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挂牌审查通知, 长沙晚报传媒集团有限公司9套房产转让 标的在我所及长沙公共资源交易中心进行公开挂牌转让,现向社会公告并征集受让方。
公告期自 2021 年4月 19 日至 2021 年 6 月 15日( 40 个工作日),请有意买受人在公告期内到我所交易部进行受让登记申请,并于 6 月 15 日16:00前交纳交易保证金(详情见表三,以到达我所指定帐户为准。保证金指定账户:长沙公共资源交易中心投标保证金专户;账号:4318 9999 1010 0037 57150 00228 ;开户行:交通银行长沙潇湘支行),通过资格确认后获准参与(网络)竞价,竞价时间为 2021年 6 月 17 日 上 午 10点-11点半(项目编号:G2021SWZC0016-G2021SWZC0019);下午14点-15点30 (项目编号:G2021SWZC0020-G2021SWZC0024)。
咨询电话:长沙联合产权交易所交易部0731-82906688
17775954166(桑女士) 17711788738(赖女士)
指导电话:长沙市产权交易服务中心 0731-85514202
项目详细信息请登录http://www.cscqjy.com.cn/(长沙联合产权交易网)、http://csggzy.cn/(长沙公共资源交易电子服务平台)
长沙联合产权交易所有限公司
2021 年 4 月 19 日
表一 转让标的简况
转让标的基本情况 | 标的名称 | 长沙晚报传媒集团有限公司9套房产转让 | |||||
项目编号 | 详情见表三 | ||||||
挂牌价格 | 详情见表三 | ||||||
挂牌起始日期 | 2021 年 4 月 19 日 | ||||||
挂牌期满日期 | 2021 年 6 月 15 日 | ||||||
挂牌公告期 | 自公告之日起 40 个工作日。 | ||||||
挂牌期满未征集到意向受让方 | 同意延期至评估报告有效期止 | ||||||
表二 转让方简况 | |||||||
转 让 方 基 本 情 况 | 转让方名称 | 长沙晚报传媒集团有限公司 | |||||
住所 (地址) |
长沙高新开发区东方红街道岳麓西大道1698号 | ||||||
企业单位填写 | 行政事业单位填写 | ||||||
注册号 | 914301005827676816 | 单位性质 | |||||
所属行业 | 文化 | 预算形式 | |||||
企业组织形式 | 有限责任公司 (国有独资) | 事业单位 法人证号 | |||||
注册资本(万元) | 12000 | 主管部门 | |||||
法定代表人 | 李鹏飞 | 主要负责人 | |||||
产权转让行为内部决策和批准情况 | 单位内部决策文件 | 中共长沙晚报传媒集团有限公司委员会会议纪要 长沙晚报传媒集团有限公司董事会会议纪要 | |||||
批准的监管机构 | 长沙市国有文化资产监督管理委员会 | ||||||
批准文号 | 关于重新拍卖广告置换房的请示的批复 | ||||||
其他需披露的事项 | 特别提示: 1、本项目公告期即为尽职调查期,本次处置标的以现状进行转让和交接。意向受让方在挂牌公告期间有权利和义务自行对标的资产进行全面了解,意向受让方应自行对标的资产进行实地勘验,对标的资产的竞价方式、实际情况以及存在的瑕疵进行充分了解并予以认可,一经递交受让申请,并递交了交易保证金,即表明已完全了解与认可标的状况及相关约定,自愿接受转让标的的全部现状及瑕疵,并愿承担一切责任与风险,成为受让方后不得以不了解标的状况及资产质量方面的瑕疵等为由退还标的物或拒付价款,受让方须同意按照标的房屋现有状况接收标的房产,办理权证变更手续,否则将视为违约。 2、本次交易中涉及土地使用权面积及房屋产权面积,全部以不动产登记部门现发权证为准,本次成交价格和交易服务费不以面积变化而调整。 3、意向受让方需自行对照并充分了解国家及地方关于购房资格的规定和要求,对自身的资格条件进行核查,并在自行咨询专业人士、相关方和监管机构的基础上自行判断是否符合作为本转让项目受让方的资格,决定是否参与受让转让标的,并自行承担由此产生的全部后果,包括费用、风险和损失本标的资产以现状交接,受让方同意按照标的物及标的物室内外装修及配套设施的安装等现状接收标的房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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注:如为多个转让方联合转让的,应分别填写本表。
表三 转让标的明细清单——房屋建筑物 | ||||||||||
人民币单位:万元 | ||||||||||
序号 | 项目编号 | 建筑物 名称 | 用途 | 地 址 | 权证号 | 建筑 面积 (平方米) | 评估现值 | 挂牌 价格 | 交 易 保证金 | 备注 |
1 | G2021SWZC0016 | 蓝湾国际广场鹏鑫大厦B栋910号房 | 办公 | 天心区南湖路458号 | 湘(2017)长沙市不动产权第0153398号 | 33.29 | 25.17 | 25.17 | 10 | 房地合一评估 |
2 | G2021SWZC0017 | 蓝湾国际广场鹏鑫大厦B栋911号房 | 办公 | 天心区南湖路458号 | 湘(2017)长沙市不动产权第0153401号 | 33.44 | 24.48 | 24.48 | 10 | |
3 | G2021SWZC0018 | 蓝湾国际广场鹏鑫大厦B栋912号房 | 办公 | 天心区南湖路458号 | 湘(2017)长沙市不动产权第0153394号 | 33.29 | 24.37 | 24.37 | 10 | |
4 | G2021SWZC0019 | 蓝湾国际广场鹏鑫大厦B栋913号房 | 办公 | 天心区南湖路458号 | 湘(2017)长沙市不动产权第0154190号 | 37.76 | 27.64 | 27.64 | 10 | |
5 | G2021SWZC0020 | 嘉熙中心幢A单元20层A-2012号房 | 办公 | 雨花区人民中路152号 | 湘(2019)长沙市不动产权第0143289号 | 130.88 | 170.42 | 170.42 | 60 | |
6 | G2021SWZC0021 | 嘉熙中心幢A单元20层A-2013号房 | 办公 | 雨花区人民中路152号 | 湘(2019)长沙市不动产权第0143288号 | 130.88 | 170.42 | 170.42 | 60 | |
7 | G2021SWZC0022 | 喜盈门商业广场4、5、7栋620室 | 办公 | 雨花区万家丽中路三段36号 | 湘(2017)长沙市不动产权第0295149号 | 90.51 | 61.38 | 61.38 | 20 | |
8 | G2021SWZC0023 | 喜盈门商业广场4、5、7栋2201室 | 办公 | 雨花区万家丽中路三段36号 | 湘(2017)长沙市不动产权第0295153号 | 76.08 | 52.37 | 52.37 | 20 | |
9 | G2021SWZC0024 | 泊富商业广场第1幢N单元17004 | 办公 | 开福区芙蓉中路一段416号 | 湘(2020)长沙市不动产权第0230343号 | 52.68 | 68.27 | 68.27 | 20 | |
总 计 | 624.52 | 624.52 | 220 | |||||||
标的物概况 | 1、蓝湾国际广场鹏鑫大厦B栋911房、912房、913房、910房位于天心区南湖路458号蓝湾国际广小区内,地处天心区南湖路与书院路交汇处东北角,紧邻湘江,周边有长沙理工大学、第一师范、长沙市九中、长沙市第三人民医院、家润超市、银行、酒店娱乐休闲等多种配套设施一应俱全。均为毛坯房,目前空置尚未使用。蓝湾国际广场鹏鑫大厦B栋建于2012年,土地终止日期为2046年10月11日。 2、嘉熙中心幢A单元20层A-2012号房和A-2013号房位于雨花区人民中路152号嘉熙中心小区内,位于城市中心的核心地段人民中路,北临人民中路,东临韶山北路,西临芙蓉中路,紧邻五一商圈、芙蓉商圈以及火车站商圈,周边有多个银行、多个大型酒店、湘雅附二医院、长沙市雅礼中学、长沙长郡中学等多种配套设施一应俱全,目前空置尚未使用。嘉熙中心幢建于2015年,土地终止日期为2052年10月30日。 3、喜盈门商业广场4.5.7栋620室和2201室位于雨花区万家丽中路三段36号喜盈门商业广场内,位于长沙未来CBD-雨花区武广新城,距黄花国际机场仅十余分钟,周边学校、公园、银行、购物中心、休闲娱乐等多种配套设施一应俱全,目前空置尚未使用。喜盈门商业广场4.5.7栋建于2013年,土地终止日期为2048年9月5日。 4、泊富商业广场第1幢N单元17004位于开福区芙蓉中路一段416号泊富商业广场内,位于城市中心地段湘春路,,紧临长沙金融街,五一商圈、芙蓉商圈、伍家岭商圈以及新河三角洲新区,周边银行、超市、医院。学校等多种配套设施一应俱全,目前空置尚未使用。泊富商业广场第1幢建于2014年,土地终止日期为2050年4月10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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表四 交易条件及受让方资格要求、交易方式 | ||||||
交
易
条
件 | 价款支付方式 | 一次性 | ||||
1、意向受让方资格确认后在挂牌截止日期之前(以到账时间为准)应支付交易保证金金额详情见表三—转让标的明细清单,到联交所的指定账户(保证金指定账户:长沙公共资源交易中心投标保证金专户;账号:4318 9999 1010 0037 57150 00228 ;开户行:交通银行长沙潇湘支行)。若资产转让成交,在《产权交易合同》签订后,则交易保证金可转为交易价款的一部分;若未能成交则交易保证金原途径全额无息退还。 2、意向受让方自被确定为最终受让方后,须在3个工作日内与转让方签订产权交易合同,并按生效的合同约定期限,将交易价款付至联交所的资金结算帐户。如受让方因自身原因退出本次交易或拒绝在被确定为受让方后次日起3个工作日内与转让方签署《产权交易合同》的,则交纳的交易保证金在扣除全部交易服务费后作为向转让方支付的违约金。 3、意向受让方(竞买人)在竞买标的时,应保证以不低于标的挂牌价报价(其他竞买人已报价或有更高报价的,本项保证失效)。否则,竞买人报名交纳的交易保证金在扣除全部交易服务费后作为向转让方支付的违约金。 | ||||||
对 受 让 方 的 要 求 和 资 格 条 件 | 1、有良好的财务状况和支付能力的法人或具有完全民事行为能力的自然人。 2、意向受让方为企业法人的,须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有效存续且能独立承担民事责任。 3、转让标的权属变更登记过程中所涉及的税费按国家法律法规相关规定由转让方和受让方各自承担。 4、标的房地产移交前应缴纳的物业管理费、水电费等费用由转让方承担。 5、受让方在竞价成功后,除竞价之日后因政府对房地产交易政策、法规、规定作出刚性调整,使受让方交易受约无法进行下去,或因其他法律法规认定的不可抗力因素外,受让方均不得以任何理由中止买受后的交易行为,也不得更换受让方主体,否则均按违约处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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交 易 方 式 | 网络竞价 | |||||
项目联系(指导)人 | 联交所 联系人 | 桑银环 | 电话 | 0731—82906688 | ||
产交服 务中心 | 谭海滨 | 0731—85514202 | ||||