师执业资格和建筑工程相关专业中级或以上技术职称;

2)拟任施工项目负责人(即总承包项目负责人)具备住房和城乡建设部注册的建筑工程专业贰级注册建造师执业资格和省级住房和城乡建设主管部门颁发的项目负责人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

3)拟任施工技术负责人应具有建筑工程相关专业中级及以上职称;

4)造价负责人具有国家住建部注册造价工程师证书(注册证书与投标人名称必须一致);

5)施工项目部关键岗位人员配备应符合《湖南省建设工程施工项目部和现场监理部关键岗位人员配备管理办法》(湘建建[2015]57号)的要求,且无在建工程;施工项目部关键岗位人员最低配备为:施工项目负责人1人、施工技术负责人1人,施工员1人,安全员1人,质量员1人;不接受投标人的法定代表人和总经理作为本项目施工的关键岗位人员;

6)拟任本次投标的项目设计负责人、施工项目负责人、施工技术负责人、造价负责人、施工员、安全员、质量员必须为本单位正式职工(提供投标截止时间前近半年内连续3个月劳动保障部门出具的社保证明)。

7)省外企业关键岗位人员如持有外省住房和城乡建设主管部门颁发的岗位资格证书,应提供由省级住房和城乡建设主管部门出具的证书真实性证明(如不能提供真实性证明的,则在投标函部分规定处提供证书真伪查询官方查询网址及结果)。省外施工企业还须提供由企业所在地地(市)级建设行政主管部门出具的拟任本工程施工项目部关键岗位人员无在建项目证明(或官方查询网址)。

8)省内企业关键岗位人员和省外企业关键岗位人员在湖南省内在建工程情况以开标当日在“湖南省建筑市场监管公共服务平台 (http://gcxm.hunanjs.gov.cn/”查询为准。

3.4 湖南省外企业要求:

1)湖南省外施工企业须按照湘建建[2015]190号文件要求办理省外入湘企业基本情况登记(以“湖南省住房和城乡建设网”查询为准)或具有入湘施工登记证(处于有效期内)。

2)湖南省外设计企业须按照湘建建[2015]190号文件要求办理省外入湘企业基本情况登记(以“湖南省住房和城乡建设网”查询为准)或具有《省外工程建设中介服务企业入湘登记证》(处于有效期内)。

3.5 本项目接受联合体投标,联合体投标应具备如下条件:

1)联合体各成员均应具有独立法人资格并依法取得企业营业执照,企业法人营业执照应保持有效,联合体成员不得超过2家;

2)联合体各方应当具备本招标项目相应专业的资质、主要管理人员的要求。

3)联合体成员应按招标文件提供的格式签订联合体协议书,明确联合体牵头人和各方权利义务,联合体各成员在投标、签约与履行合同过程中,依法向招标人承担连带责任。

4)由同一专业的单位组成的联合体,按照资质等级较低的单位确定资质等级。

5)联合体各方须明确具有施工资质的单位为联合体牵头人。

6)联合体成员签订联合体协议书后,不得再以自己的名义单独投标,也不得组成新的联合体或参加其他联合体在本项目中投标。

7)以联合体形式投标的,应当以联合体牵头人名义提交投标保证金,对联合体各成员均具有约束力。

8)联合体各成员法定代表人应当出具授权委托书,共同授权同一人作为代理人,办理投标事宜,授权书由联合体各成员法定代表人签字或加盖企业法人公章。

3.6 投标人没有被行政主管部门吊销营业执照、吊销资质、责令停业、暂扣安全生产许可证、暂停或取消投标资格、以及财产被接管或冻结的情况;项目设计负责人或总承包项目负责人没有被行政主管部门吊销注册执业资格、停止执业、收回B类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暂停或取消投标资格的情况;

3.7 与招标人存在利害关系可能影响招标公正性的法人、其他组织或者个人,不得参加投标。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同时参加本次投标。违反前规定者,相关投标均无效。

3.8 编制项目申请书、项目建议书或可行性研究报告,以及初步设计文件或方案设计的工程咨询服务单位或其附属机构参与投标的,应主动配合招标人进行答疑,供所有投标人参考;

3.9 无其他明文禁止参与投标的记录。

四、评标办法

本项目评标办法采用“综合评估法”,资格审查方式采用资格后审。

五、投标保证金

5.1 投标保证金的形式:现金(银行转帐、银行电汇、银行汇票)、投标保函(银行业金融机构开具、保证保险);投标保证金的金额为:人民币伍拾万元整(¥500000.00元)。投标保证金具体要求详见本项目招标文件第二章投标人须知前附表第3.4.1项规定。

六、招标文件的获取及澄清答疑发布

6.1 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从 2020 1 17 日起(北京时间,下同)在长沙公共资源交易电子服务平台(http://fwpt.csggzy.cn/)进行网上下载获取招标文件、图纸、工程量清单及最高投标限价。通过网络下载,其招标文件、图纸及最高投标限价与书面招标文件、图纸及最高投标限价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6.2 投标人须先登陆长沙公共资源交易电子服务平台(http://fwpt.csggzy.cn/)按相关操作说明办理CA数字证书,填报企业基本信息完成注册后下载招标文件等相关资料;

6.3 投标人若对招标文件有任何疑问,应于 2020  1    22日(含)17:00时(北京时间)前以不署名的形式在长沙公共资源交易电子服务平台提出。疑问不得透露单位和个人信息,不得出现投标单位名称;

6.4 招标人对招标文件、工程量清单的修改、澄清答疑文件将于投标截止时间15天前在长沙公共资源交易电子服务平台发布,敬请获得招标文件的所有投标人关注,恕不另行通知,如有遗漏招标人概不负责。

七、投标文件的递交

7.1 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下同)及开标时间: 2020  218 900分(北京时间),地点为长沙公共资源交易中心二楼相应开标室(长沙市岳麓区岳华路279号);

7.2 逾期送达的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或未按要求密封的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

八、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同时在以下网站发布

《湖南省招标投标监管网》www.bidding.hunan.gov.cn

《长沙公共资源交易电子服务平台》http://fwpt.csggzy.cn/

九、招标人补充其他内容

9.1 按照长沙市公共资源交易管理委员会办公室《关于实行公共资源交易事前信用承诺及简化市场主体信息入库流程的通知》要求,投标人应当在参与投标之前,登录长沙公共资源交易电子服务平台(http://fwpt.csggzy.cn/),进行事前信用承诺,提交《信用承诺书》。省外入湘企业基本情况登记以“湖南省住房和城乡建设网”查询情况或具有处于有效期内的入湘施工登记证(设计单位提供省外工程建设中介服务企业入湘登记证)为准。

9.2 根据湖南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关于转发《住房和城乡建设部办公厅关于规范使用建筑业企业资质证书的通知》的通知(湘建监督[2016]111号)文要求,投标人应提供与原件一致的复印件,并对其资质证书复印件和原件的一致性负责。评标时评标委员会可通过建筑业企业资质证书副本复印件二维码查询企业资质情况。

十、联系方式

招标人:宁乡市国资投资控股集团有限公司

联系人:刘女士

联系电话:139 7313 5298

招标代理机构:广东建瀚工程管理有限公司

联系人:周先生

联系电话:158 7499 2721

十一、本项目行政监管

宁乡市建设工程招投标事务中心

联系电话:0731-8898126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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