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湖湘路(青山路-岳麓大道)、信息大道(青山路-岳麓大道)、岳兴路(东方红路-延农路)、欣盛路(东方红路-延农路)道路工程设计招标公告招标文件澄清与修改

发布日期: 2019-12-05    浏览量:

项目名称 湖湘路(青山路-岳麓大道)、信息大道(青山路-岳麓大道)、岳兴路(东方红路-延农路)、欣盛路(东方红路-延农路)道路工程设计
项目编号 A4301002019001859
交易分类 房屋市政 所属管辖范围 高新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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湖湘路(青山路-岳麓大道)、信息大道(青山路-岳麓大道)、岳兴路(东方红路-延农路)、欣盛路(东方红路-延农路)道路工程设计投标人提出疑问时间已按招标公告的规定时间截止,本次澄清与修改文件作为招标文件组成部分,现对招标文件的修改和对投标人提出的问题回复如下:

问题1:提问一:招标文件3.3企业近三年(以提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前 36 个月内为有效)至少承担过零个、一个及以上单项合同金额不少于6500万元的市政道路项目的入围工程设计业绩这一项中,单项合同金额不少于6500万是否表达错误?是否可更改为总投资不少于6500万元的市政道路项目业绩?
    答:P6投标人资格要求3.3企业近三年(以提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前 36 个月内为有效)至少承担过一个及以上单项合同金额不少于6500万元的市政道路项目的入围工程设计业绩修改为:“3.3企业近三年(以提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前 36 个月内为有效)至少承担过一个及以上单项合同总投资额不少于6500万元的市政道路项目的入围工程设计业绩”。

问题2:问题1:根据招标文件要求:“业绩证明材料以中标通知书、合同及经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批准的初步设计批复(或初步设计备案表或初步设计审查技术性文件)为准,以上资料须同时提供”,初设批复原件仅有一份且存档于行政单位,设计单位无原件,建议以扫描件彩色扫描件作证明。中标证明+合同+批复彩色复印件足以证明业绩真实性。问题2:P6,“3.3企业近三年(以提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前36个月内为有效)至少承担过 零个 一个及以上单项合同 金额不少于6500万元的市政道路项目的 入围工程设计业绩。”,该合同金额也是指项目总投资吧,请明确!问题3:规划条件书,信息大道为主干道,设计速度为30km/h,与设计规范不符。是否描述错误? 问题4:规划条件书,信息大道双车道数为:双向4车道+双向4车道。是否描述错误?工程方案是否可由投标人自行解读? 问题5:招标文件中,岳兴路宽为16m,规划条件书中宽为20m,以哪个准? 问题6:招标文件中“、技术标统一采用仿宋字体,除图纸内、表格内、框图内文字、数字采用5号大小的仿宋字体外,其它文字、数字均采用4号仿宋字体,采用单倍行距,”是不是只指说明部分,cad图中的字体、字高、高宽比是否也按此要求。 问题7:招标文件中,信息大道宽为82m,规划条件书为16+16m,设计以哪个准?

答:1、初步设计批复或初步设计技术性审查文件可提供经行政主管部门或建设单位加盖公章的彩色扫描件原件作为项目经验证明材料原件。

2、P6投标人资格要求3.3企业近三年(以提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前 36 个月内为有效)至少承担过一个及以上单项合同金额不少于6500万元的市政道路项目的入围工程设计业绩修改为:“3.3企业近三年(以提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前 36 个月内为有效)至少承担过一个及以上单项合同总投资额不少于6500万元的市政道路项目的入围工程设计业绩”。

   3、以控规为准,信息大道为城市支路,设计速度为30km/h。

   4、信息大道(青山路-岳麓大道)规划条件书只作为设计参考意见,具体设计指标以实际情况为准。经我司研究讨论,并报信产园规建局批示确认此条道路设计车速拟定为 :30 km/h  车道数为:单向3车道+单向3车道, 路幅宽度为:16米+50米绿化带+16米

5、以规划依据图和控规为准,路幅宽度为16m。

6、按招标文件执行。

7、信息大道路幅宽度为:16米+50米绿化带+16米

问题3:根据招标文件要求,技术标统一采用仿宋字体,除图纸内、表格内、框图内文字、数字采用5号大小的仿宋字体外,其它文字、数字均采用4号仿宋字体。请问设计图纸内字体高度是自行设置还是也按字高为5?

答:按招标文件执行。

问题41、是否可提供该片区的控制性详细规划,否则道路主要控制点标高无法与控制性详细规划的规划控制标高一致。 2、雨污水管道设计需符合排水规划的相关要求,为满足上位规划要求,请提供道路所在片区排水管线控制性规划资料或这四条道路的排水规划依据图。 3、是否可提供已建相交道路现状排水管道的规格、标高等数据资料或图纸。4、信息大道规划条件书中描述单侧道路车道数为双向四车道,规划依据图中道路中线未在道路中心,现所示断面组成为9m+7m,可否调整为8+8m断面形式。5、信息大道布置形式为双向四车道+双向四车道,路幅宽度为16m+16m,布置双向四车道后无法布置人行道,青山路和岳麓大道辅路均设置了人行道,信息大道如何与青山路和岳麓大道辅路相接?是否可以调整信息大道为两车道+两车道。 6、岳兴路招标文件及规划依据图中路幅宽度为16m,而提供的规划条件书中路幅宽度为20m,车道数为双向四车道,两者不符,以哪个为准? 7、招标文件p77页“廉洁建设和作风建设承诺书”本项目不需提供吗?如不需提供格式是否保留在投标文件里面? 8、招标文件p78页“经慎重研究.....(工程名称)监理的招标投标”这段是否可以将“监理”修改成“设计”?
答:1、已上传相关资料,详见补充公告附件。

2、已上传相关资料,详见补充公告附件

3、已上传相关资料,详见补充公告附件

4、信息大道(青山路-岳麓大道)已调整为单向3车道+单向3车道,路幅宽度为:16米+50米绿化带+16米。具体数据见相关附件资料。

5、信息大道(青山路-岳麓大道)规划条件书只作为设计参考意见,具体设计指标以实际情况为准。经我司研究讨论,并报信产园规建局批示确认此条道路设计车速拟定为 :30 km/h  车道数为:单向3车道+单向3车道, 路幅宽度为:16米+50米绿化带+16米。

6、以规划依据图和控规为准,路幅宽度为16m。

7、本项目不需要提供“廉洁建设和作风建设承诺书”,投标文件中无需提供。

8、招标文件78页,“六、投标承诺(格式)”中,(工程名称)监理的招标投标修改为:“ 经慎重研究,我公司参与你方组织的               (工程名称)设计的招标投标”。

问题5:招标附件里,岳兴路的规划依据图红线宽度(16m)和规划条件书红线宽度(20m)不一致,而规划依据图红线宽度与控规红线宽度是一致的,是否按控规和规划依据图红线宽度为准(16m)?
答:以规划依据图和控规为准,路幅宽度为16m。

问题6:容提问时间1、信息产业园控规(重点资料,cad版本);2、《长沙市城市总体规划(2003-2020)》(2014年修订);3、信息产业园的专项规划(给排水、电力、交通等);4、项目范围内的绿化定位和地块出让图则;5、周边相交道路施工图、竣工图或实测资料;6、信息大道中间绿化带是否有明确的意图,是否按照城市公园等方式;7、是否有绿道和海绵城市要求。

答:已上传相关资料,详见附件。信息大道中间绿化带按城市景观轴标准设计,结合绿道和海绵城市要求设计。
  问题71、P37页,投标商务文件得分表中,“3、主要专业设计人员(20分)主要专业设计人员配备齐全(10-20分)”。请问主要专业配备齐全指具体包含了哪些专业才能得20分,请明确。2、业绩证明材料要求,初设批复原件仅有一份且存档于行政单位,设计单位无原件,建议以扫描件彩色打印作为证明。(中标通知书+合同)原件+初设批复彩色复印件足以证明业绩的真实性。3、P7页,其他资格要求:“1.投标人在递交投标文件同时需单独递交一份拟任本次投标项目设计负责人、授权委托代理人及拟投入设计人员的养老保险证明,并含养老保险证明查询网址及有效的查询密码,如未提供完整有效的养老保险证明视为无效投标文件”。其中,社保查询密码属于个人隐私信息,建议改成提供社保证明彩色影印件加盖单位公章。4、请问如果一个项目满足三年内(以提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前36 个月为有效)承担过总投资额不少于9000万元的市政道路项目的类似设计业绩要求,是否既算入围业绩又算加分业绩?5、招标文件规划条件书要求道路控制点标高与规划一致、核实两厢用地出让及建设情况,但招标公告未见与本项目相关的区域道路(含综合交通、横断面、竖向)、管线(含市政综合管线图、给水、排水、燃气、电力、通信等)、区域用地规划等控制性详细规划资料,请提供相关CAD图纸资料。6、信息大道(青山路-岳麓大道)中央50m宽绿化带及与岳麓大道交叉口绿化带是否属于本项目设计范围请明确。7、根据规划条件书,信息大道(青山路-岳麓大道)道路等级为城市主干路,设计车速为30km/h,但根据《城市道路工程设计规范》(CJJ 37-2012),城市主干路设计速度为60、50、40km/h,信息大道道路等级及设计车速请明确。
答:1、各专业人员由投标人自行搭配,由评标委员会决议是否符合要求。

2、初步设计批复或初步设计技术性审查文件可提供经行政主管部门或建设单位加盖公章的彩色扫描件原件作为项目经验证明材料原件。

3、按招标文件执行。

4、近三年单项合同总投资额不少于9000万元的市政道路项目的类似设计业绩可以同时作为入围业绩和加分业绩

5、已上传相关资料,详见补充公告附件。

6、属于本项目设计范围。

7、明确信息大道(青山路-岳麓大道)道路为城市支路,设计时速为30km/h。

问题8:近三年总投资不少于9000万元的市政道路项目的类似设计业绩是否可以同时作为入围业绩和加分业绩?

答:近三年单项合同总投资额不少于9000万元的市政道路项目的类似设计业绩可以同时作为入围业绩和加分业绩。

问题9:招标文件78页,“六、投标承诺(格式)”中,(工程名称)监理的招标投标。本项目应该不是“监理”是“设计”。

   答:招标文件78页,“六、投标承诺(格式)”中,(工程名称)监理的招标投标修改为:“经慎重研究,我公司参与你方组织的               (工程名称)设计的招标投标”。

   问题10:1、P90页“技术标统一采用仿宋字体,除图纸内、表格内、框图内文字、数字采用5号大小的仿宋字体外,其它文字、数字均采用4号仿宋字体”中要求图纸内采用5号大小的仿宋字体,CAD制图没有5号大小的仿宋字体一说,图纸是否采用仿宋字体、大小合适即可?2、信息大道(青山路-岳麓大道)的规划条件书明确信息大道采用主干路,设计速度30km/h,道路红线宽度16+16m,采用双向4车道+双向4车道。根据《城市道路工程设计规范》,主干路设计车速应采用60、50、40km/h,同时双向4车道+双向4车道的总宽度约30m,剩余空间无设置人行道、非机动车道的条件。以上规划条件均不满足规范要求,请明确合理的规划条件。
答:1、按招标文件执行

2、信息大道(青山路-岳麓大道)规划条件书只作为设计参考意见,具体设计指标以实际情况为准。经我司研究讨论,并报信产园规建局批示确认此条道路设计车速拟定为 :30 km/h 车道数为:单向3车道+单向3车道, 路幅宽度为:16米+50米绿化带+16米。
  问题111、因初步设计批复原件一般都没有给设计单位存档,初步设计批复提供彩印件盖公章是否可以视为原件? 问题2:P37页 业绩以“中标通知书、合同及经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批准的初步设计批复(或初步设计备案表或初步设计审查技术性文件)为准”请问提供“初步设计技术审查会议纪”要是否满足要求? 问题3:P82页 “注:1.投标人应将类似项目业绩汇总成表。类似业绩的有效时间以合同中甲方的签字时间或中标通知书上建设行政主管部门备案的时间为准,类似业绩的证明资料提供合同或经建设行政主管部门备案的中标通知书为准。”与前面要求提交的业绩证明资料不一致,请问以哪个为准? 问题4:P85页“拟委任的主要人员汇总表”与P86页“主要人员简历表”后均须附人员证件复印件,因内容重复,是否可以只在“主要人员简历表”附一次即可?
答:1、初步设计批复或初步设计技术性审查文件可提供经行政主管部门或建设单位加盖公章的彩色扫描件原件作为项目经验证明材料原件。

2、按招标文件执行。

3、业绩证明材料要求:以中标通知书、合同及经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批准的初步设计批复(或初步设计备案表或初步设计审查技术性文件)为准,以上资料须同时提供;时间以初步设计批复(或初步设计备案表或初步设计审查技术性文件)为准。初步设计批复或初步设计技术性审查文件可提供经行政主管部门或建设单位加盖公章的彩色扫描件原件作为项目经验证明材料原件

4、按招标文件执行

本公告为招标文件的组成部分,招标文件如涉及上述内容的应作相应调整和修改,若本公告与原招标文件内容有不一致之处,应以本公告为准。


   

 

                  长沙高新开发区信息产业园房地产投资有限公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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