长沙高新区雷锋片区城中村改造(二期)(金南家园三期)项目室外配套工程投标人提出疑问时间已按招标公告的规定时间(2020年8月4日17:00)截止。投标人提交的问题经过汇总归类,类似问题不逐个答复。本次澄清与答疑文件作为招标文件组成部分,与招标文件具有同等法律效力现对投标人疑问的答复如下:
一、对投标人问题的回复:
问题1: 关于招标文件投标人须知前附表10.1.1类似工程业绩:资格要求的类似工程业绩:单项合同金额不少于 1200万的室外配套工程(需含园林绿化和道路工程,且不少于 600 万) 施工业绩(如业绩中含主体立面改造,计算业绩金额时需剔除该部分所占金额);请问我公司项目配套工程含园林绿化及道路工程且金额超过600万元,但中标通知书和合同中未体现,请问以什么证明为准?
答:以业主证明为准,业主证明须加盖“业主单位行政公章”,否则业主证明无效,视为无效业绩。
问题2: 本工程施工内容: 含但不限于室外管网(含排水)、室外弱电工程、道路工程、景观绿化工程、亮化工程、室外活动场地、室外停车场、围墙、垃圾站、门卫室、交通标志标线、室外土方(按实结算)等工程 ,同时招标文件要求类似业绩要求:室外配套工程(需含园林绿化和道路工程)施工业绩。请问拟任技术负责人具备市政工程相关专业中级及以上职称是否包含风景园林专业?
答:市政工程相关专业职称包括道路与桥梁、给排水、结构、机电、燃气等专业职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