湖南精勤工程咨询有限公司 受长沙市天心区青雅丽发学校 的委托 对天心区青雅丽发学校食堂餐饮服务委托经营项目 进行公开招标采购,现邀请符合资格条件的供应商参与投标。
二、采购人的采购需求:
本项目为天心区青雅丽发学校食堂餐饮服务委托经营项目项目,详见第四章技术规格、参数与要求。
是否为定点项目:否
定点家数和定点方式:/
1、采购项目需要落实的政府采购政策:(根据采购项目特点,以■号代表选择)
(1)强制采购:列入财政部、国家发展改革委发布的《节能产品政府采购品目清单》且属于应当强制采购的节能产品 ■
(2)优先采购:政府采购鼓励采购节能环保产品、政府采购支持两型产品 ■
(3)价格评审优惠:政府采购促进中小微企业发展(包括政府采购支持监狱企业发展、政府采购促进残疾人就业)■
2、采购进口产品:本项目 不接受(接受或拒绝)进口产品投标。
三、投标人的资格要求:
1、投标人基本资格条件应当符合《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第一款的规定,即:
(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
(2)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
(3)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
(4)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
(5)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
(6)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2、投标人基本资格条件应提供的材料详见招标文件。
3、投标人特定资格条件:无。
4、被“信用中国”列入失信被执行人或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的、被“中国政府采购网”列入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名单的(处罚期尚未届满)等不得参与本项目的政府采购活动。
5、联合体投标。本次招标不接受(接受或不接受)联合体投标。接受联合体投标的,联合体应当具备下列条件:_//_ 。
四、招标文件的获取
1、凡符合投标资格要求并有意参加投标者,登录《长沙政府采购网》(http://changs.ccgp-hunan.gov.cn)、《长沙公共资源交易电子服务平台》(http://fwpt.csggzy.cn)免费下载招标文件。
2、各投标人自行在以上网站下载或查阅招标相关文件和资料等,恕不另行通知,如有遗漏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概不负责。
3、招标文件的纸质和电子版本,以在政府采购网站公告的为准。
五、投标截止时间、开标时间及地点
1、提交投标文件的截止时间:2019 年 10 月 24 日 09 时 00 分(北京时间),超过截止时间的投标将被拒绝。
2、开标时间:2019 年 10 月 24 日 09 时 00 分(北京时间)。
3、开标地点(递交投标文件地点):长沙公共资源交易中心【长沙市岳麓区岳华路279号(岳华路与府中路交汇处)】相应开标室。
4、法人代表或授权代表须准时到会,出示身份证原件并签名以示出席;否则,其投标将被拒绝。
六、招标文件公告期限
招标文件公告期限:2019年 09 月 30 日 17 时至 2019 年 10 月 14 日 17 时止(5个工作日)。
七、疑问及质疑
1、投标人对政府采购活动事项如有疑问的,可以向采购人或采购代理机构提出询问。采购人或采购代理机构将在3个工作日内作出答复。
2、供应商认为招标文件或招标公告使自己的合法权益受到损害的,可以在获取招标文件之日或招标公告期限届满之日起7个工作日内,以书面形式向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提出质疑。
八、采购人及其委托的采购代理机构的名称、地址和联系方法
采购人:长沙市天心区青雅丽发学校
地 址:长沙市天心区万家丽南路2段989号
联系人:兰伟丰
电 话:13787020337
采购代理机构:湖南精勤工程咨询有限公司
地 址: 长沙市开福区芙蓉中路一段88号天健.芙蓉盛世H栋8楼招标部
联系人:汤劲夫、李玉梅
邮 编: 410000
电 话: 0731-84453782
九、投标保证金:
1、递送投标文件前,投标人须交付投标保证金:20000元(人民币)
2、缴纳时间:投标截止时间前(含),以银行到账回单为准。
3、缴纳方式:银行转账、或银行汇票,从投标人基本账户缴入到如下投标保证金托管专户。
账户名:长沙公共资源交易中心投标保证金专户
开户行:交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长沙潇湘支行
账号:投标人获取的本项目(标段)投标保证金账号
4、投标保证金账号获取:
4.1、投标人点击招标公告下方“我要投标”登录“长沙公共资源交易电子服务平台”,获取“投标保证金账号信息单”(可下载或打印),该信息单注明的账号为缴纳本项目(标段)投标保证金的唯一子账号,请注意保密。
4.2、投标保证金应以投标人自身名义缴纳,其名称应与投标单位名称一致,不得以分支机构等其他名义缴纳。联合体投标的,其投标保证金由牵头方缴纳。
4.3、投标人在缴纳投标保证金时,应按照获取的账号信息准确填写银行付款账单。投标人可通过登录长沙公共资源交易电子服务平台“保证金管理”和“保证金退款查询”栏目,查询本单位投标保证金到账和退还情况。
4.4、对项目本次招标出现招标失败(流标或废标)情况的,投标保证金退还至投标人投标保证金原缴纳账户。项目重新组织招标采购时,投标人应当重新获取“投标保证金账号信息单”并按新账号缴纳投标保证金。
5、未按时一次性足额缴纳投标保证金的,其投标将被拒绝。
十、招标代理服务费
本项目招标代理服务费:由中标人向代理机构支付,投标人投标报价中须包含此费用,代理费参照计价格[2002]1980 号收取。
采购人委托代理机构代理事项内容:
(一)、起草、编制采购文件;(二)、组织专家对采购文件进行论证;(三)、组织采购答疑会;(四)、制作、发布采购信息公告;(五)、组织开展供应商资格预审;(六)、依法组建评审委员会;(七)、邀请财政部门及有关部门现场监督;(八)、组织评审活动,记录、整理评审委员会的评审意见,协助评审委员会编写评审报告;(九)、制作、发布中标(成交)信息公告;(十)、发送供应商中标(成交)通知书;(十一)、答复供应商的询问和质疑,配合财政部门的投诉处理;(十二)、整理移交采购活动的采购文件档案;(十三)、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事项。
其他
本项目行政监管部门:长沙市天心区教育后勤管理中心,地址:长沙市天心区湘府中路369号,联系电话:0731-82235692。监管范围:从招标公告公示至项目合同签订的全过程监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