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长沙经开区区块链产业园项目9#栋厂房拆除及残值回收项目竞争性谈判公告

发布日期: 2020-08-28    浏览量:

项目名称 长沙经开区区块链产业园项目9#栋厂房拆除及残值回收项目
项目编号 CSCQ2020212
交易分类 国有资产处置 所属管辖范围 长沙县
相关公告

湖南昊坤工程咨询有限公司 受 长沙经济技术开发区星沙产业基地开发有限公司 的委托,对 长沙经开区区块链产业园项目9#栋厂房拆除及残值回收项目进行竞争性谈判采购,现邀请符合资格条件的供应商参加谈判。
1、项目名称:长沙经开区区块链产业园项目9#栋厂房拆除及残值回收项目
  用途、数量、简要技术要求或者采购项目的性质:
  1.1、项目名称:长沙经开区区块链产业园项目9#栋厂房拆除及残值回收项目
  1.2、项目信息:

序号

品目分类

标的名称

规格型号

数量

计量单位

预算单价(元)

预算金额(元)

1

拆除工程

长沙经开区区块链产业园项目9#栋厂房拆除及残值回收项目

详见谈判文件第四章采购需求

1

1、拆除部分: 287551.03元

2、残值回收部分:641831.24

1、拆除部分: 287551.03元

2、残值回收部分:641831.24

 1.3、项目其他情况说明:

    招标备案编号: CSJKQXM-2020149 (本编号用于招标代理机构办理项目备案及资料归档)

  1.4、 需要落实的政府采购政策:中小微企业,不发达地区和少数民族地区产业,监狱企业,节能产品,环保产品,两型产品,残疾人福利性企业
2、项目编号:
  招标代理编号:HNHK-2020ZC107
3、项目预算: 1、拆除部分: 287551.03元2、残值回收部分:641831.24

    最高限价:287551.03(拆除部分)。本项目残值回收部分下限价:641831.24元,本项目投标人需对拆除部分进行优惠报价及对残值回收部分不低于下限价进行报价。投标人在投标报价时须考虑残值回收实际价值,投标人须承诺残值回收风险自行承担,自负盈亏,由承包人自行回收处理。
4、供应商资质:
  4.1、是否接受联合体:否
  4.2、供应商基本资格条件: 

4.2.1、供应商需具备《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的基本资格条件,并提供以下资格证明文件:

1)法人提交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原件或者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原件及提供被授权代表人在投标单位近三个月(2020年2月-2020年7月)内任意连续三个月的社保证明并附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原件,自然人提交身份证复印件;

2)法人提交企业法人营业执照副本(或者法人登记证书)以及组织机构代码证副本复印件;

3)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险费的证明材料:各提供下列材料之一:

①、缴纳税收证明资料:《税务登记证》复印件,或者近半年(2020年2月-2020年7月)内任意连续三个月依法缴纳税收的证明(纳税凭证复印件),或者委托他人缴纳的委托代办协议和近半年(2020年2月-2020年7月)内任意连续三个月的缴纳证明(收据复印件),或者法定征收机关出具的依法免缴税收的证明原件;

②、缴纳社会保险证明资料:《社会保险登记证》复印件,或者近半年(2020年2月-2020年7月)内任意连续三个月依法缴纳社会保险的证明(缴费凭证复印件),或者委托他人缴纳的委托代办协议和近半年(2020年2月-2020年7月)内任意连续三个月的缴纳证明(收据复印件),或者法定征收机关出具的依法免缴保险费的证明原件;

4) 提供2018年度或2019年度经会计师事务所审计的财务报告复印件(至少包含资产负债表、利润表和现金流量表);公司成立时间不足一年的,提供银行资信证明。(从每年的1月1日至4月30日,如投标人无法提供上一年度上述资料,则可以再上一年度的上述资料为准,从每年的5月1日开始至12月31日,投标人应当提供上一年度上述资料)

5)投标人具有实行了“三证合一”或者“多证合一”登记制度改革的新证,视同为持有工商营业执照、组织机构代码证和税务登记证等相关证件,符合基本资格条件的相关条款,未实行登记制度改革的证件在有效期内的继续有效使用。

6)其他说明:非法人组织参与投标需提供的相关材料及其他说明。

  4.3、供应商特定资格条件:

   (1) 湖南省外企业须按照湘建建【2015】190号文件要求办理省外入湘企业基本情况登记(以“湖南省住房和城乡建设网”查询为准)或具有入湘施工登记证(处于有效期内)

   (2) 企业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发的钢结构工程专业承包叁及以上资质,资质证书处于有效期内;

   (3) 企业具有有效施工企业安全生产许可证,安全生产许可证处于有效期

  4.4、供应商应提交的证明材料及说明:

4.4.1、提交《资格证明材料承诺函》原件,(格式见附件);

4.4.2、法人提交企业法人营业执照副本(或者法人登记证书)以及组织机构代码证副本复印件;

4.4.3、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险费的证明材料:各提供下列材料之一:

①、缴纳税收证明资料:《税务登记证》复印件,或者近半年2020年2月-2020年7月)内任意连续三个月依法缴纳税收的证明(纳税凭证复印件),或者委托他人缴纳的委托代办协议和近半年2020年2月-2020年7月)内任意连续三个月的缴纳证明(收据复印件),或者法定征收机关出具的依法免缴税收的证明原件;

②、缴纳社会保险证明资料:《社会保险登记证》复印件,或者近半年2020年2月-2020年7月)内任意连续三个月依法缴纳社会保险的证明(缴费凭证复印件),或者委托他人缴纳的委托代办协议和近半年2020年2月-2020年7月)内任意连续三个月的缴纳证明(收据复印件),或者法定征收机关出具的依法免缴保险费的证明原件;

4.4.4、提供2018年度或2019年度经会计师事务所审计的财务报告复印件(至少包含资产负债表、利润表和现金流量表);公司成立时间不足一年的,提供银行资信证明。(从每年的1月1日至4月30日,如投标人无法提供上一年度上述资料,则可以再上一年度的上述资料为准,从每年的5月1日开始至12月31日,投标人应当提供上一年度上述资料)

4.4.5、投标人具有实行了“三证合一”登记制度改革的新证,视同为持有工商营业执照、组织机构代码证和税务登记证,符合基本资格条件的相关条款;投标人具有实行了“五证合一”登记制度改革的新证,视同为持有工商营业执照、组织机构代码证、社保登记证和税务登记证,符合基本资格条件的相关条款。如为“三证合一”或“五证合一”请单位自行说明

4.4.6、其他说明:非法人组织参与投标需提供的相关材料及其他说明。

5、资格审查证明材料的递交:
  5.1、 递交方式:按本公告第4.4规定提交的证明材料及说明应胶装装订成册,一式两份。
  5.2 、递交时间:资格审查证明材料的递交截止时间为 2020年9 月4 日17:00(北京时间)。逾期送达的,不予受理。
  5.3 、递交地点:长沙市万家丽北路星雅美辰1号栋(山东商会大厦)8楼(湖南昊坤工程咨询有限公司)

5.4、资格审查时间为:2020年9 月7日14:00
6、确定邀请供应商:
  谈判小组应当确定所有符合条件的供应商参与竞争性谈判采购活动。
7、谈判文件获取:
  7.1、 获取谈判文件的方式:现场报名
  7.2 、获取谈判文件的截止时间:2020年 9 月10日17:00(北京时间)。
  7.3 、获取谈判文件的地点:长沙市万家丽北路星雅美辰1号栋(山东商会大厦)8楼(湖南昊坤工程咨询有限公司)
  7.4 、谈判文件的售价:400元。
8、响应文件提交的截止时间、开启时间及地点:
  8.1、响应文件提交的截止时间: 2020年 9月11日14:00
  8.2、响应文件的开启时间: 2020年 9月 11日14:00
  8.3、响应文件提交的地点:长沙公共资源交易中心(长沙市岳麓区岳华路229号)。
9、 本公告期限:
  (3个工作日)自2020年8 月 28 日起至2020年9月2日
10、其他:

11、采购项目联系人姓名和电话:

采购人:长沙经济技术开发区星沙产业基地开发有限公司

联系人:吴女士

电 话:0731-84095672

地 址:长沙经济技术开发区蓝田北路1号星工场B1301

采购代理机构:湖南昊坤工程咨询有限公司

联 系 人:徐先生

电   话:18874139418

地   址:长沙市万家丽北路星雅美辰1号栋(山东商会大厦)8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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