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长沙先导恒伟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持有长沙先导恒鼎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5%国有股权股权转让挂牌公告

发布日期: 2020-01-22    浏览量:

项目名称 长沙先导恒伟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持有长沙先导恒鼎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5%国有股权转让
项目编号 CSCQ2020023
交易分类 国有股权转让 所属管辖范围 长沙市
相关公告

根据挂牌审查通知,长沙先导恒伟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        

持有长沙先导恒鼎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5%股权标的在我所进行公开挂牌转让,现向社会公告并征集受让方。

公告期自2020122日至2020224(20个工作日),请有意买受人在公告期内到我所交易部进行受让登记申请,并于22416:00前交纳交易保证金115.50万元(以到达我所指定帐户为准。保证金指定账户:长沙公共资源交易中心投标保证金专户;账号:4318 9999 1010 0037 57150 00078;开户行:交通银行长沙潇湘支行),通过资格确认后获准参与(网络)竞价,竞价时间为202022610:00-11:00

咨询电话:长沙联合产权交易所交易部0731-82906688

指导电话:长沙市产权交易服务中心 0731-84423335

项目详细信息请登录:www.cscqjy.com.cn(长沙联合产权交易网)

 

长沙联合产权交易所

2020122



表一  转让标的简况

转让标的基本情况

标的名称

长沙先导恒伟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

持有长沙先导恒鼎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5%国有股权转让

项目编号

G2020GQZR0002

挂牌价格

 385 万元

挂牌起始日期           

 2020   1   22  

挂牌期满日期

 2020   2   24  

挂牌公告期

自公告之日起  20 个工作日。

挂牌期满未征集到意向受让方

同意延期  /  个工作日。(最长至评估报告有效期止)

表二  转让方简况

转让方名称

长沙先导恒伟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

住所

(地址)

湖南省长沙市岳麓区先导路179号湘江时代商务广场

企业单位填写

行政事业单位填写

注册号

91430100064223123G

单位性质

/

所属行业

房地产业

预算形式

/

企业组织形式

有限责任公司

事业单位

法人证号

/

注册资本(万元)

120000

主管部门

/

法定代表人

黄维

主要负责人

/

持有股权比例

49%

本次转让比例

5%

 

国有产权涉及

管理层及关联方情况

是否拟向管理层及关联方转让

目前管理层及关联方持股比例

/

本次管理层及关联方拟受让比例

/

拟受让股权管理层人员名单

/

拟受让股权

关联方名单

/

有限责任公司的其他股东成员或者中外合资企业的合营他方是否放弃优先购买权

/


表三  转让标的企业简况

标的企业名称

长沙先导恒鼎房地产开发

有限公司

所属行业

房地产业

成立时间

2014  10 14

企业类型

其他有限责任公司

住所

(注册地)

湖南省长沙市岳麓区枫林一路81号枫林宾馆枫林苑

经营范围

房地产开发经营;自有房地产经营活动;房屋租赁;场地租赁;自有厂房租赁;自建房屋的销售;物业管理;以自有资产进行实业投资(不得从事吸收存款、集资收款、受托贷款、发放贷款等国家金融监管及财政信用业务);城市基础设施建设。(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

主营业务

房地产开发经营

注册资本(万元)

2000

法定代表人

肖洛廒

职工人数

26

其中在岗:26

 

 

转让标的企业

股权结构情况

前十大股东名称

出资比例

1

湖南润宏置业有限公司

51%

2

长沙先导恒伟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

49%

转让标的企业

主要

财务

指标

数据

评估核准(备案)情况

评估机构

湖南中勤资产评估有限公司

评估基准日

 2019   2   28

核准(备案)日期

  2019  4   8  

核准(√)

备案(√)

资产总额(万元)

账面价值

159004.93

评估价值

163994.34

负债总额(万元)

账面价值

157152.70

评估价值

157152.70

所有者权益(万元)

账面价值

1852.23

评估价值

6841.64

转让标的对应的评估价值(万元)

342.082

核心无形资产主要内容

年    份

营业收入

(万元)

主营收入

(万元)

营业利润

(万元)

净利润

(万元)

  2018

0.00

0.00

-77.15

-77.15

  2017

0.00

0.00

0.10

0.10

产权转让行为内部决策和批准情况

出资单位决策文件

长先恒字[2020]2

企业内部决策文件

长沙先导恒鼎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股东会决议

批准的监管机构

长沙市人民政府国有资产监督管理委员会、

湖南湘江新区管理委员会

批准文号

长国资产权[2019]50

湖南湘江新区管理委员会主任办公会议纪要(2019年第4次)

其他需披露的事项

2019521日,湖南润宏置业有限公司通过公开挂牌交易,受让长沙先导恒伟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所持的长沙先导恒鼎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95%国有股权和长沙先导投资控股集团有限公司对长沙先导恒鼎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所享有的100%债权,目前,协议约定采取分期付款和分次过户,湖南润宏置业有限公司按协议约定完成54%股权价款和51%债权价款的缴纳,并取得长沙先导恒鼎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的51%股权。

 

  

 

表四  交易条件及受让方资格要求、交易方式

 

 

 

价款支付方式

一次性付款

1、意向受让方资格确认后3个工作日内,应支付交易保证金115.50万元(不少于挂牌价的30%)到联交所的指定账户(保证金指定账户:长沙公共资源交易中心投标保证金专户;账号:4318 9999 1010 0037 57150 00078;开户行:交通银行长沙潇湘支行)。若股权转让成交,产权交易合同签订后,则交易保证金可转为交易价款的一部分;若未能成交则交易保证金原途径全额无息退还。

2、意向受让方自被确定为最终受让方后,须在3个工作日内与转让方签订产权交易合同,并在签订产权交易合同后的5个工作日内,将交易价款(扣除交易保证金)付至联交所的资金结算帐户。如受让方因自身原因退出本次交易或拒绝在被确定为受让方后次日起3个工作日内与转让方签署《产权交易合同》的,则交纳的交易保证金在扣除全部交易服务费后作为向转让方支付的违约金。

3、意向受让方(竞买人)在竞买标的时,应保证以不低于标的挂牌价报价(其他竞买人已报价或有更高报价的,本项保证失效)。否则,竞买人报名交纳的交易保证金在扣除全部交易服务费后作为向转让方支付的违约金

1、有良好的财务状况和支付能力的法人或具有完全民事行为能力的自然人

 

2、意向受让方为企业法人的,须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有效存续且能独立承担民事责任。

网络竞价(开放式报价

项目联系(指导)人

联交所

联系人

刘雅哲

电话

073182906688

产交服

务中心

谭海滨

07318442333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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