长沙市轨道交通第二控制中心项目施工监理项目投标人提出疑问时间已按招标公告的规定时间(2020年9月21日17:00)截止。本次澄清与修改文件作为招标文件组成部分,与招标文件具有同等法律效力。招标公告、招标文件如涉及下述内容的应作相应修改,若本公告与招标文件有不一致之处,应以本公告为准。请各投标人自行关注,恕不另行通知,如有遗漏招标人概不负责。
一、特别提醒及注意事项:
1、特别提醒:招标人有权在投标有效期内的任何时候,对投标人提交的文件、资料等情况进行审查复核,若发现投标人在投标过程中有弄虚作假、围标串标的行为,或有不按招标文件的要求如实提供有关情况、文件、证明等资料的行为,或有所提供的有关情况、文件、证明等资料与事实不符的行为,或在招标过程中存在其他违法违规行为的,按照不合格投标人处理;被列为中标候选人的,取消中标候选人资格;已中标的,取消中标资格。同时,视其情节轻重处以没收部分或全部投标保证金,且禁止参与我司项目投标(最多三年)的处罚,并依据国家有关规定进行处理。
2、注意事项:请投标人认真阅读本项目招标文件并重点关注第二章 投标人须知 “附件2-2:否决投标的情形”,对照招标文件的要求提交必须的资料,以避免出现无谓废标的情况。
二、对招标文件的澄清
1、招标公告 第1.2.3条 “项目基本情况”以招标文件附件《二控施工监理技术文件》(长沙市轨道交通第二控制中心项目施工监理项目监理服务标准与要求)中 “一、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中“3、项目概况”描述的内容为准。
2、监理服务期限按招标文件 招标公告中“1.3、 监理服务期限”要求。