受委托,我公司将于2021年1月8日15:00时在长沙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按现状对标的长沙市望城区郭亮中路107号、121号、123号、125号房屋的租赁权进行公开拍卖,标的即日起开始展示,展示地为标的坐落地,有意竞买者请于1月6日下午4时前携进账单(竞买保证金:贰万元,履约保证金壹万元)及有效身份证办理竞买登记手续。咨询电话:屈经理18900728200
竞买保证金账户:长沙公共资源交易中心投标保证金专户;账号43189 99910 10003 757150 00198 ;开户行:交通银行长沙潇湘支行(缴款转账时请备注竞买人姓名和标的名称)
履约保证金账户:湖南省兆龙拍卖行有限责任公怀;账号800041207102019;开户行:长沙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华夏支行
咨询电话:湖南省兆龙拍卖行有限责任公司 18900728200(屈)
表一 转让标的简况
转让标的基本情况 | 标的名称 | 长沙市望城区郭亮中路107号、121号、123号、125号房屋租赁权 | |||||
项目编号 | CSCQ2020283 | ||||||
挂牌价格 | 万元(详见附表) | ||||||
挂牌起始日期 | 2020 年 12 月 21 日 | ||||||
挂牌期满日期 | 2021 年 1 月 4 日 | ||||||
挂牌公告期 | 自公告之日起 10 个工作日。(不少于10个工作日) | ||||||
挂牌期满未征集到意向受让方 | 同意延期 / 个工作日。(最长至评估报告有效期止) | ||||||
表二 转让方简况 | |||||||
转 让 方 基 本 情 况 | 转让方名称 | 中国人民银行望城支行 | |||||
住所 (地址) |
长沙市望城区郭亮中路113号 | ||||||
企业单位填写 | 行政事业单位填写 | ||||||
注册号 | 11430122444992872Q | 单位性质 | 机关 | ||||
所属行业 | / | 预算形式 | / | ||||
企业组织形式 | / | 事业单位 法人证号 | / | ||||
注册资本(万元) | / | 主管部门 | / | ||||
法定代表人 | 陆文贤 | 主要负责人 | / | ||||
产权转让行为内部决策和批准情况 | 单位内部决策文件 | 办公用房处置、利用审批表 | |||||
批准的监管机构 | 办公用房处置、利用审批表 | ||||||
批准文号 | 办公用房处置、利用审批表 | ||||||
其他需披露的事项 |
注:如为多个转让方联合转让的,应分别填写本表。
表三 转让标的明细清单——房屋建筑物 | ||||||
人民币单位:元 | ||||||
序号 | 建筑物 名称 | 地 址 | 权证号 | 建筑面积 (平方米) | 评估现值 | 备 注 |
1 | 郭亮中路107号 | 郭亮中路107号 | 湘(2018)望城区不动产权第0028792 | 373.58 | 61977元/月 | 1楼 |
2 | 郭亮中路121号 | 郭亮中路121号 | 湘(2018)望城区不动产权第0028792 | 30.33 | 4704元/月 | 1楼 |
3 | 郭亮中路123号 | 郭亮中路123号 | 湘(2018)望城区不动产权第0028792 | 63.34 | 9824元/月 | 1楼 |
4 | 郭亮中路125号 | 郭亮中路125号 | 湘(2018)望城区不动产权第0028792 | 95.22 | 6542元/月 | 1-2/2楼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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总 计 |
续表三 转让标的明细清单——土地使用权
人民币单位:元
序 号 | 土地位置 | 使用权 证 号 | 土地 性质 | 土地 用途 | 面积(平方米) | 本次处置 评估现值 | 备 注 | |
总面积 | 本次处置面积 | |||||||
1 | 长沙市望城区高塘岭街道中国人民银行望城支行办公楼及办公附属用房 | 湘(2018)望城区不动产权第0028792 | 划拨/自建房 | 机关团体用地/办公 | 11542.802 | / | / | 部分房屋租赁权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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总 计 |
表三 转让标的明细清单——房屋建筑物(构筑物)出租
人民币单位:元
建筑物名称 | 地理位置 | 权证号 | 装修等级 | 室内装修 | 评估情况 | 备 注 | ||
面积 (平方米) | 出租年限 (年) | 评估价值 | ||||||
郭亮中路107号 | 长沙市望城区郭亮中路107号 | 湘(2018)望城区不动产权第0028792 | 初级 | 有 | 373.58 | 3 | 61977元/月 | / |
郭亮中路121号 | 长沙市望城区郭亮中路121号 | 湘(2018)望城区不动产权第0028792 | 初级 | 有 | 30.33 | 3 | 4704元/月 | / |
郭亮中路123号 | 长沙市望城区郭亮中路123号 | 湘(2018)望城区不动产权第0028792 | 初级 | 有 | 63.34 | 3 | 9824元/月 | / |
郭亮中路125号 | 长沙市望城区郭亮中路125号 | 湘(2018)望城区不动产权第0028792 | 初级 | 有 | 95.22 | 3 | 6542元/月 | / |
表四 交易条件及受让方资格要求、交易方式
交
易
条
件 | 价款支付方式 | 一次性( )或分期( √ )(√或╳) | |||||
1、意向受让方须在拍卖公告规定的报名时间内交纳竞买保证金 20000/标的 到交易中心的指定账户(户 名:长沙公共资源交易中心投标保证金专户 账 号:4318 9999 1010 0037 57150 00198 开户行:交通银行长沙潇湘支行 )。若转让成交,在《产权交易合同》签订后,则交易保证金在扣除全部交易服务费后可转为交易价款的一部分;若未能成功则交易保证金原途径全额无息退还。 2、意向受让方自被确定为最终受让方后,须在3个工作日内与转让方签订产权交易合同,并按生效的合同约定期限,将交易价款付至交易中心的资金结算帐户。如投资方因自身原因退出本次交易或拒绝在被确定为受让方后次日起3个工作日内与转让方签署《产权交易合同》的,则交纳的交易保证金在扣除全部交易服务费后作为向转让方支付的违约金。 3、意向受让方(竞买人)在竞买标的时,应保证以不低于标的挂牌价报价(其他竞买人已报价或有更高报价的,本项保证失效)。否则,竞买人报名交纳的交易保证金在扣除全部交易服务费后作为向转让方支付的违约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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对 受 让 方 的 要 求 和 资 格 条 件 | 1、有良好的财务状况和支付能力的企业法人( )或具有完全民事行为能力的自然人( )。(√或╳)
2、意向受让方为企业法人的,须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有效存续且能独立承担民事责任。
3、须在挂牌或拍卖公告公布的报名截止时间内交纳竞买保证金 贰 万元到交易中心的指定账户(户 名:长沙公共资源交易中心投标保证金专户 账 号:4318 9999 1010 0037 57150 00198 开户行:交通银行长沙潇湘支行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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交 易 方 式 | 网络竞价( )拍卖( )招投标(综合评审)( );如只产生一个符合条件的意向受让方,则按挂牌价与意向受让方报价孰高原则成交签约。 | ||||||
项目联系(监督)人 | 电话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