洋湖垸和市广电2个公交站场充电桩项目设备采购及安装项目投标人提出疑问时间已按招标公告的规定时间(2019年11月25日17:00)截止。投标人提交的问题经过汇总归类,类似问题不逐个答复。本次澄清与答疑文件作为招标文件组成部分,招标文件的澄清和对投标人疑问如下:
一、对招标文件的澄清与修改
原招标文件P8页中投标人须知前附表第10项:1、中标人须在领取中标通知书之前向招标代理机构按如下规定交纳招标代理服务费:参照原国家计委《招标代理服务收费管理暂行办法》(计价格[2002]1980号)规定计算。
现修改为:中标人须在领取中标通知书之前向招标代理机构按如下规定交纳招标代理服务费:参照原国家计委《招标代理服务收费管理暂行办法》(计价格[2002]1980号)规定下浮20%计算。
二、对投标人问题的回复
问题1:致:长沙市湘行交通新能源有限公司、长沙市规划设计院有限责任公司研读“洋湖垸和市广电2个公交站场充电桩项目设备采购及安装项目”后我司提出如下疑问,烦请各位专家解答: 1、招标要求:六、技术评审表/2关键技术项/2.所投产品工作环境温度在-30℃~60℃,得2分,否则不得分。 疑问:长沙常年温度平均在17℃,全年处于0℃以下的时间都极为短暂。因此不涉及使用环境在-30℃~60℃的情况,建议此项不作为打分项,满足国标要求即可。
答:技术评审表/2关键技术项/2.“所投产品工作环境温度在-30℃~60℃,得2分,否则不得分”更改为“所投产品工作环境温度在-20℃~60℃,得2分,否则不得分”。
问题2:参数表中90kW尺寸为≤900W×800D×2000Hmm、120kW尺寸为≤800W×800D×2000Hmm,240kW尺寸为≤800W×800D×2000Hmm。以上90kW尺寸大于240kW尺寸,请澄清。
答:90kW、120kW、240kW尺寸更改为≤800W×800D×2000Hmm。
问题3:招标文件第四章 2、技术参数 2.3.9要求充电桩具备恒功率功能,恒功率电压范围400-750V,与技术参数表中90kW 最大输出电流120A,120kW 最大输出电流200A,240kW最大输出电流240A不符,参数中的最大输出电流均未达到恒功率范围400-750V所能输出的最大电流,90kW最大输出电流应为225A,120kW最大输出电流应为300A(单枪最大250A),240kW最大输出电流应为600A(单枪最大250A)请澄清。
答:90kW、120kW、180kW、240kW充电桩要求具备恒功率功能,恒功率电压范围400-750V,不再限制充电桩的最大输出电流,仅限制充电桩单枪最大输出电流为250A。
问题4:由贵司主导、组织开展的《洋湖垸和市广电2个公交站场充电桩项目设备 采购及安装项目》(招标编号:2019-zb-005)和《南湖等3个公交站场充电桩项目设备采购及安装项目》(招标编号:2019-zb-006)招标项目,经仔细阅读贵司招标文件内容: 疑惑:两份招标文件、同一招标代理机构、两家不同招标人、同一开标地点及同一时间。 请问:投标人是否可以同时参与两家不同招标人的投标活动? 请释疑,谢谢!
答:按招标文件执行。
三、开标时间
本项目投标截止时间、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时间、开标时间修改为:2019年 12月19日上午9:00(北京时间),开标地点不变。
本公告作为招标文件的组成部分,与招标文件具有同等法律效力,招标公告、招标文件如涉及上述内容的应作相应修改,若本公告与招标文件有不一致之处,应以本公告为准。
招标人:长沙交通投资控股集团有限公司
招标代理:长沙市规划设计院有限责任公司
日期:2019年12月 2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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