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芙蓉生态新城三号安置小区二期(金塘家园)S1、S2、S3栋商业房产整体招租(租期10年)挂牌公告

发布日期: 2023-12-26    浏览量:

项目名称 芙蓉生态新城三号安置小区二期(金塘家园)S1、S2、S3栋商业房产整体招租(租期10年)(第二次)
项目编号 GYZC20230328
交易分类 国有资产类 所属管辖范围 长沙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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资产租赁挂牌公告

芙蓉生态新城三号安置小区二期(金塘家园S1、S2、S3栋商业房产整体招租租期10年标的在我所及长沙公共资源交易中心进行公开挂牌租赁,现向社会公告并征集承租方。

公告期自  2023  12   26 日至 2024  1  9 ( 10 个工作日),请有意承租人在公告期内到我所交易一部进行承租登记申请,并于 1  9 16:00前交纳交易保证金84 万元(以到达我所指定账户为准。保证金指定账户:长沙公共资源交易中心投标保证金专户;开户行:交通银行长沙潇湘支行;账号:竞买人在“长沙公共资源交易电子服务平台”(http://fwpt.csggzy.cn)中登录“长沙国有资产电子交易系统(http://gyzc.csggzy.cn/TPBidder)”,点击项目报名生成保证金子账号),通过资格确认后获准参与(网络)竞价。竞价时间为  2024  1  10 10:00-11:00

咨询电话:长沙联合产权交易所交易     颜女士0731-82710593  

项目详细信息请登录:http://www.cscqjy.com.cn/(长沙联合产权交易所官网)、http://csggzy.cn/(长沙公共资源交易电子服务平台)

 

 

长沙联合产权交易所有限公司

                      2023 12  26 

挂牌租赁公告内容

表一  租赁标的简况

租赁标的基本情况

标的名称

芙蓉生态新城三号安置小区二期(金塘家园S1S2S3栋商业房产整体招租租期10

项目编号

G2023ZCZL0226

挂牌租金

  336.0138  万元/年

挂牌起始日期           

  2023   12  26 

挂牌期满日期

  2024   1 9 

挂牌公告期

自公告之日起  10  个工作日。

挂牌期满未征集到意向承租方

意延期 /  个工作日。(最长至评估报告有效期止)

表二  租赁方简况

租赁方名称

长沙市芙蓉资产经营管理有限公司

住所

(地址)

湖南省长沙市芙蓉区马王堆街道浏阳河大道一段588号红橡华园1栋1708房

企业单位填写

事业单位填写

注册号

91430102MA4LPU9X9E

单位性质

/

所属行业

商务服务业

预算形式

/

企业组织形式

有限责任公司

事业单位

法人证号

/

注册资本(万元)

5000

主管部门

/

法定代表人

孙慧

主要负责人

/

租赁行为内部决策和批准情况

单位内部决策文件

长沙市芙蓉资产经营管理有限公司股东决定

批准的监管机构

芙蓉区人民政府

批准文号

长沙市芙蓉区人民政府办公室请示性公文处理单

其他需披露的事项

1.本次出租资产的权属人为长沙芙蓉新城置业有限公司,暂未办理产权证,现由长沙市芙蓉资产经营管理有限公司负责运营管理。

2.本次招租资产性质均为商业。


表三   租赁资产明细清单——房屋建筑物(构筑物)

                                                        人民币单位:万元

序号

建筑物(构筑物)名称

地理位置

房屋权证号

用途

评估情况

挂牌情况

备注

建筑面积

(㎡)

评估价值

(第一年租金)

招租面积(㎡)

租年限

(年)

挂牌价格

(万元/第一年)

交易保证金

1

芙蓉生态新城三号安置小区二期(金塘家园)S1栋

长沙市芙蓉区远大路以南,白竹坡路以北,京珠高速东辅东道以东,杉木路以西

/

商业

9326.62

336.0138

9326.62

 

10

 

336.0138

84

本次招租标的不含地面停车位、地下停车库停车收费管理权,目前处于空置状态。

2

芙蓉生态新城三号安置小区二期(金塘家园)S2栋

3

 

芙蓉生态新城三号安置小区二期(金塘家园)S3栋

 

合计

9326.62

336.0138  

9326.62

10

336.0138

84

标的物概况

本次招租的标的为该安置小区配套商业街,共由S1栋、S2栋、S3栋三个部分组成,商业街总建筑面积为9326.62㎡。 北面紧邻芙蓉区红十字医院和芙蓉区师大附中芙蓉中学,南面紧靠东驿公园。集周边丰富的教育、交通、购物及休闲娱乐、医疗配套,自成一个完备的商业生态圈

 

 

 


表四  承租条件及对承租方资格要求、交易方式

 

 

 

价款支付方式

一次性

1.意向承租方资格确认后在挂牌截止日 2024    1    9  1600之前(以到账时间为准)应支付交易保证金84万元到该项目指定账户。[保证金指定账户:长沙公共资源交易中心投标保证金专户;开户行:交通银行长沙潇湘支行;账号:竞买人在“长沙公共资源交易电子服务平台”(http://fwpt.csggzy.cn)中登录“长沙国有资产电子交易系统(http://gyzc.csggzy.cn/TPBidder)”,点击项目报名生成保证金子账号。子账号为竞买人缴纳竞买保证金的唯一账号。若未能成交则交易保证金原途径全额无息退回。未按时足额缴纳竞买保证金的,其报名无效]。若租赁承租成交,在《资产租赁合同》签订后,则交易保证金直接转为履约保证金一部分

2.意向承租方自被确定为最终承租方后,须在 7 个工作日内与租赁方签订《房屋租赁合同》,并在合同生效之日起3个工作日内,将首季租金付至联交所的指定账户。如承租方因自身原因退出本次交易或拒绝在被确定为承租方后次日起个工作日内与租赁方签署《房屋租赁合同》的,则交纳的交易保证金在扣除全部交易服务费后,作为向租赁方支付的违约金。

3.意向承租方(竞买人)在竞买标的时,应保证以不低于标的挂牌价报价(其他竞买人已报价或有更高报价的,本项保证失效)。否则,竞买人报名交纳的交易保证金在扣除全部交易服务费后作为向租赁方支付的违约金。

4.意向承租方(竞买人)提供虚假资料取得最终受让资格的,租赁方有权不予退还竞买人已交纳的交易保证金及取消竞买人的受让资格。竞买人报名交纳的交易保证金在扣除全部交易服务费后作为向租赁方支付的违约金。

5.本项目公告期即为尽职调查期,本次处置的出租标的全部以现状进行交接,意向承租方应自行对标的物进行实地勘察,对标的的实际情况以及存在的瑕疵进行充分了解,一旦报名成功则视同标的的价值及现状、存在的瑕疵等予以认可,并承担因此产生的相关后果。租赁方已对标的资料进行了全面如实的披露,并不表明能够对标的所有瑕疵,特别是隐蔽的瑕疵进行了全部揭示,意向承租方在承租前应自行或聘请专家对标的及标的的相关资料进行全面勘察、鉴定,并充分了解标的可能存在的风险和瑕疵(包括但不限于租标的权证以及其他可能影响租赁及使用等方面的风险),如意向承租方在长沙联合产权交易所报名后,则视为充分知晓并认可租标的可能存在的所有风险及瑕疵;成交后,承租方不能以此为由拒不按时足额支付成交价款和服务费。

6.本次招租面积为挂牌公告中资产面积,最终以租赁方实际交付面积为准,成交价格和交易服务费不以面积变化而调整。

7.该标的租期10年,按季度缴纳租金,每季度提前一个月支付(若承租方对外另行分租的,一次性收取分租户租金不得超过一个季度);第4年、7年、10年分别在前一年基础上递增5%,免租期10个月(第一年免4个月、第二、第三年分别免3个月),免租期间所有水、电、物业管理费等日常费用由最终整体承租方自行承担。

8.须严格遵守国家法律、法规的相关规定,守法经营,按章纳税,不得将承租的物业用作黄、赌、毒等非法经营场所。租赁期限内,未经租赁方允许,最终承租方不得擅自改变房屋使用用途。

9.须遵守租赁合同的全部约定,全面履行承租方义务,按时足额缴纳租金。

10.意向承租方应在竞价报名前查勘现场,并详细了解物业硬件、物业管理及相关经营行业的政策及规定。所从事的项目需符合物业管理部门以及属地政府的规划要求,周边关系需自行协调处理,凡最终参加报价者都视同已经实地踏勘,确认了解本物业现状及相关规划要求。

11.合同租赁期内,承租方不得整体转租给第三方承租方,最终承租方对出租标的仅享有使用权,承租后不允许转租、转店经营。

12.合同期满后,租赁方有权收回房屋进行公开招租,承租方所作装饰装修全部实行“来装去留”原则,出租方对原有承租方的装修费用不做任何补偿。

13.如租赁承租成交,最终承租方与次承租方签订的分租合同期限不得超过整租经营权年限,到期后承租方有优先承租权。

14.承租方不得对租赁标的进行任何形式的融资、担保、抵押或实施其他任何导致租赁标的权利受限的行为。

15.如遇房屋政策性拆迁改造或政府政策、其他不可抗力原因造成合同无法正常履行,造成租赁方和承租方双方损失的,双方互不承担责任,租赁方有权解除合同。

 

16. 标的移交时间以双方约定时间为准

17.履约保证金按月租金的三倍取整收取,在双方签订《房屋租赁合同》后,承租方所缴纳的交易保证金转为履约保证金,不足部分由承租方在合同生效后5个工作日内补足,履约保证金不计利息,约定合同期期满后承租方无违反合约前提下2个月内退还。

18.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报名。

19.本次项目长沙联交所和长沙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的所有交易服务费由交易双方各自承担。

 

 

1.意向承租方须为企业法人,且有良好的财务状况和支付能力;

2.企业注册资本200万元及以上、注册时间1年及以上,社保缴纳人数3人及以上。

3.提供同类型的项目运营案例不少于3处,整租运营面积5000平方米及以上,包含租赁合同、出租率等。

 

 

网络竞价

项目联系(指导)人

联交所

联系人

颜湘伟

电话

07318271059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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