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 芙蓉大道快速化改造项目长沙段(非涉铁段)一期工程监理已由长沙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长发改审[2019]4号) 批准建设,建设资金来自 政府投资 ,招标人为 长沙市公共工程建设中心 。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芙蓉大道快速化改造项目长沙段(非涉铁段)一期工程 监理进行公开招标。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 项目名称: 芙蓉大道快速化改造项目长沙段(非涉铁段)一期工程监理
2.2 建设地点: 长沙市
2.3 建设规模: 该项目位于长沙市天心区,北起披塘路,南至长潭交界处,全长8.32km。其中披塘路一沪昆铁路段采用城市主干道标准,兼顾一级公路要求,路基宽度60m;沪昆铁路一长潭交界段釆取一级公路标准,预留城市道路实施条件,其中沪昆铁路一尹家大桥1号桥北桥头路基宽度为58m,尹家大桥1号桥北桥头一尹家大桥2号桥桥尾路基宽度为37.5m, 尹家大桥2号桥桥尾一长潭分界路基宽度为36.5m。道路主线设计速度80km/h,辅路设计速度40km/h。路面采用沥青混凝土结构,桥涵设计汽车荷载等级采用公路I级。建设内容主要包括道路工程、隧道工程、桥梁工程、交通工程、 排水工程、照明工程、绿化景观工程、交通疏解、涉铁保护、管线迁改、临时工程等。其中K10+385-K11+040段为桥梁工程。
2.4 工程造价: 暂定项目总投资估算为316739.24万元,其中非涉铁段工程费用约210600万元。一期工程工程费用约为107666万元,一标段工程费用约为36166万元,二标段工程费用约为27500万元,三标段工程费用约为44000万元(具体金额以正式可研批复为准)
2.5 资金来源: 政府投资
2.6 监理服务期: 合同生效后从施工准备阶段开始、施工阶段至竣工验收至工程档案移交至保修期结束,其中施工阶段工期17个月。
2.7 监理质量等级: 达到国家质量验收规范合格工程标准,争创优良工程。
2.8 保修要求: 按国务院2000年第279号相关规定保修。
2.9 招标范围: 一标段监理范围包括但不限于:芙蓉大道快速化改造项目长沙段(非涉铁段)K3+700-K5+000段工程从施工准备阶段到保修阶段全过程监理服务,包括但不限于施工及保修阶段的质量控制、投资控制、进度控制、组织协调、合同管理、安全文明施工监理、配套设备安装监理等。
二标段监理范围包括但不限于:芙蓉大道快速化改造项目长沙段(非涉铁段)K9+500-K12+200段工程从施工准备阶段到保修阶段全过程监理服务,包括但不限于施工及保修阶段的质量控制、投资控制、进度控制、组织协调、合同管理、安全文明施工监理、配套设备安装监理等。
三标段监理范围包括但不限于:芙蓉大道快速化改造项目长沙段(非涉铁段)K12+200-K16+520段工程从施工准备阶段到保修阶段全过程监理服务,包括但不限于施工及保修阶段的质量控制、投资控制、进度控制、组织协调、合同管理、安全文明施工监理、配套设备安装监理等。
2.10 标段划分: 芙蓉大道快速化改造项目长沙段(非涉铁段)一期工程监理共分为三个标段。其中一标段为K3+700-K5+000段,二标段为K9+500-K12+200段,三标段为K12+200-K16+520段。
2.11其它: 无。
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企业具有独立法人资格并依法取得企业营业执照,营业执照处于有效期;湖南省外企业须按照湘建建【2015】190号文件要求办理省外入湘企业基本情况登记(以“湖南省住房和城乡建设网”查询为准)或具有《省外工程建设中介服务企业入湘登记证》(处于有效期内)。
3.2一标段:企业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工程监理综合资质或市政公用工程监理甲级资质,资质证书处于有效期内。
二标段:企业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工程监理综合资质或市政公用工程监理甲级资质,资质证书处于有效期内。
三标段:企业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工程监理综合资质或同时具备市政公用工程监理甲级资质和公路工程监理乙级及以上资质,资质证书处于有效期内。
3.3一标段:企业近四年(以提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前48个月内为有效)至少承担过一个及以上独立完成的已竣工的单项合同总长度不少于650米的城市主干路或城市快速路入围工程监理业绩。
二标段:企业近四年(以提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前48个月内为有效)至少承担过一个及以上独立完成的已竣工的单项合同总长度不少于1350米的城市主干路或城市快速路入围工程监理业绩。
三标段:企业近四年(以提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前48个月内为有效)至少承担过一个及以上独立完成的已竣工的单项合同总长度不少于2160米的城市主干路或城市快速路入围工程监理业绩。
3.4关键岗位人员要求:
3.4.1本次招标项目一标段现场监理部关键岗位人员数量不得低于湘建建〔2015〕57号文件规定的最低配备标准,即至少总监理工程师1人、专业监理工程师7人、监理员7人。专业监理工程师和总监代表(如有)不得同时在其他建设工程项目中任职,不接受投标申请人的法定代表人和总经理作为本项目的关键岗位人员。
本次招标项目二标段现场监理部关键岗位人员数量不得低于湘建建〔2015〕57号文件规定的最低配备标准,即至少总监理工程师1人、专业监理工程师5人、监理员5人。专业监理工程师和总监代表(如有)不得同时在其他建设工程项目中任职,不接受投标申请人的法定代表人和总经理作为本项目的关键岗位人员。
本次招标项目三标段现场监理部关键岗位人员数量不得低于湘建建〔2015〕57号文件规定的最低配备标准,即至少总监理工程师1人、专业监理工程师8人、监理员8人。专业监理工程师和总监代表(如有)不得同时在其他建设工程项目中任职,不接受投标申请人的法定代表人和总经理作为本项目的关键岗位人员。
3.4.2一、二、三标段各标段拟任的总监理工程师应具有市政公用工程专业国家注册监理工程师证书(在有效期内),证书注册单位应与投标人名称一致,具有市政工程相关 专业高级及以上 职称。总监理工程师近/年(以提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前/个月内为有效)至少承担过一个及以上/入围工程监理业绩。
拟任总监理工程师在长沙市行政区域内(包括长、望、浏、宁四县区)最多有0个作为总监的在监项目(不允许有外地在监项目和作为专业监理工程师的在监项目),拟任总监理工程师已在其他项目任总监的应配备总监代表,总监代表应具有国家注册监理工程师证书或湖南省总监理工程师代表培训合格证书,具有/专业/职称,不得有在监项目。
3.4.3一、二、三标段各标段拟任专业监理工程师应取得国家注册监理工程师证书或湖南省监理工程师证书或湖南省专业监理工程师培训合格证书。
3.4.4岗位资格证书注明了单位名称的,应与投标人一致。
3.5无其他明文禁止参与投标的记录。
3.6本次招标三标段接受联合体投标。
联合体投标的,应满足下列要求:
(1)联合体成员应按招标文件提供的格式签订联合体协议书,明确联合体牵头人和各方权利义务,联合体各成员在投标、签约与履行合同过程中,依法向招标人承担连带责任。
(2)由同一专业的单位组成的联合体,按照资质等级较低的单位确定资质等级。
(3)联合体成员签订联合体协议书后,不得再以自己的名义单独投标,也不得组成新的联合体或参加其他联合体在本项目中投标。
(4)以联合体形式投标的,应当以联合体牵头人名义提交投标担保,对联合体各成员均具有约束力。
(5)联合体应由牵头单位出具授权委托书,并由牵头单位法定代表人签字且加盖企业法人公章,授权同一人作为代理人,办理投标事宜,对联合体成员均具有约束力。
其它要求:(6)联合体牵头人应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工程监理综合资质或市政公用工程监理甲级资质。
(7)联合体成员应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工程监理综合资质或公路工程监理乙级及以上资质。
(8)本次招标项目三标段只接受最多两家单位组成联合体投标。
3.8企业入围工程监理业绩证明材料提供中标通知书以及监理合同和监理业务手册,有效时间以监理业务手册上注明的竣工时间为准。若投标人为联合体投标,企业入围工程监理业绩以联合体牵头人为准。
3.9与招标人存在利害关系可能影响招标公正性的法人、其他组织或者个人,不得参加投标。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参加同一标段投标或者未划分标段的同一招标项目投标。
3.10各投标人只可对本招标项目三个标段中的一个标段投标。
其他资格要求:根据廉洁建设和作风建设承诺书的要求,投标人须提供廉洁建设和作风建设承诺书等承诺书原件(格式详见第六章投标文件格式五)
4.评标办法
本项目资格审查方式为资格后审查,评标办法采用湘建监督[2018]240号文件《湖南省房屋建筑和市政工程监理招标投标管理办法》中规定的综合评估法。
5.投标担保
5.1采用承诺的形式,格式详见第六章投标文件格式六;
5.6未按要求承诺的,评标委员会应否决其投标。
6.招标文件的获取及澄清答疑发布
6.1 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从2019 年 7 月 1 日起(北京时间,下同)在长沙市建设工程招标投标监管网或长沙公共资源交易电子服务平台进行网上下载/获取招标文件和图纸。通过网络下载,其招标文件和图纸与书面招标文件和图纸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6.2 投标人须先登陆长沙公共资源交易电子服务平台 (网址:https://fwpt.csggzy.cn/ )按相关操作说明办理CA数字证书,填报企业基本信息完成注册后下载招标文件等相关资料。
6.3 投标人若对招标文件有任何疑问,应于 2019 年 7 月5日(含)17时00分前以不署名的形式在长沙公共资源交易电子服务平台提出。疑问不得透露单位和个人信息,不得出现投标单位名称。
6.4 答疑文件、招标文件修改澄清文件将在长沙市建设工程招标投标监管网及长沙公共资源交易电子服务平台上发布,敬请获得招标文件的所有投标人关注,恕不另行通知,如有遗漏招标人概不负责。
6.5 投标人可在长沙市建设工程招标投标监管网、长沙公共资源交易电子服务平台上下载招标控制价文件及其相关资料。
7.投标文件的递交
7.1 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下同)及开标时间为 2019年 7 月 22 日 9 时 00 分,地点为长沙公共资源交易中心(长沙市岳麓区岳华路279号)二楼相应开标室。
7.2 逾期送达的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或未按要求密封的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
8.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同时在以下网站发布:
《湖南省招标投标监管网》www.bidding.hunan.gov.cn
《长沙市建设工程招标投标监管网》www..com
《长沙公共资源交易电子服务平台》https://fwpt.csggzy.cn/
9.招标人补充的其它内容
9.1本招标项目采用电子化招投标,投标人在投标前可在长沙公共资源交易电子服务平台下载招标文件、图纸、电子标书编制软件及电子标书软件加密锁办理申请表等资料。通过以上途径下载的招标文件为GEF格式,参与投标的投标人需使用“电子标书编制软件”制作GEF格式投标文件。
制作本项目投标文件所使用软件版本号:长沙市电子化招投标系统V7.0.0(建设工程监理投标版)(免费版),请各投标人及时下载安装正确版本软件。投标人需要按照招标文件要求办理电子印章(含CA数字证书),电子印章包括企业法人公章、法定代表人章、授权委托代理人章等。具体办理流程详见长沙公共资源交易电子服务平台数字证书专区相关信息。
“电子标书编制软件”及专用U盘、电子印章(含CA数字证书)办理地址:长沙公共资源交易中心(长沙市岳麓区岳华路279号)一楼电子招投标软件办理咨询处,咨询电话:0731-89938939。
9.2 招标人或行政监管部门需要留存投标文件、评标报告等纸质文件资料进行归档时,应当由招标代理机构从长沙公共资源交易电子服务平台下载提供。当提供的纸质文件资料与长沙公共资源交易电子服务平台记录的电子文件资料不一致时,以电子文件资料为准。
9.3本项目投标人资格审查和投标文件评审以长沙市投标人基本信息库公布信息作为依据。按照长沙市公共资源交易管理委员会办公室《关于实行公共资源交易事前信用承诺及简化市场主体信息入库流程的通知》要求,投标人应当在参与投标之前,登录长沙公共资源交易电子服务平台(https://fwpt.csggzy.cn/),进行事前信用承诺,提交《信用承诺书》;按流程完成信息填报及入库公示工作,评标专家以投标截止时间前完成入库并公示的信息作为评审依据,库内无相关信息的或未在投标文件中附其扫描件的,将被评审为不合格或记零分处理。招标文件要求提供原件的以招标文件要求为准。
按照长沙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规范政府投资项目招标投标行为的实施意见》(长政办发[2015]6号)文件规定,由行政主管部门委托交易中心统一办理信息入库的信息应作为评标专家评审依据。
10. 联系方式:
(1)招 标 人: 长沙市公共工程建设中心
地 址:/
联 系 人:/
电 话:/
(2)招标代理机构:天鉴国际工程管理有限公司
地 址:长沙市雨花区金海路128号国际研创中心A6栋
联 系 人:朱楠卿、刘展
电 话:0731-8571309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