拍 卖 公 告
受委托,我行将于2019年9月27日(星期五)在长沙公共资源交易中心三楼拍卖厅举行旧机动车拍卖会。标的有丰田、日产、别克等品牌。有意竞买者请携带本人有效证件及交易保证金(0.3万元/台)进帐单(以款到帐为准),前往岳麓区岳华路279号长沙公共资源交易中心1楼大厅办理竞买申请登记手续。交易保证金账户:长沙公共资源交易中心投标保证金专户;账号:4318 9999 1010 0037 57150 00044;开户行:交通银行长沙潇湘支行(缴款转账时请备注竞买人姓名)。竞买申请登记及标的展示时间为9月24日- 25日下午16:30截止。展示地点:长沙火车南站西广场停车场负一层。
(请登陆http://csggzy.changsha.gov.cn了解详情)。
咨询电话:交易中心 89938899、拍卖公司88707650
长沙公共资源交易中心
长沙市拍卖行有限公司
国有股权转让、国有资产转让再次挂牌申请表
人民币单位:万元
标的名称 | 湘AHD057别克商务车等五台旧机动车 | |
前次挂牌 | 再次挂牌 | |
挂牌编号 | CSCQ2019036-045 | |
挂牌时间 | 自 年 月 日 至 年 月 日 | 自2019年9月12日 至2019年9月 26日 |
挂牌价格 | ¥18.9610 | ¥5.1935 |
交易条件 | 1、意向受让方资格确认后3个工作日内,应支付交易保证金 0.5 万元到交易中心的指定账户(户 名:长沙公共资源交易中心投标保证金专户 账 号:4318 9999 1010 0037 57150 00044开户行:交通银行长沙潇湘支行 )。若转让成交,在《产权交易合同》签订后,则交易保证金在扣除全部交易服务费后可转为交易价款的一部分;若未能成功则交易保证金原途径全额无息退还。 2、意向受让方自被确定为最终受让方后,须在3个工作日内与转让方签订产权交易合同,并按生效的合同约定期限,将交易价款付至交易中心的资金结算帐户。如投资方因自身原因退出本次交易或拒绝在被确定为受让方后次日起3个工作日内与转让方签署《产权交易合同》的,则交纳的交易保证金在扣除全部交易服务费后作为向转让方支付的违约金。 3、意向受让方(竞买人)在竞买标的时,应保证以不低于标的挂牌价报价(其他竞买人已报价或有更高报价的,本项保证失效)。否则,竞买人报名交纳的交易保证金在扣除全部交易服务费后作为向转让方支付的违约金。
| 1、意向受让方资格确认后3个工作日内,应支付交易保证金 0.3 万元到交易中心的指定账户(户 名:长沙公共资源交易中心投标保证金专户 账 号:4318 9999 1010 0037 57150 00044开户行:交通银行长沙潇湘支行 )。若转让成交,在《产权交易合同》签订后,则交易保证金在扣除全部交易服务费后可转为交易价款的一部分;若未能成功则交易保证金原途径全额无息退还。 2、意向受让方自被确定为最终受让方后,须在3个工作日内与转让方签订产权交易合同,并按生效的合同约定期限,将交易价款付至交易中心的资金结算帐户。如投资方因自身原因退出本次交易或拒绝在被确定为受让方后次日起3个工作日内与转让方签署《产权交易合同》的,则交纳的交易保证金在扣除全部交易服务费后作为向转让方支付的违约金。 3、意向受让方(竞买人)在竞买标的时,应保证以不低于标的挂牌价报价(其他竞买人已报价或有更高报价的,本项保证失效)。否则,竞买人报名交纳的交易保证金在扣除全部交易服务费后作为向转让方支付的违约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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对受让方 的资格要求 | 1、有良好的财务状况和支付能力的企业法人( √ )或具有完全民事行为能力的自然人( √ )。(√或×)
2、意向受让方为企业法人的,须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有效存续且能独立承担民事责任。 | 1、有良好的财务状况和支付能力的企业法人( √ )或具有完全民事行为能力的自然人( √ )。(√或×)
2、意向受让方为企业法人的,须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有效存续且能独立承担民事责任。 |
其他需披 露的事项 | (一)本次处置的所有车辆以每辆车为转让标的,按现场展示的状况及状态进行现状转让和交接。 (二)转让方已对标的资料进行了全面如实的披露,并不表明能够对标的所有瑕疵,特别是隐蔽的瑕疵进行了全部揭示,意向受让方在受让前应自行或聘请专家对标的及标的的相关资料进行全面勘察、鉴定,并充分了解标的可能存在的风险和瑕疵(包括但不限于转让标的权证、年审、违章、限行范围,以及其他可能影响过户及使用等方面的风险),如意向受让方在长沙公共资源交易中心报名后,则视为充分知晓并认可转让标的可能存在的所有风险及瑕疵;成交后,受让方不能以此为由拒不按时足额支付成交价款、进行资产交接。 特别提示:由于部分车辆停放时间较久,可能存在车胎漏气、无法启动、油料不足或因机器损坏已无法行驶以及其它可能存在的部件及备品损坏、缺失等现象,竞买成交后,若存在以上问题或车辆参数等数据有出入,车辆不予退换,成交价和交易服务费不作调整。 | (一)本次处置的所有车辆以每辆车为转让标的,按现场展示的状况及状态进行现状转让和交接。 特别提示:由于部分车辆停放时间较久,可能存在车胎漏气、无法启动、油料不足或因机器损坏已无法行驶以及其它可能存在的部件及备品损坏、缺失等现象,竞买成交后,若存在以上问题或车辆参数等数据有出入,车辆不予退换,成交价和交易服务费不作调整。 |
本转让方向长沙公共资源交易中心提交再次挂牌申请,并且承诺:本转让方提供的材料真实、准确、有效,本项目其他内容及本转让方的相关承诺均不作任何变更。
转让方(盖章):
法定代表人(签字):
日期: 年 月 日 |
标的清单
序号 | 标的名称 | 拍卖参考价(元) |
1 | 湘A0ZB66丰田凯美瑞 | 19000 |
2 | 湘ABU075日产天籁轿车 | 10000 |
3 | 湘AHD507别克GL8 | 17500 |
4 | 湘AS1824别克君威轿车 | 2500 |
5 | 湘AA4883金杯牌面包车 | 300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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拍 卖 会 程 序
一、宣布拍卖会开始。
二、宣布拍卖会组成人员。
三、拍卖师依法主持拍卖会。
1、宣读《拍卖规则》、《竞买须知》。
2、简单介绍标的基本情况,竞买人凭号牌应价。
3、拍卖成交的,买受人由引导员带领办理有关手续。
四、未成交者交纳的交易保证金,将在拍卖会结束后5个工作日内无息退还至竞买人报名时填写的指定账户(退款时间遇节假日顺延)。
参拍指南
重要提醒:竞买人务必仔细阅读本份资料,确保顺利参拍。
1、报名登记
竞买人须在拍卖公告规定的报名时间内交纳交易保证金。
交易保证金缴至以下账户:
收款人 | 开户行 | 账号 |
长沙公共资源交易中心投标保证金专户 | 交通银行长沙潇湘支行 | 4318 9999 1010 0037 57150 00044 |
*注:竞买人交纳保证金时,需在付款凭证上备注竞买人姓名,若因竞买人没有预留姓名导致保证金到账查询不到而引起的不予办理报名登记等情况,由竞买人自行负责。‚参加我司拍卖会的竞买人需在报名时间截止前交纳交易保证金并确认到账后现场报名。请在付款后持保证金付款凭证及本人有效身份证件到指定地点办理报名手续,领取拍卖会资料,咨询参拍规则。
报名时间:2019年9月24日9时30分开始至9月25日16时30分截止。
报名地址:长沙市岳麓区岳华路279号长沙公共资源交易中心1楼大厅
咨询电话:88707650
2、标的展示与查勘
标的展示时间:2019年9月24日至25日,每天10:00-16:30。
竞买人凭《竞买登记表》或保证金付款凭证及身份证到标的展示地查勘标的。
拍 卖 规 则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拍卖法》及其他法律规章的规定,制定本次拍卖规则如下:
一、竞买人必须经过资格审核登记、预交竞买保证金,领取号牌入场。
二、竞买人领取拍卖会资料进入拍卖会场,即表明本人了解本次拍卖会资料的全部内容(包括“拍卖规则”、“竞买须知”、“买受人承诺书”、“拍卖成交确认书”等),并将相关问题咨询完毕,同意履行全部条款、承担相关义务。
三、拍卖标的以有保留价的增价方式进行拍卖,拍卖师报出起拍价后,竞买人即可举牌应价。竞买人一经举牌应价即不可撤回,如有更高的价位出现时,前一价位即自行失效。按照价高者得的原则,当拍卖师三次宣读拍卖标的最高应价而无人加价时,以击槌方式表示成交(不到底价的除外)。
四、拍卖会实施现场,拍卖师将依法行使下列权利:
1、根据委托人的要求,决定公布或不公布标的的保留价;
2、决定拍卖方式或根据现场情况改变拍卖方式;
3、决定加价幅度或根据现场情况改变加价幅度;
4、纠正所有当事人的明显失误(口误、笔误、手误等)。维护现场正常竞价秩序。
五、竞买人每次举牌表示递增一个加价幅度,加价幅度由拍卖师当场宣布。口头加价须按加价幅度递增并同时举牌,无号牌叫价无效。
六、请遵守会场秩序,注意文明礼貌。
竞 买 须 知
一、本次拍卖标的为旧机动车(详见标的介绍)一批,所有标的品质以现存状况为准,标的相关数据均来源于转让方和资产评估报告书,本行人员对其所作的介绍、评价、预测等仅供参考,不代表本行的担保。
二、竞买人在竞买前应认真咨询、查勘标的,拍后无悔。未咨询、查勘标的而参加竞买者责任自负,本行不承担标的瑕疵担保责任。
三、竞买申请登记人、举牌应价人和签订《拍卖笔录》、《拍卖成交确认书》应为同一自然人或法人,否则,按照拍卖会现场拍卖师只以牌号而不以举牌人为准的行业惯例将由竞买申请登记人承担相应的后果。
四、拍卖成交后,买受人应当场签署《拍卖笔录》、《拍卖成交确认书》和《买受人承诺书》履行义务,不得反悔,拒签以上文件视买受人违约。
五、拍卖成交后,买受人需在 3 个工作日内将标的成交价款全额缴入长沙公共资源交易中心指定账户(户名:长沙公共资源交易中心投标保证金专户 账号:4318 9999 1010 0037 57150 00044开户行:交通银行长沙潇湘支行);同时,买受人还须向长沙公共资源交易中心支付交易服务费(根据长沙公共资源交易中心交易服务费收取标准的最新规定:中标额在1000万元以下收取2000元/宗,由交易双方各负担50%。本次拍卖会交易服务费的收取将按照拍卖成交车辆数量平均分担);向长沙市拍卖行有限公司支付标的成交价5%的佣金(户名:长沙市拍卖行有限公司;银行账号:800308935209015;开户行:长沙银行华联支行)。如逾期,将视买受人放弃成交。 注:买受人还须另行向长沙市拍卖行有限公司缴纳0.3万元/台的履约保证金。
六、买受人凭佣金、交易服务费及价款支付凭证(成交确认书提货联)前往转让方办理提货手续。标的移交后,转让方将不再承担标的保管责任。
七、本次拍卖的旧机动车由于停放时间较长,车辆的年检、保险已经超过有效期。竞买人在竞买前应自行查询了解车辆的年检、保险、过户等相关情况,买受后需承担车辆补证、年检、保险、过户等过程中产生的所有税、费。
八、标的实物移交后,买受人对因动用标的而发生的意外所产生的一切后果承担全部责任。
九、买受人完成标的过户经核实确认无异议后,拍卖人将在 5 个工作日内无息退还履约保证金。
十、除拍卖人故意以外的其他原因致使买受人不能取得标的时,由买受人与委托人协商解决,拍卖人不承担任何责任和费用。
十一、如买受人违约,放弃成交,《拍卖成交确认书》将自行失效,其履约保证金不予退还,原标的由拍卖人收回,并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拍卖法》的相关条款处理。
十二、交易保证金将在拍卖会结束后 5 个工作日内无息退还至竞买人报名时填写的指定账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