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潜在投标人:
现对招标文件澄清,招标文件如涉及下述内容应作以下修改,若本公告与招标文件有不一致之处,应以本公告为准。请各投标人自行关注,恕不另行通知,如有遗漏招标人概不负责。
招标文件中合同专用条款“11.1关于市场价格波动引起的调整约定如下:在合同实施期间主要材料设备的价格涨跌的调整原则:按长沙经济技术开发区管委会和长沙县人民政府《关于调整财政性投资基本建设工程主要材料预算价格的通知》(长县政发[2007]113号)文件和长县造价纪[2012]05号文件执行(预拌砂浆纳入调差范围)。原长沙县人民政府《关于调整财政性投资基本建设工程主要材料预算价格的通知》(长县政发【2007】113号)文件的“一、主要材料预算价格的调整办法(四)调整方法第3款”修改为“按招标时材料预算价格(优惠前材料价)与合同工期的平均材料预算价格进行调差,按含税价调差,只计价差,不另计税金,不优惠。”现修改为““11.1关于市场价格波动引起的调整约定如下:在合同实施期间主要材料设备的价格涨跌的调整原则:按长沙经济技术开发区管委会和长沙县人民政府《关于调整财政性投资基本建设工程主要材料预算价格的通知》(长县政发[2007]113号)文件和长县造价纪[2012]05号文件执行(预拌砂浆、沥青砼、商品水泥稳定料纳入调差范围)。原长沙县人民政府《关于调整财政性投资基本建设工程主要材料预算价格的通知》(长县政发【2007】113号)文件的“一、主要材料预算价格的调整办法 (四)调整方法 第3款” 修改为 “按招标时材料预算价格(优惠前材料价)与合同工期的平均材料预算价格进行调差,按含税价调差,只计价差,不另计税金,不优惠”。
特此公告。
长沙经济技术开发区城建开发有限公司
广东建瀚工程管理有限公司
2020年9月16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