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惟盛园项目16#栋招租招标公告

发布日期: 2019-09-19    浏览量:

项目名称 惟盛园项目16#栋招租
项目编号 CSCQ2019158
交易分类 企业资产租赁 所属管辖范围 岳麓区
相关公告

湖南明诚项目管理有限公司受长沙市岳麓新城保障房屋建设开发有限责任公司委托,对惟盛园项目16#栋进行公开招租。欢迎有意向的承租人进行投标。

  1. 项目概况:

    1、项目名称:惟盛园项目16#栋招租

    2、项目地点:长沙市岳麓区丰顺路与后湖路交汇处。

    3、招租范围:(以下面积为产权面积)

楼层

层建筑面积(㎡)

总面积(㎡)

3

1214.97

1214.97

4-13

1219.96

12199.6

顶层

89.29

89.29

 

13503.86

4、标段划分:一个标段。 

5租赁期限:房屋租赁期限为 15 年(租赁期包含装修免租期)。 

6经营定位:人才公寓及相应配套服务。

7、经营方式:中标人在合同期限内主要负责中标物业的合法经营管理,包括租赁范围内的日常管理、消防安全管理、设备设施维护管理等。

8合作模式:采取本项目招标范围内约定面积租赁模式。

9付款方式:租金半年一付,先付后用。

10、招标方式:公开招标,招标组织形式:委托招标。

、投标人资格要求

1、投标人必须是具有独立法人资格、具有独立承担风险及民事责任能力的合法经营主体单位,并依法取得有效企业营业执照(或事业单位法人证书),经营范围包括公寓管理或房屋租赁或物业管理或商业管理或酒店管理,且企业注册资金100万元及以上;

2、投标人最近三年没有严重违法或违约行为,在以往租赁过程中没有违规和违约行为的(以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的最新查询结果为准);

3、投标人在投标文件中有隐瞒事实、弄虚作假的行为,或有不按招标文件的要求如实提供有关情况、文件、证明等资料的行为,或有所提供的有关情况、文件、证明等资料与经查实的事实不符的行为,且上述行为对该投标人有利的,按照不合格投标人处理。已入围或被列为中标候选人的,取消其入围资格或中标候选人资格。已中标的,将解除合同,并没收其履约保证金;

4、与招标人存在利害关系可能影响招标公正性的法人、其他组织或者个人,不得参加投标。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参加同一招标项目投标;

5、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三、招标文件的获取及澄清答疑发布

1、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从2019 9  19  日起(北京时间,下同)在长沙公共资源交易电子服务平台(http://fwpt.csggzy.cn)进行网上下载/获取招标文件。通过网络下载,其招标文件与书面招标文件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2、投标人若对招标文件有任何疑问,应于2019年 9  23 日(含)17时00分前以书面的形式递交至长沙公共资源交易中心7号窗口(书面资料应以不署名的形式)提出。疑问不得透露单位和个人信息,不得出现投标单位名称。

3、答疑文件、招标文件修改澄清文件将在长沙公共资源交易电子服务平台上发布,敬请获得招标文件的所有投标人关注,恕不另行通知,如有遗漏招标人概不负责。

四、投标保证金

1、投标保证金金额:人民币拾万元 整(¥100000.00元)。

2、投标保证金交纳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前(含)。投标保证金要求在投标截止时间前(含)到达专用账户(以托管银行到账日期为准)。

3、投标保证金交纳方式:投标保证金可以银行转账、银行电汇、银行汇票和银行投标保函等方式提交。

4、投标人采用银行转账、银行电汇、银行汇票方式提交投标保证金的,应以投标人自身名义通过其基本账户一次性足额提交到如下专用账户(投标保证金托管专户):

   名:长沙公共资源交易中心投标保证金专户

行:交通银行长沙潇湘支行

   号:4318 9999 1010 0037 57150 00047

4.1、投标保证金应以投标人自身名义提交,其名称应与投标单位的名称一致,不得以分支机构等其他名义提交。

4.2、项目开标时,投标保证金到账情况以长沙公共资源交易管理信息平台提供的《投标保证金到账信息公示表》为准。

5、投标人采用银行投标保函方式提交投标保证金的,请投标人登录长沙公共资源交易电子服务平台,浏览“办事服务”栏目中《投标保证金银行保函提交和退还流程清单(暂行)》,按要求办理相关事项。

5.1、投标人应按所投项目(标段)在本单位银行账户开户行申请办理银行投标保函,保函必须填写受益人和申请人的全称,并与招标人和投标人名称一致。保函一律采用全额保函,保函生效时间应为本项目投标截止时间之前,保函有效期应与投标有效期一致。

5.2、投标人应将银行开具的对应所投项目(标段)的保函原件单独密封,在投标截止时间前与投标文件一起提交。投标文件中应包含保函的扫描件或复印件。

5.3、投标人和担保人对银行投标保函的真实性和合法性负责。

5.4、招标人或招标代理机构负责保函原件的签收、核对和保管工作,负责填制《银行投标保函保证金提交信息公示表》,并将保函提交情况向开标会议公示。

6、因投标人原因,未按要求缴纳投标保证金的,提交评标委员会否决其投标。

五、投标文件的递交

1、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下同)及开标时间为2019 10 11 9时00分(北京时间),地点为长沙公共资源交易中心二楼相应开标室(长沙市岳麓区岳华路279号);

2、逾期送达的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或未按要求密封的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

六、发布招标公告的媒体

《长沙市岳麓区人民政府网》www.yuelu.gov.cn

《长沙公共资源交易电子服务平台》http://fwpt.csggzy.cn

七、招标人

长沙市岳麓新城保障房屋建设开发有限责任公司

、本项目行政监管

  长沙市岳麓区公共资源交易管理委员会办公室

  联系电话:0731-88999235

 

惟盛园项目16#栋招租招标文件.doc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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