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原长沙铬盐厂铬污染整体治理项目(第一阶段)污染介质治理工程总承包招标澄清与答疑文件

发布日期: 2019-12-24    浏览量:

项目名称 原长沙铬盐厂铬污染整体治理项目(第一阶段)污染介质治理工程总承包
项目编号 A4301002019002299
交易分类 房屋市政 所属管辖范围 湘江新区
相关公告

原长沙铬盐厂铬污染整体治理项目(第一阶段)污染介质治理工程总承包投标人提出疑问时间已按公告的规定时间(2019年12月15日17:00)截止。投标人提交的问题经过汇总归类,类似问题不逐个答复。本次澄清与答疑文件作为招标文件组成部分,招标文件的澄清和对投标人疑问如下:

 

一、对招标文件的澄清

1、招标范围中“因基坑开挖放坡所产生污染土壤的还原稳定化修复”修改为“因基坑开挖放坡所产生的污染土壤采用还原稳定化修复或淋洗+还原稳定化修复

2招标文件第一卷第四章合同专用条款中“11.2.3 施工变更范围关于变更的范围的约定:在整个项目实施过程中,承包人设计时预见及未预见的风险均不做调整。按通用条款执行。”

修改为: 11.2.3 施工变更范围关于变更的范围的约定:通用条款第11.2.1款第(1)、(2)、(3)、(4)、(5)项不做调整

3、招标文件第一卷第四章合同专用条款中“11.3.1 发包人提出变更所有工程(或设计)变更,双方均应办理变更、签证等审批手续。工程(或设计)变更、签证必须按发包人要求规定的程序和权限办理,任何违背规定程序和权限的变更及签证,发包人均不予认可,有关规定包括但不限于:”

修改为: 11.3.1 发包人提出所有工程变更,双方均应办理变更、签证等审批手续。工程变更、签证必须按发包人要求规定的程序和权限办理,任何违背规定程序和权限的变更及签证,发包人均不予认可,有关规定包括但不限于:。

4、招标文件第一卷第四章合同专用条款中“12.1 市场价格波动引起的调整因市场价格波动调整合同价格,采用以下方式进行调整:本合同范围内主要材料和工程设备因物价波动引起的价格调整,按照湖南省建设厅湘建价[2008]2号文的规定执行,根据长沙市建设行政主管部门发布的施工同期《长沙建设造价》材料预算价为依据,土建及市政工程单项主要材料预算价格或市场价格涨降幅度在±3%以内(含±3%),装饰、安装及园林景观工程主要材料预算价格或市场价格涨降幅度在±5%(含±5%)以内,不予调整;超出上述涨降幅度的主要材料和工程设备,仅调整上述各主要材料和工程设备相对应施工同期《长沙建设造价》中的预算价或合理平均市场价格与发包人公示的最高投标限价中明确的有关价格、缺项部分按照其对应时期《长沙建设造价》中的材料预算价(审定程序同本合同专用条款11.8.2 项约定的估价原则)超出上述涨降幅度以外的价差部分。”

修改为:12.1 市场价格波动引起的调整因市场价格波动调整合同价格,采用以下方式进行调整:本合同范围内主要材料和工程设备因物价波动引起的价格调整,按照湖南省建设厅湘建价[2018]129号文的规定执行,根据长沙市建设行政主管部门发布的施工同期《长沙建设造价》材料预算价为依据,土建及市政工程单项主要材料预算价格或市场价格涨降幅度在±3%以内(含±3%),装饰、安装及园林景观工程主要材料预算价格或市场价格涨降幅度在±5%(含±5%)以内,不予调整;超出上述涨降幅度的主要材料和工程设备,仅调整上述各主要材料和工程设备相对应施工同期《长沙建设造价》中的预算价与发包人公示的最高投标限价中明确的有关价格、缺项部分按照其对应时期《长沙建设造价》中的材料预算价(审定程序同本合同专用条款11.8.2 项约定的估价原则)超出上述涨降幅度以外的价差部分。

5投标报价一览表、建安工程部分详细投标报价表,由投标人编制的,应由本单位(如联合体投标,为联合体牵头人)全国注册造价工程师签字并加盖其执业专用章,并附造价师注册证书扫描件或复印件。由投标人(如联合体投标,为联合体牵头人)委托他人编制投标报价文件的,应当委托具有相应资质的工程造价咨询机构编制并在投标文件中附有委托合同扫描件或复印件,同时由被委托人的注册造价工程师签字并加盖造价工程师执业专用章,并附造价师注册证书扫描件或复印件。否则,按不合格投标人处理。

6、本项目所称“环保工程类”职称指环境工程、环境保护、环境保护工程、环保工程、环保等职称。

7招标文件第33页中“1.投标报价得分,基本分100分。”修改为“1.投标报价按投标总价计算,投标报价得分,基本分100分。”

8、招标文件第29页中

修改为:

9、招标文件第34页中“2.2 分值构成与评分标准2.2.1 分值构成”修改为“2.2 各评审因素权重取值与评分标准    2.2.1 各项评审因素权重”。

10、招标文件第35页中“3.2.3 投标人得分=A+B+C+D+E。”修改为“3.2.3 投标人得分=A×0.15+B×0.10+C×0.10+D×0.10+E×0.55。计算保留小数点后两位,小数点后第三位“四舍五入”。

11、招标文件第58页“(十七)综合得分计算表”修改为:

综合得分计算表

备注:

1.综合得分计算保留小数点后两位,小数点后第三位“四舍五入”。

2.设计文件和施工组织设计单项得分为所有评标委员会成员个人评审计分的算术平均值。

3.投标人综合得分为设计文件、施工组织设计、项目管理机构、投标人信誉、投标报价的单项得分乘以相应的权重取值之和。

12、招标文件第一卷第四章合同专用条款中:“5.5.2因承包人原因造成工期延误,逾期竣工违约金的计算方法为:按照专用条款第17.2.2款第(5)项约定执行。”修改为“:5.5.2因承包人原因造成工期延误,逾期竣工违约金的计算方法为:按照专用条款第17.2.2款第(9)项约定执行。”

 

二、对潜在投标人提出疑问的答疑

(一)商务部分:

问题1:招标文件3.5.1本项目管理团队人员要求:④工程质量负责人1人:具有环保类中级及以上职称。请澄清工程质量负责是否同时需要具备质量员岗位培训考核合格证书。 2、《资格后审评审一览表》未对本项目管理团队人员及施工项目部关键岗位人员的身份证原件提出要求,但是《十一、有关资格证明资料》需要提供人员的身份证扫描件,请澄清开标当天是否需要带本项目管理团队人员及施工项目部关键岗位人员的身份证原件。

回复:本项目工程质量负责人不要求具备质量员岗位培训考核合格证书。开标当天不要求携带本项目管理团队人员及施工项目部关键岗位人员的身份证原件。


问题2:如果联合体投标,联合体主体已报名,后期需要变更联合体主体,需要如何操作。
回复:本项目未设置投标报名环节,按招标文件执行。

问题3:请问是否需要现场报名。还是投标单位在开标时间直接带标书去开标即可?
回复:本项目未设置投标报名环节,按招标文件执行。

 

问题4:招标文件第4页至第5页“3.5本项目人员要求:3.5.1本项目管理团队人员要求:①项目总负责人1人(如联合体投标,项目总负责人须为牵头人单位人员);②设计负责人1人;③项目技术负责人1人;④工程质量负责人1人;⑤施工安全负责人1人;⑥项目造价负责人1人。3.5.2施工项目部关键岗位人员的要求:①施工项目负责人1人;②施工技术负责人2人。”问:联合体投标时,是不是除项目总负责人1人须为牵头人单位人员,其余管理团队人员:设计负责人、项目技术负责人、工程质量负责人、施工安全负责人、项目造价负责人和施工项目部关键岗位人员:施工项目负责人、施工技术负责人由联合体任何一方提供均可?

 

问题5:招标文件第3页,3.5.1本项目管理团队人员要求,3.5.2施工项目部关键岗位人员要求,以上两项内容提到的人员中,除项目总负责人由联合体牵头人提供,其他人员是否由联合体各方提供均可。如,设计负责人是否可由具有施工资质单位提供。

问题6:项目管理团队人员中,除项目总负责人须为牵头人单位人员,其他人员(设计负责人、项目技术负责人、工程质量负责人、施工安全负责人、项目造价负责人)请问是否可由联合体成员单位提供?

回复:除项目总负责人由联合体牵头人提供外,其他人员不作要求。

 

问题7:因工程量较大,E.3:清单项目直接费用预算表(一般计税法)、E.4:清单项目人材机用量与单价表、E.5:清单项目费用计算表(综合单价表、一般计税法)分析表页数非常多,本着环保节约的原则,是否E.3、E.4、E.5分析表可以只提供EXCEL电子版?请明示!

回复:按招标文件执行。

 

问题8:联合体投标时,除特定要求联合体各方在落款、签字、盖章处由联合体各方单位落款、盖章、法人或委托代理人签字或盖章外,封面、封套、以及投标文件格式中要求投标人落款、盖章、法人或委托代理人签字或盖章处是否可以由联合体牵头人一方落款、盖章、法人或委托代理人签字或盖章即可?

问题9:P23页4.1.1投标文件应按投标函(含正、副本)、商务标(含正、副本)、电子文件、设计文件正本、施工组织设计文件正本、设计文件副本(暗标)、施工组织设计文件副本(暗标)分七包单独进行包装,加贴封条(暗标除外),并在封套的封口处加盖投标人单位章(暗标除外)。如联合体投标的,此处投标人单位章是盖联合体牵头单位章,还是联合体双方均需盖章?

问题10:联合体投标的投标人的投标文件签字盖章未明确要求,联合体牵头单位盖章即可还是需联合体各方盖章?

问题11:P23页4.1.1投标文件应按投标函(含正、副本)、商务标(含正、副本)、电子文件、设计文件正本、施工组织设计文件正本、设计文件副本(暗标)、施工组织设计文件副本(暗标)分七包单独进行包装,加贴封条(暗标除外),并在封套的封口处加盖投标人单位章(暗标除外)。如联合体投标的,此处投标人单位章是盖联合体牵头单位章,还是联合体双方均需盖章?

问题12:如为联合体投标,投标文件要求填写投标人名称及相关信息的位置是否填写牵头人名称及相关信息,招标文件要求签字盖章的位置,包括封套、封面、密封,是否由联合体牵头单位盖章或签字即可?

问题13:投标文件是否除联合体协议外,其它要求加盖公章和签字的内容都只需加盖牵头方单位公章和牵头方法定代表人签字或盖章即可?编制投标文件时投标人名称是否只写牵头方名称即可?

问题14:如为联合体投标,除联合体协议等特别指明成员方盖章处,其余招标文件格式的封面、外包封处、投标人签字盖章处是否由牵头人签字盖章即可?

问题15:本项目可为联合体投标,那么在投标文件编制过程中是否除了“联合体协议书”外,其余文件盖章签字部分只需联合体牵头人盖单位公章和法定代表人或委托代理人盖章或签字即可?

问题16:如为联合体投标,投标文件中投标人落款处是否可只写联合体牵头单位?

问题17:如为联合体投标,投标文件中除联合体协议书外,其他需要投标人盖单位公章的内容是否可由联合体牵头人盖联合体牵头人单位公章?

回复:招标文件第12页3.7.3““投标文件格式”规定处必须同时由投标人的法定代表人或授权委托代理人签字或盖章和加盖企业法人公章盖章;投标文件涂改处应加盖单位公章或由投标人的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代理人签字确认。”修改为“1、“投标文件格式”规定处必须同时由投标人的法定代表人或授权委托代理人签字(或盖章)和加盖企业法人公章。2、投标文件涂改处应加盖单位公章或由投标人的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代理人签字确认。3、除投标文件格式有特别规定外,以联合体方式投标时,投标人名称处填写联合体各成员单位名称,签字处由联合体牵头人法定代表人或委托代理人签字(或盖章),单位章由联合体牵头人盖章。”

 

问题18:招标文件第232页“一、投标函及投标函附录(一)投标函”中 “1.我方已仔细研究了(项目名称)工程总承包招标文件的全部内容,愿意以人民币(大写)(¥ )的投标总报价,工期月/日历日,按合同约定进行施工图设计、实施和竣工验收、测试,承包工程,修补工程中的任何缺陷,实现工程目的。”工期要求填写多少月/日历日,招标文件中并未明确工期具体为多少日历日,问:是否可以将此处直接更改为“ 月”?

回复:招标文件第232页中 “1.我方已仔细研究了 (项目名称)工程总承包招标文件的全部内容,愿意以人民币(大写) ( )的投标总报价,工期 月/日历日,按合同约定进行施工图设计、实施和竣工验收、测试,承包工程,修补工程中的任何缺陷,实现工程目的。”修改为“1.我方已仔细研究了 (项目名称)工程总承包招标文件的全部内容,愿意以人民币(大写) ( )的投标总报价,工期 月,按合同约定进行施工图设计、实施和竣工验收、测试,承包工程,修补工程中的任何缺陷,实现工程目的。”

问题19:招标文件中“联合体应由牵头单位出具授权委托书,并由牵头单位法定代表人签字且加盖企业法人公章,授权同一人作为代理人,办理投标事宜,对联合体成员均具有约束力。”,此条款是否意思为:联合体成员方无需提供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和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联合体投标的,投标文件中要求盖章签字的部分是否需要全体联合体各成员方盖章,投标文件封包(暗标部分除外)的封套、密封条上是否需要联合体各成员方盖章?

回复:“联合体协议书”格式见招标文件第239页。签字、盖章要求见问题8-17回复。

 

问题20:联合体投标时,《投标承诺书》、《关于党建工作的预案或支持开展党建工作的承诺书》、《廉洁建设和作风建设承诺书》由联合体牵头人法定代表人亲笔签署或加盖法定代表人的印鉴,并加盖企业法人公章,请问是否需要加盖联合体成员单位公章?

回复:1.开标时,由投标人的法定代表人(或授权委托代理人)单独携带《投标承诺书》、《关于党建工作的预案或支持开展党建工作的承诺书》、《廉洁建设和作风建设承诺书》各一份原件现场递交由招标人在投标时间截止后进行查验,投标文件中附其复印件,未提供以上承诺书的评标委员会作不合格投标人处理。2.联合体投标时,以上承诺书不需要加盖联合体成员单位公章,只需联合体牵头人盖章即可。

 

问题21:“《投标信息公示表》、《项目管理团队人员情况汇总表》、《施工项目部关键岗位人员一览表》电子版拷贝在U盘内与投标文件一同提交”,是否是拷贝到投标文件电子版U盘中?若不是,是否有密封要求?

问题22:招标文件P264,请将本表(即投标信息公示表)与《项目管理团队人员情况汇总表》、《施工项目部关键岗位人员一览表》电子版拷贝在U盘内与投标文件一同提交。请问此电子版u盘如何密封?

问题23:招标文件P264页投标信息公示表格式下方中要求将本表与《项目管理团队人员情况汇总表》、《施工项目部关键岗位人员一览表》电子版拷贝在U盘内与投标文件一同提交。该U盘与电子文件U盘是否为同一U盘,如不是请明确改U盘为哪一部分,如何封装。

问题24:招标文件P264页最后一段:“注:……请将本表与《项目管理团队人员情况汇总表》、《施工项目部关键岗位人员一览表》电子版拷贝在U盘内与投标文件一同提交。”此处的U盘是重新独立放置一个U盘?还是与本项目要求的电子文件(含投标函正本、商务标正本)(盖章后的文件)U盘一并放置?如重新单独放置一个U盘,则如何密封?

回复:《投标信息公示表》、《项目管理团队人员情况汇总表》、《施工项目部关键岗位人员一览表》电子版拷贝在单独U盘内,与投标函一起密封递交。

 

问题25:设计文件副本(暗标)的设计图纸部分,是否有编制要求?效果图能否放在暗标部分?是否可以彩色打印?设计文件副本是否编制页码?

问题26:设计文件是否需要编制页码?

回复:设计文件副本(暗标)的设计图纸部分,不作编制要求。效果图可放在设计文件副本(暗标)部分。设计文件副本(暗标)可以彩色打印。设计文件副本(暗标)统一不编制页码。

 

问题27:招标文件中单项合同金额不少于3000万的施工工程业绩所称的合同金额:指合同金额中的工程费用,若EPC项目业绩合同、中标通知书以及竣工验收证明上只有项目合同总价,是否可提供建设方盖章的证明材料以证明工程费用金额满足招标文件要求?若不是,请明确需出具的证明资料。业绩中标通知书、合同和竣工验收证明材料中无法体现污染场地污染因子包含的重金属元素时,是否可提供其他辅助证明材料以证明?

回复:按招标文件执行。

 问题28:招标文件对投标人的业绩中要求投标人需要有单项合同金额不少于3000万元人民币且已竣工的污染场地(污染因子包含重金属元素)修复治理工程施工业绩,那么请问在中标通知书和合同中体现有含重金属废渣综合治理内容且体现了场地治理面积的规模数据,以及合同金额也达到规定的标准,则该业绩是否算类似工程施工入围业绩?

回复:按招标文件执行。

 

问题29:招标公告P4单项合同金额不少于3000万元人民币且已竣工的污染场地(污染因子包含重金属元素)修复治理工程施工业绩。合同金额不少于3000万元是否含3000万,即为≥3000万元?

回复:合同金额不少于3000万元包含3000万。

 

问题30: P12投标人须知3.5.2近年财务状况以投标人2017、2018年度经会计事务所认定的资产负债表、现金流量表、利润表和审计报告提供为准。如联合体投标的,是否由联合体牵头单位提供财务报告即可?

回复:是的。

 

问题31:招标文件P4与P5:3.5本项目人员要求,3.5.1本项目管理团队人员要求,涉及到的项目总负责人、设计负责人、项目技术负责人、工程质量负责人、施工安全负责人、项目造价负责人,并未同P5 3.5.2施工项目部关键岗位人员要求提及的:施工项目部其他关键岗位人员须在投标时提供相关书面承诺,承诺将按湘建建〔2015〕57号文件(或省住建厅最新发布的文件)的要求,在工程实施时根据项目需求配备到位,并及时到建设行政主管部门备案。施工项目部关键岗位人员不得有在建项目,不接受投标人的法定代表人和总经理作为本项目的关键岗位人员。是否可以理解为本项目管理团队要求配置的人员有无在建项目情况不做要求?也不需承诺将按湘建建〔2015〕57号文件(或省住建厅最新发布的文件)的要求,在工程实施时根据项目需求配备到位,并及时到建设行政主管部门备案?

问题32:招标文件P5的③施工项目部其他关键岗位人员须在投标时提供相关书面承诺,承诺将按湘建建〔2015〕57号文件(或省住建厅最新发布的文件)的要求,在工程实施时根据项目需求配备到位,并及时到建设行政主管部门备案。施工项目部关键岗位人员不得有在建项目,不接受投标人的法定代表人和总经理作为本项目的关键岗位人员。请问,投标人是否只需在投标文件中作出相关承诺,具体的施工项目部其他关键岗位人员配备由投标人自行考虑决定?

问题33:本项目招标文件要求:“施工项目部关键岗位人员不得有在建项目,不接受投标人的法定代表人和总经理作为本项目的关键岗位人员。” 问题1:按本项目规模,根据湘建建〔2015〕57号文件(见附表),是否在投标过程中需要配备:项目负责人1人、项目技术负责人1人、施工员3人、安全员3人、质量员2人,且同时无在建工程?

问题34:项目管理团队人员(项目总负责人、设计负责人、项目技术负责人、工程质量负责人、施工安全负责人、项目造价负责人),请问是否有无在建工程要求?

问题35: 招标文件P5的③施工项目部其他关键岗位人员须在投标时提供相关书面承诺,承诺将按湘建建〔2015〕57号文件(或省住建厅最新发布的文件)的要求,在工程实施时根据项目需求配备到位,并及时到建设行政主管部门备案。施工项目部关键岗位人员不得有在建项目,不接受投标人的法定代表人和总经理作为本项目的关键岗位人员。请问,是否可理解为投标人只需在投标文件中作出相关承诺,具体的施工项目部其他关键岗位人员配备由投标人自行考虑决定?

回复:

1.本项目管理团队人员“有无在建项目”在投标阶段不作要求,不查在建情况。

2.招标文件第232页中“6.(其他补充说明)。”修改为“6.我方承诺拟任本项目管理团队人员在合同履行过程中能够到岗履职。我方承诺拟任施工项目负责人、施工技术负责人无在建工程。我方承诺施工项目部其他关键岗位人员将按湘建建〔2015〕57号文件(或省住建厅最新发布的文件)的要求,在工程实施时根据项目需求配备到位,并及时到建设行政主管部门备案。”

 

问题36:设计文件中图纸电子稿及打印稿是否可以用彩图?设计文件文本内是否用彩图?

回复:设计文件副本(暗标)可以用彩图。设计文件副本(暗标)文本内可以用彩图。

 

问题37:招标文件第277页,第④点提出施工平面布置图严格按照要求规范绘制,请明确规范指的哪个规范?图纸上所有文字和线条不得采用彩色,请明确是否可用彩图?文本内是否可用彩图? 设计文件和施工文件文本行间距是否有要求?

回复:1.招标文件第277页“④施工平面布置图严格按规范要求绘制;图纸上所有文字和线条不得采用彩色,线条可用细、粗实线和虚线;不得注明设计单位及设计人。”修改为“④图纸上所有文字和线条不得采用彩色,线条可用细、粗实线和虚线;不得注明设计单位及设计人。”2.施工组织设计文件副本(暗标)内不得采用彩图。3. 设计文件副本(暗标)和施工组织设计文件副本(暗标)行间距不作要求。

 

问题38:P33投标报价评分标准中,最终投标价<基准价,评分标准中,从0开始每降1%加1分,即100+100X,与P57(十六)投标报价评审计分表,最终投标价<基准价,评分标准中从0开始每降1%减1分,即100-100X;不一致,请明确。 以上问题需明确。

问题39:招标文件P33第三章评标办法(综合评估法)评标办法前附表中2.2.4(5)项评分标准第3条:“当最终投标价<基准价,从0开始每降1%加1分,即100+100X。”招标文件第57页(十六)投标报价评审计分表中“当最终投标价<基准价,从0开始每降1%减1分。前者计算办法是否有误,请明确。问题:是否应为“当最终投标价<基准价,从0开始每降1%减1分,即100-100X。”

问题40: 招标文件第33页投标报价评分标准,“当最终报价<基准价时,从0开始每降1%加1分,即100+100X”,而招标文件第57页“最终投标价<基本价,从0开始每降1%减1分,即100+100X”两处不一致,请问以哪个为准?

问题41:招标文件P33页投标报价评分标准中3“最终投标价<基准价,从0开始每降1%加1分,即100+100X”,招标文件P57页评分标准中3“最终投标报价<基准价,从0开始每降1%减1分,即100-100X”,两处前后矛盾,请问以哪个为准?

问题42:招标文件第33页投标报价评分标准“最终投标价<基准价,从0开始每降1%加1分,即100+100X”与招标文件第57页投标报价评审计分表“最终投标价<基准价,从0开始每降1%减1分,即100-100X”内容不一致,请明确以哪个为准?

 回复:招标文件第33页中

修改为:

 

问题43: 需提供《滨江新城控制性详细规划(优化)》、《原长沙铬盐厂铬污染整体治理项目场地调查报告》及审查意见、场地调查报告原始数据、地质调查报告、《原长沙铬盐厂铬污染整体治理项目(第一阶段)环境影响评价报告表》及批复文件(湘新环发〔2018〕32号)、《原长沙铬盐厂铬污染整体治理项目(第一阶段)可行性研究报告》及批复文件(湘新发改函〔2018〕121号); 十四、根据招标文件第2页招标范围中,建设规模包括“核心污染区封闭式HDPE膜垂直防渗墙东侧到湘江边污染地下水约1.98万m3采用动态地下水循环(DGR)化学—生物还原技术修复”,而设计文件评分标准未包含地下水修复方案设计评分项、施工组织设计评分标准中未包含地下水修复实施方案评分项;

回复:按招标文件执行。

 

问题44: 根据招标文件第3页招标范围中,标明“淤泥质土壤的湿法解毒、生物还原稳定化联合修复”,而设计文件评分标准未包含生物还原稳定化设计评分项、施工组织设计评分标准中未包含生物还原稳定化设计评分项,或者说是将生物还原稳定化设计部分并入还原稳定化修复方案设计中,请明确;

回复:按招标文件执行。

 

问题45:施工组织设计评审表内无建筑垃圾冲洗施工项,是否需增加该项内容,请明确;

回复:按招标文件执行。

 

问题46:招标文件P11投标人须知前附表3.5.1资格审查所需资料要求及相关说明“(5)省外企业入湘登记证或湖南住房和城乡建设网发布的入湘基本信息情况网页直接打印的纸质版(省外设计、施工企业都需提供)”。因湖南住房和城乡建设网发布的入湘基本信息情况查询是以excel表格为附件方式公示,不能直接在该网页直接打印。请明确是否能将公示excel表格下载后打印加盖企业公章以作为证明材料?

回复:可以将公示excel表格下载后打印加盖企业公章作为证明材料。

 

问题:47:投标函部分和商务标部分副本是否可为正本签字盖章后的复印件?

问题48:投标函部分和商务标部分的副本是否可以为正本签字盖章后的复印件。

问题49:商务标、投标函副本是否可用签字盖鲜章的正本复印件?

回复:投标函部分和商务标部分副本可以为正本签字盖章后的复印件。

 

问题50:投标文件如页数过多,是否可分册装订,在封面标注:“第几册,共几册”

问题51:如投标函部分页数较多是否可以分册胶装并注明第几册共几册?

回复:设计文件部分和施工组织设计文件部分不可以分册。投标函部分和商务标部分可以分册,并在封面标注:“第几册,共几册”。

 

问题52:招标文件P247要求“附投标保证金银行进账单或投标担保银行保函复印件”,请问采用转账方式汇出保证金的,是否可提供网银转账电子回单复印件?

回复:可以。

 

问题53:招标文件P259、P261:“附以上人员该社保部门公章的社保缴纳个人查询单复印件”,是否可提供体现缴费单位名称、人员姓名、社会保障编号、缴费险种、缴费时间段等信息的盖社保部门章的单位职工缴费信息记录?

回复:

1. 招标文件第259页中“7、附以上人员盖社保部门公章的社保缴费个人查询单复印件;缴费有效时间段为近半年连续三个月。”修改为“7、附以上人员加盖劳动保障部门公章的养老保险缴费个人查询单复印件,或加盖劳动保障部门公章的单位职工缴费信息记录复印件;缴费有效时间段为投标截止时间前近半年连续三个月。”

2.招标文件第261页中“3.附以上三人盖社保部门公章的社保缴费个人查询单复印件;缴费有效时间段为近半年连续三个月。”修改为“7、附以上人员加盖劳动保障部门公章的养老保险缴费个人查询单复印件,或加盖劳动保障部门公章的单位职工缴费信息记录复印件;缴费有效时间段为投标截止时间前近半年连续三个月。”

3. 招标文件第37页中“项目管理团队人员及关键岗位人员必须是本企业在职人员(提供劳动保障部门出具的近半年连续三个月缴纳社保的证明)”修改为“项目管理团队人员及关键岗位人员必须是本企业在职人员(提供劳动保障部门出具的投标截止时间前近半年连续三个月缴纳养老保险的证明)”。

 

问题54:招标文件P271“设计文件编制要求”中要求设计文件正本、副本采用A3版面,而招标文件P273、274提供的设计文件封面为A4版面,因设计文件有暗标要求,请提供设计文件A3版面正本、副本封面格式。

问题55:招标文件第271页设计文件要求采用A3的封面,那么招标文件第273至274页提供的是A4大小的封面格式,请问可否提供A3大小的封面格式?

回复:设计文件A3版面正本、副本封面格式见本文件附件一。

 

问题56:因本项目开标时间为2020年1月9日,招标文件P273、274、278、279封面格式中日期是否更改为“日期:二0二0年一月”?

问题57:招标文件第七章投标文件格式所给的设计文件封面、施工组织设计文件封面的日期为2019年,因开标日期为2020年1月9日,请问是否可调整为2020年?副本暗标封面的日期月份如何填写?

问题58:招标文件P274和P279为设计文件暗标副本封面,上面标注日期为“二O一九年*月”,请问是否需要根据实际投标时间进行修改。

问题59:招标文件第七章投标文件格式所给的设计文件封面、施工组织设计文件封面的日期为2019年,因开标日期为2020年1月9日,请问是否可调整为2020年?副本暗标封面的日期月份如何填写?

回复:招标文件P273、274封面格式修改见本文件附件一。招标文件P278、279封面格式中日期更改为“日期:二0二0年一月”。

 

问题60:招标文件第233页,质量要求可否按以下填写:①总体目标符合国家及地方相关标准,同时满足下列要求:确保修复过程不产生新的污染暴露途径;满足工程第三方效果评估和竣工验收相关要求。②修复目标:响应招标文件要求③其他标准要求:响应招标文件要求

回复:招标文件第233页中“质量要求”项中的“约定内容”统一填写为“响应本项目招标文件第一章招标公告第2.7条款要求”。

 

问题61:招标文件P2,2.6工期要求:总工期22个月,最终以发包人具体要求为准。开工日期以发包人或发包人委托的监理机构发出的开工令为准。招标文件P71,三、合同工期 合同工期:总工期为22个月,从合同生效之日起开始计算,合同签订后2个月内完成设计(含在总工期内),最终以发包人具体要求为准。问:请明确工期要求。

问题62:招文P2,2.6工期要求:总工期22个月。本项目设计周期2个月,施工工期22个月,请问设计周期的2个月是否包含在总工期22个月内?

问题63:招标文件第2页 2.6中的工期要求和与第71页中合同协议书中的“三、合同工期”中所述的合同工期表述不一致,应以哪一个为标准?

回复:招标文件第2页及第225页中“工期要求:总工期22个月,最终以发包人具体要求为准。开工日期以发包人或发包人委托的监理机构发出的开工令为准。”修改为“总工期为22个月,从合同生效之日起开始计算,合同签订后2个月内完成设计(含在总工期内),最终以发包人具体要求为准。”

 

问题64:招标文件P234,投标报价一览表中 质量等级 可否这样填写:工程设计质量标准:符合国家强制性标准及国家现行法律、法规、规范和湖南省、长沙市相关规定,满足发包人就本项目设计提出的要求,通过专家评审及行政主管部门的审批或备案;工程施工质量标准:合格并通过效果评估。问题:如否,请明确投标报价一览表中质量等级如何填写。

回复:招标文件第233页投标报价一览表中“质量等级”统一填写为“响应本项目招标文件第一章招标公告第2.7条款要求”。

 

问题65:招标文件对于投标文件中电子文件所包含的内容要求存在不一致的情况,(1)招标文件P12页3.7.4中为“电子文件(含投标函正本、商务标正本)(盖章后的文件)2份(光盘和U盘各1份)”;(2)招标文件P271“设计文件编制要求”中包括“(5)投标人应将设计文件制作成光盘两份附在设计方案文件正本里面;文本为Word格式,图纸为AutoCAD2010版格式,效果图为JPG或PCX格式。”请统一以上两处说法,明确电子文件是否包含设计文件和施工组织设计

回复:1.招标文件第12页中所述电子文件不包含设计文件和施工组织设计文件。2.招标文件第271页所述“光盘”为单独的光盘。

 

问题66:招标文件关于设计文件中图纸的要求,有多处描述:(1)招标文件P30“设计文件评分标准”中对“必要的设计文件”有明确的量化因素,为:“重点包括污染土壤还原稳定化、淋洗、解毒工艺图,废气、废水处理工艺图,以及地下水修复工艺图。平面布置图、修复车间设计图纸、主要构筑物的大样图、关键设备和管道设计图、回填防渗剖面图、水导排系统图、地下水监测井布置图、填埋作业图、为后期预留的设计图纸等设计”;(2)招标文件P271“设计文件编制要求”中对设计图纸要求为:“(4)设计图纸(设计要求及深度详见本招标文件第五章);”,招标文件“第五章 发包人要求”中,对施工图设计文件做出了非常详细的技术要求、设计范围规定和设计深度要求。请问,“第五章 发包人要求”中对于施工图设计范围和设计成果要求等是否指后续中标单位的施工图设计要求?同时,请明确本项目投标过程中对设计图纸的要求是否为参考“第五章 发包人要求”并以“设计文件评分标准”中要求为准?

问题67:招标文件第273页“设计文件编制要求”中指出:“(4)设计图纸(设计要求及深度详见本招标文件第五章)”,是否表示在投标阶段就必须满足招标文件第五章中“四、设计范围”、“六、设计深度”、“七、设计成果要求”?

回复:

1.“第五章 发包人要求”是指后续中标单位的施工图设计要求。

2.招标文件第271页中“(4)设计图纸(设计要求及深度详见本招标文件第五章)” 修改为“(4)设计图纸(内容以评标办法中设计文件评审表的要求为准)”。

 

问题68:招标文件第3页,3.5.1本项目管理团队人员要求,3.5.2施工项目部关键岗位人员要求,以上两项内容提到的人员中,除项目总负责人由联合体牵头人提供,其他人员是否由联合体各方提供均可。如,设计负责人是否可由具有施工资质单位提供。

回复:除项目总负责人由联合体牵头人提供外,其他人员不作要求。

 

问题69:招标文件P276“投标文件施工组织设计部分内容二、暗标编制要求(2)施工组织副本制作要求②施工组织设计文件统一采用…….所有文字不得有任何修饰;不设图签……”,请问关于副本中涉及的图片有无要求,是否不涉及日期,公司名称即可?

回复:施工组织设计文件副本(暗标)内不得采用彩图。

 

问题70:招标文件第4页备注的第④条:“本文件所称的施工业绩:指单独施工业绩或设计施工总承包项目或EPC项目或PPP项目或投资+施工项目中所包含的施工业绩。”,请问作为联合体牵头人承包过的业绩是否算有效业绩?

问题71:招标文件P4的④本文件所称的施工业绩:指单独施工业绩或设计施工总承包项目或EPC项目或PPP项目或投资+施工项目中所包含的施工业绩。请问是否指投标人在上述类型项目中承担过施工工作的项目均符合上述要求?

回复:本项目投标人(如联合体投标,为联合体牵头人)在施工业绩中的承包人身份须为独立中标人或联合体牵头人。

 

问题72:招标文件第32页,企业施工业绩那一项,请问作为投标资格审查的业绩是否算也可以算有效的加分业绩? 联合体投标的,投标文件中投标人盖公章、法定代表人盖章能否只加盖牵头人公章、牵头单位法定代表人印章?

回复:1.企业施工入围工程业绩可作为加分业绩。2.签字、盖章要求见问题8-17回复。

 

问题73:招标文件第276页“③文字部分采用70g白色A4复印纸双面打印,图纸部分(施工平面布置图、施工进度计划横道图、网络图)采用A3复印纸单面打印,图纸集中装订在每一章节的最后。”请问施工进度计划横道图、网络图二选一即可,还是均需提供?

回复:均需提供。

 

问题74: 设计文件和施工组织设计正、副本全文均要求黑白打印?

回复:设计文件副本(暗标)可采用彩色打印。施工组织设计文件副本(暗标)全文均要求黑白打印,不允许采用彩色打印。设计文件和施工组织设计正本不作要求。

 

问题75: 请问施工组织设计正文插图中的文字、数字均要求采用5号仿宋?

回复:是的。

 

问题76:招标文件P5的⑤省内企业施工项目负责人、施工技术负责人在建工程情况和省外企业施工项目负责人、施工技术负责人在湖南省内在建工程情况以开标当日在湖南省建筑工程监管信息平台查询为准。同时,省外企业由企业所在地地(市)级及以上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提供施工项目负责人、施工技术负责人无在建工程证明或官方查询网址及结果(如不能提供无在建证明的,则在投标函部分规定处提供由投标人法定代表人签字并加盖本单位企业法人公章的施工项目部关键岗位人员无在建工程承诺书)。而招标文件P261(十)施工项目部关键岗位人员汇总表备注:4.省外企业提供由企业所在地地(市)级及以上有关建设行政主管部门出具的施工项目负责人和施工项目技术负责人无在建工程证明(如不能提供无在建证明的,则提供其官方查询网址及查询结果网页打印件或提供由投标人法定代表人签字并加盖本单位企业法人公章的施工项目部关键岗位人员无在建工程承诺书)。请问,施工项目负责人和施工项目技术负责人的无在建情况,是否指①无在建证明②官方查询网址及查询结果网页打印件③投标人法定代表人签字并加盖本单位企业法人公章的施工项目部关键岗位人员无在建工程承诺书,上述三项提供其一即可?

回复:是的。

 

问题77: 招标文件P12的3.7.4投标文件副本份数:电子文件(含投标函正本、商务标正本)(盖章后的文件)2份(光盘和U盘各1份)。请问此处电子文件是否包含设计文件正本、施工组织设计文件正本盖章扫描件?

回复:不包含。

 

问题78: 而招标文件P264投标信息公示表的注:投标人应如实、详细、正确提供本表,招标人在中标候选人公示时,将同时公示以上情况,接受社会监督。请将本表与《项目管理团队人员情况汇总表》、《施工项目部关键岗位人员一览表》电子版拷贝在U盘内与投标文件一同提交。请问问题(1)《项目管理团队人员情况汇总表》是否指P259的项目管理团队人员汇总表?问题(2)《施工项目部关键岗位人员一览表》是否指P261的施工项目部关键岗位人员汇总表?问题(3)这3个表是否存为一个word文档单独放入另外的U盘中?问题(4)此U盘是否和电子文件所需的U盘、光盘一同密封递交?

问题79:招标文件P264投标信息公示表的注:投标人应如实、详细、正确提供本表,招标人在中标候选人公示时,将同时公示以上情况,接受社会监督。请将本表与《项目管理团队人员情况汇总表》、《施工项目部关键岗位人员一览表》电子版拷贝在U盘内与投标文件一同提交。请问,《项目管理团队人员情况汇总表》是否指P259的项目管理团队人员汇总表?《施工项目部关键岗位人员一览表》是否指P261的施工项目部关键岗位人员汇总表?这3个表是否存为一个word文档单独放入另外的U盘中?此U盘是否和电子文件所需的U盘、光盘一同密封递交?

回复:1.《项目管理团队人员情况汇总表》是指P259的项目管理团队人员汇总表。2.《施工项目部关键岗位人员一览表》是指P261的施工项目部关键岗位人员汇总表。3.这3个表保存为一个word文档单独放入另外的U盘中。4.此U盘和投标函一起密封递交。

 

问题80:招标文件P37需由评标委员会确认的资格后审评审一览表中要求设计负责人提供职称证书及工作经历证明,由于招标文件资格项P4的3.5.1的②设计负责人1人:具有环保类高级及以上技术职称,并未要求提供工作经历证明,是否无需提供?或由投标人自拟情况说明?

问题81:招标文件P37资格后审评审一览表中要求设计负责人提供职称证书及工作经历证明,由于招标文件资格项P4的3.5.1的②设计负责人1人:具有环保类高级及以上技术职称,并未要求提供工作经历证明,是否无需提供?或由投标人自拟情况说明?

回复:招标文件第37页设计负责人要求的“职称证书及工作经历证明”修改为“职称证书”。

 

问题82:招标文件P224的第五章发包人要求的八、人员要求和配合要求中人员要求:项目设计负责人、各专业设计负责人执业资格及设计经验、人员配备数量应与招标文件要求、投标文件配备一致。而招标文件中未对各专业设计负责人执业资格及设计经验、人员配备数量做相关要求,请问是否可由投标人根据项目情况自行配备?

回复:可由投标人根据项目情况自行配备。

 

问题83: 招标文件P15的9.5不良行为记录要求:省外企业应当在投标文件中如实反映和提供企业及其拟任项目负责人有效期限内符合上述规定的不良行为记录,并附企业注册所在地省级建设行政主管部门的证明文件原件和相关官方网站下载资料。或者相关官方网站下载资料为准。请问,如企业注册所在地省级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无法出具此类证明文件和相关官方网站下载资料,是否可由投标人自行作相关承诺并加盖企业公章证明?

回复:按招标文件执行。

 

问题84: 因部分地区已实行各类证书电子化,建设行政主管部门不再颁发纸质证书,请问是否可提供建设行政主管部门官方网站下载打印的电子证书加盖公章当原件?

回复:按招标文件执行。

 

问题85:招标文件P7页投标人须知中项目名称为“原长沙铬盐厂铬污染整体治理项目(第一阶段)污染介质治理工程总承包”,招标文件合同协议书及招标控制价清单中项目名称为“原长沙铬盐厂铬污染整体治理项目(第一阶段)污染介质治理工程”请明确本工程项目名称以哪个为准?

回复:本工程项目名称以“原长沙铬盐厂铬污染整体治理项目(第一阶段)污染介质治理工程总承包”为准。

 

问题86:招标文件P266页“一、设计费报价”,招标人未提供设计费报价格式,请问设计费报价,投标人是否可以自拟报价格式,如不是请提供报价格式或报价相关要求?

回复:设计费报价格式由投标人自拟。

 

问题87:招标控制价编制软件为CSPK湖南专用版,招标文件P269页其他说明3.1投标人自行选择相关报价软件,请问投标人如选用其他软件,投标报价书是否可以以软件导出版格式为准?

回复:按招标文件执行。

 

问题88: 招标控制价招标人只提供EXCEL版,请问投标人是否可以提供CSPK软件版?

回复:按招标文件执行。

 

问题89:招标文件3.4施工入围业绩中所称的污染场地修复治理项目,请问是否包含重金属底泥综合治理项目?

回复:按招标文件执行。

 

问题90:招标文件P276-P277,投标文件施工组织设计部分内容(暗标)要求“④施工平面布置图严格按规范要求绘制;图纸上所有文字和线条不得采用彩色,线条可用细、粗实线和虚线;不得注明设计单位及设计人。” (1)请问施工组织设计除图纸外其他部分文字和图片是否可以采用彩色? (2)请问施工组织设计目录是否需要补充上对应内容页码?

回复:1.施工组织设计副本(暗标)不得采用彩色打印。2.施工组织设计目录不需要补充对应内容页码。

 

问题91:招标文件P271,第三部分设计文件格式及要求中“设计文件要求”指明,设计文件正副本采用采用胶装、不分册,A3版面,字体及文字编排不作任何要求,由投标人自行确定。请问: (1)设计文件是否可以采用彩色打印? (2)设计文件是否需要目录?目录是否提供统一格式?

回复:1.设计文件副本(暗标)可以采用彩色打印。2.设计文件副本(暗标)需要目录,由投标人自拟。

 

问题92:请问招标文件P250中10.3技术性能参数响应/偏离(格式)中的“招标文件中条款”是否是指第三章评分办法中的量化因素?

回复:“招标文件中条款”是指“第五章  发包人要求”、“第六章 发包人提供的资料”中的相关内容。

 

问题93:招标文件P29-P30,2.2.4(1)设计文件评分标准表明设计文件由“场地背景分析、污染土壤还原稳定化/淋洗等设计、项目重难点分析、……质量检测验收方案及维护方案”等内容构成; 招标文件P271,第七章“第三部分 设计文件格式及要求”,一、设计文件分正本和副本,正本按以下顺序和条目进行编制: (1)扉页:要求加盖设计文件编制专用章、并由法定代表人或授权委托人签字或盖章,以及设计负责人和相应注册执业资格人员签字或盖章; (2)设计文件目录; (3)设计总说明; (4)设计图纸(设计要求及深度详见本招标文件第五章); (5)投标人应将设计文件制作成光盘两份附在设计方案文件正本里面;文本为Word格式,图纸为AutoCAD2010版格式,效果图为JPG或PCX格式。” 二、设计文件副本按以下顺序和条目进行编制: (1)设计文件目录; (2)设计总说明; (3)设计图纸。 招标文件P218-P226“第五章 发包人要求”,对中标后提交的设计文件有详细要求,要求的全部施工图是在合同签订后2个月内完成。 本项目P51设计文件评审表是按照设计文件评分办法执行。

 请问: 问题(1)本项目设计文件具体要求是否以招标文件P29-P30,2.2.4(1)设计文件评分标准为准,不按照第七章投标文件格式P355“第三部分 设计文件格式及要求? 问题(2)如果以招标文件P29-P30,2.2.4(1)设计文件评分标准为准,设计文件是否严格按照评分顺序进行文本编制? 问题(3)是否扉页还需要加盖设计文件编制专用章、并由法定代表人或授权委托人签字或盖章,以及设计负责人和相应注册执业资格人员签字或盖章?如果需要,设计文件编制专用章是否指施工图出图章?

回复:1. 招标文件第271页中“(4)设计图纸(设计要求及深度详见本招标文件第五章)” 修改为“(4)设计图纸(内容以评标办法中设计文件评审表的要求为准)”。2.设计文件副本(暗标)顺序按招标文件第271页要求执行;设计图纸顺序不作要求,建议按照设计文件评审表顺序进行文本编制。3.设计文件副本(暗标)不编制扉页;设计文件副本(暗标)不需要任何签字或盖章。4.设计文件正本签字、盖章要求按招标文件第271页要求执行,设计文件编制专用章指设计单位公章(或施工图出图章)。

 

问题94:《原长沙铬盐厂铬污染整体治理项目(第一阶段)污染介质治理工程总承包招标文件》(以下简称“招标文件”)P12“3.7.5 装订要求:……每册采用胶装方式装订,装订应牢固、不易拆散和换页,不得采用活页装订,提倡双面打印。……”,招标文件P271和P276对设计文件和施工组织设计单、双面打印有详细规定。请问:本项目设计文件部分和施工组织部分打印详细要求以哪个为准?

回复:

1.设计文件副本(暗标)要求“单面打印,装订整齐”。

2.施工组织设计文件副本(暗标)要求“文字部分采用70g白色A4复印纸双面打印,图纸部分(施工平面布置图、施工进度计划横道图、网络图)采用A3复印纸单面打印,图纸集中装订在每一章节的最后;”

 

问题95:投标人须知前附表3.7.5装订要求中提倡双面打印,而投标文件设计文件、投标文件施工组织设计部分要求单面打印,请明确投标文件暗标部分的打印方式。

回复:

1.设计文件副本(暗标)要求“单面打印,装订整齐”。

2. 招标文件第276页“①封面封底纸张为200g白色铜版纸,除格式规定内容外不得有任何文字说明或标记;单面打印,装订整齐。”修改为“①封面封底纸张为200g白色铜版纸,除格式规定内容外不得有任何文字说明或标记”。

3.施工组织设计文件副本(暗标)要求“文字部分采用70g白色A4复印纸双面打印,图纸部分(施工平面布置图、施工进度计划横道图、网络图)采用A3复印纸单面打印,图纸集中装订在每一章节的最后;” 。

 

问题96: 装订要求未明确,是否为A4版面为长边装订,A3版面为短面装订。

回复:A4版面为长边装订,A3版面为短边装订。

 

问题97:招标文件P11页投标人须知前附表3.5.1资格审查所需资料要求及相关说明(13)省外企业不良行为记录提供企业注册所在地省级建设行政主管部门的证明文件原件;或者提供相关官方网站下载资料打印件。请明确相关官方网站站指的是哪个或者哪些官方网站,是否提供相关截图即可。

    回复:按招标文件执行。

 

问题98:在招标文件“第三章 评标办法(综合评估法)”中“设计文件评分标准”未对地下水DGR修复部分有打分细则(而其他污染介质的修复均有对应打分项),是否遗漏或其他原因,请说明。

回复:按招标文件执行。

 

问题99:现场原渣坑的混凝土拆除工程量是否包含在本项目范围内?7.对招标文件中“第五章 八、人员要求和配合要求中(3)配合第三方单位进行基坑支护和土方开挖施工图专项设计。”有如下疑问:1)本次投标中的设计文件是否包含基坑支护和土方开挖专项设计?(评标办法前附表中“基坑支护和土方开挖及场内运输专项方案”属于施工组织设计的评分项,设计文件部分没有设置打分细则)2)基坑支护设计单位由中标单位自行委托,还是甲方委托?3)基坑支护相关设计费用是包含在本次投标设计总费用中?

回复:

1.本次投标中的设计文件不包含基坑支护和土方开挖专项设计。

2.基坑支护设计单位已确定,并已出具初步设计图纸(见招标公告附件)

3.基坑支护相关设计费用不包含在本次投标设计总费用中。

 

问题100:在招标文件“第四部分 施工组织设计部分(格式及要求)”中规定“②施工组织设计文件统一采用仿宋字体,除图纸内、表格内、框图内文字、数字和页码采用相当于5号字大小仿宋体外,其它文字、数字均采用3号仿宋字体”但招标文件中的目录格式及插页格式均为“楷体-GB2312”字体,字体大小也非三号,与招标文件施组暗标格式要求相矛盾。请明确目录格式及插页的格式。另外,施工组织设计部分的图纸要求“相当于5号字大小仿宋体”,但发包方提供资料中的“附件5.2018年实测地形图500(CAD版)”底图中的标高、标注文字,是否不受到此规定约束?否则改动量巨大。

回复:

1.施工组织设计文件目录及插页的字体均采用3号仿宋字体。

2.如投标人在施工组织设计文件中需使用发包人提供的底图,其字体不受招标文件第276页相关规定的限制。

 

问题101:在“第三部分 设计文件格式及要求”中提到设计文件采用A3版面,请明确是否采用“A3版面,横置、分两栏、短边装订”的形式?另外,图纸是否允许大于A3的图幅进行折叠,折叠至A3版面?请明确。

回复:1.按招标文件要求执行,未作要求的由投标人自行确定。2.图纸不允许大于A3版面的图幅进行折叠。

 

问题102:在“第四部分 施工组织设计部分(格式及要求)”中规定“所有文字不得有任何修饰”。文中是否可以采用加粗?请明确。

回复:施工组织设计文件副本(暗标)所有文字不可以加粗。

 

问题103:在“第四部分 施工组织设计部分(格式及要求)”中规定“施工组织设计标书内不得出现空白页,重复页、倒装情况”且“A3及A4均编页码,页码编制在下方居中位置”,未明确目录及插页的打印方式及编码要求。目录及插页能否采用单面打印、是否编页码?请明确。

回复:目录及插页均采用双面打印、编写页码。

 

问题104:招标文件P5页中要求:“省外企业施工项目负责人如持有外省住房和城乡建设主管部门颁发的岗位资格证书,应提供由省级住房和城乡建设主管部门出具的证书真实性证明(如不能提供真实性证明的,则在投标函部分规定处提供证书真伪查询官方查询网址及结果)。” 关于证书查询真伪,目前为止“注册环保工程师”这一项是在网上没有官方网站可以查询其真实性的,所以如果本项目的拟投入的项目负责人定为注册环保工程师,那除了提供资格证件外,如何能证明其真实性?

回复:本项目施工项目负责人要求为“具有市政公用工程壹级或水利水电工程壹级注册建造师执业资格;具有省级有关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项目负责人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如项目总负责人符合施工项目负责人资格要求的,可兼任施工项目负责人。”

 

问题105:招标文件P14页,9.2投标单位承诺制中:“开标时,投标人的法定代表人或授权委托代理人须现场提交招标文件规定格式的、由其法定代表人亲笔签署并加盖企业法人公章和法定代表人的印鉴的《投标承诺书》”与招标文件P241页,“注:此承诺书由联合体牵头人法定代表人亲笔签署或盖法定代表人的印鉴,并加盖企业法人公章”,前后表述不一致。法人是亲笔签署和盖印鉴,还是亲笔签署或盖印鉴?

回复:

1.招标文件第14页9.2条款中“(1)本招标项目实行投标单位法人承诺制,投标人须进行书面投标承诺,开标时,投标人的法定代表人或授权委托代理人须现场提交招标文件规定格式的、由其法定代表人亲笔签署并加盖企业法人公章和法定代表人的印鉴的《投标承诺书》原件并提供《关于党建工作的预案或支持开展党建工作的承诺书》、《廉洁建设和作风建设承诺书》等承诺书原件(格式详见第七章投标文件格式投标函部分),并加盖企业法人公章和法定代表人的印鉴,否则由评标委员会初审后作否决处理。”修改为“(1)本招标项目实行投标单位法人承诺制,投标人须进行书面投标承诺,开标时,投标人(如联合体投标,为联合体牵头人)的法定代表人或授权委托代理人须现场提交招标文件规定格式的、由其法定代表人亲笔签署(或加盖法定代表人的印鉴)并加盖企业法人(如联合体投标,为联合体牵头人)公章《投标承诺函》原件;并同时提供《关于党建工作的预案或支持开展党建工作的承诺书》、《廉洁建设和作风建设承诺书》原件(格式详见第七章投标文件格式投标函部分),否则由评标委员会初审后作否决处理。”

2. 招标文件第242页-244页《关于党建工作的预案或支持开展党建工作的承诺书》修改格式见本文件附件二。

3.招标文件中“投标承诺函”统一修改为“投标承诺书”。

4.招标文件第245页《廉洁建设和作风建设承诺书》中“公司法定代表人签名”修改为“公司(如联合体投标,为联合体牵头人)法定代表人签名(或加盖印鉴)”;“公司行政公章” 修改为“公司(如联合体投标,为联合体牵头人)公司公章”。

 

问题106:①招标文件P15页,9.5 不良行为记录中:“省外企业应当在投标文件中如实反映和提供企业及其拟任项目负责人有效期限内符合上述规定的不良行为记录,并附企业注册所在地省级建设行政主管部门的证明文件原件和相关官方网站下载资料。或者相关官方网站下载资料为准。” ②招标文件P263页,倒数第三段中:“省外企业应当在投标文件中如实反映和提供企业及其拟任项目负责人有效期限内符合上述规定的不良行为记录,并附企业注册所在地省级建设行政主管部门的证明文件原件;或者相关官方网站下载资料为准。” ③招标文件P16页,“注:本投标人须知前附表是对投标人须知正文部分的完善和补充,若前附表与正文部分不一致,以前附表为准。” 问题4:以上前1、2点表述不一致,存在歧义,那此处是否以第3点表述为准?

回复:

1.招标文件第15页9.5条款中“省外企业应当在投标文件中如实反映和提供企业及其拟任项目负责人有效期限内符合上述规定的不良行为记录,并附企业注册所在地省级建设行政主管部门的证明文件原件和相关官方网站下载资料。或者相关官方网站下载资料为准。”修改为“省外企业应当在投标文件中如实反映和提供企业及其拟任项目负责人有效期限内符合上述规定的不良行为记录,并附企业注册所在地省级建设行政主管部门的证明文件原件或相关官方网站下载资料(截图打印件)。”

2.招标文件第263页中“省外企业应当在投标文件中如实反映和提供企业及其拟任项目负责人有效期限内符合上述规定的不良行为记录,并附企业注册所在地省级建设行政主管部门的证明文件原件;或者相关官方网站下载资料为准。”修改为“省外企业应当在投标文件中如实反映和提供企业及其拟任项目负责人有效期限内符合上述规定的不良行为记录,并附企业注册所在地省级建设行政主管部门的证明文件原件或相关官方网站下载资料(截图打印件)。”

 

问题107:招标文件中所提到的“公司行政公章”是否指单位公章?

回复:招标文件中所提到的“公司行政公章”是指单位公章。

 

问题108:因在国企内部评定的工程师证无法体现证书专业,而本招标文件多处明确工程师的专业,所以此处是否可用此人毕业证或学位证来证明其专业?如果不能,那请问还认可哪种证明方式?

回复:按招标文件执行。

 

问题109:招标文件P33页,投标报价评分标准中第“5.最终投标价以人民币万元为单位”,而P234页,“二、投标报价一览表”中的单元为“元”,且P43页,开标记录一览表中的报价单位也为“元”。请问以上报价金额单位统一以哪个为准?

回复:按招标文件执行。

 

问题110:投标报价书包括内容与控制价表格编号及内容不一致,以哪个为准?

回复:投标人的投标报价书内容按招标文件第269-270页要求。

 

问题111:本项目投标文件编制中提供的项目参与人员,是否需要随投标企业在湖南住房和城乡建设网进行入湘基本信息情况备案?

回复:不作要求。

 

问题112:非联合体投标牵头单位,是否在投标过程中需要在长沙公共资源交易电子服务平台办理CA锁?

回复:不需要。

 

问题113:设计文件正本及副本均采用A3版面编制,文本是否需要分栏?页面布置是横向还是竖向?纸张规格要求?

回复:按招标文件要求执行,未作要求的由投标人自行确定。

 

问题114:施组部分格式及要求中仅对字号、字体有要求,那目录样式、标题格式图片格式、表格格式及文字行距有没有额外要求?

回复:按招标文件要求执行,未作要求的由投标人自行确定。

 

问题115:施工组织设计副本编制要求不得加盖正副本标识,但是3.7投标文件的编制中3.7.4“投标文件正本一份, 副本份数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正本和副本的封面上应清楚地标记“正本”或“副本”的字样。当副本和正本不一致时,以正本为准。”矛盾,请问以哪个为准。

回复:

1.设计文件副本(暗标)、施工组织设计文件副本(暗标)封面均不得加盖正副本标识。

2.招标文件投标人须知中“3.7.4投标文件正本一份, 副本份数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正本和副本的封面上应清楚地标记“正本”或“副本”的字样。当副本和正本不一致时,以正本为准。”修改为“3.7.4 投标文件正本一份, 副本份数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正本和副本的封面上应清楚地标记“正本”或“副本”的字样。当副本和正本不一致时,以正本为准(设计文件、施工组织设计文件除外)。”

 

问题116:施工组织设计部分封面后面的章节标题及目录均为大标题目录是楷体,小二,但是暗标要求正文字体为三号仿宋,请问以暗标要求为准,还是以招标文件施工组织设计给出格式为准。

回复:施工组织设计文件目录及插页的字体均采用3号仿宋字体。

 

问题117:施工组织设计部分封面后面的章节标题是否按照招标文件给出格式单独一页纸一个标题,如果是会不会认为是插页,如是插页是否单面打印,是否编页码?

回复:施工组织设计部分目录及插页均采用双面打印、编写页码。

 

问题118: 请问“设计方案”要求的“A3规格”,在内容编制上,是指一页A3页面分栏成两栏A4编制,还是一页A3页面全页一栏编制?

回复:按招标文件要求执行,未作要求的由投标人自行确定。

 

问题119:招标文件中规定施工安全负责人应具有工程类中级及以上职称并具有省级有关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省级有关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分A类、B类、C类,请问是否具有任一类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皆可?

回复:是的。

 

问题120:根据招标文件P3第2.9条招标范围包括了铬渣外运填埋工程内容、招标文件P3第3.2资质要求包括了环境工程设计专项(水污染防治工程和固体废物处理处置工程)甲级,请问重金属固体废物处理处置项目是否属于本项目施工入围业绩? 

回复:按招标文件执行。

 

问题121:招标文件第三卷 第七章投标文件格式 第一部分投标函格式及要求中“十主要材料选用方案”中的表“10.1 主要材料技术性能参数的详细描述”,此表是由投标人填写还是招标人进行补充要求,请明确。

回复:由投标人自行填写。

 

问题122:招标文件P28第一卷 第三章评标办法(综合评估法)评标办法前附表中,没有设置关于地下水修复的量化因素和量化评分标准,请问该部分是否编写?如何评分?

     回复:按招标文件执行。

 

问题123: 投标报价时,是否每个单项都不得超过招标控制价明细中各清单项单价。总价不超控制价的情况下,个别单项超过招标控制价明细中的单价,是否作为废标条件;

回复:按招标文件执行。

 

 

(二)合同、技术及报价部分:

问题124:招标文件P249页10.1主要材料技术性能参数的详细描述和10.2材料选用表,请问这两张表要填哪材料的相关信息,请明确。2.招标控制价D.1表建设项目(单项工程)工程造价汇总表中节点1.7.1土方平整没有附加税费金额,但其他金额都有,在PK软件中无法做到,请问如何处理?

回复:由投标人自行填写。投标人自行处理。

 

问题125:需提供《滨江新城控制性详细规划(优化)》、《原长沙铬盐厂铬污染整体治理项目场地调查报告》及审查意见、场地调查报告原始数据、地质调查报告、《原长沙铬盐厂铬污染整体治理项目(第一阶段)环境影响评价报告表》及批复文件(湘新环发〔2018〕32号)、《原长沙铬盐厂铬污染整体治理项目(第一阶段)可行性研究报告》及批复文件(湘新发改函〔2018〕121号); 根据招标文件第2页招标范围中,建设规模包括“核心污染区封闭式HDPE膜垂直防渗墙东侧到湘江边污染地下水约1.98万m3采用动态地下水循环(DGR)化学—生物还原技术修复”,而设计文件评分标准未包含地下水修复方案设计评分项、施工组织设计评分标准中未包含地下水修复实施方案评分项; 根据招标文件第3页招标范围中,标明“淤泥质土壤的湿法解毒、生物还原稳定化联合修复”,而设计文件评分标准未包含生物还原稳定化设计评分项、施工组织设计评分标准中未包含生物还原稳定化设计评分项,或者说是将生物还原稳定化设计部分并入还原稳定化修复方案设计中,请明确; 施工组织设计评审表内无建筑垃圾冲洗施工项,是否需增加该项内容,请明确; 是否可提供最近一次原长沙铬盐厂场地中试方案及结果,包括化学淋洗、还原稳定化、湿法解毒等技术中试;

回复:按招标文件执行。

 

问题126:招标文件中2.9招标范围第②点中提到柔性垂直风险管控系统工程产生的约5.7万m3污染土方、污泥进行治理,根据污染浓度分别采用还原稳定化修复或淋洗+还原稳定化修复。请明确轻污染占比多少?

回复:按公布的工程量清单及最高投标限价执行,由投标人自行考虑。

 

问题127:在第三章评标办法中2.2.4中所述,与第二阶段修复施工及土地利用规划衔接的专项设计,结合后期地下水修复,以及现有和规划的道路、管道,合理的进行专项设计,包括预留的管路及管靴设计等。基于《原长沙铬盐厂铬污染整体治理项目技术方案》可否提供第二阶段地下水修复采用DGR时井点布置图;

回复:按《原长沙铬盐厂铬污染整体治理项目技术方案》7.3.5.2节要求预设抽出-注入井数量,合理预留管靴,井点均匀布置。

 

问题128:需提供招标范围用地红线图(CAD版本);

回复:见附件原长沙铬盐厂铬污染整体治理项目(第一阶段)平面图。

 

问题129:需提供市政管网给排水接口点;

回复:见附件原长沙铬盐厂铬污染整体治理项目(第一阶段)平面图。

 

问题130:需提供供电接口;

回复:见附件原长沙铬盐厂铬污染整体治理项目(第一阶段)平面图。

 

问题131: 是否可提供最近一次原长沙铬盐厂场地中试方案及结果,包括化学淋洗、还原稳定化、湿法解毒等技术中试;

回复:见附件,仅作为参考。

 

问题132:招标文件P9:铬渣外运安全处置采用综合单价按实结算。原长沙铬盐厂污染土壤治理(包括基坑开挖放坡产生的全部开挖量和垂直防渗开槽挖出量)按照轻、重度污染土壤、淤泥质土壤、建筑垃圾的修复总费用折算污染介质治理综合单价,施工过程中无论污染物介质种类、污染浓度变化、工艺优化等,污染介质治理综合单价均不作调整。生态封场采用综合单价按实结算。与给定招标控制价中“E.1单位工程工程量清单与造价表”中场地内铬渣外运处置安全填埋(包干价)、污染介质修复(包干价)、封场借土回填(包干价)相矛盾。问题:(1)请明确结算方式;(2)若为综合单价是否需要修改招标控制价中项目名称。

回复:采用包干综合单价,综合单价不作调整,工程量按实计量,按公布的工程量清单及最高投标限价执行。

 

问题133:所提供资料中,并未给出明确的污染土壤修复指标和修复目标值,在所提供资料中对于土壤修复目标存在以下几处说法:(1)招标文件P2页中对于修复目标要求为:“②修复目标:异位处理土壤修复目标满足国家及地方有关法律法规、行政主管部门有关文件以及《关于<原长沙铬盐厂污染场地修复工程技术方案(原长沙铬盐厂铬污染整体治理项目技术方案)的审查意见>》的要求、《原长沙铬盐厂铬污染整体治理项目场地土壤风险评估报告》及行政主管部门出具的意见。”(2)《关于<原长沙铬盐厂污染场地修复工程技术方案(原长沙铬盐厂铬污染整体治理项目技术方案)的审查意见>》中,明确要求:“重金属污染场地土壤修复执行《土壤环境质量建设用地土壤污染风险管控标准(试行)》(GB36600-2018)及湖南省地方标准《重金属污染场地土壤修复标准》(DB43/T1165-2016),当国家标准与地方标准要求不一致时,使用严格标准。”(3)在《原长沙铬盐厂铬污染整体治理项目场地土壤风险评估报告》p91中提到“汞、镍的95%UCL值为未超过筛选值,不需要进行健康风险评价”,故只对六价铬、砷和锌进行了风险控制值计算。但在p114中“表7-2土壤修复目标建议值”包括六价铬、砷、锌、汞、镍5种指标。(4)在《原长沙铬盐厂污染场地修复工程技术方案》中53页,表4-1土壤修复目标值如下表,表中包括总铬、六价铬、砷、锌、汞5种指标。其中六价铬、砷、锌、汞的总量是执行《重金属污染场地土壤修复标准》(DB43/T1165-2016)中居住用地标准。如上所述,当前风险评估报告和技术方案中土壤修复指标和修复目标值均不一致,且根据招标文件对修复目标的要求,仍难以确定具体修复指标和修复目标值。因此,请给出明确的污染土壤修复指标和修复目标值。

回复:按招标文件执行。

 

问题134:当前对于土壤的具体修复指标不明确的前提下,对于除铬外其他重金属复合污染的种类、修复范围及验收存在以下问题:在《原长沙铬盐厂铬污染整体治理项目场地土壤风险评估报告》中P60-62给出了土壤中汞、砷、镍、锌超标点位分布图,《原长沙铬盐厂污染场地修复工程技术方案》P32提到“上层土壤中存在锌、砷、汞超标点位”,但在以上资料所提供的修复范围图、异位修复工程量表中均无相关指标的体现。请问,是否能够明确除铬外其他重金属复合污染的种类和具体修复范围?此外,针对这些重金属,后期在基坑和异位修复土壤的验收时应如何界定其验收范围?

回复:按招标文件执行。

 

问题135:关于核心污染区封闭式HDPE膜垂直防渗墙东侧到湘江边污染地下水污染范围问题:招标文件P2页中,2.3建设规模包括“核心污染区封闭式HDPE膜垂直防渗墙东侧到湘江边污染地下水约1.98万m3”,但现有资料中并没有明确的污染地下的修复范围。(1)请提供核心污染区封闭式HDPE膜垂直防渗墙东侧到湘江边污染地下水区域的修复范围图或拐点坐标。(2)如不能提供,是否以《原长沙铬盐厂铬污染整体治理项目场地土壤风险评估报告》P70中“图3-48松散岩类含水岩组六价铬浓度分布、图3-49基岩裂隙含水岩组六价铬浓度分布图”中地下水污染晕范围作为核心污染区封闭式HDPE膜垂直防渗墙东侧到湘江边污染地下水区域的修复范围?

回复:核心污染区封闭式HDPE膜垂直防渗墙东侧到湘江边污染地下水区域边界为:西起封闭式HDPE膜垂直防渗墙(沿滨江景观道一段)、东至滨江景观道近湘江侧路沿、南北起始点以封闭式HDPE膜垂直防渗墙(沿滨江景观道一段)端点为界。

 

问题136:关于污染土壤开挖深度存在多处说法不一致的情况:(1)招标文件P3页2.9招标范围中提到“基坑开挖深度5m-14m”;(2)基坑支护和土方开挖专项设计基坑支护设计总说明(一)中提到“场内异位修复污染介质开挖深度-3m~-12m不等”;(3)《原长沙铬盐厂污染场地修复工程技术方案》中,P155页“图7-11原长沙铬盐厂修复分区图”显示污染土壤最大开挖深度为10m,而P156页“表7-1异位修复工程量统计表”中则明确显示土壤异位修复最大深度为8-11m。请问,以上几处出现不同土壤开挖深度是否存在问题?请明确本项目污染土壤开挖深度是否以“异位修复工程量统计表”为准?

回复:开挖深度按照基坑支护设计,局部点位达到14m。

 

137、关于污染介质修复范围和工程量的问题:我方在根据《原长沙铬盐厂铬污染整体治理项目场地土壤风险评估报告》所提供的修复范围拐点坐标进行各层污染介质修复范围绘图和工程量自核算时,发现自行绘制修复范围同报告所提供修复范围图、异位修复工程量存在不一致情况,因此,提出如下问题:(1)《原长沙铬盐厂铬污染整体治理项目场地土壤风险评估报告》P144页“(8)10m拐点坐标”中未给出铬渣污染范围拐点坐标,并且底泥开挖范围的拐点坐标与P124“图8-7污染介质10m修复和风险管控范围”不一致。请提供正确的拐点坐标或给出各层污染范围的可编辑图。(2)通过对拐点坐标自行绘制的修复范围进行工程量核算,各层修复工程量与《原长沙铬盐厂铬污染整体治理项目场地土壤风险评估报告》P125页“表8-1异位修复工程量统计表”中均存在较大偏差,请明确异位修复工程量是否以“表8-1”中数据为准。(3)另外,《原长沙铬盐厂污染场地修复工程技术方案》P153-155页的“6m、8m、10m修复分区图”同《原长沙铬盐厂铬污染整体治理项目场地土壤风险评估报告》P122-124页“6m、8m、10m修复和风险管控范围”中的开挖范围不一致,“方案”将“报告”中原位处理范围均统计为开挖范围,因此请进一步明确各层异位修复范围是否应以《原长沙铬盐厂铬污染整体治理项目场地土壤风险评估报告》为准。

回复:(1)详见附件原长沙铬盐厂铬污染整体治理项目污染介质(建筑垃圾除外)修复范围拐点坐标。(2)按公布的工程量清单及最高投标限价执行。(3)原长沙铬盐厂污染区域各层异位修复范围详见附件原长沙铬盐厂铬污染整体治理项目污染介质(建筑垃圾除外)修复范围拐点坐标。

 

问题138:经现场踏勘,核心污染区封闭式HDPE膜垂直防渗墙东侧到湘江边已有在使用中的正规道路。根据招标文件,需要对核心污染区封闭式HDPE膜垂直防渗墙东侧到湘江边污染地下水进行动态地下水循环(DGR)化学-生物还原技术修复,该修复技术需要对现有道路区域进行打井施工作业并在后期开展修复运行工作。请问,为了顺利进行DGR技术施工,请明确后期施工期间是否能够提供条件在道路上进行打井施工,如不能是否可以结合现场条件对修复工艺和井位设计进行调整。

回复:承包人施工期间自行协调解决施工作业条件,可结合现场条件对地下水进行动态地下水循环(DGR)化学-生物还原技术修复工艺和井位设计进行优化调整。

 

问题139:招标文件P2中“②修复目标”中有如下描述“核心污染区封闭式HDPE膜垂直防渗墙东侧到湘江边污染地下水修复达到效果评估方案要求”,请明确招标文件中所规定总工期22个月是否不包含地下水修复效果的评估周期。

回复:总工期22个月不包含地下水修复效果的评估周期。

 

问题140、关于铬渣外运处置的地点问题:招标文件第2页,2.9招标范围包括“约6.49万m3铬渣外运至危险废物中心处置安全填埋”。而《原长沙铬盐厂铬污染整体治理项目技术方案》中提及了两处不同的处置地点:(1)P139提及“长沙危险废物处置中心满足铬渣异地安全填埋的要求”;(2)p213则出现湖南瀚洋环保科技有限公司的“危险废物接纳意向书”。请明确,本项目铬渣外运至危险废物中心是否指定为长沙危险废物处置中心?

回复:是。

 

问题141:请问能否在所提供的场地修复技术方案及基坑支护和土方开挖专项设计的基础上进行合理优化?如修复技术方案中的修复处理场区的设计,基坑支护和土方开挖专项设计中的开挖分区方式和开挖回填施工顺序等

回复:基坑支护已由招标人另行委托设计单位进行设计,投标人可自行优化土方开挖专项设计中的开挖分区方式和开挖回填施工顺序等。

 

问题142:请提供场地临水、临电接驳点位置。

回复:见附件原长沙铬盐厂铬污染整体治理项目(第一阶段)平面图。

 

问题143:工程量清单中除铬渣意外的污染介质修复总量为438860.3m3,其中除异位修复的淤泥、土壤、建筑垃圾工程量334652m3外,剩余的104208.3m3污染介质为哪些类别,其对应工程量各为多少?

回复:按公布的工程量清单及最高投标限价执行,由投标人自行综合考虑。

 

问题144:工程量清单中降水污染水处理包括污染水处理584000m3和污染水处理(利用现有污水处理站)292000m3,请问此部分工程量是如何计算得出的?

回复:按公布的工程量清单及最高投标限价执行。

 

问题145:修复技术方案中提及基坑降水采用明沟排水的方式。而基坑支护和土方开挖专项设计文件中采用疏干井结合集水明排的方式进行基坑降水。两个文件中设计不一致,请问应以哪个基坑降水设计为准?如果以基坑支护和土方开挖专项设计文件为准,请提供疏干井布设平面图。

回复:以《原长沙铬盐厂铬污染整体治理项目(第一阶段)污染介质治理工程基坑支护和土方开挖专项设计初步设计》为准,初步设计中已包含疏干井布设平面图。

 

问题146:招标文件P221页,要求“经湿法解毒后土壤应在填埋区防渗层内再单独封闭”,请明确是否已有指定的湿法解毒回填区域,或投标方自行设计?如有确定的区域请明确具体位置。

回复:经湿法解毒后土壤应在填埋区防渗层内再单独封闭区域自行设计,单独封闭区域满足施工进度要求,并充分考虑后期规划道路、第二阶段污染土壤原位修复施工对单独封闭区的影响,确保单独封闭区的稳定性和安全性。

 

问题147:《原长沙铬盐厂污染场地修复工程技术方案》中181页,对“阻隔填埋及封场覆土”有如下描述“由于阻隔填埋区大部分区域已经布置了原位修复的注入井、抽出井和监测井等,会对回填工作产生一定影响”;而深层土壤的原位修复为第二阶段工程,且本项目阻隔系统的建设同原位修复井位的施工时间、位置密切相关。因此,请明确当前现场是否已完成原位修复的注入井、抽出井和监测井等的建设?如尚未建设,那么第二阶段工程原位修复工程是否与本工程施工时间有所交叠。提供原位修复注入井、抽出井和监测井的井位布设图。

回复:现场未完成原位修复的注入井、抽出井和监测井等的建设。第二阶段工程原位修复工程与本工程施工时间没有交叠。按《原长沙铬盐厂铬污染整体治理项目技术方案》7.3.5.2节要求预设抽出-注入井数量,合理预留管靴,井点均匀布置。

 

问题148:请提供基坑支护和土方开挖专项设计的CAD可编辑图。

回复:详见附件。

 

问题149:请明确《附件2-1.原长沙铬盐厂铬污染整体治理项目技术方案》P143第6项“项目实施过程中还需完成以下零星工程”:1)原长沙铬盐厂厂区污染物在线监控平台建设;2)原长沙铬盐厂进出口防护工程;3)原长沙铬盐厂厂区雨污水分流改迁项目;4)原长沙铬盐厂围墙修复、A渣坑周边围挡及进水口沉砂池建设和固废仓库改造;5)原长沙铬盐厂固废仓库内现有450立方脱水污泥安全处置”,以上内容是否包含在本次招标范围内?

回复:不在本次招标招标范围内。

 

问题150:请明确《附件2-1.原长沙铬盐厂铬污染整体治理项目技术方案》中P112中第6.1.4.5节“还原稳定化技术”以及P118第6.1.5.4节关于“淋洗-稳定化技术”已经确定药剂添加种类及添加量,本次投标方案是否参照执行?

回复:满足招标文件关于质量、安全和技术要求的前提下,投标人自行确定药剂种类及添加量。

 

问题151:请问是否可以提供《附件3.原长沙铬盐厂铬污染整体治理项目(第一阶段)污染介质治理工程基坑支护和土方开挖专项设计 初步设计》CAD图纸,方便设计方案深化设计。

回复:详见附件。

 

问题152:招标文件P2第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②修复目标中“异位处理土壤修复目标满足国家及地方有关法律法规、行政主管部门有关文件以及《关于<原长沙铬盐厂污染场地修复工程技术方案(原长沙铬盐厂铬污染整体治理项目技术方案)的审查意见>》的要求、《原长沙铬盐厂铬污染整体治理项目场地土壤风险评估报告》及行政主管部门出具的意见。”如上述文件存在不一致的地方,请问优先参考技术方案、风险评估报告还是行政主管部门出具的意见?

回复:按招标文件执行。

 

问题153:招标文件P219中一、项目概况(4)用地现状“现场有2000t/d处理规模的污水处理站1座,可根据污染土方开挖进度进行拆除”,请问,污水处理站是否可以用于施工现场基坑废水等处理,且拆除施工由施工方自行完成还是发包方委托专业拆除单位进行拆除?

回复:现场2000t/d处理规模的污水处理站在拆除前,由承包人运行并处理全部污水(工艺废水除外)。根据实施进度,承包人负责拆除污水处理站和处理建筑垃圾,费用已包含在总价中。

 

问题154:招标文件P14页,9.4无效投标文件第10条,本项目投标报价措施项目清单中的安全文明施工措施费的费率低于规定标准,规费和税金没有按照国家和省有关规定计价的;请提供投标工程量清单,明确各项不可竞争费(安全防护施工措施费、规费、税金)的税率及计价基数。

回复:按公布的工程量清单及最高投标限价执行。

 

问题155: 招标文件第3页提到“约15.93万m3土壤六价铬浓度高于150mg/kg的污染土壤和约2万m3建筑垃圾的淋洗、还原稳定化联合修复”,提到的淋洗是浸提式化学淋洗还是粒径分级式化学淋洗?

回复:满足招标文件关于质量、安全和技术要求的前提下,投标人自行优化。

 

问题156:招标文件第3页提到的“约4.57万m3土壤六价铬浓度低于150mg/kg的污染土壤还原稳定化修复;约15.93万m3土壤六价铬浓度高于150mg/kg的污染土壤和约2万m3建筑垃圾的淋洗、还原稳定化联合修复;约10.97万m3淤泥质土壤的湿法解毒、生物还原稳定化联合修复;约6.49万m3铬渣外运至危险废物中心处置安全填埋。核心污染区封闭式HDPE膜垂直防渗墙东侧到湘江边污染地下水约1.98万m3采用动态地下水循环(DGR)化学—生物还原技术修复。”招标文件对每种类型污染均规定了修复技术,问题(1)请问投标人是必须按照招标文件规定的技术进行设计,还是可以根据自己的理解选用其他可以确保达标的修复技术?(2)对于重污染土壤,我们是否不必遵循《附件2-1 原长沙铬盐厂铬污染整体治理项目技术方案》里采用的球磨-浸提式淋洗-稳定化路线,而可以自行优化淋洗+稳定化的工艺路线?

回复:按招标文件执行。

 

问题157: 招标文件第3页提到“柔性垂直风险管控系统工程产生的约5.7万m3污染土方、污泥进行治理,根据污染浓度分别采用还原稳定化修复或淋洗+还原稳定化修复。”请问这5.7万m3土方、污泥中六价铬浓度高于150mg/kg的体量占多少?该部分污染土壤是否已根据污染程度进行了分类堆放?还是需要施工方进行现场采样检测来进行划分?

回复:按公布的工程量清单及最高投标限价执行。该部分污染土壤在项目范围内分区堆放,承包人进行现场采样检测来进行划分。

 

问题158: 招标文件第3页规定:“因基坑开挖放坡所产生污染土壤需进行还原稳定化修复”,根据《附件3.原长沙铬盐厂铬污染整体治理项目(第一阶段)污染介质治理工程基坑支护和土方开挖专项设计 初步设计》中“基坑土方开挖分区一览表”,因基坑开挖放坡产生的污染土方包括“待原位修复部位”和“其他部位”两部分,是否均需要进行还原稳定化修复?

回复:按公布的工程量清单及最高投标限价执行。

 

问题159:《附件3.原长沙铬盐厂铬污染整体治理项目(第一阶段)污染介质治理工程基坑支护和土方开挖专项设计 初步设计》 “基坑土方开挖分区一览表”中,总体工期为600天(20个月)且不包含支护结构施工所需工期,在此条件下难以满足招标文件总工期(22个月)的要求,请问是否可对基坑土方开挖和处理的工期进行合理调整,以便满足施工总工期(22个月)的要求?

回复:满足招标文件总工期22个月的前提下,可对基坑土方开挖和处理的工期进行合理调整。

 

问题160:《附件2-1.原长沙铬盐厂铬污染整体治理项目技术方案》中DGR系统设计针对的是整个场区内的地下水污染区域,而根据《招标文件》,本次招标范围中仅包含核心污染区封闭式HDPE膜垂直防渗墙东侧到湘江边污染地下水,由于《附件2-1.原长沙铬盐厂铬污染整体治理项目技术方案》中提供的抽水井分布图不清晰,抽水井编号难以辨认、试验过程参数及渗透系数等数据不够全面,为达到设计要求,请提供清晰的抽水井位分布图(PDF及CAD版本)和全面的抽水试验过程参数及渗透系数等相关数据。请提供规划的道路、管线布置图和详细说明以及全面的第二阶段场地修复(地下水修复)施工方案、具体进度安排,以便于进行第二阶段修复施工及土地利用规划衔接的专项设计。

回复:按招标文件执行。

 

问题161:《附件2-1.原长沙铬盐厂铬污染整体治理项目技术方案》第32~43页中土壤范围图太小,图例名称及图中线条看不清,请提供土壤及地下水修复范围大图及CAD图件。 《附件2-1.原长沙铬盐厂铬污染整体治理项目技术方案》第148~155页中修复分区图太小,150mg/kg分界线条看不清,同时原位修复区域范围分界线也看不清楚,请提供修复范围大图及CAD图件。

回复:按招标文件执行。

 

问题162:请提供本场地土壤调查点位及地下水调查监测井的检测数据及调查点位(监测井)坐标等基础信息?

回复:按招标文件执行。

 

问题163: 请提供本项目场地调查报告和补充调查报告。

回复:按照招标文件执行。

 

问题164: 请提供临水、临电接入点位置。

回复:见附件原长沙铬盐厂铬污染整体治理项目(第一阶段)平面图。

 

问题165:请提供DGR修复区域的细化水文地质信息及相关详细数据?

回复:按照招标文件执行。

 

问题166:招标文件P219页一、项目概况(4)用地现状:“原铬盐厂生产区内原有生产性建筑大部分已拆除,铬渣堆区域及湘岳化工厂区域为现状地形,柔性垂直风险管控系统工程施工已进场,场地条件自行现场踏勘查明。提供基本条件的接水、接电点。现场有2000t/d处理规模的污水处理站1座,可根据污染土方开挖进度进行拆除。”请问现有2000t/d处理规模的污水处理站1座,是否为根据污染土方开挖进度由业主负责拆除?

回复:根据实施进度,承包人自行拆除污水处理站并承担拆除和建筑垃圾处理费用。

 

问题167:招标文件附件2-1.原长沙铬盐厂铬污染整体治理项目技术方案,P XVI,“核心污染区封闭式HDPE膜垂直防渗墙东侧到湘江边污染地下水约1.98万m3,…此区域内存在通行道路,道路覆盖区域未进行勘察,建议在此区域开展动态地下水循环(DGR)化学—生物还原技术修复前,对路面下土壤进行补充调查,若发现重度土壤污染或填埋铬渣,建议参照铬盐厂内部污染土壤修复策略对该区域内污染土壤进行修复,并重新核算该部分修复费用”。 请问:“对路面下土壤进行补充调查”是否在本次招标范围内,如果调查结果发现有重度土壤污染或填埋铬渣,造成地下水修复工期的延误是否可以顺延?

回复:按招标文件执行。

 

问题168:招标文件P3“本次招标范围包括但不限于:…核心污染区封闭式HDPE膜垂直防渗墙东侧到湘江边污染地下水约1.98万m3采用动态地下水循环(DGR)化学—生物还原技术修复。”招标文件附件E.1单位工程工程量清单与造价表中“6潇湘大道交通改道及修复费用”。请问:是否由招标人负责协调相关手续?

回复:由承包人负责办理相关手续。

 

问题169:为了更加针对性进行设计文件和施工组织设计文件编制,请招标人提供土壤及地下水污染范围、基坑支护等CAD图、“原长沙铬盐厂铬污染整体治理项目柔性垂直风险管控系统工程总承包项目”的平面布置图CAD等图件。

回复:详见附件。

 

问题170:招标文件附件2-1.原长沙铬盐厂铬污染整体治理项目技术方案,P143“2、污染土壤原位修复:对于场地深层土壤(以粘质中粗砂砾为主)采用原位修复,原位修复分为两个阶段:1)先用高压旋喷注射的方式原位修复,将污染土壤中大部分六价铬还原为三价铬;2)高压旋喷修复完成后,依次建设深层土壤及地下水修复管井开始深层土壤原位注入修复,依次注入化学还原稳定化和生物还原稳定化药剂,原位土壤修复和地下水同步进行,统一验收。”;招标文件P30“设计文件评分标准,与第二阶段修复施工及土地利用规划衔接的专项设计:结合后期地下水修复,以及现有和规划的道路、管道,合理的进行专项设计,包括预留的管路及管靴设计等” 请问:技术方案中针对场地深层土壤原位修复中“1)先用高压旋喷注射的方式原位修复,将污染土壤中大部分六价铬还原为三价铬”是否在本次招标范围内,如果是,清单中无此项工程对应项。

回复:不在本次招标范围内。

 

问题171:招标文件附件3.原长沙铬盐厂铬污染整体治理项目(第一阶段)污染介质治理工程基坑支护和土方开挖专项设计中,“基坑支护设计总说明(四)”中“(一)场地内现状”,原长沙铬盐厂铬污染整体治理项目(第一阶段)柔性垂直防渗风险管控系统工程现场施工目前已启动,现场正进行试验段的施工,设计在长沙铬盐厂和原湘岳化工厂污染区域四周建设HDPE膜垂直防渗墙…;招标文件P2“2.3建设规模”中包括柔性垂直风险管控系统工程产生的约5.7万m3污染土方、污泥进行治理。 (1)请提供(第一阶段)柔性垂直防渗风险管控系统工程中长沙铬盐厂和原湘岳化工厂污染区域四周建设HDPE膜垂直防渗墙的拐点坐标? (2)请提供长沙铬盐厂和原湘岳化工厂污染区域四周建设HDPE膜垂直防渗墙施工进展及计划竣工时间?

回复:柔性垂直风险管控系统工程HDPE膜垂直防渗墙平面布置详见附件。柔性垂直风险管控系统工程计划2021年11月底完成。

 

问题172:招标文件P71“3.包含施工场地建设及拆除、基坑支护(基坑开挖深度为5m-14m)及降止水…”,招标文件附件4.原长沙铬盐厂铬污染整体治理项目场地土壤风险评估报告(备案稿)P133-144中提供了“0.5m&1m、2m、3m、4m、5m、6m、8m、10m修复范围拐点坐标”,P125“表8-1异位修复工程量统计表”中深度划分为0-1m、1-2m、2-3m、3-4m、4-5m、5-6m、6-8m、8-11m,请问: (1)修复范围拐点坐标显示4m处修复范围六价铬浓度大于150mg/kg范围和六价铬浓度小于150mg/kg范围交叉、6m处修复范围底泥和铬渣范围交叉,请招标人核实。 (2)请问“0.5m&1m、2m、3m、4m、5m、6m、8m、10m修复范围拐点坐标”是否与“深度划分为0-1m、1-2m、2-3m、3-4m、4-5m、5-6m、6-8m、8-11m”一一对应? (3)招标文件中清挖深度最深为14m,请问最大清挖深度以哪个为准,如果清挖深度超过11m,请提供超过11m深范围内修复范围拐点坐标?

回复:(1)、(2)按招标文件执行。(3)开挖深度按照基坑支护设计,局部点位达到14m。

 

问题173:招标文件P2,“2.3建设规模”中,核心污染区封闭式HDPE膜垂直防渗墙东侧到湘江边污染地下水约1.98万m3采用动态地下水循环(DGR)化学-生物还原技术修复;招标文件附件E.1单位工程工程量清单与造价表中,“6污染地下水修复(包干费)”中,修复范围为约8400m2区域内约1.98万m3污染地下水修复。请提供此8400m2区域详细拐点坐标,用于动态地下水循环(DGR)化学-生物还原技术工艺设计。

回复:核心污染区封闭式HDPE膜垂直防渗墙东侧到湘江边污染地下水区域边界为:西起封闭式HDPE膜垂直防渗墙(沿滨江景观道一段)、东至滨江景观道近湘江测路沿、南北起始点以封闭式HDPE膜垂直防渗墙(沿滨江景观道一段)端点为界。

 

问题174:招标文件附件E.1单位工程工程量清单与造价表中,“1.5降水污染水处理”中含“7 污染水处理(包干价)”和“污染水处理(利用现有污染处理站,包干价)”两项。请问:“7 污染水处理(包干价)”中584000m3污水处理是否指现有污水处理站拆除后,承包人自行建造污水处理设施处理废水?

回复:584000 m3污水处理是指现有污水处理站拆除后,承包人自行建造污水处理设施处理废水。

 

问题175:招标文件提供的《原长沙铬盐厂污染场地修复工程技术方案 报批稿》(二零一八年八月十三日)P177和P178对土壤异位淋洗和土壤湿法解毒的工艺有详细规定,本项目招标文件附件E.1 单位工程工程量清单与造价表针对污染介质修复为一项。 请问:(1)本项目针对土壤异位淋洗和土壤湿法解毒的详细工艺流程可否进行优化? (2)请问本项目投标文件针对招标文件附件E.1中未作详细规定的参数,例如抽水井井径、污染土壤暂存区面积等详细工艺参数可否进行优化调整?

回复:(1)满足招标文件中关于质量、安全和技术要求的前提下,投标人针对土壤异位淋洗和土壤湿法解毒的详细工艺流程可合理优化。(2)按招标文件执行

 

问题176:招标文件P220页,“(2)污染土壤修复范围包括但不限于:(1)场调、风评和技术方案确定的净污染土方,共约39.96万m3,其中含约2万m3建筑垃圾包括以铬盐厂围墙范围内所有已拆除、未拆除的生产性建构筑物(含A渣坑、实验楼、材料仓库、固废仓库、污水处理站及附属构筑物、硬化地面(包含中试区)、道路、围墙、进出口防护工程等);(2)基坑支护和土方开挖产生的污染土方量约4万m3,包括支护桩、咬合桩开挖及放坡产生的全部土方;(3)垂直防渗墙开挖产生的污染土方修复量约5.7万m3”,本项合计污染土方量约为49.66万m3。招标文件附件E.1 单位工程工程量清单与造价表显示污染介质总量为438860.3+64929=50.37893m3。请问: (1)本项目招标文件、附件和技术方案中,如果出现工程量不一致,请问以什么文件的为准? (2)如果工程量有变化,请问报价工程量是否做相应修改? (3)如果工程量以附件E.1 单位工程工程量清单与造价表为准,为了便于设备选型,请明确污染介质修复工程量438860.3 m3中各个工艺的工程量?

回复:按公布的工程量清单及最高投标限价执行。

 

问题177:招标文件第五章发包人要求P219-P220“施工图设计文件依据技术方案、可研报告等文件进行编制。施工图设计文件应满足设备材料采购、非标设备制作、施工组织设计编制和工程施工需要。施工图设计满足《铬污染地块风险管控技术指南(试行)》、《污染地块修复技术指南—固化稳定化技术(试行)》、《污染地块风险管控技术指南—阻隔技术(试行)》……”。 请问:《铬污染地块风险管控技术指南(试行)》、《污染地块修复技术指南—固化稳定化技术(试行)》、《污染地块风险管控技术指南—阻隔技术(试行)》这三个标准只有生态环境部2017年11月2日发布的征求意见稿,请问是否需要参照征求意见稿进行相关设计?

回复:按招标文件执行,如颁布新的文件,以新颁布的文件为准。

 

问题178:17.2.3 因承包人违约解除合同 关于承包人违约解除合同的特别约定:承包人违约解除合同的,按承包人已完并验收合格的工程相应终审合同价格的80%进行结算。是否可以删除?

回复:按招标文件执行。

 

问题179:17.2 承包人违约 17.2.2 承包人违约的责任 (5)承包人违反合同约定进行转包或违法分包的,发包人除可通知承包人立即解除合同外,还可要求承包人按签约合同价的15%向发包人支付违约金;是否可以调整为:承包人违反合同约定进行转包或违法分包的,发包人除可通知承包人立即解除合同外,还可要求承包人按签约合同价的5%向发包人支付违约金; (7)因承包人原因导致工程质量不符合合同要求的,承包人按签约合同价的5%向发包人支付违约金,发包人无需向承包人支付工程质量不符合要求部分的合同价款;是否可以调整为:因承包人原因导致工程质量不符合合同要求的,发包人要求承包人限期整改,整改后仍不符合合同要求的,承包人按签约合同价的5%向发包人支付违约金,发包人无需向承包人支付工程质量不符合要求部分的合同价款; (9) 承包人未能按项目进度计划及时完成合同约定的工作(经发包人书面认可的原因或不可抗力原因除外),造成工期延误的,每延误一天,承包人按签约合同价的万分之五向发包人支付违约金;如果承包人在前期关键工期进度延误情况下,采取有效措施进行补救,能确保下一个关键节点工期目标,上述关键工期延误违约金减半收取。逾期超过30天的,发包人有权解除合同。 关键工期延误后形成的后续关键节点工期顺延,不再视为工期延误,不进行二次处罚;但如果造成工程延期竣工的,除按上述约定承担关键工期延误的违约责任外,每逾期一天,承包人还应按签约合同价的万分之六向发包人支付违约金;逾期超过20天,发包人有权解除合同。 是否可以调整为:承包人未能按项目进度计划及时完成合同约定的工作(经发包人书面认可的原因或不可抗力原因除外),造成工期延误的,每延误一天,承包人按签约合同价的万分之一向发包人支付违约金;如果承包人在前期关键工期进度延误情况下,采取有效措施进行补救,能确保下一个关键节点工期目标,上述关键工期延误违约金减半收取。逾期超过30天的,发包人有权解除合同。 关键工期延误后形成的后续关键节点工期顺延,不再视为工期延误,不进行二次处罚;但如果造成工程延期竣工的,除按上述约定承担关键工期延误的违约责任外,每逾期一天,承包人还应按签约合同价的万分之一向发包人支付违约金;逾期超过60天,发包人有权解除合同。

回复:按招标文件执行。

 

问题180:第13条 合同价格、计量与支付 13.1 合同价格形式: 原长沙铬盐厂污染土壤治理(包括基坑开挖放坡产生的全部开挖量和垂直防渗开槽挖出量)按照轻、重度污染土壤、淤泥质土壤、建筑垃圾的修复总费用折算污染介质治理综合单价,采用全费用综合单价包干,包括但不限于:人工费、材料费(含药剂费)、机械设备设施及仪器使用费、项目措施费、环境保护与二次污染防治、安全文明施工、修复场地建设费、夜间施工费、赶工费、自检费用、成品保护费、环保验收费用、管理费、利润、规费、税金等修复全过程,为达到检测合格,通过效果评估,所涉及的一切相关费用。无论污染物介质种类变化、污染浓度变化、工艺优化等费用,综合单价均不调整。 核心污染区封闭式HDPE膜垂直防渗墙东侧到湘江边污染地下水修复综合单价采用全费用综合单价包干,包括但不限于:人工费、材料费(含药剂费)、机械设备设施及仪器使用费、项目措施费、环境保护与二次污染防治、文明施工、安全施工、临时设施和修复场地建设费、夜间施工、赶工费、自检费用、成品保护、环保验收费用、管理费、利润、规费、税金等地下水修复全过程,为达到检测合格,通过效果评估,所涉及的一切相关费用。无论污染浓度变化、抽提循环修复次数、任何方案变更或优化费用等,费用均不调整。 是否可以调整为: 原长沙铬盐厂污染土壤治理(包括基坑开挖放坡产生的全部开挖量和垂直防渗开槽挖出量)按照轻、重度污染土壤、淤泥质土壤、建筑垃圾的修复总费用折算污染介质治理综合单价,采用全费用综合单价包干,包括但不限于:人工费、材料费(含药剂费)、机械设备设施及仪器使用费、项目措施费、环境保护与二次污染防治、安全文明施工、修复场地建设费、夜间施工费、赶工费、自检费用、成品保护费、环保验收费用、管理费、利润、规费、税金等修复全过程,为达到检测合格,通过效果评估,所涉及的一切相关费用。因污染物介质种类变化、污染浓度变化、工艺优化等产生的费用,综合单价双方另行协商。 核心污染区封闭式HDPE膜垂直防渗墙东侧到湘江边污染地下水修复综合单价采用全费用综合单价包干,包括但不限于:人工费、材料费(含药剂费)、机械设备设施及仪器使用费、项目措施费、环境保护与二次污染防治、文明施工、安全施工、临时设施和修复场地建设费、夜间施工、赶工费、自检费用、成品保护、环保验收费用、管理费、利润、规费、税金等地下水修复全过程,为达到检测合格,通过效果评估,所涉及的一切相关费用。因污染浓度变化、抽提循环修复次数、任何方案变更或优化等产生的费用,双方协商解决。

回复:按招标文件执行。

 

问题181:P178页(6)保修期满3年,经第三方监测合格,承包人按要求向发包人提供不可撤销的2年期限的质量维修保证金银行保函后(保函金额为结算金额的3%),累计支付至项目建安工程费结算价的98%。 问:既要求提供结算金额3%的银行保函又扣留结算价2%的质保金,两者是否存在重复预留质保金,是否可以调整为“保修期满3年,经第三方监测合格,承包人按要求向发包人提供不可撤销的2年期限的质量维修保证金银行保函后(保函金额为结算金额的3%),累计支付至项目建安工程费结算价的100%。”或预留2%的质量保证金投标人不在提供质量保证金银行保函。

回复:按招标文件执行。

 

问题182:招标工程量清单第4项“场地内铬渣外运处置安全填埋(包干价)”、第5项“污染介质修复(包干价)”、第6项“污染地下水修复(包干价)”、第7项“污染水处理(包干价)”、第8项“污染水处理(利用现有污水处理站,包干价)”、第42项“卵石导流层回填,粒径20-30mm(包干价)”第51项“封场借土回填(包干价)”、第52项“封场种植(营养土)回填(外购)(包干价)”请明确以上项目“包干价”为总价包干还是单价包干?

回复:为全费用综合单价包干,其中第6项“污染地下水修复”为单项包干

 

问题183: 招文P2,2.3建设规模“原长沙铬盐厂占地约120亩,工程主要内容包括原长沙铬盐厂污染区域约39.96万m3污染介质异位修复,核心污染区封闭式HDPE膜垂直防渗墙东侧到湘江边污染地下水约1.98万m3采用动态地下水循环(DGR)化学—生物还原技术修复,柔性垂直风险管控系统工程产生的约5.7万m3污染土方、污泥进行治理,生态封场绿化等。”请提供1.98万m3污染地下水污染物、污染程度、面积及其分布、深度等信息。柔性垂直风险管控系统工程产生的污染土方、污泥含水率多少?

回复:按招标文件执行,由承包人负责检测柔性垂直风险管控系统工程产生的污染土方、污泥含水率

 

问题184:根据《原长沙铬盐厂铬污染整体治理项目柔性垂直风险管控系统工程》相关资料,需要采用泥浆护壁,含水率可能比较高,将增加处理工程量,上述污染土方、污泥如何交接于本项目中标人,是否由对方施工单位运输至本项目中标人暂存场地?

回复:由本项目承包人负责从堆放场地挖运并处理。

 

问题185:招文P2,2.7质量要求,②修复目标,“核心污染区封闭式HDPE膜垂直防渗墙东侧到湘江边污染地下水修复达到效果评估方案要求”。根据招标人提供的“附件2-2.关于《原长沙铬盐厂污染场地修复工程技术方案(原长沙铬盐厂铬污染整体治理项目技术方案)》的审查意见(长环函[2018]....)”第三页最后一段的描述“地下水执行《地下水质量标准》(GB/T14848-2017)Ⅳ类标准”,请问以哪个文件为准。如以效果评估方案为准,请提供效果评估方案。

回复:按招标文件执行。

 

问题186:招文P2,2.7质量要求,③其他标准要求,“污水排放执行《污水综合排放标准》(GB8978-1996)一级标准(其中铬等重金属须达到第一类污染物最高允许排放浓度),生活污水处理执行《污水综合排放标准》(GB8978-1996)表4中三级标准”。现场是否有市政管网,排入市政管网是否需要办理排水证?

回复:项目附近已有市政管网,相关手续由承包人按行政主管部门要求办理。

 

问题187:招文P219第二卷 第五章 发包人要求 设计任务书 一、项目概况(4)用地现状 “现场有2000t/d处理规模的污水处理站1座,可根据污染土方开挖进度进行拆除”。请提供该污水处理站的处理工艺及相关参数;在拆除之前是否可以提供中标人使用?拆除工作是否由中标人完成?拆除后,是否需要重建一座污水处理站?

回复:现场污水处理站处理规模为2000t/d,采用“化学药剂还原法”,即“调pH→还原→调pH→沉淀→混凝反应→沉淀→出水”工艺。现场2000t/d处理规模的污水处理站在拆除前,由承包人运行并处理全部污水(工艺废水除外)。根据实施进度,承包人负责拆除污水处理站并处理建筑垃圾,费用已包含在总价中。拆除后,由承包人自行解决处理设施。

 

 

问题188:招文P221第二卷 第五章 发包人要求 设计任务书 三、设计依据 (9)《滨江新城控制性详细规划(优化)》、(10)《原长沙铬盐厂铬污染整体治理项目场地调查报告》及审查意见、(13)《原长沙铬盐厂铬污染整体治理项目(第一阶段)环境影响评价报告表》及批复文件(湘新环发〔2018〕32号)、(14)《原长沙铬盐厂铬污染整体治理项目(第一阶段)可行性研究报告》及批复文件(湘新发改函〔2018〕121号)未在招文附件中提供,请提供这些设计依据。

回复:按招标文件执行。

 

问题189:招文P220第二卷 第五章 发包人要求 设计任务书 二、技术要求 (2)基坑支护和土方开挖产生的污染土方量约4万m3,包括支护桩、咬合桩开挖及放坡产生的全部土方;(3)垂直防渗墙开挖产生的污染土方修复量约5.7万m3。E.1单位工程工程量清单与造价表 序号5 项目编码040103002002 项目名称污染介质修复(包干价)中的工程量438860.3m3,该工程量与招标公告的工程量39.96万m3存在较大差异,扣除已经明确的4.57万m3土壤六价铬浓度低于150mg/kg 的污染土壤、约15.93 万m3土壤六价铬浓度高于150mg/kg的污染土壤和约2 万m3建筑垃圾、约10.97 万m3淤泥质土壤、约6.49万m3铬渣、约5.7 万m3柔性垂直风险管控系统工程产生的污染土方、污泥。尚有4.72万m3的工程量不明确,是否即为基坑支护和土方开挖产生的约4万m3污染土量?

回复:按公布的工程量清单及最高投标限价执行。

 

问题190:设计文件及施工组织文件中的工艺参数,是否必须按照“发包人提供的资料附件” 附件2-1.原长沙铬盐厂铬污染整体治理项目技术方案中规定的工艺参数?能否由投标人进行优化?

回复:按招标文件执行。

 

问题191:招标文件P221的(4)用地现状“柔性垂直风险管控系统工程施工已进场”,请提供柔性垂直风险管控系统工程的施工进度计划和临时设施布置图,以便于编制本项目进度计划和平面布置。

回复:柔性垂直风险管控系统工程计划2021年11月底完成,临时设施布置请投标人自行现场踏勘。

 

问题192:请提供“发包人提供的资料附件”附件4.原长沙铬盐厂铬污染整体治理项目场地土壤风险评估报告(备案稿)中的图8-1~图8~7的CAD文件,现场建构筑物、地下管线分布图、场地接水点及接电点的接入位置、市政污水管网与排口位置?

回复:场地接水点及接电点详见附件原长沙铬盐厂铬污染整体治理项目(第一阶段)平面图,其他按招标文件执行。

 

    问题193:根据“发包人提供的资料附件”附件2-1.原长沙铬盐厂铬污染整体治理项目技术方案,现场有A和B两个渣坑,请问现在渣坑内是否还有铬渣存在?

回复:没有。

 

问题194:根据“发包人提供的资料附件”附件2-1.原长沙铬盐厂铬污染整体治理项目技术方案,第XVII页第三行,约15.93万m3土壤六价铬浓度高于150mg/kg的污染土壤和约2万m3建筑垃圾的淋洗、还原稳定化联合修复 与 第177页倒数第二段中,淋洗后的土壤先进行化学还原稳定化处理阶段,然后再进入生物还原稳定化阶段。两者描述不同,以哪个为准?

回复:按招标文件执行。

 

问题195:根据“发包人提供的资料附件”附件2-1 《原长沙铬盐厂污染场地修复工程技术方案》中199页:5)中水回用工艺中最后一句话:“压滤出水后经过沉淀罐初步静置沉淀后由计量泵抽取上层清液回用于湿法球磨机和还原反应罐内。”在198页中的湿法解毒处理工艺流程中并无“湿法球磨机”,请问如何对应?是否改为“泥浆搅拌罐”?

回复:满足招标文件中关于质量、安全和技术要求的前提下,投标人可优化。

 

 

问题196:清单项040103002003污染地下水修复(包干价),单项包干5574763.17元,施工中如何确认该部分产值,界定该部分工作完成,支付工程进度款;

回复:按招标文件执行。

 

问题197:项目场地周围有无高压配电接口,距离多远?

回复:见附件原长沙铬盐厂铬污染整体治理项目(第一阶段)平面图。

 

问题198:原厂区内是否遗留可使用的高压箱变设备?有多大容量;

回复:见附件原长沙铬盐厂铬污染整体治理项目(第一阶段)平面图。

 

问题199:有6.49万m3的铬渣外运,外运造成道路损坏由我们赔偿,外运处置单价是否包含这部分的建安费。

回复:全费用综合单价包干。

 

问题200:单位工程工程量清单与造价表中,项目编码040103002004“场地内铬渣外运处置安全填埋(包干价)”数量为64929m3,单价为3607.42元/m3。据当地询价,铬渣接收处置至少约3300元/吨,请问这里的64929m3,单位是m3还是吨?此项清单单价是否有误? 

回复:按公布的工程量清单及最高投标限价执行。

 

问题201:根据技术方案的项目地下水水文资料描述:原铬盐厂所在地是周边地下水汇集点,然后再流入湘江,可能在丰水期会存在地下水水流倒灌的现象,但本项目实施范围中“核心污染区封闭式HDPE膜垂直防渗墙东侧到湘江边污染地下水约1.98万m3要采用动态地下水循环(DGR)化学-生物还原技术修复”,但该范围的地下水与周边水体联系紧密(在原垂直防渗区域外围,且在湘江边),在地下水修复过程中将在抽提井附近形成漏斗区,周边地下水、湘江水都可能会汇至抽提井,导致地下水修复工程量将大于预期,并且修复效果将难以保证。请对上述问题进行解答。

回复:按招标文件执行。

 

问题202:根据发包方提供技术文件描述:本标段属于整个治理项目第一阶段的第二部分,后续的第二阶段将进行深层污染土壤的原位高压旋喷注射修复和原位地下水污染修复,但根据实施方案及招标文件,范围内表层土壤修复达标后需要原址回填,不仅回填的深度大,且在外围铺设了人工防渗材料,回填的实施势必会影响第二阶段高压旋喷桩及地下水修复的施工,虽然在技术方案中提到采用预设管靴的办法解决“注入井、抽提井、监测井”的工程衔接问题,但因为二阶段的设计未提供,因此具体的管靴位置布置无法明确,而且也未对旋喷桩如何在回填土下的深层施工做出说明。请就上述情况进一步说明解释。

回复:按招标文件执行。

 

问题203:湘江边堤岸坡度较大,修复施工前是否需要进行堤岸加固、支撑,是否有相关设计方案?

回复:由投标人根据现场情况自行考虑。

 

问题204:招标控制价里面没有包括核心污染区封闭式HDPE膜垂直防渗墙东侧到湘江边污染地下水修复的费用。请明确是否这部分费用单独核算。

回复:已包含。

 

问题205:现场原渣坑的混凝土拆除工程量是否包含在本项目范围内?7.对招标文件中“第五章 八、人员要求和配合要求中(3)配合第三方单位进行基坑支护和土方开挖施工图专项设计。”有如下疑问:1)本次投标中的设计文件是否包含基坑支护和土方开挖专项设计?(评标办法前附表中“基坑支护和土方开挖及场内运输专项方案”属于施工组织设计的评分项,设计文件部分没有设置打分细则)2)基坑支护设计单位由中标单位自行委托,还是甲方委托?3)基坑支护相关设计费用是包含在本次投标设计总费用中?

回复:现场原渣坑的混凝土拆除工程量包含在本项目范围内。本次投标中的设计文件要求按招标文件执行。基坑支护和土方开挖专项设计已由招标人另行委托设计单位进行设计。基坑支护相关设计费用不包含在本次投标设计总费用中。

 

问题206:请明确投标文件P235页,建安工程部分详细投标报价表中“费用和利润”与招标控制价D.3单位工程费用计算表中的“各项费用和利润”是同一费用吗?

回复:按招标文件执行。

 

问题207:请明确投标文件P235页,建安工程部分详细投标报价表中两个“其他项目费”有什么不同?第一个“其他项目费”为直接费中的“其他费”?请明确投标文件P235建安工程部分详细投标报价表中“其他项目费”是招标控制价D.3单位工程费用计算表中的“直接费中的其他费”还是“其他项目费合计”?

回复:按招标文件执行。

 

问题208:根据技术方案,本工程第二阶段需对5-6m 15429㎡污染土壤,6-8m 15579㎡污染土壤,8-11m 14171m2污染土壤采用高压旋喷注射的方式原位修复;但本投标阶段对原位修复区上层土壤均需开挖异位处理后原地阻隔填埋,第二阶段原位修复施工会对本投标阶段阻隔防渗层造成破坏,注射井的布设是否属于本次招标内容。

回复:不属于本次招标内容。

 

问题209:风评报告0-1m只提供了开挖范围拐点坐标和铬渣范围坐标,未提供高浓度六价铬修复范围拐点坐标,请提供。

回复:详见附件。

 

问题210:根据风评报告3-4m提供的低浓度六价铬和高浓度六价铬修复范围拐点坐标绘制的修复范围图与风评报告中修复范围图差异大,且低浓度六价铬和高浓度六价铬修复范围存在叠加,请提供3-4m正确的修复范围拐点坐标。 问题

回复:详见附件。

 

问题211:风评报告中未提供4-5m高浓度六价铬修复范围拐点坐标,请提供。

回复:详见附件。

 

问题212:风评报告中未提供8-11m铬渣修复范围拐点坐标,请提供。 问题

回复:详见附件。

 

问题213:根据风评报告修复范围坐标拐点,绘制的修复面积核算出的修复方量与技术方案及招标文件存在差异,应以哪个为准?(详见下表) 修复方量差异表 分层 开挖 高浓度六价铬 低浓度六价铬 铬渣 淤泥 方案、风评报告 风评拐点核算 偏差 方案、风评报告 风评拐点核算 偏差 方案、风评报告 风评拐点核算 偏差 方案、风评报告 风评拐点核算 偏差 0-1m 68525.09 47866 未提供拐点 0 0 0 11899 11936.92 37.92 0 0 0 1-2m 68516.81 41755 48810.13 7055.13 6110 8123.37 2013.37 11899 11936.92 37.92 0 0 0 2-3m 64842.87 28551 29685.75 1134.75 15970 23615.81 7645.81 11899 11936.92 37.92 0 0 0 3-4m 56981.58 21520 26202.69 4682.69 16721 27537.04 10816.04 11899 11945.96 46.96 0 0 0 4-5m 41423.79 19564 未提供拐点 6899 4254.46 -2644.54 4712 4737.54 25.54 8142 8055.08 -86.92 5-6m 未提供拐点 0 0 0 0 0 0 2746 2694.72 -51.28 21715 21712.35 -2.65 6-8m 未提供拐点 0 0 0 0 0 0 4970 5099.78 129.78 38126 38061.54 -64.46 8-11m 未提供拐点 0 0 0 0 0 0 4905 未提供 41715 50543.7 8828.7 合计 159256 104698.57 12872.57 45700 63530.68 17830.68 64929 60288.76 264.76 109698 118372.67 8674.67 修复面积差异表 面积(m2) 分层 开挖 高浓度六价铬 低浓度六价铬 铬渣 淤泥 方案、风评报告 风评拐点核算 偏差 方案、风评报告 风评拐点核算 偏差 方案、风评报告 风评拐点核算 偏差 方案、风评报告 风评拐点核算 偏差 0-1m 68525.09 47866 未提供拐点 0 0 0 11899 11936.92 37.92 0 0 0 1-2m 68516.81 41755 48810.13 7055.13 6110 8123.37 2013.37 11899 11936.92 37.92 0 0 0 2-3m 64842.87 28551 29685.75 1134.75 15970 23615.81 7645.81 11899 11936.92 37.92 0 0 0 3-4m 56981.58 21520 26202.69 4682.69 16721 27537.04 10816.04 11899 11945.96 46.96 0 0 0 4-5m 41423.79 19564 未提供拐点 6899 4254.46 -2644.54 4712 4737.54 25.54 8142 8055.08 -86.92 5-6m 未提供拐点 0 0 0 0 0 0 2746 2694.72 -51.28 21715 21712.35 -2.65 6-8m 未提供拐点 0 0 0 0 0 0 2485 2549.89 64.89 19063 19030.77 -32.23 8-11m 未提供拐点 0 0 0 0 0 0 4905 未提供 13905 16847.9 2942.9 合计 159256 104698.57 12872.57 45700 63530.68 17830.68 62444 57738.87 199.87 62825 65646.1 2821.1

回复:按招标文件执行。

 

问题214:是否可以提供建筑垃圾清理范围坐标?

回复:不提供。

 

问题215:是否可以提供封闭式 HDPE 膜垂直防渗墙东侧到湘江边范围坐标(即本阶段地下水修复范围坐标拐点)?

回复:核心污染区封闭式HDPE膜垂直防渗墙东侧到湘江边污染地下水区域边界为:西起封闭式HDPE膜垂直防渗墙(沿滨江景观道一段)、东至滨江景观道近湘江测路沿、南北起始点以封闭式HDPE膜垂直防渗墙(沿滨江景观道一段)端点为界。

 

问题216:是否可以提供第一阶段柔性垂直风险管控系统布置范围坐标以及柔性垂直风险管控系统工程产生的污染土方、污泥堆放位置,范围拐点坐标;柔性垂直风险管控系统工程产生的污染土方、污泥堆放是否已按高浓度六价铬和低浓度六价铬进行分区堆放?并提供不同污染程度堆放区域,范围拐点坐标。 问题

回复:柔性垂直风险管控系统工程HDPE膜垂直防渗墙平面布置详见附件。柔性垂直风险管控系统工程产生的土方、污泥经柔性垂直风险管控系统工程总承包方预处理后,分区堆放。

 

问题217:技术方案提的阻隔填埋区建设中没有涉及渗滤液收集导排系统,我们是否要增设这一部分?

回复:不增设。

 

问题218:招标文件要求完成与第二阶段修复施工及土地利用规划衔接的专项设计,请提供土地利用详细规划图。

回复:不提供。

问题219:阻隔填埋区是否已经布设了原位修复的注入井,抽出井和监测井,如果已经布设请提供布设图或坐标。

回复:未布设原位修复的注入井,抽出井和监测井。

 

问题220:基坑分区在平面图中没有明确表示,请提供基坑分区的坐标或示意图。

回复:基坑支护已由招标人委托的设计单位进行设计,投标人可自行优化土方开挖专项设计中的开挖分区。

 

问题221:修复后回填土壤采样布点原则的确定主要依据《场地环境监测技术导则》(HJ25.2-2014)的规定,同时以《污染场地修复验收技术规范》(DB11/T783-2011)为辅,再根据修复施工的实际情况进行适当的调整。但是现在《场地环境监测技术导则》(HJ25.2-2014)已经废止,是否需要按照最新的《建设用地土壤污染风险管控和修复监测技术导则》(HJ 25.2-2019)和《污染地块风险管控与土壤修复效果评估技术导则(试行)》(HJ 25.5-2018)进行监测和验收。

回复:以最新颁布的文件为准。

 

问题222:请提供相关危险废物处置中心地址及运输距离。

回复:投标人自行踏勘。

 

问题223:发包人提供资料中,风评报告的修复建议值与技术方案的修复目标不同,请问以哪个为准。

回复:按招标文件执行。

 

问题224:请在提供的CAD地形图上划定项目红线。

回复:见附件原长沙铬盐厂铬污染整体治理项目(第一阶段)平面图。

 

问题225:能否提供含前期已施工一期二期止水帷幕位置图CAD。

回复:前期已施工一期二期止水帷幕位置图详见附件《原长沙铬盐厂铬污染整体治理项目(第一阶段)污染介质治理工程基坑支护和土方开挖专项设计初步设计》CAD。

 

问题226:能否提供本标段与其他标段相邻及交叉设施(柔性垂直防渗墙、地下抽水注水井)位置图CAD。

回复:见附件原长沙铬盐厂铬污染整体治理项目(第一阶段)平面图。

 

问题227:能否提供地勘报告(图纸请提供CAD)。

回复:不提供。

 

问题228:能否提供此项CAD图纸?

回复:问题不详。

 

问题229:能否提供第二阶段修复要用到的地下抽水注水井大样图,需要此图纸进行第二阶段修复施工衔接的专项设计。

回复:不提供。

 

问题230:湖南省危废处置中心用于接收6.53万方铬渣的危废填埋场是否已建成,并在施工期间可立即投入使用?

回复:按招标文件执行。

 

问题231:送往湖南省危废处置中心的外运铬渣,是挖出来直接运走,还是需要在场地暂存一段时间,等危废中心同意接收才能离场?

回复:承包人自行安排。

 

问题232:由于施工场地面积有限,有红线外的临时用地可以供施工单位利用吗?临时堆土,或其他竣工后拆除的设备设施,在确保安全环保等前提下,可以在施工期占用红线外相邻的未利用地块吗?还是所有工作都必须在红线内实施?

回复:施工作业场地范围包括原长沙铬盐厂、原湘岳化工厂,污染介质(除外运铬渣外)不能超出该范围,其他用地承包人自行解决。

 

问题233:必须按照《污染介质治理工程基坑支护和土方开挖专项设计初步设计》文件中规定的挖填顺序进行施工组织设计吗?

回复:基坑支护已由招标人委托的设计单位进行设计,投标人可自行优化土方开挖专项设计中的挖填顺序。

 

问题234:必须严格按照业主提供的《原长沙铬盐厂污染场地修复工程技术方案》进行工程设计和施工组织设计吗?是否允许适当的工艺调整和优化?

回复:按招标文件执行。

 

问题235:招标控制价“E.1单位工程工程量清单与造价表”中第5项“污染介质修复(包干价)”工程量为438860.3m3,请问该部分内容具体包含哪些污染介质,工程量的计算依据是什么?

回复:按公布的工程量清单及最高投标限价执行。

 

问题236:《附件2-1.原长沙铬盐厂铬污染整体治理项目技术方案》(2018年8月13日备案报批)第53页“表4-1 土壤修复目标”土壤修复目标与《附件4.原长沙铬盐厂铬污染整体治理项目场地土壤风险评估报告(备案稿)》(2019年5月备案)第114页“表7-2 铬盐厂土壤污染物修复目标建议值”不一致,请问土壤修复目标以哪个文件为准?地下水修复目标是否以《附件2-1.原长沙铬盐厂铬污染整体治理项目技术方案》为准?

回复:按招标文件执行。

 

问题237:根据招标文件第3页2.9条本次招标范围包括但不限于“约6.49万m3铬渣外运至危险废物中心处置安全填埋。”请问,合同金额在3000万元以上含有重金属污染源的固体废渣外运、固定填埋、将风险控制在可接受水平的工程项目,是否属于招标公告第3.4条中的污染场地修复治理工程?

回复:按招标文件执行。

 

问题238:长建价函[2019]44号文,关于建筑工人实名制管理费是否记取,请明确。

回复:费用已包含在综合包干单价中。

 

问题239:招标控制价中J.2人工、所有材料(工程设备)、机械用量汇总与单价表中钢筋等其余税率为12.95%的不统一,请明确投标材料税率是否需要同控制价?表格格式是否需要与控制价一致?

回复:问题(1)按公布的工程量清单及最高投标限价执行。问题(2)按招标文件执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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