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五矿•万境蓝山梧桐苑四期65#-68#栋及地下室工程监理基本资格审查公告

发布日期: 2019-10-23    浏览量:

项目名称 五矿•万境蓝山梧桐苑四期65#-68#栋及地下室工程监理
项目编号 A4301002019002009
交易分类 房屋市政 所属管辖范围 雨花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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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五矿·万境蓝山梧桐苑四期65#-68#栋及地下室工程项目已由长沙市雨花区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备案(备案编号[项目代码:2019-430111-50-01-006034)批准建设,建设资金为国有投资企业自筹资金。招标人为湖南东润房地产开发有限责任公司,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的五矿·万境蓝山梧桐苑四期65#-68#栋及地下室工程监理项目公开招标,欢迎符合条件的合格投标人参加本项目工程监理投标。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项目名称:五矿·万境蓝山梧桐苑四期65#-68#栋及地下室工程监理

2.2建设地点:拟建项目位于长沙市雨花区,花卉路南侧

2.3建设规模:本工程包括万境蓝山65#、66#、67#、68#栋及地下室,本项目65#、66#、67#栋为剪力墙结构毛坯住宅(65#栋、67#栋带底商);68#栋为框剪结构公寓式酒店(商业性质);地下室部分为3层框架地下室。总建筑面积约为114952.44㎡,其中65#栋地上层数24层,高度70.20米,建筑面积27486.04㎡;66#栋地上层数24层,高度70.20米,建筑面积12940.63㎡;67#栋地上层数25层,高度73.10米,建筑面积26327.50㎡;68#栋地上层数26层,高度82.90米,建筑面积20168.48㎡,地下室有三层,基础独立基础形式和条形基础,地下室高度13.30米(地下内街商业有一层,高度5.5米),地下室建筑面积28029.79㎡;

2.4工程总投资:招标工程项目总投资约34000万元;

2.5资金来源:资金来源为企业自筹;

   2.6监理服务期:从施工准备阶段开始,经施工阶段至缺陷责任期结束,其中施工阶段与施工工期同步(施工工期约720日历天);

2.7 质量要求:合格工程标准;

2.8 招标范围:五矿·万境蓝山梧桐苑四期65#-68#栋及地下室工程范围内的施工准备阶段、施工阶段、保修阶段、缺陷责任期的全过程的监理;

2.9  标段的划分:本招标项目工程监理招标为一个标段;

2.10  招标方式:公开招标,招标组织形式为委托招标;

2.11  其它:资格审查方式:基本资格审查,合格入围制,即确定基本资格审查合格的单位全部入围。

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企业具有独立法人资格并依法取得企业营业执照,营业执照处于有效期;湖南省外企业须按照湘建建【2015】190号文件要求办理省外入湘企业基本情况登记(以“湖南省住房和城乡建设网”查询为准)或具有《省外工程建设中介服务企业入湘登记证》(处于有效期内)。 

3.2企业具有住房和城乡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工程监理综合资质或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房屋建筑工程监理甲级资质,资质证书处于有效期内;

3.3企业近四年(以提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前48个月内为有效)至少承担过一个及以上单项合同建筑面积不少于60000㎡的房屋建筑工程施工业绩。

3.4关键岗位人员要求:

3.4.1现场监理部关键岗位人员数量不得低于湘建建【2015】57号文规定的最低配备标准,即至少总监理工程师 1 人、专业监理工程师1人、监理员2人;专业监理工程师和总监代表(如有)不得同时在其他建设工程项目中任职,不接受投标申请人的法定代表人和总经理作为本项目的关键岗位人员。

3.4.2拟任项目总监理工程师应具有房屋建筑工程专业国家注册监理工程师注册证书(在有效期内),证书注册单位应与投标人名称一致,拟任总监理工程师在长沙市行政区域范围内(含长、望、浏、宁四县区)最多有两个作为总监的在监项目(不允许有外地在监项目和作为专业监理工程师或监理员的在监项目) ,拟任总监理工程师已在其他项目任总监的应配备总监代表,总监代表应具有国家注册监理工程师证书或湖南省总监理工程师代表培训合格证书。

3.4.3拟任专业监理工程师须具有国家注册监理工程师证书或湖南省监理工程师证书或湖南省专业监理工程师培训合格证书,且无在监项目;

3.4.4岗位资格证书注明了单位名称的,应与投标人一致。

3.4.5省外企业由企业所在地地(市)级及以上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提供现场监理部关键岗位人员无在监工程证明。

3.5无其他明文禁止参与投标的记录;

3.6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3.7与招标人存在利害关系可能影响招标公正性的法人、其他组织或者个人,不得参加投标。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参加同一标段投标或者未划分标段的同一招标项目投标。

3.8企业入围工程监理业绩证明材料提供中标通知书、监理合同、监理业务手册,有效时间以监理业务手册上注明的竣工时间为准。

4、评标办法

评标办法采用湘建监督[2018]240号文件《湖南省房屋建筑和市政工程监理招标投标管理办法》中规定的综合评估法。

5、投标担保

   5.1采用承诺的形式,格式详见招标文件;

6、资格审查方式、时间及地点

6.1资格审查方式:本项目采用基本资格审查方式,合格即入围。

6.2资格审查时间及地点:基本资格审查时间为2019年10月28日下午14:30时(北京时间),地点:长沙公共资源交易中心二楼,详见电子显示屏(长沙市岳麓区岳华路279号)。逾期送达的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投标申请人或申请资料,招标人不予受理。

6.3基本资格审查时间、地点和基本资格审查时到场人员及提供的资料如需变更的,则招标人将在基本资格审查至少前3个工作日在长沙市雨花区人民政府网、长沙公共资源交易电子服务平台及湖南省招标投标监管网发布通知,不另行通知,敬请留意。

6.4资格审查人员(投标人)到场核查由招标人进行验证、由行政监委进行现场监督。基本资格审查时要求投标人法定代表人持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书及身份证原件或其授权委托代理人持授权委托书及身份证原件、资格审查资料原件及复印件出席。招标人将拒绝接收资格审查申请人(投标人)到场不符合要求的资格审查资料。

6.5投标申请人所提供的资格审查资料必须真实且在有效期内,若资格审查时或通过审查后发现投标单位有弄虚作假的,其资格审查不合格,已经入围的将取消入围资格,并按规定上报建设行政主管部门。

7、基本资格审查需提交资料

(1)法定代表人持法定代表人资格证明资料及本人身份证原件或委托代理人持法人代表授权委托书、本人身份证原件;

(2)企业法人营业执照(副本);

(3)企业资质证书(副本);

(4)企业基本帐户开户许可证;

(5)类似业绩证明材料;

(6)现场监理部岗位人员无在监项目的承诺;

(7)关键岗位人员不为投标申请人的法定代表人和总经理的承诺书;

(8)总监理工程师的有国家监理工程师注册证书(房屋建筑工程专业);总监代表应具有国家注册监理工程师证书或湖南省总监理工程师代表培训合格证书;

(9)专业监理工程师的国家注册监理工程师证书或湖南省监理工程师证书或湖南省专业监理工程师培训合格证书;

(10)资格审查时不要求提交监理员的相关证书,只须提交《投标承诺》(详见招标公告附件一);

(11)省外企业由企业所在地地(市)级及以上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提供施工项目部关键岗位人员无在监工程证明;

(12)湖南省外企业须按照湘建建【2015】190号文件要求办理省外入湘企业基本情况登记(以“湖南省住房和城乡建设网”查询为准)或具有有效的《省外工程建设中介服务企业入湘登记证》。 

注:以上所有资料(或证书)验原件留复印件(法定代表人资格证明资料或法人代表授权委托书、联合体协议书、相关承诺书及任命书应留存原件),复印件二套编目录装订成册并加盖投标单位公章。所有证件的审核结果,最终以基本资格审查的审查结果为准(复印件按顺序装订成册,封面上注明“项目名称、投标人名称、联系人和手机号码”)。投标单位未按上述要求提供原件和复印件或原件和复印件提供不齐全或审查不合格的,将视为资格审查不合格,为不合格投标申请人。

 8、招标文件获取

凡资格审查合格单位凭入围通知书至湖南龙武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购买,招标文件400元/套,售后不退;

9、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在以下网站同时发布:《湖南省招标投标监管网》www.bidding.hunan.gov.cn、《长沙公共资源交易电子服务平台》http://fwpt.csggzy.cn/、《长沙市雨花区人民政府网》http://www.yuhua.gov.cn。

10、行政监督

本招标项目接受相关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或其委托的招标投标监管机构监管。招标投标监督机构为长沙市雨花区住房和城乡建设局,监督电话:0731-85880290。

11、联系方式

招 标 人:湖南东润房地产开发有限责任公司

地    址:长沙市雨花区湘府东路二段208号万境财智中心北栋17楼

联 系 人:王晶

电    话:13107490082

招标代理机构:湖南龙武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地    址:湖南省长沙市芙蓉区八一路399号壹号座品B座1604

联 系 人:袁平

电    话:13787782689

 

 

 

 

 

 

 

 

 

 

 

 

附件一

投标承诺(格式)

                  (招标人名称):
1、投标担保
    经慎重研究,我公司(投标人名称,以下称“投标人”)决定于       日参与你方组织的          (工程名称)的招标投标,我方承诺严格按照《招标投标法》及其实施条例等法律法规和政策文件的要求,履行投标义务
    如果发生不履行相关投标义务的行为,自愿接受按法律法规和招标文件作出的处理。
2、一旦中标,承诺关键岗位人员中配备监理员   名。
3、我方承诺拟派往                 (项目名称)    标段的总监理工程师、总监代表(如有)和专业监理工程师能够到位履行职责。如不能到位,招标人向建设行政主管部门申请记录不良行为,我方自愿接受处罚。

 

投  标  人:         (全称)   (盖单位公章)

法定代表人:                (签字或盖章)

 地      址:                  
 电      话:                 
 传      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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