有股权转让、国有资产转让再次挂牌申请表
人民币单位:元
标的名称 | 长沙市国有住宅5套(详见《拍卖标的清单》) | |
前次挂牌 | 再次挂牌 | |
挂牌编号 | CSCQ2021145 | |
挂牌时间 | 自 2021 年 6 月 29 日 至 2021 年 7 月 12 日 | 自 2021 年 8 月 30 日 至 2021年 9 月 10 日 |
挂牌价格 | 9490000元 | 2065396元 |
交易条件 | 1、意向受让方须在拍卖公告规定的报名时间内交纳竞买保证金 83万元 (详见拍卖标的清单)到交易中心的指定账户(户 名:长沙公共资源交易中心投标保证金专户 账 号:4318 9999 1010 0037 57150 00277 开户行:交通银行长沙潇湘支行 );同时另需向拍卖人交付履约保证金73万元(详见拍卖标的清单),户名:湖南赛德拍卖有限公司;账号:696980503910001;开户行:招商银行长沙窑岭支行(转账时均请备注竞买人名称)。若转让成交,在《产权交易合同》签订后,则交易保证金在扣除全部交易服务费后可转为交易价款的一部分;若未能成功则交易保证金原途径全额无息退还。 2、意向受让方自被确定为最终受让方后,须在3个工作日内与转让方签订产权交易合同,并按生效的合同约定期限,将交易价款付至交易中心的资金结算帐户。如投资方因自身原因退出本次交易或拒绝在被确定为受让方后次日起3个工作日内与转让方签署《产权交易合同》的,则交纳的交易保证金在扣除全部交易服务费后作为向转让方支付的违约金。 3、意向受让方(竞买人)在竞买标的时,应保证以不低于标的挂牌价报价(其他竞买人已报价或有更高报价的,本项保证失效)。否则,竞买人报名交纳的交易保证金在扣除全部交易服务费后作为向转让方支付的违约金。 | 1、意向受让方须在拍卖公告规定的报名时间内交纳竞买保证金 17万元 (详见拍卖标的清单)到交易中心的指定账户(户 名:长沙公共资源交易中心投标保证金专户 账 号:4318 9999 1010 0037 57150 00304 开户行:交通银行长沙潇湘支行 );同时另需向拍卖人交付履约保证金 17万元 (详见拍卖标的清单),户名:湖南赛德拍卖有限公司;账号:696980503910001;开户行:招商银行长沙窑岭支行(转账时均请备注竞买人名称)。若转让成交,在《产权交易合同》签订后,则交易保证金在扣除全部交易服务费后可转为交易价款的一部分;若未能成功则交易保证金原途径全额无息退还。 2、意向受让方自被确定为最终受让方后,须在3个工作日内与转让方签订产权交易合同,并按生效的合同约定期限,将交易价款付至交易中心的资金结算帐户。如投资方因自身原因退出本次交易或拒绝在被确定为受让方后次日起3个工作日内与转让方签署《产权交易合同》的,则交纳的交易保证金在扣除全部交易服务费后作为向转让方支付的违约金。 3、意向受让方(竞买人)在竞买标的时,应保证以不低于标的挂牌价报价(其他竞买人已报价或有更高报价的,本项保证失效)。否则,竞买人报名交纳的交易保证金在扣除全部交易服务费后作为向转让方支付的违约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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对受让方 的资格要求 | 1、有良好的财务状况和支付能力的企业法人( √ )或具有完全民事行为能力的自然人( √ )。(√或×)
2、意向受让方为企业法人的,须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有效存续且能独立承担民事责任。
3、须在挂牌或拍卖公告公布的报名截止时间内交纳竞买保证金83万元 (详见拍卖标的清单)到交易中心的指定账户(户 名:长沙公共资源交易中心投标保证金专户 账 号:4318 9999 1010 0037 57150 00277 开户行:交通银行长沙潇湘支行 )。同时另需向拍卖人交付履约保证金 73万元(详见拍卖标的清单),户名:湖南赛德拍卖有限公司;账号:696980503910001;开户行:招商银行长沙窑岭支行(转账时均请备注竞买人名称)。
| 1、有良好的财务状况和支付能力的企业法人( √ )或具有完全民事行为能力的自然人( √ )。(√或×)
2、意向受让方为企业法人的,须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有效存续且能独立承担民事责任。
3、须在挂牌或拍卖公告公布的报名截止时间内交纳竞买保证金 17万元 (详见拍卖标的清单)到交易中心的指定账户(户 名:长沙公共资源交易中心投标保证金专户 账 号:4318 9999 1010 0037 57150 00304 开户行:交通银行长沙潇湘支行 )。同时另需向拍卖人交付履约保证金 17万元 (详见拍卖标的清单),户名:湖南赛德拍卖有限公司;账号:696980503910001;开户行:招商银行长沙窑岭支行(转账时均请备注竞买人名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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其他需披 露的事项 | ||
本转让方向长沙公共资源交易中心提交再次挂牌申请,并且承诺:本转让方提供的材料真实、准确、有效,本项目其他内容及本转让方的相关承诺均不作任何变更。
转让方(盖章):
法定代表人(签字):
日期: 年 月 日 |
拍卖流程与参拍须知
一、报名登记
1、 竞买人请在拍卖公告规定的时间内缴纳竞买保证金和履约保证金(以下简称保证金),并持本人/单位有效身份证明件到拍卖人指定的报名地点办理竞买报名登记手续,拟参加多个标的竞买的竞买人应按照各标的保证金金额提前缴纳足额保证金。未办理报名登记手续的竞买人不能参加竞买。办理报名登记手续时竞买人应提交以下资料:
1.1 竞买人为自然人的,提交本人有效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
1.2 竞买人为法人机构、组织的,提交加盖公章的营业执照副本复印件、法人代表证明、法人代表身份证复印件。法人代表授权委托办理报名手续的,还需提交法人代表授权委托书及授权代理人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
2、 保证金金额详见附件1《拍卖标的清单》,保证金可以转账或POS机刷卡(不接受信用卡)方式缴纳,不接受现金缴款。
3、 竞买保证金缴纳账户:
开户单位:长沙公共资源交易中心投标保证金专户
开户银行:交通银行长沙潇湘支行
账号: 4318 9999 1010 0037 57150 00304
(转账时请备注:“竞买保证金”+竞买人姓名+竞买标的名称)
4、 履约保证金缴纳账户:
开户单位:湖南赛德拍卖有限公司
开户银行:招商银行长沙窑岭支行
账号: 696980503910001
(转账时请备注:“履约保证金”+竞买人姓名+竞买标的名称)
5、 报名登记与保证金缴纳截止时间:即日起至2021年9月10日下午16时止(以银行到 账时间为准)
6、 报名地址:长沙市芙蓉中路一段163号新时代广场北栋2301室
7、 咨询电话:84168629、13755168559 寻女士
二、标的展示与查勘
1、 标的展示时间:即日起至2021年9月10日下午16时止
2、 标的展示地址:标的所在地,详见附件1《拍卖标的清单》
3、 查勘标的联系电话:13755168559 寻女士
三、拍卖会
1、 拍卖会时间:2021年9月14日下午15时
2、 拍卖会地点:长沙市岳麓区岳华路279号长沙公共资源交易中心二楼拍卖厅
四、佣金及成交价款缴纳
1、佣 金:成交后买受人按照成交价的4.5%支付佣金。
2、成交价款:买受人须在拍卖之日起3个工作日内,将成交价款付至以下指定账户:
开户银行:交通银行长沙潇湘支行
账号: 4318 9999 1010 0037 57150 00304
(付款请备注:买受人姓名+成交标的名称成交款。若由他人代付则加注:代某某付成交标的名称成交款)
3、交易服务费:买受人须于成交当天在长沙公共资源交易中心服务窗口向长沙公共资源交易中心支付交易服务费,收取标准参照《湖南省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关于我省公共资源交易服务收费的通知》(湘发改价费[2019]363号、湘发改价费[2019]366号)。
五、成交手续
拍卖成交后,买受人与拍卖人签订《拍卖成交确认书》。买受人按约定支付全部成交款、佣金后,方可领取《拍卖成交确认书》,凭《拍卖成交确认书》与委托人约定办理标的实物移交以及不动产产权转移登记手续。
六、标的移交与办理不动产产权转移登记手续
详见拍卖文件中的《标的简介与特别说明》
七、退款
1、 未成交者所缴纳的竞买保证金及履约保证金,在拍卖会结束后五个工作日内,分别由保证金收款人在五个工作日内退到竞买人报名时在《竞买登记表》登记的账户上(原账号退回)。
2、 成交者缴纳的竞买保证金转为部分价款,履约保证金转为拍卖佣金。转为佣金之后的履约保证金如有剩余,则剩余部分在买受人办理不动产产权转移登记完毕后,向拍卖人提供新的不动产登记证书复印件,由拍卖人在五个工作日内按原账号退回。
八、报名及参拍注意事项
1、 竞买人付款凭证备注不明晰的,拍卖人不予办理竞买登记手续。
2、 报名登记时需持本人/单位有效身份证明文件办理竞买登记手续,非本人/单位报名的则必须和委托人一起到报名地点办理委托拍卖手续。
3、 住宅仅限于自然人购买。
4、 拍卖会竞买人使用号牌报价、签署《拍卖笔录》、《拍卖成交确认书》及接收标的须是同一自然人或法人机构、组织。
九、售后服务电话:84168629
湖南赛德拍卖有限公司
2021年 8月 25日
拍卖规则与竞买注意事项
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拍卖法》、商务部《拍卖管理办法》等法律、法规,以及有关行业标准和拍卖交易惯例,制定本场拍卖会《拍卖规则与竞买注意事项》如下:
1、 竞买人经过拍卖人的资格审核、足额交纳竞买保证金和履约保证金(以下简称保证金)、填写竞买登记表、办理报名登记手续,即可获得竞买资格。
2、 竞买人一经报名,即表明已全部了解本《拍卖规则与竞买注意事项》,接受本《拍卖规则与竞买注意事项》的全部条款的约束,承担《拍卖规则与竞买注意事项》中约定的有关义务。
3、 竞买人竞买前应认真咨询、查看标的,拍后不得反悔。未咨询、查看标的而参加竞买者,责任自负。
4、 本次拍卖会的拍卖标的为:长沙市国有住宅5套第二次拍卖,面积46.8㎡~97.5㎡。详情请见《标的简介与特别说明》、《拍卖标的清单》及相关附属资料。拍卖时以竞买人所视标的现状为准。拍卖人、委托人提供的标的所有信息以及对标的所作的介绍、评价仅供竞买人参考,不代表拍卖人对其真实性、完整性、准确性的担保和承诺。
5、 本次拍卖会的拍卖标的约定使用有保留价(底价)的增价拍卖方式,起拍价和增价幅度由拍卖师现场决定并当场宣布。拍卖师可依据竞价情况随时调整增价幅度、裁判和处理拍卖中的争议,直至中止拍卖。
6、 竞买人请保管好应价号牌,不得随意转让,拍卖师只依据号牌报价。否则由此引起的纠纷,由号牌领取人负责。
7、 竞买人竞价时可以采用无声应价和有声报价相结合的方式,因此竞买人举牌示意或口头叫价均可。无声应价时每次举牌表示递增一个增价幅度,有声报价时竞买人可不受增价幅度的限制,以增价幅度的整倍数自由叫价。口头叫价需同时举牌,无号牌叫价无效。
8、 竞买人一旦举牌应价或口头报价即发生法律效力,不得反悔、撤回。除非其他竞买人有更高的应价或报价时,该应价或报价才丧失约束力。
9、 竞买时,拍卖师对竞买人的最高应价或报价采用三声报价制。当竞买人的最高应价或报价已达到或超过底价,并为拍卖师所接受且无其他竞买人再加价时,拍卖师以落槌方式表示成交。落槌前竞买人举牌应价或口头报价有效,落槌后无效。
10、拍卖成交后,买受人应当场签署《拍卖笔录》、《拍卖成交确认书》。《拍卖笔录》与《拍卖成交确认书》是对拍卖成交的书面确认,不影响拍卖已成交的事实与法律效力,两份文书共同构成一份完整的竞价买受合同。买受人成交后不得反悔,若有反悔,除所付保证金不予退还外,还须向拍卖人支付该拍卖标的成交价10%的经济损失费,并按《中华人民共和国拍卖法》第三十九条的有关规定承担其法律责任。
11、成交后买受人所交的竞买保证金不退,抵扣成交款,不足部分按照要求付至拍卖人指定账户。履约保证金转为拍卖佣金后,如有剩余部分则在买受人办理不动产产权转移登记完毕后五个工作日内按原账号退回。
12、拍卖人向竞买人所作的《标的简介与特别说明》,以及竞买人向拍卖人出具的《竞买承诺书》,亦为本《拍卖规则与竞买注意事项》组成部分。
13、请遵守场内秩序,注意文明礼貌。竞买人之间不得恶意串通竞价,不得采取威胁、恐吓等手段胁迫他人竞价,违者将承担相关法律责任。
湖南赛徳拍卖有限公司
2021年8月25日
标的简介与特别说明
一、标的简介
标的名称:长沙市国有住宅5套第二次拍卖,面积46.8㎡~97.5㎡,详见附件1《拍卖标的清单》。
标的简介:所有标的权证手续齐全,产权清晰,住宅均为空置。房屋的坐落、权证号、面积等详见附件1《拍卖标的清单》及附后的权证复印件。
(注:以上介绍转载自委托人和评估公司提供的相关资料,数据仅供参考,如有出入以实物现状为准。请竞买人在竞买前自行实地勘查核实。)
二、特别说明
1、本场拍卖会各位竞买人已办理竞买登记手续参加竞买,视作已对标的进行了现场查勘、到相关管理部门就包括但不限于交易税费、产权转移登记手续、土地出让金或土地收益金等问题进行了咨询了解,并对标的转让的有效性、合法性已无异议,完全接受标的的质量和权属现状。拍卖人对标的已依法进行展示。
2、委托人、拍卖人已对标的资料进行了全面如实的披露,但并不表明能够对标的所有瑕疵,特别是隐蔽的瑕疵进行了全部揭示,竞买人在竞买前应自行对标的的现状和相关国家政策进行全面勘察、核实,并充分了解标的可能存在的风险和瑕疵(包括但不限于转让标的产权转移登记手续、税费变化及其他可能影响产权过户及增加交易成本等方面的风险)。竞买人在办理竞买手续后,则视为充分知晓并认可标的可能存在的所有风险及瑕疵,成交后,竞买人不能以此为由拒不按时足额支付成交价款及进行资产交接。
3、拍卖人提供的图片、建筑物的各种参数、标的介绍等仅供参考,不代表拍卖人及委托人的承诺,标的物权状况最终以不动产登记部门颁发的不动产登记证书记载的内容为准,买受人不得以任何理由,要求变更成交价格。
4、由于本次拍卖的住宅竞买人均需要具备长沙市规定的购房资格,因此竞买人参加拍卖前,需自行到房产管理部门确定是否拥有购房资格。如拍卖成交后,由于买受人无购房资格导致无法过户的,所有责任及损失由买受人自行承担。买受人不得以此为由拒绝支付价款及佣金或要求改变、退还成交价款及佣金。
5、拍卖成交且买受人付清全部应付款项后,买受人凭《拍卖成交确认书》与委托人约定办理标的实物移交。
6、拍卖成交后,买受人按照通知时限前往不动产登记管理部门办理不动产产权转移登记手续,拍卖人与委托人协助办理。
7、拍卖标的在交付、过户、不动产产权转移登记等手续中所发生的包括但不限于房屋交易增值税、土地增值税、城建税及附加、契税、交易费、印花税、工本费等,由委托方与买受人依照法律法规、当地政府行政规章的规定和标准,依法各自承担。拍卖标的中的土地使用权性质为划拨土地的,所需缴纳的土地出让金或土地收益金由买受人负责。
8、佣金及成交价款缴纳详见本指南之《拍卖流程与参拍须知》第四项约定。
9、因标的空置时间较长,存在包括但不限于房屋漏水、起霉、墙体破损等各种显性瑕疵,买受人若需对房屋装修、修缮、改造,费用自行承担。在装修、修缮、改造过程中,须符合住建、消防等相关职能部门及当地物业管理部门要求,不得违反有关规定,不得擅自改动房屋结构。否则由此产生的一切后果以及给他人带来的危害,全部风险和法律责任由买受人自行承担,委托人概不负责。
10、标的移交前,如房屋有欠缴的物业管理、水电费等其他费用的,由委托方负责。拍卖成交后,标的如存在包括但不限于无水、无电、无燃气、无网络等各种情况的,由买受人自行向水、电、燃气、电信等相关政府部门申请过户、登记,开通使用。
11、本次拍卖的为国有资产,产权单位及委托人申明不开具房款票据。
12、标的给排水、供电、消防系统以实物现状为准。
附件1:《拍卖标的清单》
附件2:权证复印件
附件3:标的图片
湖南赛德拍卖有限公司
2021年 8月 25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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