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坪塘中片优惠商品房二期项目(大王山片B-P03-B20-2地块)勘察及设计项目招标公告

发布日期: 2019-12-06    浏览量:

项目名称 坪塘中片优惠商品房二期项目(大王山片B-P03-B20-2地块)勘察及设计项目
项目编号 A12430100448804672D2019000008 投资项目统一编码
交易分类 建设工程 所属管辖范围 湘江新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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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已由湖南湘江新区政务服务中心以备案编号:(2019046号批复建设,建设资金为自筹资金。项目业主及招标人为湖南湘江新区投资集团有限公司。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并已报相关行政主管部门备案,现就坪塘中片优惠商品房二期项目(大王山片B-P03-B20-2地块)勘察及设计项目进行国内公开招标,欢迎符合条件的企业参与投标。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建设地点:项目位于大王山片区B-P03-B20-2地块,东邻潇湘大道,南靠梦想置业用地,西至莲香园一期及潭州大道,北接星城路。

2.2建设规模:总建筑面积约14万平方米,净用地面积27919.97平方米,总投资约为8.8亿元。项目地块以优惠商品房建设为主,另包含为住宅配套的商业、经济型酒店及地下车库等,共8栋。1#(居住)26层,总建筑面积约11000㎡;2#(居住)29层,总建筑面积约13000㎡;3#(居住)30层,总建筑面积约13000㎡;4#(居住)29层,总建筑面积约13000㎡;5#(居住)23层,总建筑面积约10000㎡;6#(居住)30层,总建筑面积约21000㎡;7#(居住)29层,总建筑面积约13000㎡;8#(酒店、商铺)12层,总建筑面积约11000㎡。

2.3工程投资估算:约8.8亿元。

2.4标段划分:一个标段

2.5资金来源:自筹资金

2.6服务周期(日历天)

2.6.1勘察周期:

a、初步勘察报告提供时间为中标通知书下达后 25个日历天内;

b、详细勘察报告提供时间为初步设计通过后 5个日历天内。

2.6.2设计周期:

a、方案设计提供时间为合同签订后30日历天内;

b、基坑支护设计提供时间为合同签订后30日历天内;

c、初步设计文件及概算提供时间为合同签订后30日历天内;

d、地下室及室外地面综合管线的BIM设计成果提供时间为初步设计评审通过后30天内;

e、施工图设计文件提供时间为初步设计评审通过后30天内。

2.6.3施工现场配合服务:项目建设期全过程。

2.6.4各阶段服务进度应满足业主方进度要求,具体实施中再根据业主批准计划落实,业主保留设计周期调整的权利,设计周期调整后中标人不得以任何理由增加费用。

2.7质量要求:设计文件及勘察报告深度满足现行国家建设工程设计、勘察文件编制深度规定的要求

2.8招标范围:

本项目招标范围为坪塘中片优惠商品房二期项目(大王山片B-P03-B20-2地块)勘察及设计等。具体如下:

a、地质勘察、方案设计、全过程报建出图及配合协调、项目施工过程中的设计方案调整、变更的造价咨询、绿色建筑技术咨询服务及绿建一星级设计评价标识申报及验收服务(含绿建评审费)、主体工程及所有专项工程的设计(如:包含不限于外电设计、电梯、燃气、电力、自来水、通道设计、管线综合、交通设施、园林景观、室内外亮化、标牌系统、幕墙设计、楼宇亮化、楼宇智能化、室内装修)服务范围及提交的勘察设计成果应完全满足国家颁布有关规范的规定和要求。同时包括招标技术规格书、检测方案的编制。具体详见设计、勘察任务书。

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具备独立法人资格的事业或企业单位,且营业执照(事业单位法人证书)处于有效期内。

3.2投标人具有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工程勘察综合甲级资质或工程勘察(岩土工程)专业甲级资质,同时具有以下资质要求之一;

3.2.1投标人具有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工程设计综合甲级资质;

3.2.2投标人具有建筑行业(建筑工程)设计甲级资质;

3.3投标人近五年(以提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前60个月内为准)承担过一个及以上单项合同总建筑面积70000㎡及以上的住宅小区建设项目设计业绩。

3.4本项目设项目总负责人1人并兼任设计项目负责人、勘察项目负责人各1人。

3.5项目总负责人(设计负责人)应具有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建筑工程相关专业高级及以上职称。

3.6项目勘察负责人应具有岩土工程勘察(或工程地质或水文地质)高级及以上职称,或具有全国注册岩土工程师注册证书。

3.7参与本次投标的项目总负责人(设计负责人)、勘察项目负责人、授权委托代理人必须是本企业在职人员(提供由劳动保障部门出具的近半年连续三个月的养老保险证明;如果投标人为事业单位则提供由劳动保障部门出具的近半年连续三个月的养老保险证明或相应的编制管理部门出具的在编证明)。

3.8本项目接受联合体投标,联合体成员不超过二个法人或者其他组织,联合体牵头人须具有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工程设计综合甲级资质或建筑行业(建筑工程)设计甲级资质,联合体投标还应满足如下要求:

3.8.1联合体成员应按招标文件提供的格式签订联合体协议书,明确联合体牵头人和各方权利义务,联合体各成员在投标、签约与履行合同过程中,依法向招标人承担连带责任。

3.8.2由同一专业的单位组成的联合体,按照资质等级较低的单位确定资质等级(联合体协议书中约定同一专业分工由两个及以上单位共同承担的,按照就低不就高的原则确定联合体的资质;不同专业分工由不同单位分别承担的,按照各自的专业资质确定联合体资质)

3.8.3联合体成员签订联合体协议书后,不得再以自己的名义单独投标,也不得组成新的联合体或参加其他联合体在本项目中投标。

3.8.4以联合体形式投标的,应当以联合体牵头人名义提交投标保证金,对联合体各成员均具有约束力。

3.8.5联合体各成员法定代表人应当出具授权委托书,授权同一人作为代理人,办理投标事宜,授权委托书由联合体各成员法定代表人签字或盖法定代表人章并加盖企业法人公章。

3.9类似业绩的有效时间以合同中建设单位的签字时间或中标通知书上建设行政主管部门备案的时间为准。类似业绩的证明资料提供合同或经建设行政主管部门备案的中标通知书为准。如以上资料中不能体现项目设计负责人姓名或项目规模的,须提供建设单位提供的证明作为补充资料。以联合体形式投标的,类似业绩以联合体牵头人的为准。

3.10湖南省外设计、勘察企业须按照湘建建【2015190号文件要求办理省外入湘企业基本情况登记(以“湖南省住房和城乡建设网”查询为准)或具有《省外工程建设中介服务企业入湘登记证》(处于有效期内)。

3.11与招标人存在利害关系可能影响招标公正性的法人、其他组织或者个人,不得参加投标。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参加同一标段投标或者未划分标段的同一招标项目投标。

4、评标办法

本项目资格审查方式为资格后审,评标办法为综合评估法。

5、投标保证金

5.1投标保证金金额:本项目不设投标保证金,采用投标承诺方式,具体承诺内容详见本项目招标文件第七章投标文件格式附件。

5.2因投标人原因,未按要求提交承诺的,提交评标委员会否决其投标。

6、招标文件的获取及澄清答疑发布

6.1招标文件的获取:请从2019126日起登录湖南湘江新区门户网、长沙公共资源交易电子服务平台下载招标文件、图纸及其他资料。请各投标人自行在以上网站下载或查阅招标相关文件和资料等,恕不另行通知,如有遗漏招标人概不负责。

6.2澄清答疑发布:投标人若对招标文件有任何疑问,应于201912111700(北京时间,下同)前以不署名的方式登录长沙公共资源交易电子服务平台(答疑专区对应项目中)提出,过期不予受理;疑问不得透露单位和个人信息,不得出现投标单位名称。

    答疑文件、招标文件修改澄请文件将在湖南省招标投标监管网、湖南湘江新区门户网和长沙公共资源交易电子服务平台发布,敬请获得招标文件的所有投标人关注,恕不另行通知,如有遗漏招标人概不负责。

7、投标文件的递交

    7.1递交投标文件的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及开标时间为20191227900时(北京时间);

    7.2投标文件递交地点及开标地点:长沙市岳麓区岳华路279号(岳华路与府中路交汇处)长沙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开标室,具体开标室见二楼大厅大屏幕;

    7.3逾期送达的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

    7.4本项目召开开标会议时,投标人必须派法定代表人持法定代表人证明资料(或授权委托代理人持授权委托书)及本人身份证原件、《投标承诺书》原件、投标文件和资格后审资料原件准时参加。

8、设计补偿

    8.1投标人应承担其编制投标文件与递交投标文件所涉及的一切费用,投标人参加投标预备会、自行组织现场踏勘、编制投标文件与递交投标文件、开标所涉及的一切费用,不管投标结果如何,招标人对上述费用不负任何责任(招标人明确给予的补偿费用除外),投标文件也不予退还。

    8.2招标人对所有投标人均不予补偿。

9、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同时在《湖南省招标投标监管网》www.bidding.hunan.gov.cn

《湖南湘江新区门户网》http://hnxjxq.hunan.gov.cn/xqzw/

《长沙公共资源交易电子服务平台》http://fwpt.csggzy.cn/上发布。

10、联系方式

招标人:湖南湘江新区投资集团有限公司

招标代理机构: 湖南中技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地  址:  长沙市雨花区湘府中路117号高升金典商务楼12 

联 系 人:  巢攀、周异 

电  话:  0731-84169660

11.本项目行政监管

招标投标监督机构:湖南湘江新区管理委员会住建环保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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