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长房▪云时代C区项目监理基本资格审查公告

发布日期: 2019-10-23    浏览量:

项目名称 长房▪云时代C区项目监理
项目编号 A4301002019001988
交易分类 房屋市政 所属管辖范围 高新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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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招标条件

长房·云时代C区项目已由长沙高新区经发局以备案编号:长高新管发计【2019】259号批准建设,建设资金为国有企业资金,招标人为长沙长房恒伟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的项目监理进行公开招标。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  项目名称:长房·云时代C区项目监理。

2.2  建设地点:岳麓大道以北,燕子山村安置用地以西。

2.3  建设规模:本项目拟建三栋高层住宅(两栋33层和一栋31层)和一栋服务型公寓及配套地下室、垃圾站,总建筑面积71264.16平方米。本项目采用装配式建筑。

2.4  工程造价:约3.4亿元。

2.5  资金来源:国有企业资金。

2.6  监理服务期:从施工准备阶段开始,经施工保修阶段至缺陷责任期结束。 

2.7  质量要求:达到国家质量验收规范合格工程标准。

2.8  保修要求: 按建设部2000年80号令规定进行保修。

2.9  招标范围:包括长房·云时代C区项目范围内所包含所有工程内容,从施工准备阶段、施工阶段、缺陷责任期的全过程监理。

2.10 标段划分:共划分为一个标段。                             

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企业具有独立法人资格并依法取得企业营业执照,营业执照处于有效期;湖南省外企业须按照湘建建【2015】190号文件要求办理省外入湘企业基本情况登记(以“湖南省住房和城乡建设网”查询为准)或具有《省外工程建设中介服务企业入湘登记证》(处于有效期内)

3.2企业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工程监理综合资质或房屋建筑工程监理甲级资质,资质证书处于有效期内。

3.3企业近四年(以资格审查截止时间前48个月内为有效)至少承担过一个及以上单项合同建筑面积不少于35000平方米的房屋建筑工程施工的入围工程监理业绩。

3.4关键岗位人员要求:

3.4.1本次招标项目现场监理部关键岗位人员数量不得低于湘建建〔2015〕57号文件规定的最低配备标准,即至少总监理工程师 1 人、专业监理工程师 1 人、监理员2人。总监理工程师及专业监理工程师不得同时在其他建设工程项目中任职,不接受投标申请人的法定代表人和总经理作为本项目的关键岗位人员。

3.4.2拟任的总监理工程师应具有房屋建筑工程专业国家注册监理工程师证书(在有效期内),证书注册单位应与投标人名称一致拟任总监理工程师不得有在监项目。

3.4.3拟任专业监理工程师应取得国家注册监理工程师证书或湖南省监理工程师证书或湖南省专业监理工程师培训合格证书。

3.4.4岗位资格证书注明了单位名称的,应与投标人一致。

3.5无其他明文禁止参与投标的记录。

3.6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3.7企业入围工程监理业绩证明材料提供中标通知书以及监理合同和监理业务手册,有效时间以监理业务手册上注明的竣工时间为准。

3.8与招标人存在利害关系可能影响招标公正性的法人、其他组织或者个人,不得参加投标。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参加同一标段投标或者未划分标段的同一招标项目投标。

4.评标办法

本项目评标办法采用湘建监督[2018]240号文件《湖南省房屋建筑和市政工程监理招标投标管理办法》中规定的综合评估法。

5. 资格审查方式、时间及地点

本项目采用基本资格审查方式:

5.1资格审查方式:基本资格审查,入围方式:基本资格审查合格单位全数入围;

5.2资格审查时间及地点:

基本资格审查地点:长沙公共资源交易中心二楼,具体开标室详见二楼大屏幕(长沙市岳麓区岳华路279号岳华路与府中路交汇处)。

基本资格审查时间及递交基本资格审查资料截止时间:2019年10月28日14:30时(北京时间);逾期送达的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投标申请人或申请资料,招标人不予受理。

5.3基本资格审查时间、地点和基本资格审查时到场人员及提供的资料如需变更的,则招标人将在基本资格审查至少前3个工作日在长沙公共资源交易电子服务平台及湖南省招标投标监管网发布通知,不另行通知,敬请留意。

5.4资格审查人员(投标人)到场核查由招标人进行验证、由行政监委进行现场监督。基本资格审查时要求投标人法定代表人持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书及身份证原件或其授权委托代理人(授权委托代理人必须为拟任本项目的总监理工程师)持授权委托书及身份证原件、基本资格审查资料原件及复印件出席。招标人将拒绝接收资格审查申请人(投标人)到场不符合要求的基本资格审查资料。

5.5投标人所提供的基本资格审查资料必须真实且在有效期内,若基本资格审查时或通过审查后发现报名单位有弄虚作假的,其基本资格审查不合格,已经入围的将取消入围资格,并按规定上报建设行政主管部门。

6.基本资格审查需提交资料

6.1企业法定代表人资格证明及本人身份证[或授权委托代理人(授权委托代理人必须为拟任本项目的总监理工程师)的授权委托书及本人身份证];

6.2企业法人营业执照(副本);

6.3企业资质证书副本(或根据湖南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湘建监督[2016]111号文,提供二维码清晰可查且加盖了投标人企业法人公章的新资质等级证书影印件或复印件,投标人对其资质证书影印件或复印件与原件的一致性负责);

6.4省外投标人的《省外建筑业企业入湘施工登记证》或省外入湘企业基本情况已登记的查询官网截图;

6.5企业入围工程业绩(企业入围工程监理业绩证明材料提供中标通知书以及监理合同和监理业务手册,有效时间以监理业务手册上注明的竣工时间为准);

6.6拟任总监理工程师注册证书;

6.7拟任专业监理工程师应取得国家注册监理工程师证书或湖南省监理工程师证书或湖南省专业监理工程师培训合格证书;

6.7关键岗位人员不为投标申请人的法定代表人和总经理的承诺书。

注:以上所有资料(或证书)验原件留复印件,复印件两套编目录装订成册并加盖投标单位公章。投标单位未按上述要求提供原件或原件提供不齐全或审查不合格的,将视为基本资格审查不合格,为不合格投标人。

7.招标文件的获取时间及地点

7.1获取招标文件时间:具体获取时间待基本资格审查完成后由招标代理公司以书面形式通知入围单位。

7.2获取招标文件地点:确定入围的投标单位到湖南新泉工程造价咨询有限公司(长沙市芙蓉中路三段420号华升大厦1418室)购买。

8.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同时在以下网站发布

《湖南省招标投标监管网》www.bidding.hunan.gov.cn

《长沙公共资源交易电子服务平台》http://fwpt.csggzy.cn/

9.联系方式

招标人:长沙长房恒伟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

招标代理机构:湖南新泉工程造价咨询有限公司

联系人:徐女士

联系电话:0731-85226831

10.行政监督

长沙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建设工程招标投标管理办公室

联系电话:0731-8899557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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