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长沙大王山旅游基础设施项目施工-采购总承包项目招标公告招标文件澄清与修改

发布日期: 2019-10-14    浏览量:

项目名称 长沙大王山旅游基础设施项目施工-采购总承包项目
项目编号 A4301002019001811
交易分类 房屋市政 所属管辖范围 湘江新区
相关公告

湖南湘江新区投资集团有限公司对长沙大王山旅游基础设施项目施工-采购总承包项目进行国内公开招标,该项目已经长沙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以湘新发改投[2019]93号批准建设,2019年9月29日在湖南省招标投标监管网http://www.bidding.hunan.gov.cn、长沙公共资源交易电子服务平台http://fwpt.csggzy.cn/、湖南湘江新区门户网http://www.hnxjxq.gov.cn/xqzw/等媒介同步发布招标公告。现对该项目发布招标答疑及补充公告。

  1. 对投标人疑问的回复

1、澄清时间过短,且为节假日,给的工作日只有2天,存在不合理性,建议延迟。答复如下:

澄清时间符合要求,不存在不合理。

2、招标文件中存在部分未公开的发包人相关管理办法,如《湖南湘江新区管理委员会政府性投资建设项目工程品质评价管理办法》、《政府投资建设项目工程变更与支付管理办法》(湘新管发〔2016〕14号)及《湖南湘江新区发展集团有限公司建设项目变更及签证管理暂行办法》(湘江集团发〔2016〕68号)等地方和发包人规定,建议明确查阅方式,以便更好理解招标要求。答复如下:

以上文件详见附件。


    3
、招标公告第2.5条规定工期730日历天,初步设计文件内工期为18个月,两处工期要求不一致。请明确工期以哪个为准?答复如下:

以招标公告第2.5条规定工期730日历天为准。

4、招标公告3.4.3 要求“拟任的技术负责人应具有与市政公用工程相适应的高级(含)及以上职称”,请问与市政公用工程相适应的专业是否包含市政、桥梁、轨道等专业?答复如下:

市政、桥梁、轨道专业是属于市政公用工程相适应的专业。

5、招标文件第一章招标公告 3.4.4规定“省内企业项目负责人、技术负责人和省外企业上述人员在湖南省内在建工程情况以开标当日在湖南省建筑工程监管信息平台查询为准。同时,省外企业由企业所在地地(市)级及以上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提供上述人员无在建工程证明或官方查询网址。”请问:如省外企业所在地建设行政主管部门已取消开具人员的无在建工程证明,那么对上述人员的无在建资格审查是否只需提供企业所在地地(市)级及以上建设行政主管部门官网查询结果即可?答复如下:

省外企业由企业所在地地(市)级及以上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提供上述人员无在建工程证明或官方查询网址。

6、合同专用条款第10.4.1.1款第(1)条 其中规定“当工程量变更增量小于原工程量的15%(含15%)时,其综合单价采用原综合单价;当工程量变更增量大于15%以上时,其超出15%以上部分综合单价参照现行的消耗量标准、市场价格和相应费用,结合投标优惠率由监理人和发包人参照专用条款第4.4款确定;”。该部分内容划了删除线,是否为删除内容,不属于合同内容,请予以明确。答复如下:

以本次澄清与修改最新发布的合同文本为准。

7、专用合同条款第12条第12.1款“合同价格形式”同时规定了“单价合同”和“总价合同”的风险范围、风险费用计算方法等内容,且内容相同;同时,在第12.3.3款和第12.3.4款又分别规定了“单价合同的计量”、“总价合同的计量”。合同协议书中对合同价格形式也未做选取。请明确本项目为单价合同还是总价合同。答复如下:

本项目为单价合同。

8、第八章投标文件格式二、商务部分 要求“商务部分中《E.3:清单项目直接费用预算表》、《E.4清单项目人材机用量与单价表》、《E.5清单项目费用计算表(综合单价表、一般计税法)》纸质文件只需提供一份。”请问这三个表格能否只提供电子版,不提供纸质文件?答复如下:

按招标文件要求执行。

9、招标文件合同专业条款价格调整的依据文件有两个:湘建价〔2014〕170号文《湖南省建筑工程材料预算价格编制与管理办法》以及湖南省建设厅湘建价[2018]129号文。8.4 材料与工程设备的保管与使用 8.4.1 发包人供应的材料设备的保管费用的承担: 按湘建价〔2014〕170号文《湖南省建筑工程材料预算价格编制与管理办法》规定执行 。11.1 市场价格波动引起的调整 第 3 种方式:其他价格调整方式: 本合同范围内主要材料,因物价波动引起的价格调整,按照湖南省建设厅湘建价[2014]170号文的规定执行2.6报价依据及说明:(5)在合同工期范围内,主要材料价格遇到政策性调整时,按照湖南省建设厅湘建价[2018]129号文的规定执行。湖南省建设厅湘建价[2018]129号文中明确规定:“本办法自2018年11月5日起施行,有效期至2023年11月4日止。我厅之前发布的建筑工程材料价格管理的有关与本办法不一致的,以本办法为准。” 根据湘建价[2018]129号文件,湘建价[2014]170号文件应已废止。请明确本项目是否选用湘建价[2014]170号文件作为调整价格的依据?答复如下:

按《湖南省建筑工程材料预算价格编制与管理办法》(湘建价[2018]129号)执行。

10、本项目合同条款及用户需求书以本次发布的为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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